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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查报告

2016-08-25 13:56: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民工调查报告(共6篇)农民工调查报告关于农民工的调查报告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必有其出现和存在的理由和历史意义。当代中国,一个快速发展的国家,其社会制度尚未完善,各种社会问题充斥,形式环境复杂。1978年改革开放时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大量涌入城市。也就是在这样的特殊历史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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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的调查报告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必有其出现和存在的理由和历史意义。当代中国,一个快速发展的国家,其社会制度尚未完善,各种社会问题充斥,形式环境复杂。1978年改革开放时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大量涌入城市。也就是在这样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这个城乡二体制的产物应运而生。

农民工的提出是1990年作为术语开始频繁出现。农民工是指在本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村户口人员,从事非农业工作。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劳动力;狭义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在中国“实施多年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当前的广义农民工约有两亿人,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采矿业、第三产业和其他产业链低端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沿海地区关系国际民生的各个生产领域。

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为体力型工作,如保姆、厨师、服务员等缺乏技术含量的脏累,险差工种,也由此引发了被社会普遍歧视的现象;加之2008年出现的畸形“民工荒”,我们看到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必须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

两千多年来,农民一直是中国的弱势群体。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工的出现自然而然的成为另一个弱势群体,各种与他们有关的问题即所谓的农民工问题接踵而至。例如:子女教育问题、医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仅是他们的个人问题,已经转变为全社会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本次调查报告从农村背景环境、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遇到的种种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国家针对农民工出台的各种政策等几个方面对农民工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旨在更深入了解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以及家庭,同时希望社会能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农村环境

一、留守老人生活状况

(一)打工子女的经济支持不可高估,留守老人经济状况依然较差。

由于农村绝对收入水平较低,农民长期以来储蓄率较低,在调查中有人估计农村老人没有养老积蓄的要占到70%以上,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一般老人和儿子一起生活时开支主要负担由儿子负担,但是子女外出后,除了极少数有权威的老人主持全家财政外,大多数老人需单独理财。电费每月10-20元,米每斤1.1元,电话月租费15元,柴每担15元,煤球3元一个,自来水……,按当地标准一个老年人一年需要700-1000元才能基本维持生活,且老人不能生病。外出打工子女对老人每年的转移支付平均要低于上述数字,因此我们不可过高估计打工子女的经济支持。由于收入较低,老人们的生活很拮据.

(二)外出务工子女对老人的医药支付能力显着增强,但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部分老人生病时缺乏生活照料

子女外出务工增强了老人医药支付能力,但是由于经济收入不高,还是存在着“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现象,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 “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一位老人2002年因为心肌梗塞住进医院,3天花了1200元,觉得太贵了,后来就再也不去医院了。另一位老人抱怨说有次头晕挂号打针就要400多,吊了4瓶水又花了500块。据调查,医药费是大多数老人家庭一项重要的支出,若使他们做到有病就医,其子女的支付能力也要大打问号。

而有资料显出: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里问题已是迫在眉睫了。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加上 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及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留守儿童往往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适应感,严重的则会导致心理畸形发展并在行为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失范和越轨 现象,出现一定的“留守儿童综合症”。

三 农村劳动力转移造成的耕地浪费

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中,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占85.9%,其中25岁以下的占43%。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盲目性和集体无意识性,且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致使劳动力转移过快,部分地区出现劳动力转移过多、农村劳动力不足等,造成了我国耕地资源利用利用不足的浪费现象。

(1) 劳动力不足造成土地撂荒。

(2)劳动力不足造成大量的土地薄种薄收。

(3)土地施肥不足。

(4)出租土地的短期种植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留下来的耕地主要以出租方式处理。

(5)对遭受破坏的土地缺乏及时整理。

(6)对土地收益的期望减少,也一定程度地影响土地耕种的积极性。

(7)留守劳动力其他方面负担过重,降低了土地耕种效率。

综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地往城里输出,致使现在的农村出现了许多综合的问题亟待解决。

农民工的工作

中国目前有超过二亿多的农民在城市打工,他们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已成为我们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的恶劣的就业状况。

第一,农民工以就业非正规化为主。

就业的非正规化直接导致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过程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除无法享受在正规单位就业享受的工资、生活、医疗、养老等福利之外,“同工不同筹”、拖欠工资、签订歧视性工作合同等现象十分普遍。

第二,从事脏、累、差职业是农民工就业的另一大特征。农民工只能寻找技术含量低甚至纯粹的体力劳动类型的工作,集中在所谓“3D”(险danger、脏dirty、难difficult)职业岗位上,这些岗位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技术工。即包括工厂、建筑工地等领域从事的具有一技之长的工作,如瓦工、木工、焊工、管工、电工、车工等生产领域的技术工人,也包括厨师、理发师等服务业的人员。

2个体劳动者。如开报亭、特色小吃店,从事家电修理、裱糊字画、雕刻等。 3简单劳动职业者。如一般企业的体力劳动者、各类服务人员、保安人员、清洁工、洗衣工、搬运工等。

第三,农民工的工资普遍偏低,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农民工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收入三项。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比上年增加了77元,增长5.7%。分

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1422元,比上年增加70元,增长5.2%;中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1350元,比上年增加75元,增长5.9%;西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1378元,比上年增加105元,增长8.3%。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大多是在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条件差的情况下获得的,付出的成本比较高。据调查,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个小时。其中,89.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个小时。

第四,农民工职业变动十分频繁。

【农民工调查报告】

深圳市一项调查显示,69.9%的被调查者在深圳换过工作,在换过工作的人群中,平均每人换过3.07个单位,最多的超过10个单位,没有换过工作的人仅为30.1%。农民工就业的最大特点是流动性大。频繁地换人换岗显然不利于产业工人人力资本的提升,不利于他们工作经验的积累,不利于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和创新,于是陷入了“产业队伍不稳-技术水平不高-企业竞争力弱-利润水平低-工人工资低-产业队伍不稳”的低水平发展陷阱中。制造业工人流动频繁的根本原因并不能归罪于农民工。我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低,导致制造业利润微薄,无力雇用稳定而又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又使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而不得不采取“钟摆式”就业。

有人说农民工从事的是世界上最危险而最没有保险的,劳动强度最大而休息时间又最短的工作,我十分赞同。但这一情况正逐渐改观 ,农民进城务工的类型正在朝着长期工和有一定技能的方向发展,相信随着农民进城就业有关政策和条件的完善,农民工可以从事的职业也会更加广泛。

农民工生活状况

一、农民工的物质生活 农民工月生活支出占月收入的42.75%。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吃的不好穿的不好。据调查,有29.19%的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7.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点,6.45%的人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12.54%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首先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四成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更有网友曝光,有许多农民工集体居住在桥底„„

农民工生病时一般能撑则撑,撑不过去再到药店买药吃。调查的农民工中,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有4.66%的农民工感觉自己身体状况不太好,有31.02%农民工感觉自己身体状况一般,有64.32%农民工感觉自己身体状况良好。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在务工经商期间生病时,有37.79%的农民工会自己根据病情到药店买点药吃,32.01%的农民工是去正规医院看病,20.45%的农民工是去个体诊所看病。在对三分之二不上正规医院看病的农民工调查时了解到,不上正规医院看病的主要原因:一是费用太高,二是没有去医院看病习惯,三是没钱看病等。

针对发生工伤情况所在单位是否提供医疗费用问题,有26.54%的农民工不太清楚,有25.92%农民工认为单位会提供全部费用,20.23%的农民工认为单位会提供大部分费用,13.33%农民工认为单位会提供小部分费用,但有13.98%的农民工认为所在单位不提供费用。

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状态是令人担忧的———在他们当中,许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许多人面临着性苦闷和性压抑。工作之余的主要休闲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娱乐活动。调查表明,80%以上的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休闲方式主要有看电视、睡觉、聊天或闲逛。农民工精神生活问题并不只是缺少文化娱乐设施这么简单。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常常遭遇各种精神问题,如工作无着落或不顺心产生的焦虑感,被城里人歧视所产生的自卑感,权益被侵害时所产生的愤懑和压抑,恋爱交友失败时所产生的挫折感„„

农民工遇到的种种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比上年增加436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务工14533万人,在本乡镇从业84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稳定增长态势。

为什么中国的农民工问题这么突出?这是由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一是中国农民数量庞大,这是国情;二是中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的社会制度,建立了“一个体制,三个制度”,即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制度、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三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规模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

农民外出务工遇到的问题诸如工伤、职业病、拖欠工资、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受到歧视等困扰农民工。

第一,农民工就业问题

据估算,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一亿左右,农业技术进步还将释放出更多的富余劳动力。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村劳动力仍是供大于求,所以总体上不存在“民工荒”问题。农民工的就业仍然很严峻。

第二,农民工工资问题

目前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总体还比较低,增长速度较慢,与城镇职工工资差距不断拉大,与农民工的价值贡献不相称。就是这样农民工的工资还被克扣和拖欠。在调查的农民工中,被克扣和拖欠过报酬的农民工分别占两成。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被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农民工被拖欠报酬时间最短的有一个月,最长的达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个月。被拖欠过半年以下的农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占被拖欠农民工数的百分之九四点四九 。

拖欠工资的原因

1.雇主有意拖欠。

2.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使农民工的工资不时能按时领取。

3.将拖欠工资做为留住人的一种手段。

4.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

5.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欠薪。

6.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

第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没有城市户口,其教育成为一大问题。 有不少农民工到城市打工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就业,而是为了能让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受到良好教育。

篇二:农民工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状况的调查报告

通信与电子工程工程学院

通信111

***

20111320**

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状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民工”这个新时代的产力军应运而生,他们已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为现代化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很好的融入城市社会中去。他们的衣食住行状况也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医疗保障、工资待遇、教育培训等问题让人担忧。广大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中最辛劳、地位最低的弱势群体。

关键词:农民工 发展 工资 生活水平

正文: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农民工已经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同时也为农村带回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活方式,带动农村脱贫致富,从而实现现代化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但由于农民工学历不高,缺乏技能和相关政策措施严重落后,所以工作辛苦劳累,每天长时间劳作,很少有休息日,常常被认为是城市中的最底层人群。所以农民工的现状依然令人担忧。于是我对农民工进行了调查如下:

参加者:*** *** ***

实践的主题: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状况的调查

时间:2013-5-28

地点:农民工施工工地

调查对象: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调查目的:如何使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的工作及生活圈,使其安居乐业,始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最近十几年,我国虽然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据我们对农民工的追踪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面临的诸如生产生活环境差、择业差别待遇、权益屡受侵犯、负担不断加重、社会保障缺位、教育培训滞后、子女就学无门、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到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为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一、现状与问题

(1)家庭困难、经济原因是进城务工的首要原因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需求也不一样了,尤其是孩子上学花费让他们伤脑筋。现在的孩子起码的上个高中,但考上了大学的也不能不上。在乡下除了种地、打柴就没什么收益了。可在一些大别山区还是牛耕人背的生产模式,为了让孩子们走出大山,让下一辈不再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不得不背景离乡,外出打工。因为孩子在外读书许多农民工都是双双外出,家里只剩下老人,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一家人团聚

(2)农民工多集中于第二、三产业,求职难收入低是农民工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

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

多数民工认为钱是谋生的基本条件,说明目前金钱在民工生活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起到的是基础作用,金钱、知识、技能是民工最缺乏并最想得到的财富。农民工收入以500元~800元居多 ,有46.25%的月收入在600-800元之间,只有8.5%的人的工资超过1000元。还有8.75%的农民工收入在600元以下,这些都反映出农民工的收入偏低。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95%为高中以下学历。大部分民工的学历集中在小学、初中,其中初中学历比较普遍占57%。如此低的学历决定了民工在城市中不可能从事技术性的高薪职业,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与服务业是民工进城务工的首选行业。学历是影响农民工收入比较重要的因素,小学、初中、高中学历的务工人员月均收入分别为800元,1000元,1200元,收入差异明显。所以,受学历与技能限制,60%以上的民工工作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而自主就业与自荐只有20%,通过其他途径找工作的民工则更少。所以求职难是进城农民工普遍反映的问题。

(3)农民工的日常生活是伙食质量差、住宿条件没有保障,没有假期。

通过调查我们对工地上的农民工的日常生活有了大概的了解。工地上十几个人一班,每天做饭的师傅上午八九点到菜市场买些不好卖的,过剩的菜回来,做些简单的清洗、挑拣加工。然后将菜分成三份保证一天的伙食供应。买菜的花销跟据人数的多少有限制,平均每人

【农民工调查报告】

每餐的伙食费在3元以内。这些还包括有外人来吃饭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有其他人来,伙食费得工人们分摊。

农民工的住宿状况也令人担忧,在房子开始建的时候,都是搭建一些简单的帐篷。如果房子做好了一两层,他们就搬进去住了,到处都是安全隐患,他们的人生安全根本没有保障。用电都是他们自己拉线借用,没有专业的电工给他们安装。经常是用电线牵到床边,火灾真是一触即发。

农民工平时都没有假期的,还经常加夜班,辛苦不用说了。因为只要一闲下来他们就感到寂寞空虚。听他们说经常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就想孩子,有时候像孩子都会不自主的流眼泪。足见他们的精神生活极度贫乏,他们只知道一味的工作,因此打发时间。

(4)农民工平时的娱乐休闲方式比较单一

农民工平时的娱乐休闲方式主要集中在打牌或大麻将、找老乡聊天的占总比例的37.5%,而女性农民工作则以逛街和读书看报、看电视为主,这些说明农民工作在娱乐休闲这一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且农民工在情感方面很缺乏。

(5)农民工的工资待遇

工地农民工分两种,一种是技术工(俗称大工),一种是普通工(俗称小工)。技术工即有手艺的工人,如能粉刷、砌墙等,普通工即没有手艺,配合技术工作业的工人。大工工资在70到100元每天之间,小工一般为50元每天。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可以预支少量现金用作日常消费。如孩子上学等特殊情况可以预支一定金额的现金急用。每年年底工资拖欠问题都会发生,常常施工方老板在大年三十还在外面索要工程费不能回家

(6)农民工付出的血汗白白流失,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有些企业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劳资关系日益复杂,一些企业贯彻《劳动法》的自觉性不高,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聘职工不按法规赔偿

(7)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整体很低,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逐渐的凸显

由于来自农村,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整体很低。但在城市中也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在建筑工地可以看到他们经常是不带安全帽就进入施工现场,在高空作业的时候也没有相应的保

护措施,完全凭借娴熟谨慎的操作进行作业,又哪里知道他们自己正走在危险地边缘呢!一些农民工平时爱喝酒,但他们却不知道有许多工作不能酒后进行。他们缺少专业的工人素质,也因此让人担忧。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逐渐的凸显,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户籍制度限制,难以享受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充分落实,仍存在很多障碍,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把子女留在农村,形成了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群体。 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普遍很差,市区小学大部分小孩都是从幼儿园就开始学习英语。但在农村,多数要三四年级才开始接触英语,而且英语老师的教学水平普遍不高,多数都不是正规学校毕业。在市区的小孩课外大多都在学舞蹈,钢琴,二胡等才艺,在农村小孩子课外大多帮大人干活;市区的小孩每天都可以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农村则大多都是留守儿童,抚养照顾他们的基本上爷爷奶奶等上一辈人,他们没有多少文化,对孙辈也没有好的教育方法 。

二、解决方法

要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的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待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使他们外出时较容易地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辅导班,让农民工接受培训,拓宽其就业门路。

在农民工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在农民工的精神生活方面,可以尝试性的在工地上、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图书馆;可以举办一些与农民工相关的活动;也可以举办一些心理健康的讲座,切实关心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给予农民工更多的人文关怀。

农民工是最容易受伤的一个群体,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固然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他们懂法律懂政策,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只有加强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都关爱农民工(外来劳动者)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媒体,经常性地正面报道农民工(外来劳动者)为城市、为社会、为我国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引导社会对农民工(外来劳动者)的正确认识。

三、 总结

篇三:农民工调查报告
2015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二)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三)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篇四:农民工调查报告
2016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2016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外出农民工以男性青壮年为主。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三、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以亲朋好友介绍为主。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四、从事工作以建筑业和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为主。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五、工资收入以3000元—4000元居多,收入和生活有一定保障。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六、居住和饮食有保障,但条件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七、工作强度较大。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八、合同签订率较低,维权意识和观念淡薄。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九、外出农民工精神生活匮乏。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十、多数人外出打工意愿明确,但外出务工地点、工作种类尚不固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十一、希望和建议: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五:农民工调查报告
2016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调查报告(一)

所谓城市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指在城镇中务工的具有农村户口身份或非城镇非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即因企事业单位或政府办公占地所产生的农转非农民工)。他们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处境却相当地困难,游离在城市和农村边缘,得不到基本的身份认同,现在,在许多城市,为了改变农民工在城市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提出尊重农民工,把农民工改称为"新市民",从地位上把农民工与市民同等起来。但是,长期以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值得重视和探讨。笔者就目前农民工情况做一调查,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来源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在农村出现了大量富余的劳动力,自**年以来,大量农民拥入城市,在不同行业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但工资却最低,同时分布在建筑业,工厂,一些服务业当中,从此,农民工遍布了大江南北。建筑工地的工人、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农村,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打工的。

二、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状况

1、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2、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3、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4、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5、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问题

(一)从失业保障方面看,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

农民工靠的是熟人"拉线",为他们提供岗位;靠运气,不要因生大病、受重伤而失去工作。他们在失业期间多是靠积蓄,或向他人借钱,或是贷款、卖血,也有一部分人不得不回农村老家,重操旧业。从医疗方面看,很多农民工失业以后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挺着而不去医院看病,遇到重病、大病,绝大部分是自费,用工单位通常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垫付很小一部分费用。从住房方面看,农民工是无法享受福利分房或在政府提供补贴的情形下买商品经济房的。有些农民工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一间房住二三十人,房租每人每月平摊几块钱,铺地铺,雇佣某家属做饭,在公共食堂吃饭;有些建筑工人住在工地附近的工棚里,拥挤不堪,采光和通风条件差,卫生情况不言而论。在保险方面,据了解,很多工厂对农民工只有工伤保险,但有年龄限制,如18岁以下50岁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即指童工和超龄老龄农民工不在保险范围内。童工和超龄工的工资比其他农民工工资低,而他们却干着同样的活,建筑承包公司等以更廉价的方式剥取他们的劳动力。这使得农民工也分了层次,童工与超龄工的处境更是困难,他们属于非法用工,更不在法律的保护之内,但他们又不得不在外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特别是50岁以上的农民工,从50年代经历过来的人,家里几乎有两三个孩子,至少有一个孩子在上学,上有老,下有小,只有在外打工钱来得快,像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就更不必提及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目前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近乎缺失的。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原因。

据了解是多方面的,通过对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的访谈以及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1、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工在城镇的边缘性这个特殊社会地位,户口是关键。虽然政府已经取消了原来旧的户籍制度,但太多利益户口仍在发挥着作用。没有城镇户口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正式城镇职工只是临时的工人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过渡性的结构状态还没有相应的保障制度实施保障,这便使得农民工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没有相应明文规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条例的出现,农民工就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许多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得到落实。通过我对市人才市场的调查与观察,没有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人才市场,严格地说,是没有一个为农民工提供合法程序,签署正式雇佣关系的契约机构。只有农民工自发形成的"农民工市场"在公路旁边,在小卖摊旁边等待雇主,随时还要遭受城管的驱赶,据说是因为他们影响了市容,给争创文明城市抹黑。同时,部分用人单位对法律保障缺乏正确的认识,隐瞒企业受保人员的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强行对农民工实施暴力,危害他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3、农民工自身社会保障意识较差,增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我曾问过一位农民工,为什么不去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他说大学生太天真,太学生气了,社会很复杂,能有工作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农民工团体意识较差,带有浓厚的小农意识色彩,怕"闹事",眼光短浅,只要用人单位给某些领头农民工一点好处,利益诱惑,其他人便不了了之。

四、调查建议: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任重而道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意义非常重大。十七大的召开,将给我们更高的启示,为解决这个问题指明方向。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应该多参与社会实践,关注农民工的疾苦,为解决他们的问题献言献策。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加强农民工教育,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大新农村文化的建设力度。切实去了解农民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创造学习的条件,是任重道远的,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政府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用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5、政府应当鼓励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周边农村的扶持。只有将农村建设成城市,才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带离边缘化,让他们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农民工调查报告(二)

一、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查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自由花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查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政府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农民工调查报告(三)

中国网4月27日讯 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公布20**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一)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总量达25278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3.1%,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7%;中部地区农民工7942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4.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546万人,比上年增加409万人,增长6.7%,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5.9%。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537万人,比上年增加324万人,增长2.0%,占农民工总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增长8.1%,占农民工总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0万人,增长9.6%,占农民工总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分省看,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0.3%,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72万人,比上年增加7.4万人,增长0.1%,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数量和增幅均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3.1%和20.1%,分别比上年下降0.9和0.8个百分点。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趋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农民工以跨省外出为主的格局改变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调查报告】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8390万人,比上年增加772万人,增长10.1%,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2.9%;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473万人,比上年减少244万人,下降3.2%,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7.1%。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20**年,去省外务工人数减少,改变了多年来跨省外出农民工比重大于省内务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农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3.9%,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状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长农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3%,21-30岁占32.7%,31-40岁占22.7%,41-50岁占24.0%,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16年的30.0%上升到20**年的38.3%,三年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6岁。尽管每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主要会加入到农民工的行列中,但农民工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说明农民工的“无限供给”状况在改变。

(二)年龄和家庭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很大的影响

农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农民工已婚者占90.2%,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出外出农民工12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这反映了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三)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88.4%和93.8%。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最高,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民工群体。

(四)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更倾向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5%,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6.2%,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8.8%。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与此相反,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这说明青年农民工正逐渐丧失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6.0%,其次是建筑业占17.7%,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1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3%。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16年的13.8%上升到17.7%,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但比重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0%和15.4%,比上年上升0.6和0.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劳动密集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就业结构将继续发生变化。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4.8%,自营人员占5.2%;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1.9%,自营人员占28.1%。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9.2%;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7.8%。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均呈下降趋势,20**年,本地受雇人员和外出受雇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9.4%和4.4%,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减少2.1%和11.8%。

(四)农民工就业稳定性随年龄增长逐步提高

在外出农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为26.7岁。从事现职的平均时间为2.7年,从事现职累计不满1年的占22.7%,1-2年的占43.1%,3-5年的占20.9%,5年以上的占13.3%。从不同年龄组来看,16-20岁年龄组中从事现职5年以上的占1.3%,21-30岁的占7.6%,31-40岁的占22.3%,41-50岁的占24.5%,50岁以上的占21.9%,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业的稳定性也提高。从从事的工作种类看,企业管理人员、个体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职累计时间在5年以上的比重要明显高于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篇六:农民工调查报告
2016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2016年3月,南京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要求在全市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集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以及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和子女帮扶行动。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此为契机,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联合南京财经大学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本市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安德门劳务市场开展调研。本文以此次调研取得的数据为基础,通过梳理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现状,分析这一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旨在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一、调研结果分析——当前农民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在安德门劳务市场的农民工中随机抽取。考虑到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文化程度、理解能力层次不齐的情况,主要采取代填式问卷形式,由调查员现场询问并代为填写。现场共完成有效问卷87份,其中,受访者七成为男性。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对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42.7%的受访者与用人单位(雇主)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受访者中,又有26.5%属于本人主动要求签订但被用人单位(雇主)拒绝的情况。二是对于社会保险的认识比较全面。71.3%的受访者认为单位应该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92%的受访人知道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社会保险。三是在发生工伤或其他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时,能够选择依法理性维权。73.3%的受访者在发生工伤时,选择按照法律赔偿或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权利被用人单位或非法中介侵害后,46.3%的受访者会选择求助于劳动部门、法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39.8%的受访者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59.6%的受访者对追讨(加班)工资所需提供的证据有所了解。

2、就业压力成为维权的主要障碍

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在逐步增强,但是由于就业难,迫于用人单位的压力,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用工行为。26.5%的受访者要求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被用人单位(雇主)拒绝,6.1%的受访者因为担心被解雇不敢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0.2%的受访者在权利被用人单位或非法中介侵害后,因为担心被解雇而选择忍气吞声。

3、农民工对法律援助职能了解不足

调查显示,虽然大部分受访者都听说过“法律援助”这个名词,但是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法律援助了解片面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自己解决什么问题,也不清楚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和申请途径。在调查中,81.2%的受访者都听说过法律援助,但是有47%的受访者错误的认为法律援助就是减、免、缓交法院诉讼费,只有36.1%的受访者认为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律师代理等法律服务。此外,调查结果还反映出农民工群体对律师的信任度不够高,近四成受访者认为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不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其中12.4%的受访者认为判决结果完全取决于法官。

二、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安德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农民工群体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

本次调查的891名受访者全部是安德门劳务市场的农民工,其中80%的受访对象年龄在35至50岁之间,只具有初中以下学历。受访者的就业范围集中在建筑装修和餐饮业这两个领域,职业以建筑工人、保安、家政保姆为主。就业范围小、工作稳定性差的现象在受访者中普遍存在。就业难度大使农民工群体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只有66.3%的受访者可以按月结算工资,其中还有14.3%的受访者被扣了保证金,其余受访者的工资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年终结算、工程完工后结算、包工头与发包方结算后再向工人发放。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上述三种方式最容易发生工资大量拖欠的问题。

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很多劳动者明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仍然同意应聘。在调查中,26.5%的受访者要求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被用人单位(雇主)拒绝,在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受访者中,有50%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之后全部被用人单位(雇主)收走,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拿出足够的书面证据。近五成受访者的用工单位(雇主)存在着违规扣押证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现象。近七成受访者的用工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任何保险。

上述农民工权益容易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工劳动技能低下,在劳务中介领域选择性就业面少,竞争压力大,即使知道这样对今后维权可能带来风险,但仍无奈选择被动接受。二是对用工企业高薪酬诱惑缺乏必要警惕和防范,轻信用工方口头承诺,不愿意在纠纷发生前就为法律规定权利而与用工方发生争执。三是农民工对劳动方面法律法规认知深度不够,仅仅了解一些一般较为浅薄的权利,一般仅知道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要定下工资标准、节假日和加班要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帮助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许多法律具体性的规定知之甚少,且主动学习法律热情不高。

2、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足

近年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深入农民工群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这种趋势也在此次调查中得到了印证。但是,以往开展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都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对法律援助工作本身的介绍较少,再加上农民工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比较少,导致其对法律援助工作了解片面。为了深化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我市将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或申请工伤待遇的农民工列入免于法律援助申请经济状况审查的范围,并且为农民工群体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受访者对于法律援助的基本定义都不清楚,更不用说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群体提供的这些服务。此外,农民工群体对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的信任度不高,近四成受访者认为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不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3、农民工自身法律保护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淡薄不仅是当前社会农民工维权的一个现状,同时也是导致农民工维权艰难的一个非常重要原因。调查显示,只有19.4%的受访者在权利被用人单位或非法中介侵害后,会选择向法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求助。以往打工与用人单位(雇主)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占比13.5%,只有口头约定的43.8%,不懂得用书面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仍占多数。而对于追讨工资时需要提供法律证据并知道具体需要哪些证据的不到37%,可见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知识的严重欠缺。

三、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1、强化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一是充实法律援助宣传队伍。充分发挥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量开展宣传。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推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劳务市场成为暑期社会实践课题,对学生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培训,以便其可以系统的深入劳务市场开展宣传。组建法律援助流动宣传队,宣传队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高校师生等共同组成,定期深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在开展宣传的过程中,加强法律援助知识的介绍,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申请手册等方法,帮助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三是拓宽法律援助宣传的途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农民工易于接触的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增强农民工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熟悉度、好感度、信任度。

2、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缩短办理时间,注重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快速指派、快速办理,在一天内完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指派等项工作,全力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检查监督力度。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检查、监督、考核,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回访受援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3、强化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

对农民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同时也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针对农民工数量庞大、流动性强的特点,还可以充分利用农民工自身的力量,成立农民工自己的群众性组织,增加农民工的自我维权能力,化被动保护为自我保护。

4、联合相关部门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

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一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思想意识方面的教育,加强社会文化道德建设,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平意识;另一方面,推动劳动监察部门强化保障监察力度,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对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行重点监察;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利用媒体的影响力,规范市场秩序。

推动法院建立独立的劳动法庭,由参加审理的法官、雇主代表和工会代表一同处理,由此平衡农民工所处的弱势地位;探索建立独特的劳动诉讼和争议仲裁程序。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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