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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2016-09-09 09:07:4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人大换届,上会资料(共5篇)汇报材料人大换届汇报提纲 按照全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苏木结合实际于2011年6月14日开始安排部署人大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现将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组织机构6月14日我苏木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结合苏木实际,讨论...

篇一: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汇报材料人大换届

汇报提纲 按照全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苏木结合实际于2011年6月14日开始安排部署人大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现将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组织机构

6月14日我苏木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结合苏木实际,讨论研究确定了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日程及苏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嘎查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副书记、纪检书记任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任委员,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同时,在各选区设选举工作小组,从机关和嘎查共选派、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选区的选举事宜。

(二)搞好动员,加强选举工作的学习培训

6月16日召开了苏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苏木选委会成员、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各嘎查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参会人员学习了《苏

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三)划分选区,确定代表名额

我苏木总人口***人,代表的名额为*名,全苏木共划分选区*个,按照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根据比例确定了各选区代表名额,其中:机关一选区2人,机关二选区1人,机关三选区1人,**嘎查一选区2人,**嘎查二选区2人,**嘎查选区3人,**嘎查一选区2人,**嘎查二选区2人,

现我苏木已经完成了选民登记工作,并于6月26日、27日、28日公布了选民名单。

(四)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优化代表结构比例

为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在提名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过程中,我们坚持按照选举法及换届工作方案的要求来确定初步候选,来自基层的工人、牧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占85%,苏木党委、政府负责人占7%,妇女代表占20%以上,少数民族代表依法保障,非中共党员代表35%以上,连任的人大代表占三分之一以上。我苏木通过召开党委会研究、征求嘎查意见的方式,提名和推荐产生了代表初步候选人63人,并于7月1日、2日、3日分别予以公布。近日,我们正在组织颁发选民证,并通知牧民在“苏

木、嘎查、** ”三个点就近参加投票选举。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1、牧民的流动性增大,居住分散,有的在牧点,有的在**,有的在外地,换届选举中存在着选民难联系、难集中的问题。【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2、换届选举的工作量加大,由于我苏木地广人稀,不仅需要我们做好苏木境内选民的联系,颁发选民证,组织投票选举,还需要抽调人员对居住在范围内的牧民进行联系,设点组织投票选举,换届选举工作量加大,难度提高。

篇二: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10月底以前,我区区乡两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这次换届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前不久,省、市委分别召开了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8月2日,区里还召开了全区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省市区关于区乡人大换届选举 工作的总体安排,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这个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区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到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由于区级人大换届选举,这项工作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充分认识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一)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我们党是执政党,党执政的本质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国家政权中的党组织、通过在国家政权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实现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是我们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使国家政权掌握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手里,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我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选举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一环。只有搞好换届选举,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实现,并不断得到完善。

(三)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体现,也应当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注意把握和体现。选举是表达意愿、化解矛盾、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再由国家权力机关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使基层国家政权牢牢掌握在人民信赖的人手中,这将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使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二、充分把握这次换届选举的特点,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面临着很多新情况和新任务,要求我们加强研究,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一)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选举任务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的难度较大。就我区而言,10月底区委、区人大要同步完成党代会、人代会的换届选举。因此,全区要统筹安排党代会、人代会的时间,通盘考虑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相应地做好代表人选的安排。我街要配合做好这些工作,有大量的具体问题需要超前谋划,认真研究。

(二)这次区乡两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力度大,工作难度也比较大。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有关要求,这次领导班子换届,要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务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进一步扩大,要求我们必须十分周密、细致地做好区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的衔接工作。

(三)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的思想政治工作量比较大。随着新形势下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发生的变化,给区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员参与选举等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为确保选民依法参加选举,需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法制意识增强,民主诉求增多,利

益多元复杂,会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不少新问题。中央文件明确提出,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破坏选举。为了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他人的干扰和支配,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权威性,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我们要在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化解各种不利因素,为换届工作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做好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所必须坚持的三项根本政治原则。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坚持街党工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这是在中央中发[2006]12号文件和省市委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也是换届选举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所在。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参与选民多,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加强街党工委的统一领导,紧紧依靠党工委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解决好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街党工委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街人大工委要自觉接受街党工委的领导。要坚决贯彻执行街党工委的统一部署,把

选举工作严格置于党工委的领导之下。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人事安排的反映和意见,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在党工委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本街实际,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当好党工委的参谋助手。要组织和动员选民中的党员、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增强党的观念,认真贯彻党工委意图。

第三,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人大换届选举中的作用。

1、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协商提名和选举工作。一是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协商提名工作。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荐。在过去的选举工作实践中,一般采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民主协商、联合提出代表候选人。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街党工委领导下,配合做好民主协商提名工作,平衡各方面的要求,统筹考虑代表的结构比例。二是按照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把好代表入口关。要全面考察代表候选人的结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意他们的群众基础。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条件,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得到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对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向选民讲清楚。同时,要事先了解由选民拟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德恶劣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防止将这些人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就要依法妥善处理。三是要优化代表结构。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参政议政能力。适当减少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的数量,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四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协助人大选举工作机构,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使讨论、协商的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是协助选举工作机构做好代表候选人介绍的有关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街党工委领导下向选举委员会提供代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保证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六是协助做好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要会同选举工作机构深入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办法,力求把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2、要进一步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要尊重选举人的选择权,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能真正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选出的代表才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会有代表性。当然,扩大民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扩大民主与贯彻党的主张统一起来,健康有序地推进民主,保证党委关于人事安排大格局的顺利实现。

3、要认真做好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街党工委领导下,认真细致、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各项相关工作,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党员代表的思想,引导他们自觉围绕党工委意图发表意见。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全面地收集掌握各代表小组讨论酝酿候选人的情况,并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4、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中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积极贯彻街党工委的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抵制不良现象。最近中央纪委、中组部连续通报了几例地方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去年年底在我市蔡甸区人大例会上,发生了干扰正常选举的非组织活动,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严肃查处。前不久召开的省市区巡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重申换届组织人事纪律,强调对问题严重的,可先免职后处理;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在换届中发生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省、市、区委也专门下发了关于换届工作中进一步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在执行政策的同时,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对不顾大局,不守纪律,搞各种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要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祥和鼓劲、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和负责组织工作的同志要系统地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律,特别是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知识,要自觉地按法律法规办事,努力把换届工作做好。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文件精神,严谨、认真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保证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篇三: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2015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问题与思考

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问题与思考

如何贯彻落实好选举法,探索按照新选举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有条不紊地做好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结合这些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就选举法修订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解决办法,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目前换届选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选举意识比较淡薄,选民热情有所下降。关心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参与选举,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认识误区,仍有部分选民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选谁与不选谁,都与他无关,即使参加选举投票也属应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传统的旧观念没有改变,认为这是“官场”上的事,与我们老百姓无关;二是在推荐候选人时,没有充分征求选民意愿,选民对候选人缺乏了解或根本不认识,从而失去了参与的热情。三是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级划圈圈”,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四是部分当选代表的素质不高或当选后不履行代表职责,选民感到失望等等。

(二)流动人口日益增多,选举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各地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给选举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加大;一是有部分人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二是部分人为了子女的就学和就业,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镇,但没有在迁居地生产生活过,与迁居地无任何联系,也就是所谓的空挂户。2、选民参选工作难度加大。在农村,越来越多的选民外出务工经商,在民主权利与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他们宁可放弃民主权利而不愿回来参选。3、选举组织工作压力大。一是来自工作上的压力,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二是来自经济上的压力。换届选举工作从骨干培训、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等等过程中,需要召开许多会议,涉及人员较多,一个村委会代表选举方面的开支一般在5000元以上,也有个别村委会高达近万元;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往年惯例,每个乡镇划拨给1万元左右,换届选举经费缺口巨大,很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代表结构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妇女、非党人士、少数民族当选代表的比例偏低。由于大多数妇女、非党代表候选人相对来说知名度较低,活动能力较弱,在竞争激烈的代表选举中落选的概率较高,导致代表结构不合理。如我镇上届代表中,妇女代表只占18.2%,非党代表只占22.8%。少数民族只占5%,均远远低于上级规定的比例。2、从上届换届选举的趋势看,领导干部、个体业主、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长当选为人大代表的较多,所以在行使代表职务时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几点思考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责任。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选民多,工作量大,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领导是做好选举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书记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党群的负责人用主抓此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二是成立选举机构。县、乡两级要分别成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村和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选举机构,具体组织选举工作。三是选派指导小组。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带队,相关委室派员参加,组成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每个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几个乡、镇、的选举事宜。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对选举每一阶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五是依法建立选举工作责任制,分片包干,具体指导,做到任务清,责任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质量。面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四群”教育活动,深入村组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认真分析各种情况,理清思路,研究对策,尤其是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方面提前介入,切实增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预见性。

三是注重学习培训,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强,为进一步依法操作,规范选举,应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选举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着重从这次换届选举的法律政策依据、时间部署、代表名额、素质和结构要求,选举工作机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投票选举,规范手续与建立台帐、档案制度,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之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程序和内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

四是抓监督问责,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为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遏制选举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换届选举纪律宣传,在各选区张贴致广大选民一封信和标语,同时逢会必提选举纪律,坚决杜绝换届选举过程中以贿赂、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选举破坏选举工作的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换届选举中的宣传发动工作,既要有声势,更要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一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选民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和参选积极性。同时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尤其是乡、镇、村委会领导,要帮助其认清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明确自己在换届选举中的责任,使之积极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工作任务。三是根据工作步骤进行宣传发动。要围绕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如在选民登记阶段,重点宣传选民的条件和登记方法等;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

六是把好“两关”,优化结构。一是把好提名关。要按照科学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以及代表应具备的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要求,把好提名关,逐步实现代表结构的优化。(

七是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选举法》、《代表法》和《**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一是科学划分选区,准确进行选民登记。划分选区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按照属地原则和便于选举的原则进行。选民登记时,事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外出选民的去向,并与其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取得联系。对那些不方便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选民允许其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登记。把好“年龄关,政治关”,加强各选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人户分离人员、服刑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一一进行确认,避免错登、漏登和重登。二是严格操作程序,精心组织选举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个法定时间,两个过半的原则”,即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都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公布,不得随意更改,选民参选人员过半、候选人得票数过半的原则依法选举。在差额选举时,要根据应选人数确定差额数,克服为了追求差额的形式而搞“陪选”;在投票时,要统一设置秘密写票间,保证选民自由选举;在使用流动票箱时,特别要依法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严防少数素质不高的负责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利用流动票箱的相对隐蔽性,搞暗箱操作;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篇四: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乡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乡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4.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5.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8.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9.人大换届选举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0.参加选举活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体现!

11.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12.坚持依法办事,维护选民权利!

【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13.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搞好人大换届选举!

14.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

15.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6.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制裁!

17.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18.人民政府人民选,人民政府为人民!

19.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

20.依法开好我乡(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实现“ ”的奋斗目标!

篇五:人大换届,上会资料
2015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直接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因而,代表工作做得好不好,能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5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代表工作得到不断创新发展,代表作用日益发挥,但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谈点肤浅的思考。

一、当前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代表的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从马龙县的情况看,人大代表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一届比一届高,人大代表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代表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如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占了5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43.5%。部分代表受文化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不强,在审议重大事项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活动中,提不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基本上是审议不语、质询不会、建议不提,被戏称为“表决机器”、“三手代表”,难以高效地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不善于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不能正确、客观地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替人民群众分忧解难。

(二)部分代表“代表意识”淡薄,缺乏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代表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一些代表只把“代表”当成一种荣誉,他们对自己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重要使命认识不足,联系选民不经常,调查研究不深入,反映民意不及时,参政议政不积极。特别是其中占相当比例的党政领导代表,由于他们同时兼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代表活动较少,常忙于本职工作和应付各种“中心工作”,履行代表职责不够,也有的是以种种借口推脱职责,只当挂名代表。

(三)对代表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代表缺乏履职热情。《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但《代表法》对于选举单位或选民如何监督代表、怎样处理不履行职责的代表,如何奖励认真负责履职的代表、由谁来负责组织选民监督代表和奖励代表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监督激励机制的不到位,造成了代表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缺乏履职压力和动力。

(四)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还没有形成。从开展“三查(察)”的情况看,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阻力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工作合力难以形成。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平时忙于本职工作,除了开人代会很难集中起来开展大型活动。虽有不少代表意识强,很想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但是一张白纸的建议,一次会上的呼吁,往往是孤掌难鸣,不能形成合力。二是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突出,严重挫伤了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积极性。三是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不畅通,尽管《代表法》对保障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做了原则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尽了很大努力,但代表知政不多的状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代表没有知政的条件和时间。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对代表行使职权缺乏理解,支持不够,造成代表履行职权遭遇阻力。致使一些代表认为:“代表执行职务难”,“代表活动无用”,直接影响代表的积极性。

此外,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没有把代表工作与行使常委会各项职权有机结合起来,对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代表服务不够到位,与代表联系渠道不畅;一些地方的代表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妨碍代表履行职务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即将进行的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尤其是《选举法》作了重要修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关键时刻,更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选好代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把好“入口关”,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代表意识是代表履行职责的动力所在。为此,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必须抓好“源头”,严把“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代表意识强烈、综合素质较高和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代表选出来。

1、严把资格条件关。根据《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特别是要把代表意识强烈,具备一定行使国家权力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格条件。

2、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要保证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女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专职人大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代表中的比例,提高熟悉经济、法律知识的代表比例,干部代表和连选连任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控制。针对农村代表比例增大的实际,要注重把那些群众公认、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优秀农民代表选为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

3、引入竞争机制。要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询问等。这样做,既体现了代表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又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和较具体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候选人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的思想观念。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随着改革与发展的逐步推进,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仅仅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诸方面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否则就不可能对当地“三个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存在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没有自己的见解,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只能当一个“随行者”,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就只能充当一个“听会者”,很难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所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充电”。一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培训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订阅业务报刊、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人大理论知识,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代表逐步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技能。如视察、调查、审议、表决、投票、审议的技能以及法律监督、财政、计划监督的技能。另一方面,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载体,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活动,使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

(三)创新监督激励机制,促进代表履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发挥得如何,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可以说,没有代表工作,人大工作就无从谈起,如果不及时解决“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代表之间就会产生消极影响,代表的组织程度、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那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就必然失去依托和基础。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创新代表监督机制,促进代表积极履职。

首先,要建立健全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在代表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即人大代表每年或每届必须就其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向选民作一次述职报告,听取选民的意见。选民对其是否履行代表职务、是否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这样不仅密切了代表同广大选民的联系,而且强化了选民对代表的了解和监督,真正使不作为、无作为的“挂名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从而监督代表正确行使代表权力,真正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其次,要建立选民对代表的罢免制度和完善代表辞职制度。《代表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但以往只有代表在道德行为或在本职工作上犯了过错甚至触犯刑律时,才能被罢免或撤换。现在要改变这种传统观念和做法,对于不积极行使代表职权、辜负选民委托的代表,常委会应支持选民提出批评或建议,直至依法将其罢免。要完善代表辞职制度。当代表调离本选区,不能继续履职并接受选民监督时,允许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及时选举产生新代表,避免监督缺位。

第三,要建立健全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代表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奖优罚劣,既有利于对代表的监督,又能够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调动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如马龙县实行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做法就值得学习和借鉴。具体是: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签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代表小组签定、代表小组与代表签定责任制,定期检查、督促,年终进行考评。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机构、人员,活动计划、记录、总结,活动开展,制度、园地建设和经费配备,情况反映及资料收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代表小组围绕小组活动、制度建设、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三方面内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代表小组与代表围绕发挥作用和履行职务、“创先争优”和“四个一”活动、联系和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三方面内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这样给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和代表定目标、压担子、交任务,能够较好地激发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代表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

第四,要为代表履职优化社会环境。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尊重代表的地位和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对代表依法进行的各项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和干涉。

(四)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参政热情。针对有些地方代表活动方式单调、内容枯燥乏味、活动效果差这一问题,要根据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特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查、工作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

(五)做好服务工作,密切联系代表。努力为代表履行职务服务,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扩大外部影响。要设立代表联络室,建立“常委会主动联系代表、代表经常联系常委会”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代表渠道,定期不定期举行政情通报会,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设立代表联系信箱和热线电话。要建立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其他组成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帮助代表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热心为代表排忧解难,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此外,还要切实解决代表活动经费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保证,维护代表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代表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对妨碍代表履行职务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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