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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2016-09-07 13:39: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共5篇)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XXX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供大家学习参考。

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第一篇

XXX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医药卫生一致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得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

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搬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的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XXX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细想,

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XXX。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XXX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逐步规范,医药价格体系逐步理顺;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

—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XXX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年360元以上;

—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

上,城镇居民医保、XXX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86张,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或接近74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

6.6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5/10万以下。

三、明确政府责任

(一)强化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二)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

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

“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1、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额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承担;2、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纳入财政预算;3、对重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依据实际情况,按3000—5000元/床年的标准投入;4、对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按服务成本给予保障;5、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财政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比例承担补偿资金,足额拨付;6、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县级公立医院4所,分别为县医院、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含原第二人民医院),其中县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为二级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编制内职工1815名,编制床位1170张,实际开放床位1470张。乡镇卫生院19家,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职工630人,编制床位640张,实际开放床位684张。全县村卫生室经整合兼并后共有521个。2014年公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医院门急诊人次数达到45.93万人次,住院病人5.59万人次,业务收入27417万元。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28.99万人次,住院病人3.29万人,业务收入5116万元。

(二)、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2009年至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完成,2014年11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1、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药品采购XXX机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扎实有序的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从2011年1月份开始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自2014年11月1日四家公立医院取消所有药品加成,降低群众就医费用,缓解群众就医压力。仅4家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药品合理收入让利患者每年达500余万元。

2、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业管理XXX机制。制定下发了《XXX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原文[2009]19号),明确政府开办的19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界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和任务。2014年12月制定并下发了《XXX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公立医院

区2015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第二篇

**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自2009年7月,我区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卫计委医改办大力支持下,仅仅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为我区健康事业有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现将我区医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区总面积287平方公里,辖区四个乡、镇(场)及四个办事处(**、**、**、**)。总人口约26.8万。其中,城市人口16.9万,农业人口9.7万。**新区卫生系统共有专业预防保健机构2家(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梁苑社区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4家(**乡卫生院、水稻乡卫生院、杏花营镇卫生院、杏花营农场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51各,核定乡村医生数101人,民营医院1家(**市光明医院)。

二、医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积极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015年,我区总参合人口**人(参合农民**人),参合率达到100%。

1、持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15年,我区新农合政府资助由2014年320元/人提高到380元/人,政府资助收入**万元(其中:国家1710.18万元,省级**万

元,市级253.36万元,区级395.88万元)。2015年全区补偿新农合患者50.95万人次,补偿新农合资金3124.05万元。

2、新农合资金筹集水平稳步提高。去年我区新农合工作取得佳绩下,我区新农合筹资水平又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年新农合基金总量达到 3721.22万元(每人470元),其中家庭账户基金554.23元(每人70元),大病统筹基金为3167万元(每人400元)。大病统筹基金由国家、省、市、区4级财政出资。

(二)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

目前,我区所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56家(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卫生院、51家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率达96.5%。

1、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2015年全区基本药物共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201-276个;配备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数35-123个。2015年,全区基本药物集中网上采购金额约为553.68万元,网下采购金额约31.03万元。2015年采购总金额584.71万元,回款金额为584.71万元。按照国家药品加价利率15%计算,共让利老百姓约87.7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2、领导重视,积极协调,确保基药足额按时结算。随着基本制度实施的逐渐深入,我区实施基药单位已增至56家,原预算的5万元周转金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难以保障及时、足额向配送公司支付基本药物采购货款。为

确保贷款及时结算,保证按时配送,最大限度地满足临床用药需求,2013年4月,我区卫生局向**区财政局提出了将原预算安排的基本药物支付贷款周转资金**万元调整为**万元的申请。自2013年9月份开始,我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基药款按时足额当月结算,确保了基本药物正常供应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我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将公共卫生考核成绩严格与资金拨付挂钩,做到奖罚分明。通过严格考核,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了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分别为:24元、8元、3元、5元)。我区累计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万份,建档率90.32%;建立电子档案**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城市建档**份,其中城市建立规范化电子档案**份,建档率90%以上。农村建档**份,其中建立规范化电子档案数**份,建档率达到90%。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实施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重大疾病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15年出生儿童**人,疫苗预防接种**万剂次,疫苗接种率达95%

以上,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基层项目单位应对0—6岁儿童的基础免疫、强化免疫接种及重点人群针对性应急接种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剂次,实接种**剂次。建卡建证率均达95%以上。

3、提高妇幼保健水平。2015年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有只服务师范”工程,不断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工作,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人。

(四)基层卫生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乡卫生院和卫生监督监督项目。根据2011年市政府会议和2013年区联系会议纪要,**乡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合并建设,选址经**新区建设指挥部会议172号文件通过,新的选址位于集英街北段路北,新解放路路北,市食药监局的北侧。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区级配套30万元;**乡卫生院项目资金2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区级配套198万元;项目资金在区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目前主体已经封顶,年底可投入使用。

二是新区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区急救中心是2013年度中央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万元(中央投资**万元,地方配套**万元),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投资金额**元;配备急救车及车载设备、急救调度设备,投资金额**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确保医改稳妥推进

1、新农合拨付诊疗费情况

一般诊疗费按照季度拨付。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检查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10元,新农合支付9元,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支付部分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卫生院一般诊疗费供给381.7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检查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8元,其中新农合支付7元,个人支付1元。按照每室每天10个门诊人次计算,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村级一般诊疗费共计**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对实施基药的村卫生室按照每服务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0.5万元)的标准进行基药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财政承担30%。

2015年,国家、省、市及区财政对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基药专项补助资金共**万元。针对每一笔到位补助资金,都会及时研究拨付方案并及时下拨。确保了我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3、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拨付及老年乡医生活补助 2015年共收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1162.89万元,其中中央638.2万元、省级212.7万元、市级181.99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第三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医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领导决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和压力,保障了医改扎实有序推进。

2.加大规划引导和投入力度。国家高度重视医改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卫生领域重点工程专项建设任务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2%,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0.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4%,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5.74个百分点。

3.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建机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强调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和公益性运行机制;着重强调进一步深

化基层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积极性;着重强调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4.注重宣传引导。中央和各地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继续把医改宣传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医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等时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各地在医改重点领域探索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坚定社会各界推进医改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加强对医改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扩大到1300多个,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12个省份实现改革全覆盖。卫生计生委举办24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各地4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各地自查基础上,2014年底,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份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开始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达到82%,群众对医改和就诊体验的满意度达到96%。

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现每个省份(西藏除外)至少有1个试点城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2014年6—7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第一批17个试点城

市和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改革试点总体方向正确,各地对推动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日趋合理,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试点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分别从改革前的9.14%和12.71%下降到5.34%和3.95%,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较改革前降低了10个百分点左右。

2.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地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试点地区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9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3%。进一步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2014年批准9家非公立医院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二是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三是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梳理妨碍社会办医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清理清单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按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地方出台了一批专项配套文件和细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规划、大型设备购置、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四是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据统计,已有累计近17万名城市医院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执业。五是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对13个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所在省份进行抽查。卫生计生委会同国资委积极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六是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筑牢群众看病就医保障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和75%。一是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有16家保险公司在27个省份承办大病保险,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省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作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在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普遍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实时监控,确定45个地区开展医疗服务监控试点,有效遏制了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欺诈骗保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西藏6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28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或利用省级大集中系统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30个省份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万人获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14个省份已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四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明确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和参与医改的系列政策措施。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14年,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1587.2亿元,同比增长41.3%;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2300多种。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30个省份(西藏除外)和军队系统建立了省级(全军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区、市)、军

队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已完成第一批4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的定点生产招标工作。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价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具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发布了530种低价药品清单。在国家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的基础上,已有30个省份公布了省级低价药品清单,平均每个省份新增213个品种。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三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确定17个省份34个县(区)为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推进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动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灵活用人机制。四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开展了对12个省份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推动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转变服务模式和执业方式。

5.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研究制订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8个省份10个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四是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连锁经营发展。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6.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一是积极推进卫生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启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国务院修订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二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组织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三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亿元全部下拨至地方。研究制订人均基本公共

201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第四篇

201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医疗机构1657家,其中有医院(疗养院、检验所)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6个、乡镇卫生院68个、门诊部38个(综合门诊部13个、中医门诊部4个、中西医结合门诊部5个、普通专科门诊部4个、专科门诊部2个、口腔门诊部6个、眼科门诊部2个。)、妇幼保健所(院)10家、卫生所(医务室)42家、个体诊所815家。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68个,一体化村卫生室441家。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6个,其中:中心47个、站139个。全市卫生机构有工作人员244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450人,占总人数的79.7%。全市实有床位共13590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4.8张(全国平均3.8张,全区平均4.08张)。全市有大型医用设备CT24台,核磁10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14台,电子

直线加速器(LA)7台。

二、调研中发现的亮点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健康屏障,保障群众能够“防得了病”。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着力改变“重医轻防”的局面,突出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努力使群众“少得病、不得病”。积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99万人,建档率73%。实施了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两癌”检查、免费服用叶酸项目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改造农村牧区户厕5.6万座。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全市三级传染病直报网络,强化传染病预警预测,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市财政投入800万元购置水质全分析仪器,使我市水质检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强化妇幼机构和产科管理,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8%,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完善自愿无偿献血网络,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演练等基础性工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落实创卫长效机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今年6月1日自治区人大批准《xxxxx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

(二)构建和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确保群众“看得上病”。

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是我市医疗卫生的客观现状。据统计,我市医疗资源83%集中在城市,城市中又有80%集中在大医院,造成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医疗资源缺乏,成为“看病难”的原因之一。为此,着力发展农村牧区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1. 在农村牧区卫生方面。抓住国家以项目资金的形式对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给予支持的有利时机,近年来,实施了15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3所苏木乡镇卫生院、138所嘎查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项目。2014年,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目前104个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中,完工并投入使用13个,主体完工正在装修中22个,正在进行主体建设40个,未开工29个。三年投入25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城市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牧民群众在乡村的就诊率明显提高,逐步引导形成“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观念。

2. 在城市社区卫生方面。社区医疗服务具有方便、价廉等优势,既有利于分流病人、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又有利于降低卫生服务成本、减轻城市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是缓解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出路。我市合理调整卫生资源,鼓励和引导医院延

伸服务开展社区卫生工作,将一级医院、部分二级企业医院、区属医院、门诊部、分院、街道卫生院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医院举办的发展模式。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体居民,并形成“十五分钟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就医,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与此同时,不断加快大型医院建设,先后建成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包医二附院、包钢医院、北重医院、市肿瘤医院、包钢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医院新大楼。2013年启动新都市区医院筹建工作,开工建设了精神卫生中心病房大楼。

(三)完善机制,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立足卫生行业实际,多途径构建医疗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改进医疗服务,努力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1. 不断完善新农合工作机制。2014年全市参合农牧民69.63万人,参合率99.07%,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25元,基金达到2.96亿元。实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病种扩大到29种,其中将14种大病以及无责任意外伤害纳入大病商业保险范围。今年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2. 积极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69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自治区增补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基层全覆盖的目标,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3. 加快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改革。

一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九原区医院、达茂旗医院、固阳县医院和土右旗医院分别列为自治区和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重点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医药价格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同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不断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预约诊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市中心医院与土右旗医院协作办医。积极推动包钢三医院股份制改革。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启动市综治委、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大力发展医疗服务,鼓励不同形式的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三是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公益性建设。推行济困门诊、济困病房建设和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工作,大力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深入推进“健康xxxxx行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汇报 第五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医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领导决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和压力,保障了医改扎实有序推进。

2.加大规划引导和投入力度。国家高度重视医改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卫生领域重点工程专项建设任务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2%,比同期

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0.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4%,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5.74个百分点。

3.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建机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臵,着重强调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和公益性运行机制;着重强调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积极性;着重强调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4.注重宣传引导。中央和各地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继续把医改宣传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医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等时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各地在医改重点领域探索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坚定社会各界推进医改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加强对医改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扩大到1300多个,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12个省份实现改革全覆盖。卫生计生委举办24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各地4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各地自查基础上,2014年底,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份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开始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截至2014

年底,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达到82%,群众对医改和就诊体验的满意度达到96%。

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现每个省份(西藏除外)至少有1个试点城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2014年6—7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第一批17个试点城市和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改革试点总体方向正确,各地对推动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日趋合理,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试点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分别从改革前的9.14%和12.71%下降到5.34%和3.95%,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较改革前降低了10个百分点左右。

2.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地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试点地区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9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3%。进一步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臵要求,2014年批准9家非公立医院配臵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臵独资医院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营利性医疗机构设臵审批由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改为后臵审批。二是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

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三是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梳理妨碍社会办医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清理清单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按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地方出台了一批专项配套文件和细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规划、大型设备购臵、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四是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据统计,已有累计近17万名城市医院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执业。五是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对13个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所在省份进行抽查。卫生计生委会同国资委积极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六是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筑牢群众看病就医保障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和75%。一是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有16家保险公司在27个省份承办大病保险,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省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作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在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普遍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实时监控,确定45个地区开展医疗服务监控试点,有效遏制了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欺

诈骗保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西藏6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28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或利用省级大集中系统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30个省份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万人获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14个省份已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四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明确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和参与医改的系列政策措施。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14年,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1587.2亿元,同比增长41.3%;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2300多种。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30个省份(西藏除外)和军队系统建立了省级(全军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区、市)、军队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已完成第一批4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的定点生产招标工作。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价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具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发布了530种低价药品清单。在国家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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