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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2016-08-25 13:52: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共6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调查报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调查报告中小企业是经济运行中最具活力的经济群体,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逐渐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不断提高,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 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率的下降,需求难以启动的窘境,促使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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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调查报告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调查报告

中小企业是经济运行中最具活力的经济群体,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逐渐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不断提高,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 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率的下降,需求难以启动的窘境,促使决策层把关注的目光更多的转向中小企业。2011年 10月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财经九条”),工信部更是把2012年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 助力成长”为主题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xx省随之也出台了“中小企业服务年实施方案”, 2012年4月,国务院又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速度,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必将起到推动作用。作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的金融业,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更不能置身其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既是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其服务经济发展所必须肩负的社会责任。

一、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2014年3月末,x市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比年初增加x亿元,增长x%。从整体来看,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亿元,增长x%,贷款增速高于全市人民币贷款增速x个百分点;占全市贷款总额的x%,比去年同期提高x个百分点。

(一)实施四个倾斜,夯实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基础

——信贷力量倾斜。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专营机构。如先后成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业务发展部、办贷中心等作为

专司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的工作机构,制订详细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营销、授信、贷款审查审批等工作。二是组建较为专业的中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打造素质较高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如xx行选送信贷管理人员赴郑州进行为期半个月脱产培训,回行后对信贷人员、客户经理进行再培训,努力打造了解本地经济特点、熟悉目标营销区域客户、具有较强客户营销和维护能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团队。

——信贷资金倾斜。一是将中小企业纳入信贷支持重点。如x行成立了中小微企业特色服务支行,并给予机构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实现“四单制度”,即: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备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进行客户认定与评审、单独会计核算,将中小企业纳入信贷支持重点,力争在拓展和储备优质中小客户群方面寻求新突破。二是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如x联社将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当前调控形势下,制定了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达80%以上的信贷支持政策。x行制定了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点业务,确保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增量两个不低于,强调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信贷政策倾斜。一是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制度。如x行在年初信贷规模中,对中小企业单列计划、单独管理、单项考评,实行切块管理,将中小企业贷款放在最优先支持之列,每日统计中小企业贷款额度使用情况,不断强化小企业“六项机制”建设。二是科学执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如多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放宽了对贷款责任追究的容忍度,“尽职免责”条款多见于中小企业贷款中,提高了基层行对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信贷培植的积极性。三是对

有条件的基层行进行合理授权,尽量简化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减少贷款审批层级。

——信贷服务倾斜。一是降低信贷门槛。如x行对处于创业初期、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实行综合评估制,在满足基本信贷条件基础上,适当降低信贷门槛,向其发放弱担保、甚至无担保贷款,使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获得快速发展。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如x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短、频、急”的特点,在坚持“高效、安全”的原则下,落实服务承诺制和办贷限时制,明确授信权限,简化办贷流程,对基层网点中小企业贷款从受理到发放原则上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三是主动提供服务。如x行变“坐门等客”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调查摸底,延伸服务链条,为优质中小企业配备高素质客户经理,提供融资、理财、结算、购汇等“一条龙”的金融服务“套餐”。

(二)加强三个创新,拓宽信贷支持中小企业渠道

——信贷产品创新。县域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各种权益质押贷款(如商标专用权、股权、景点经营收费权、应收账款、仓单)等方式为缺乏常规抵质押物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累计发放旅游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x万元,支持景点开发、景区升级改造等。

——担保方式创新。一是挖掘担保机构增信价值。如x行在全市率先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累计为x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x亿元。二是市场管理方提供担保。如x行开办“市商保”贷款业务,与大型的市场管理方合作,根据市场管理方对市场的整体经营收益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定的担保额度;市场管理方为市场内的商户提供担保,银行为市场内商户提供授信。

——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如x行对中小企业实行一户一策,对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根据需求及时适度扩大授信额度,支持其发展壮大,企业忠诚度倍增,银行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三)做好银企对接,强化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014年,x市共举办银企对接会14次,成功对接项目998个,对接资金x亿元,其中:承诺贷款x亿元,意向贷款x亿元,承诺贷款到位率100%。各金融机构除参与由政府组织的银企对接会外,还自行开展与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如x行要求除房地产企业、“两高一剩”行业等国家限制类、禁止类的信贷需求外,凡县域经济内的中小企业贷款各网点均可受理,在做到程序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办贷,主动上门对接,帮助企业做好融资方案,实现早介入、早调查、早投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中小企业低资质信息,弱化金融服务力度。中小企业大多实行粗放式管理,没有制定长期的战略性经营计划,对市场前景没有严密准确的预测,尤其在财务管理方面,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再加上中小企业涉及行业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若缺乏全面的数据核算和必要的财务数据,银行就难以对其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容易造成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低资质信息直接加大了银行贷前考察难度与放贷顾虑,中小企业自身管理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金融服务力度。

(二)利率定价以上浮为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调查显示:小型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高于中型企业,企业规模对融资难度和

融资成本有明显影响。据调查,目前,贷款定价以传统的固定的定价方式为主,即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其它因素考虑较少。部分机构仍不能采用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及压力测试等多种风险计量方法,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仍然居高不下。

(三)银行自身资金来源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力不从心。而植根于县域农村发展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来源较为不足。本次调查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中就有x家认为银行信贷资金不足。

三、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树立责任服务意识。一是要树立服务中小企业的责任意识。中小企业虽然规模小、实力弱,贷款额度少,论实力和效益远赶不上大型企业,但它在活跃市场、增加就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的县域金融机构,应主动肩负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二是要树立服务中小企业的理念。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要真正认识到服务企业发展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大胆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敢为人先”,把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作为信贷客户培植重点,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加以推进。

【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二)增强信贷扶持能力。一是要巩固和提高个人存款份额,主动营销理财产品,确保资金实现体内循环。二是夯实对公存款,拓展法人客户,引导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实施资产负债业务联动营销。三是根据《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充分用足、用好的相关激励政策,通过再贷款政策,如发放专项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引导资金回流。

(三)继续强化贷款营销。一是紧紧围绕国家的产业政策,抢抓机遇,加强信贷调研,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银企对接活动,

篇二: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信贷投放情况调查报告

2014年信贷投放情况调查报告

市银监分局:

今年以来,XX农村商业银行坚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加大信贷投入,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在信贷投放上突出早调查、早授信、早投放,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工业经济发展。截止1月末,该行已累放贷款(含收回再贷)亿元,新增贷款亿元,其中,涉农贷款累计投放3亿元,新增贷款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已累计投放亿元,新增贷款亿元。

一、2014年信贷投放计划

为科学测算信贷资金需求,准确把握信贷投放规模与节奏,我行采取基层支行依据客户实际需求报计划,总行汇总计划向上级行争取规模的投放模式。该模式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能够较为科学的测算出信贷资金需求,从而实现投放规模的稳步增长。2014年,我行经测算并经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为8亿元,投向主要为涉农贷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投放节奏主要依据资金需求情况,在资金需求旺季二月份为

1.6亿元,一、三、四、七、十月,投放计划为每月8000万元,其余资金需求淡季为各4000万元,同时依据各乡镇资金需求情况下达分解表,因地制宜的做好信贷投放工作。

二、我行各类贷款审批权限情况

我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改进贷款集中会办审批

流程,减少和缩短审批环节,明确会办期限和岗位责任,并严格

【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问责,继续加大对基层支行的信贷授权,提高基层支行营销、决策的独立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授信额度,进一步将信贷审批权下放到信用环境好的支行。农村网点在阳光信贷的范围内用信,个人贷款授权额度可达30万元,城区支行、小微贷中心个人贷款授权额度达50万元,公司部企业贷款授权额度为200万元,同时我行积极探索在闵桥支行开展信用贷款业务,额度放宽至10万元。

三、年内拟投放的重大项目情况

我行始终确立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不动摇,始终把

XX农商银行办成农民贴心的银行作为第一选择,把支农支小作为第一品牌。

一要准确把握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动向。2014年,我行

重点支持种养殖业大户、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大户,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运作,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完善;做好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金融服务,提高农村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支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业科技贷款投放,做好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信贷扶持。

二要统筹加大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金融支持。按照上级行

工作要求,积极投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全力做好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城镇化进程中,生产要素、经济活动、人口转移等生产生活方式变更产生的金融需求,支持农村人口市民化、农业人口非农化和城镇基础公共服务的现代化,推进产业结

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由乡镇到城市的转变。

三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既要在投放规

模上达到“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又要实现投放结构的优化转型,进一步贯彻“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信贷投入原则,以确保信贷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基础群体,通过与小微企业业主的对接、走访,创新服务理念,强化金融帮办意识,开通融资绿色通道,搭建银、企合作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更好地为全县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要加强对“一主四辅”的信贷支持。紧紧围绕县政府对全县“一主四辅”的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将信贷投放融入到园区建设、农民转移、土地流转、资源整合、拆迁安置、项目建设等全县发展战略之中, 确保信贷资金为实体经济“造血”,从而产生可持续的信贷资金需求。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导向,优化城乡形态、人口、功能和生产力布局,规划“一主四辅”的城镇空间结构,对于优化我行信贷资产结构,执行银监部门“绿色信贷”政策,有着积极而长远的意义。

四、存在的困难及相关建议

(一)实体经济发展不快。今年以来实体经济受宏观经济下行趋势影响进一步明显,企业的存货、应收帐款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企业一方面贷款需求减少,另一方面为减少利息支出,

降低成本,在资金回笼后减少了存量贷款,影响了我行的信贷规模。另外我县传统的工业支柱产业——机械加工业,受出口需求减少明显,企业订单大幅下降,随之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下降。【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二)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担保。许多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不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也是影响我行信贷投放的重要原因,客户面临担保难的问题,一是担保公司资金实力不雄厚,担保金额难扩大;二是担保费用过高,手续繁琐,增加了融资成本;三是企业自身实力有限,没有可抵押的土地、房产,第三方又不愿提供保证。

(三)信贷规模调控有待“去行政化”。央行的信贷规模调

控政策对实现信贷规模稳步增长、保持币值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实际操作中存在有时脱离市场需求、过于僵化的现象,让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市场需求的变动适时适度调整投放计划,尤其是对于我行这样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虽然对于这类机构的信贷规模控制难度小、效果好,但是中小金融机构的规模控制会直接关系到小微企业、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而这些领域恰好是国民经济中最薄弱、最缺乏弹性的资金需求者,人为控制信贷规模势必会扭曲资金市场供给曲线,起到相反的调控效果。

五、相关建议

(一)建立政策引导机制,拓宽资金回流渠道。一是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人民银行可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更为优惠的差

别存款准备金政策,更为灵活的利率政策,增加支农再贷款规模。二是制定财政资金存款和贷款投放奖励制度。规定县域财政类资金存款,主要存放于县域贷款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三是地方政府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奖励,把县域信贷投放占比作为地方政府考核金融机构贡献度的重要指标,对新增县域信贷投放较大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应在信贷规模上给予适度宽松。

(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信贷支持质效。一要加强

司法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强金融债权的法律保障;二要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消除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人为设置的贷款障碍,减少环节、降低费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三要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有效分担信贷风险,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规范担保公司治理,优化担保公司准入与退出机制。

(三)信贷调控应避免一刀切。加大体制改革力度,进一

步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信贷调控体系,避免“一刀切”模式。在经济疲软时期,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应采用差别化信贷调控措施,在保证监管效果、效率前提下,对相应贷款不纳入规模控制,并采用更宽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增长。

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

2014年2月18日

篇三: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2016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㈠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2016年、2016年、2016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2016年贷款余额比2016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2016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1、附表2)。

㈡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16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2016—2016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2016—2016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2016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2016年的6.36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2016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2016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㈢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㈣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2016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2016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2016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㈠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2016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㈡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㈣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㈤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㈥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2016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编辑:琛哥)

篇四: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2016金融支持县域经济调研报告

温家宝在全国金融会议上要求: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在此形势下,金融业承担的任务更重,肩负的责任更大,在履职过程中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如何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支持县域经济在稳中求进中发展,是值得研究的现实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需求的矛盾突出。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贷款增量和增速。2016年央行先后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3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重启3年央行票据发行;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宏观调控对县域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贷款增加受到影响,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增长受限。辖内唯一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因合意贷款增量监控,无法填补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紧缩留下的空白,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增速放缓。2016年我县国有银行信贷增速为17.27%,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

2、银行贷款难与企业难贷款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县大项目、产业项目不多,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度低,对信贷增长支撑不足,银行难以找到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银行贷款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档次相对较低、盈利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且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信息不够透明、可供抵押的资产少,难以达到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企业难贷款。

3、存贷比过低,县域资金流出。受该县存款增长“两增两降”(月末、年终高增长;月中、季中就下降)态势的制约,新增存款运用率低。2016年我县存量存贷比49.6%;增量存贷比37.36%。累计流出资金126153万元,仅2016年就流出49271万元。促进县域资金回流与经济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矛盾突出。

二、对策与建议

(一)贯彻好稳健货币政策,服务经济发展

金融业充分抓住抓住货币政策定向支持在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县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央苏区重点帮扶县发展振兴的若干意见》扶持范围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级行推介贷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行政策倾斜,增加对县的信贷额度和投放比例。

1、积极开展信贷营销,确保各项贷款的平稳增长。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营销的激励和约束办法,在强化贷款责任追究的同时,完善对基层信贷人员和基层分支机构信贷营销的激励机制,合理划分贷款责任,科学进行绩效考核,不把贷款业务“零风险”作为考核目标,既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要用活、用足本级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信贷审批权限。继续推行综合授信制度,全面推行对大型企业的综合授信,积极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授信,进一步扩大授信面。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融资需求,积极参与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大力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积极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工作,确保贷款投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

2、大力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推动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金融机构要大力调整信贷存量,优化信贷增量,紧密结合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央苏区重点帮扶县发展振兴的若干意见》扶持范围和“赣粤门户”的区域优势,积极介入全县招商引资活动和项目,通过提供优质的结算服务和积极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改善招商引资的金融环境。新增贷款和退出的存量贷款要集中投向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增税的重点项目,投向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投向招商引资中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的优质项目。要努力以银行信贷资金流动来引导社会投资资金的流动,以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来推动地方产业结构的升级,进而实现政、银、企共赢的局面

3、全面落实信贷“定向支持”的要求。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信贷资质培育为手段,以完善创新担保方式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发展服务经济。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照明、钨和稀土精深加工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全面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服务外包、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支持要求;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新增存款的70%要用于当地,确保“三农”贷款的稳定增加,进一步巩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础。要确保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贷款新增总额的1/3;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4、不断简化信贷审批程序。金融机构在确保贷款安全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快贷款审批速度。流动资金贷款要在企业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技改贷款要在60天内完成审批,新上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要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暂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县域中小企业,可试行预授信制度,即银行先行介入,跟踪提供有关服务,待企业相关指标达到银行授信条件时,银行贷款及时跟进支持。

5、深化信贷资质培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成长型企业进行实地辅导,帮助企业整章建制,指导企业按财务制度全面真实反映经营年度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等级。通过对企业逐户辅导,银行锁定客户、优化信贷品种、启动绿色通道、调整审批授信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信贷合作意向和意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支行为单位,每年至少培育2家以上原没有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信贷合作企业。

(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企业上市。坚持“市场导向、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形成“培育一批、上市一批、改制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融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发展相融合。对已列入上市后备和培育名单的重点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从资金、利率、服务等方面实施重点倾斜;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和产业基金投资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境内外投资机构和个人来崇义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积极探索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业务。一方面,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推动科技保险发展,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风险保障。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和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科学合理地厘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制定对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给予保费补助政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宣传,鼓励中小企业集约投保。保险公司要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合作,为中小企业搭建保单融资平台,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推动融资便利化。

(四)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完善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正向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人行组织协调、行社主动服务、企业诚信自律“五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促进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全面清收公务员到逾期贷款,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切实为金融机构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积极营造“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社会氛围,打造“诚信”。

2、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功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一是建立良好的政银企信息沟通机制,通过机制建设宣传国家金融政策、银行信贷产品,掌握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建立定期企业融资信息发布制度或召开银企项目对接专题会,促成银企沟通协作。二是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相关职能部门的办证问题及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对能够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的企业及时办理合法有效手续,对职能部门主管的中介机构,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简化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3、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方面组织各金融机构及时将信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帮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拓展信贷业务。另一方面加大非银行信息采集力度,丰富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约束和激励社会公众诚信守信;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为全县所有开户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帮助没有贷款关系的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增强融资能力。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级—发放信用贷款”的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风险自担”的原则,推进信用评级工作,力争使规模以上信用企业实现全评级,为金融机构甄别信用企业、扩大信贷投入创造条件。

【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五)努力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金融统计和调查研究分析,密切与政府的信息反馈和沟通,加强同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二是做好支付体系运转,大力推进公务卡、农民工银行卡和地方特色银行卡业务,扩大非现金支付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宣传,打击假币犯罪,继续做好辖内现金供应。四是加快国库信息化步伐,完善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加强风险预测和评价,确保国库资金安全。进一步增强国库公共服务能力,扩大直接办理相关业务范围,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篇五: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2016创建民生金融示范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部门联动,聚集合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快秦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促进绿色循环经济跨越式发展,有效提升民生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县经济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二、创建原则

(一)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十二五”国家惠民生、促和谐各项扶持政策,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民生金融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民生金融惠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民生金融创业”、“民生金融安居”、“民生金融扶贫”五大工程为重点,着力推动民生金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取得显著突破。

(二)聚集合力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多方联动”的长效创建工作机制,聚集各方合力,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配合力度,积极构建民生金融组织协调机制和政策配套体系,大力营造民生金融工作推进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协力推动民生金融在产品、服务、模式、市场上不断取得创新与突破。

(三)争创实效的原则。通过对创建“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的组织推动、政策激励、监测评估、总结推广以及形式多样、主题鲜明重大活动的开展,促进民生金融工作外延不断拓展、内涵不断深化、成效不断凸显、影响更加广泛。

(四)防范风险的原则。以防范风险为前提,支持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积极创新民生金融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措施。

三、创建目标

到2016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整体贷存比在全市和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整体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民生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引导民间资金投资金融,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引进大型担保机构来旬开展业务合作;民生金融示范点不断增加,在各金融机构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百花齐放的民生金融支持格局;建立县级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民生金融贷款投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民生领域信贷投放占全部信贷投放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财政资金用于奖励金融机构民生领域信贷投放的支出逐年增加;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有突破性进展,支持建成2个循环工业园区;农村支付环境得到大幅提升,ATM机实现镇镇通,助农取款pOS机村村通,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在县城主街道建成刷卡无障碍一条街。

四、创建内容

(一)“民生金融惠农”工程。一是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低成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打造“信用高地”,优化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等传统“拳头”产品,提高农户贷款满足率;三是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创新,重点加大对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四是推动农村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实现助农取款“村村通”,加大农村地区ATM机、pOS机、农商通等自助机具投放力度。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一是以扩面为核心,推动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公平高效金融服务;二是向县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倾斜,促使小微企业受惠户数占比持续提高;三是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通过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实现直接融资,努力开拓小微企业多层次、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民生金融创业”工程。一是突出做好对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青年、妇女等群体的创业金融支持,促使他们及时享受普惠金融服务;二是突出融资服务模式的探索与推广,鼓励“财政政策引导+金融知识普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信用示范创建+金融服务改进”的五位一体融资培育新模式的应用与推广;三是突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努力扩大民生金融促进创业的政策覆盖面。

(四)“民生金融安居”工程。根据城乡统筹发展及住房保障规划,重点做好避灾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进城安居及城市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工作,力争信贷投放和支持项目数明显增加。

(五)“民生金融扶贫”工程。一是紧紧围绕国家新十年纲要和省市县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以绿色产业为依托,以特色项目为载体,以循环发展为方向,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动金融扶贫工作;二是坚持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区域发展”的原则,一方面提高扶贫开发贷款的受益面,探索金融支持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更多途径,另一方面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融合水平,有效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制定创建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举办创建“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启动仪式。

(二)强力推进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9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磋商,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共性和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对创建成果进行自查自评,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文本资料,申请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四)考核阶段(2016年底)。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金融机构,按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考核,落实奖励措施。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行行长、县金融办主任为副组长,县财政局、经贸局、人社局、住建局、教体局、扶贫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会、残联和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行,负责做好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工作理念,加强沟通衔接,夯实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发“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将“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动态、问题研究、经验成果向上级部门汇报、向本县各部门反馈通报。加强“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与成果发布活动。各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条口)信息的收集、材料的总结,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动态典型经验与做法。

(三)加强创建指导。县人行要加强创建指导,引导各金融机构提高信用甄别和管控技术,并在利率定价、征信服务、培训宣传上给予指导;引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加大帮扶力度;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及融资扶持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各类创业群体的信用示范创建,帮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县金融办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县扶贫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县残联分别负责对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富民创业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和扶持,制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积极推进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

(四)加大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改进支付结算、经理国库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积极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县经贸局负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行业政策的把控,企业相关信息的采集以及财税政策的争取;县扶贫局、县人社局、教体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县残联充分发挥各自管理和信息优势,加大创业能力培训,组织所辖部门帮助金融机构把好客户信用甄别关口,及时跟踪监测借款人经营状况,配合做好到期贷款的催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成本和风险;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局、县人社局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融合,及向金融机构划拨、兑现各类基金、贴息资金、费用补助和奖励资金。县住建局负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帮助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重点支持项目库;支持保障房建设平台通过融资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发挥保障房建设和供应的主力军作用;稳妥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保障房信息库,与人民银行实现信息共享。

(五)强力推广普及。县人行要积极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劳务经济联保贷款”、“三大中心”和“一厅式、一站式、一揽子”等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推广应用为依托,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县金融办要积极推动农村担保体系的完善健全,推动农业保险的强化和农村金融财税奖补制度的完善,积极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六)加强沟通协调。县财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建立激励有效、衔接配套的扶持政策体系,协调有关方面促进担保体系发挥更大杠杆撬动作用,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倍增效用;协力营造良好的鼓励金融支持创业环境。县人行、人社局、扶贫局协调推动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机制、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的完善。

(七)狠抓工作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民生金融创新各项措施,指导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努力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户数,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县域农业园区、工业园区金融支持;大力推广适宜金融产品和有效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开拓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商业存兑汇票等多元化金融支持;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广覆盖创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深入调查县域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需求,以县域为核心,围绕规模农业、集约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突出金融产品、服务、机制全方位创新;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和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对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农民进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有效金融支持。

(八)广泛宣传动员。县人行、金融办要积极开展信贷、诚信、金融知识的宣传。县扶贫局、人社局、教体局、工会、团县委、妇联会、残联等部门加大对各自领域的诚信宣传,协同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

(九)加强监督检查。人民银行强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民生金融创新,定期通报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主管能动性。县财政局、扶贫局、农业局、人社局等部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确保有限的资源用于民生金融创新,最大限度地撬动金融资源,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篇六:推进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的调查
2015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实施国家川渝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总体方案,加快XX“三次创业”,引导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促使信贷资金向县域倾斜,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意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是承载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平台,是民生金融服务的关键和重点。让更多的银行信贷资源用于县域当地,对支持统筹城乡、服务中小、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意义重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责无旁贷。2015年是XX川渝合作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的启动年,是筹备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关键年;同时XX获得了西部承接产业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等战略机遇,这些都为县域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会。目前,XX市行政区划6个,辖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支行17个,分别为工行4家,农行6家,中行2家,建行5家,存贷比低于20%的国有县域支行有6家。因此,加大县域信贷投放,提高县域存贷比,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刻不容缓。辖内国有商业银行应深入贯彻XX国有商业银行2015年监管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推动XX经济全面发展。

二、强化投放,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扩大县域信贷业务授权,实行县域“双倾斜”,即贷款规模和机构设立向县域倾斜,县域内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新增存贷比不低于50%,确保存贷比逐年提高;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对县域支行实行差别化管理,实行“一行一策”;制订明确的尽职免责条款,对由于市场、政策变化而造成贷款质量下降的,应免除有关信贷人员的相关责任,实行“容忍度”考核;建立适当激励机制以提高县域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倾斜贷款规模。各行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并对县域经济的信贷资金规模实行切块管理、适度倾斜,加大对存贷比低于30%的区、县(市)和新设区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贷款发放绿色通道。鼓励建立县域其它类别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批发运用机制,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银团贷款、社团贷款和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实现辖内存款资金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利用。

(三)加快机构建设。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地区恢复或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县域网点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撤并。新设分支机构要重点在县城、新设区、乡镇、城乡结合部或郊区安排网点。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与各类融资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公司合作,严格控制担保、仓储收费比例,为县域企业提供担保、仓储等增信服务。

(四)创新产品和服务。各行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开发和推出多元化、结构化融资性产品。积极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业机械化设施抵押贷款,探索农民宅基地等为标的的抵押贷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在贷款管理权限、业务流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适当调整县域分支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逐步扩大授权授信额度,信贷审批权在县域营业机构予以公示,在保证核心法律要素齐备的条件下,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实现县域贷款差别化优惠利率。

(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帮扶。各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帮扶,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但是会计制度不够规范的小微企业。从融资、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的传统三张会计报表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关的的新三表(水表、电表、报关单表)、三品(小微企业主的人品、产品、抵押品)结合,在利率定价、非融资服务收费上给予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六)积极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发展。各行要按照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支持XX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工业园区、邻水县城南机电工业园、丰禾轻工业园、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华蓥广华工业园区、岳池回乡创业园和武胜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对以天然气煤炭电力为主的能源行业、以水泥陶瓷和新型建材为主的建材行业、以丝绸纺织及制衣制鞋为主的轻纺业、以汽车机电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粮油畜禽产品茶制品饲料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信贷资金与XX经济发展战略相匹配,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扩大个人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担保贷款的规模,大力发展自住购房、购车、装修、旅游、教育等各类消费信贷业务,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七)支持城镇化建设。各行应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次创业”总体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新设区和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重视对小微企业、(

三、强化监测,科学设置各类考核指标

(一)加强统计监测。各行应以县域为单位,建立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统计监测制度,科学设置监测评价指标,如存贷比、贷款增减变化、不良贷款、税收贡献等监测指标,并定期进行监测。

(二)加强分析汇报。各行应定期就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主动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上级行汇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理解。

四、强化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内部考核。各行应对县域支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各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县域支行领导班子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监管考核。XX银监分局按季对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情况进行监测,年末综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县域存贷比、新增存贷比、不良贷款率等(详见考核办法)。XX银监分局将把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各行高管人员的动态履职考核。对在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工作成效显着的银行业机构,在市场准入、业务创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机构进行警示性谈话;对排名末位的县域支行暂停其上级行次年的机构准入事项;对连续两年考核为较差的机构,建议其上级行调整其县域支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信贷的副行长。

五、其他

XX辖内其他银行业机构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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