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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2016-08-13 10:39: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共6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报告**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报告**县医改办(2010年11月8日)为进一步探索农村基层卫生的改革发展之路,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下的工作部署,调研一组于10月27日至11月5日按照重点调研兼顾地域均衡的原则对鲁城、神山、矿坑、南桥、贾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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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报告

**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报告

**县医改办

(2010年11月8日)

为进一步探索农村基层卫生的改革发展之路,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下的工作部署,调研一组于10月27日至11月5日按照重点调研兼顾地域均衡的原则对鲁城、神山、矿坑、南桥、贾庄、二庙及磨山七个乡镇卫生院,并选取每个卫生院所管理的1-2个村卫生室进行的深入调查摸底工作。实地调查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员结构、经营收入及负债等内容。并通过召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医护、公共卫生、工勤人员和乡村医生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广大卫生一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实际情况,为深化医改摸清底子,理清思路,做好数据测算,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政策提供参考。

一、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概况

目前,我县共有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处(不含沂堂卫生院,09年成立**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医院筹备中,数据暂未统计),编制总数1066人,实有人数1518人。其中,在编人数866人,临时工及其他人员652人。在职

专业技术人员1118人,其中全科医生402人,护理人员369人,在职职工中取得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84人,初级职称761人。

2009年全县乡镇卫生院总收入9952. 113万元,其中,药品收入4104.1111万元(药品纯收入1501.4777元,**县卫生院的药品收入与卫生室药品收入相互之间独立核算,只收取卫生室纯收入的10%作为其他收入:全县08年计3695801 元,09年计4500147 元。)。财政补助收入650.2910万元;总支出9282.6541万元,其中药品费支出3822.30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70.5833万元,收支结余665.9573万元。

2009年,全县共有省统一规划和乡村一体化行政村卫生室共 441个,未纳入管理的卫生室168个,在岗乡医1968人。药品收入9652万元,医疗收入1705万元。乡医收入年均1.8万元左右,村卫生室进药渠道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乡医对收入基本满意,积极性较高。

二、我县药品招标采购情况调研

自2007年10月实行药品统一采购以来,共采购药品11030万元。其中2007年第4季度采购金额317万元、2008年度采购金额2589万元、2009年度采购金额3927万元、2010年1至9月份采购金额4197万元。

为做好药品统一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减少药品采购的中间环节,保证药品质量,按照临沂市政府纠

风办、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2007年6月,成立了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物价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县药品统一采购委员会,组织药品统一采购工作。

一是药品采购五“统一”,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统一平台。县卫生局出资两万元购买了临沂众智软件公司的药品统一采购管理系统,参加统一采购的单位由最初的21个增加到现有的27个一级医疗机构,其中县直属医疗机构6家:县红十字会医院、县城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县皮肤病防治站、县结核病防治所、县西关医院、东方医院;21个乡镇卫生院。

统一采购。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一级医疗机构应用广泛、采购量大的药品进行统一采购。2007年10月起统一采购药品品种为150个,2008年6月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0个达到200个药品品种,2009年1月至现在,统一采购的药品品种己基本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级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达529种(新农合一级医疗单位用药目录共785种,含村级331种)。

统一配送。医药公司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之日起3日内集中将药品送达各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出现违约行为的根据药品配送情况实行末位淘汰并审核增加新的医药公司,由最初的14

家逐步更新到目前的18家医药公司参与配送,并陆续增加了4家大液体生产企业和4家卫生材料经营公司进行专项配送。

统一付款。县药品统一采购委员会对医疗机构交款时间及交款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每月20日之前将上月药品款汇至药品统一采购专用账户,每月21日至月底为医药公司核对账目时间,核对无误后通过药品统一采购专用账户将药品款电汇至医药公司。

统一价格。根据药品采购委员会的定价办法分别于2007年10月份制定下发了150种药品零售价格、2008年6月公布了200种药品零售价格、2009年9月公布了463种药品零售价格、2010年1月调整公布了57种药品零售价格、至十月份又公布了64种药品零售价格,目前农村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平均加成率为43%,低于全省平均加成率58.5%的水平(附药品定价办法、鲁财社2010第10号文件)。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采购程序。

县药品统一采购委员会先后出台《**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县药品统一采购管理制度》和《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器材统一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等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各农村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统一采购,以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减少药品采购环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购销环境。

县药品统一采购委员会严格把关,对各医药公司的资质进行了审核,确定服务信誉好、配货能力强的医药公司作为供应商。同时选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作为各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负责人,加强培训,全面考核。

三是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各医疗机构于每月的21日上午9点前,通过网络上报本月的药品采购计划,县药品统一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于上午10点前操作网上计划汇总按钮,各医药公司即可通过互联网根据汇总计划填报价格,22日上午9点在县卫生局会议室召开药品统一采购会议,通过药品统一采购管理系统评选出每一种药品所对应的价格最低的配送单位,同时打印出购销合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负责人和医药公司代表当场签字,会议结束后,医药公司将药品按照合同规定送达各医疗机构。

四是统一采购成效明显,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统一采购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重药品质量,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得到得到较大程度遏制,药品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减轻了患者负担。和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价格相比,统一采购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下降10%以上,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

经核实、县卫生局对统一采购目录范围内药品制定了统一的零售指导价,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超过药品最高限价销售药品现象。经核实、卫生局仅对新农合报销

篇二: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的调研报告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敦煌市于2010年3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工作情况,推动该项工作健康开展,根据盟省委的安排,在2011年7月民盟敦煌市支部,先后深入敦煌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主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举行座谈,深入、全面了解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的工作情况。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现状

(一)各级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根据《甘肃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办法》、《酒泉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我市成立了敦煌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改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主管领导先后数次主持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推进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相继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深化医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七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化医改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前期工作进展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对下一步医改任务作了具体部署。会上市政府还与各县

(市)区政府签订了医改目标责任书。

(二)医疗单位严格执行,落实方案不走样。

1.积极做好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培训方案》,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制订了本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派出有关人员到省、市卫生厅参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学习。召开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相关政策。

2.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各医疗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针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衔接和落实,加强合理用药和药房规范化管理。从2010年3月1日起,各医疗单位组织人员,对库存基本药物及非基本药物分别清点、登记、造册,对新购进基本药物建立新的台帐。从3月1日起,各医疗单位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目前已初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各医疗单位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率已达到70%。库存的非基本药品虽然继续使用,但也全部按进价零差率销售。【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3.严格执行统一药品招标采购和配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有关规定,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对药物配送商进行了遴选;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执行集中网上采购,及时上网发送采购订单和订货计划。凡国家基本药物均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价格提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各医疗单位结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进行基本药物政策、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更新用药观念,调整用药思路,改变用药习惯,做到科学、合理用药。目前,广大医务人员能认识和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现实意义,自觉规范用药行为,并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就医观念,形成合理用药习惯,使基本药物真正成为看病的首选药物。把基本药物使用纳入医疗质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和服务质量情况督查,并形成信息定期上报。

5、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已分别达到86 %、62%和60%;同时,城镇职工、居民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20万元、6万元、10万元(我市医改方案中要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10万元、4万元)。

6.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为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零加价销售、首选使用、合理使用、使用比例等情况的监管。我市成立了敦煌市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中心。按照《2010年度酒泉市国家基本药物集中跟标采购最高限价目录》中标价格采购基本药物,落实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2011年底之前,使用非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高于10%。现阶段购进药品发票清单报敦煌市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中心审核

(三)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1. 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去年7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64个村卫生所、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今年扩大了药品零差率实施范围,增加了20 个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及下设的服务所、门诊部,二中学校校医室),100%使用酒泉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并零差率销售。97个医疗机构在使用和采购基本药物时,都能严格按照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的要求,坚持按照药品采购计划,小批量、多批次进药,城镇两院非基本药物均从网上购进。截至7月20日,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133.2万元,销售药品287.8万元,药品让利43.2万元;城镇两院通过网络采购平台购进非基本药物1349.8万元。

2. “零差率”药品降价效应明显

基本药物实行统一网上招标采购、配送、药品零差价销售,药品价格总水平降低35%左右。各医疗单位的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对缓解看病贵有一定作用。以黄渠卫生院为例,门诊费用由原来的人次35.59元下降到24.09元,降幅达32 %;4月份的住院人均费用592.6元,同比下降75.4%。

3、以药养医的现象已经逐步改善

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已有明显降低,见附表—敦煌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对比图。

4、群众的就医观念和用药习惯得到改变。通过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规范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改变了以往用药习惯,尤其是对合理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有较好促进作用,减少了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现象,逐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制度。群众了解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欣然接受和认可,乐于就近就医。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感受到各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态度是端正的、积极的,他们不折不扣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虽然成效不是很突显,但为下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奠定良好基础,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各医疗单位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挫伤试点单位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影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平稳推进。

(四)影响我市推进国家基本药物试点改革工作的主要问题

1.药物目录品种过少。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307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甘肃省增补206种,共计513种。使用最多的医疗机构达到258种,数量已经远低于卫生院过去临床应用约500-600个品种。如果再减去政府采购网不中标的药品(约50种),医疗单位目前只能使用基本药物200种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救治需要。麻醉、止血和急救药品的缺乏,会造成抢救不及时,容易增加医疗纠纷;常见基本简单手术(如人流)在卫生院都难以顺利开展。慢性病患者以前一直使用的一些方便、疗效较好的药物(如降压

篇三: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2015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制度已在全国逐步推广。**县作为自治县实施"新农合"的试点县之一,经过几年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使"新农合"得以在全县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提高全县农村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进行调研,乡卫生院、乡合管办组成联合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我乡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1、工作进展。青华乡于2015年9月开展筹资工作,11月20日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全乡2015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人,共缴费万元(其中民政代缴45.31万元);各级套经费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存入财政社保专用帐户,全年新农合可用资金万元。2、具体措施。该乡自开展新农合以来,积极做好宣传、管理、运作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国家制度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有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管委会,在卫生院指定2人负责具体工作;村委会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部分任务,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是摸清情况,建章立制。组织力量对全乡11个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抽查4个村和乡镇卫生院的1000多份住院病历,对3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订了新农合工作职责及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不断完善。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召开了全乡有关单位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副主任兼文书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对新农合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采取了广播电视、版报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讲清,力争让所有的农民都了解、认识。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加强了对乡新农合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和动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乡卫生院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工作质量的监督,努力做到按规定进行检查、治疗和用药;、乡农合办每月公布一次费用开支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由负责人掌管的投诉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3、效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我们在西窑、中窑、新山、箐民对部分参合农民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112张问卷中,对参加新农合是否出于自愿、新农合制度是否对农民带来了好处、明年是否将继续参加新农合三个问题全部作了肯定的回答,对乡镇医院的服务质量、新农合医疗报销的满意率达到了七成。新山村一名姓龙村民的经历和想法很有代表性。他在群众座谈会上说,参加之前他对新农合持观望怀疑态度,是随大流参加的,今年初他得病住院花去了4600元,获得合作医疗报销2600元,最近媳妇分娩又获报销986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他表示一定要现身说法,动员邻里和亲朋好友参合,并希望政府把合作医疗长期办下去。调查结果表明,新农合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部分未参合的农民表示要在明年参合。**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也为该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参合率未到100%。

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

目前正在执行的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致使统筹资金沉淀过多,受益患者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差较大,各卫生室医疗技术落后和服务态度差,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村民宁可在个体诊所处看病而不愿去大医院(指乡镇以上医院,下同)治病的原因:一是所获得的补偿与支出相差太大。普通小病,在个体诊所那里一般只需几元至十几元钱,而到医院则要花费数十元,甚至一百几十元,还要来回车费,扣除报销补偿外自己所花的钱仍然要比在个体诊所看病多得多。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到大医院治疗常被医生要求做各种检查、化验,小病当大病看。二是个别医生开药不负责任。个别医生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三是不住院得不到报销。一些慢性病或"小病"患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在门诊治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住院治疗,若要获得较高比例的报销就必须住院,但住院花费又太大,也很麻烦。四是部分医院或医生的服务态度不够好。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在问医时难免词不达意,个别医生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甚至还很粗暴,比起个体诊所医生的服务态度来相差很远。

3、程序不够简便,转诊制度烦琐。

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民群众对两项报销规定反映相当强烈。一是所有报销只限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办理。如果不是在本乡镇卫生院看病,必须在看病医院和乡镇合管办来回跑好几趟,报销得到的钱还不够来回的路费。**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乡,外出经商务工农民异地住院治疗,办理报销比较困难。二是转院治疗困难。一些病人希望到条件较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上级医院治疗,但转诊手续很难办理。许多农民为了不延误病情,只好自费转诊治疗。转诊规定缺乏灵活性,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加快推进"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

新农合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新农合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施新农合制度列入全县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推进的进度和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惠顾,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2、强化宣传,优化服务。

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提高宣传效果。以多种方式宣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报道农民受益事例;组织受益农民现身说法。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传统美德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渗透,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增加透明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要改进筹资方法,降低筹资成本。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向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3、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第一,要把推进新农合制度实施、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本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数、保证农村卫生支出经费等列为职能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宣传、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科技、药监、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职能转变,不但要成为出色的管理者,还要成为有水平的服务者。在推动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主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调节和平衡好各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各项实施制度、操作措施和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好处。

第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新农合制度,争取企业家、致富能手的捐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4、加强研究,完善制度。

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上级的新政策、新规定,搜集各种新情况、新信息;及时掌握和分析农民群众的疑虑,采纳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地深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第一,要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为基本原则,及时调整补偿标准。针对目前统筹资金沉淀过多的情况,应适当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报线,提高封顶线,减少自费药品及其比例,使更多的农户受益、得到更多的补偿,提高制度的吸引力。

第二,要扩大救助范围。

除患精神病、结核病可增加门诊报销额外,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也应提高门诊报销额;要适当增加救助受益面,着力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弱势群体看不起病的困难,建议把贫困救助与新农合结合起来,(

第三,要简化报销程序。

要简化报销手续,允许在就医的定点医院报销,并尽可能在看病交费的同时就能报销,这样既可降低成本,也可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第四,要完善转诊制度。

建议简化逐级转诊制度。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尽可能简化在市外医院就医的报销程序,提高在外地工作生活或需要经常外出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第五,提高乡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和医疗水平。

要进一步提高门诊报销比例,一些小病根本不用住院,用高比例报销和优质服务吸引农民到乡卫生院就医,减轻农民到上级医院就诊的负担。

5、增加投入,规范管理。

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原则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扩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增加对新农合的投入,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国家卫生基金及自治区医疗保障经费等对我乡实施新农合的投入。要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要解决好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改善经办机构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篇四: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2016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一)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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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二)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2016年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也就是说,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报销补偿。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特别是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淡薄,而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更是不愿意参加。调查得到的11、5%的受益面也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住院费才能报销"、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几点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16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三)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须重细节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5、7%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4、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很强的政策性,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具体管理部门都有一套适合新农合运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要从过去在医疗活动中的没有人说“不”中解脱出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迎接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

篇五: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2016定点医疗机构调查报告

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卫生医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我国医疗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从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尽职责与做好医疗工作,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定点医疗机构来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比较紧急,亟需解决。我作为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名科室主任,浅谈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医疗服务领导机构重视不够

医疗服务领导机构对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重视不够,特别对医疗基础性工作缺乏检查和监督,致使部分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重效益、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考核指标不健全,医保管理同医疗质控管理未能很好的结合,奖惩不明,缺乏激励约束作用;部分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在执行政策中,对“参保病人须知”讲解宣传不够,甚至存在误导患者的行为;部分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规章制度检查落实不够;以致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效益不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欠佳。

2、医疗机构改革不到位,存在“以药养医”问题

医疗机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健。我国的医疗机构目前还是医药合一的体制,医保基金的支出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实现的,但由于目前医疗机构改革不到位,医疗机构“以药养医”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一些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收费标准提高后,药品的虚高价格至今仍未完全降下来。据相关资料表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55%左右,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利润高达28%,巨大的利润形成了医院经营过度依赖药品收入的局面,也使得少数医院和少数医生的行为发生扭曲,给医保病人作无针对性检查,开不合理用药等,造成医疗费用急剧攀升,个人负担加重,导致患者对医保改革不理解、有怨言。

3、医疗费用负担重,次均费用过高

在医疗保险统帐结合模式下,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健全,缺乏医保启动垫底资金的补偿机制,致使参保职工、特别是老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偏少,一些体弱多病、长期用药患者无法承担门诊医疗的高额费用,个人支付现金过多,造成一些参保职工有病不敢或不愿去看,只好到药店买药自行治病。在住院医疗方面,由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不规范和少数医生行为的扭曲,一些病种本来可以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治,医院却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和一次性材料,设置和分解诊疗项目。一些患者本来可以不检查或少检查的,医院或医生为了眼前利益扩大无针对性检查,也直接造成了参保人员在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目录外各种费用过多,自付比例增高,平均达35%。由于存在上述原因,造成医保病人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病,事实上存在医疗费用负担重、次均费用过高、受益度偏低、可报比偏低和单病种超标的问题。

4、医保制度执行不严,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部分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病人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项目签字制度与一日清单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定点医疗机构核验住院手续把关不严格;临床检查、用药指征不明确,存在不合理检查、治疗;参保病人处方书写不规范,项目缺失、所开药品与治疗疾病不符;冒名开药、不对症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和离休人员大处方、病人出院超剂量带药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医院甚至存在着挂名、冒名住院、编造制假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5、处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难度大

1999年由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这一规定在一些地市医保统筹地区执行中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地市级综合性医院不多,参保人员住院大多集中于此,这样的医院如发生违反规定甚至是骗保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很难取消其定点资格,处理违反规定难度大。

二、解决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办法

1、深化医疗机构改革,建立良性、健康运行机制

要坚持“三改并举”,深化医疗机构改革,加快体制改革步伐,扭转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医疗总费用的前提下,把体现医务人员知识和技术的服务价格提高到比较合理的水平,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建立一个良性、健康的运行机制。

2、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当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要严格完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规定、改进费用结算办法、控制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加强定点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要制定和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与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要加强诊疗项目管理,重点对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和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进行控制。要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健全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协议中规定的指标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相挂钩。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依据考核情况,每年评定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对考核结果优异、参保人员满意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可简化审核结算程序,并以适当形式通告公众;对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参保人员满意率不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和监督;对问题严重,考核结果较差、参保人员满意率很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应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终止协议,必要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3、加强检查,解决医疗费用负担重

卫生、财政、物价、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医疗行为,严格履行定点协议,自觉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杜绝医生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引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把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努力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重、次均费用过高、受益度偏低、可报比偏低和单病种超标的问题。

4、规范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严治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

要严治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必须规范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除定期查房外,实施突击检查,打击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查处冒用医疗保险证、虚开发票、以药换药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实行甲、乙类药品分类报销;加强基金支付审核和反欺诈工作,对超范围的医疗开支和违规费用一律拒付,并严格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加强管理,堵塞医疗费用开支漏洞。坚持住院费用报销有清单,结算有审核、复核,转诊转院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四是严格医疗费用审核、拨付程序,明确工作责任,推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目的是发展我国医疗事业,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和谐社会。我作为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名科室主任,要认识国家设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与作用,要抱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在讲究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效益,维护定点医疗机构的声誉。这里,我要做好带头作用工作,以自身的精湛医艺与良好医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全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杜绝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对病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坚决制止违反规定行为,争做人民满意医生。

篇六:简化,药品报销,程序,调研报告
2015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报告的概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二、报告的种类

综合性报告。是将全面工作或一个阶段许多方面的工作综合起来写成的报告。它在内容上具有综合性、广泛性,写作难度较大,要求较高。

专题性报告。是针对某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事件或某一活动写成的报告,在内容上具有专一性。

回复报告。是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人的查询、提问作出的报告。

三、报告的写作格式(一)综合性报告的写法

标题事由加文种,如《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事由加文种,如《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2015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正文把握三点:(1)开头,概括说明全文主旨,开门见山,起名立意。将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工作的总情况,如依据、目的,对整个工作的估计、评价等作概述,以点明主旨。(2)主体,内容要丰富充实。作为正文的核心,将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3)结尾,要具体切实。写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具体意见。最后可写“请审阅”或“特此报告”等语作结。(二)专题报告的写法

标题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招商工作有关政策的报告》。有的报告标题也可标明发文机关。标题要明显反映报告专题事由,突出其专一性。

正文可采用“三段式”结构法。以反映情况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和意见;以总结经验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经验,有的还可略写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因工作失误向上级写的检查报告主要写错误的事实、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造成错误的责任、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等。结尾通常以“请审核”、“请审示”等语作结。(三)回复报告的写法标题与前两种报告大体相同

正文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查询、提问,有针对性作出报告,要突出专一性、时效性。四、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写综合报告应注意抓住重点,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基础上列出若干观点,分层次阐述。说明观点的材料要详略得当,以观点统领材料。

(二)专题报告,要一事一报,体现其专一性,切忌在同一专题报告中反映几件各不相干的事项和问题。

(三)切忌将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

第2篇:乡镇社会治安工作情况

今年,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镇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所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推进年”工作目标要求,不断强化职能、优质服务、创新工作,严厉开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镇社会稳定和平安。

一、2015年警情通报

,我所坚持严打不放松,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镇的社会治安稳定,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下降,治安案件发现、受理数和查处数明显上升,情况如下:

(一)刑事案件情况

,我所共受理刑事案件共受理20起,破获6起,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诈骗案3起,破获0起。主要表现为诈骗份子利用受害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分别以抽奖活动和捡到钱平分为由,诈骗冯学业人民币13600元、骗取冯裕平存折及密码,并将存折内的84000元领取走、诈骗柯行光人民币18000元。

2、受理盗窃安12起,破获1起。主要表现为入室盗窃现金、香烟、电动车、摩托车、金戒指、笔记本电脑、手机、手镯等,盗窃北山村水牛1头、盗窃文多村水牛2头。

3、受理贩毒案件4起,破获4起。根据群众举报,我所在府城镇不同街道分别抓获贩毒人员4人,破获贩毒案件4起。

4、受理赌博案件1起,破获1起。根据群众举报,我所在大道抓获开设赌场人员朱淑强。

(二)治安案件情况

,我所共受理治安案件共受理47起,查处40起,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殴打他人案6起,查处4起。主要表现为因农村土地纠纷、夫妻感情纠纷、琐事发生口角等造成殴打他人案。

2、受理盗窃案件3起,查处2起。主要表现在做案份子利用无人看管财物而顺手盗窃搅拌机小马达、钱财、电动车等财物。

3、受理故意损毁财物案3起,查处0起。主要表现为做案份子因个人恩怨而对受害人的财物(摩托车、货车、搅拌机)进行不同程度的损毁。

4、受理吸毒案件33起,强制隔离戒毒8起,社区戒毒15起,治安处罚10起。

5、受理赌博案件1起,查处1起。根据群众举报,我所在大道抓获赌博人员11人,分别做出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6、受理抢夺案1起,查处0起。做案份子在大道以购买香烟为由,将陈某刚从杂货店买来的一条香烟抢夺走。

二、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增大,重点项目的推进,外来人员增多,各类矛盾加剧,社会治安形势愈加复杂,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让人民群众满意方面与公众的期望值仍存在差距。

二是部分群众、企事业单位的防盗意识不强,防盗措施不力,加上派出所警力有限,不能全面开展正常巡逻放哨和值班工作。

三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往往采取非常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结果导致触犯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

第3篇: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

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全州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卫生发展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实施人才工程。完成定向学历教育、人才强化培养、人才定向引进、对口强化帮扶、人才激励

稳定任务,全面实施各类在职培训、招聘引进、学历教育和培养提高,使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中高级职称人数有较快增长。

二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进一步强化了甲、乙、丙类传染病管理。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脊灰疫苗免疫规划报告接种率均达90%以上,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得到进一步控制。完成艾滋病、大骨节病、包虫病等疾病阶段防治任务,推进卫生应急和鼠疫防治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农牧民健康促进、卫生防病知识巡讲等活动。落实了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做好资金统筹、执行监督、分类指导、项目评估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三大行动”、促进“六项重点”

一是强化卫生队伍建设。截至2015年9月底,培训(培养)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063人次。其中,培养定向医学生(专科)100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100名,乡村医生学历教育150名,县、乡两级卫生技术培训人员100名,藏医学术技术带头人8名,藏医基层骨干人员56名,社区、乡镇卫生院藏医药技术骨干36名,在职卫技人员专科学历教育100名,紧缺专业(检验、影像)在职人员培养100名,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培训328名,“9+3”考聘人员岗前培训92名,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72名,民族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培训37名,乡村医生培训1700名,设备使用技术人员培训84名。18个县均完成了培训(培养)的选送计划任务。

二是实施卫生技术人员招募计划。2015年,计划招聘卫生技术人员630人。招聘计划中,州级直属单位占5%,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15%,乡镇卫生院占80%。目前,已招、考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人员58名,乡镇卫生人员92名,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20名,公共卫生人员40名。

三是继续强化对口支援工作。截至2015年9月底,完成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我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计划,接收对口支援医师109人次,诊治基层农牧民群众57232人次以上;内地二甲医院计划对口支援我州78所中心卫生院,共派驻医师102人次,诊治基层农牧民群众38。54人次。州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建医疗卫生工作组赴偏远农牧区开展卫生下乡工作,累计派出医务人员4167人次,诊治患者39。23万余人次。

四是实施卫生体系建设项目。截至2015年9月底,国家和省下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507个,投入资金8280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7204万元,省财政配套2712万元,地方配套2891万元,续建项目69个,投资61703万元,开工项目438个,投资21104万元,开工率达98%。实施2015年度行动计划省财政补助资金设备配置项目,已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工作,采购设备将陆续配置到位。

五是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甲类传染病报告鼠疫发病1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率0。09/10万;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10种3601例,死亡8例,报告发病率329。80/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8种1192例,报告发病率109。17/10万。全州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67。96%,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2。75‰。

三、积极开展基层服务,努力推进整体工作

一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40元,农牧民人均参合筹资标准达到290元,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柔性流动服务。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参与柔性流动服务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4个,乡镇卫生院332个,开展了诊治疗工作及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三是组建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的医疗小分队。截至2015年9月底,州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高海拔县巡回医疗小分队17支,分别赴雅江、新龙、色达、白玉、理塘、稻城、德格、石渠、道孚等县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累计义诊咨询患者7。3万人次,筛查包虫病患者80545人次,建议手术339人;筛查白内障患者4889人,建议手术529人,建议其他眼科手术275人。

四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33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累计采购中标基本药物796个品规,总采购和1011。30万元。基本药物上网跟标采购和贷款集中支付比例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药费和住院药费同比下降30%左右。

五是积极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和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18个县均落实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六是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州18个县政府对乡村医生平均补助标准达到6000元/人/年。

四、确定卫生发展思路,储备行业发展后劲

按照州委、州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省卫生厅提出的具体方案,为确保卫生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督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着力人才工程和项目实施。完成定向学历教育、人才强化培养、人才定向引进、对口强化帮扶、人才激励稳定等任务,努力完成3400人次招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养培训,使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中高级职称人数分别较上年有较大增长。抓好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好高海拔县医院职工周转房项目建设;州医院二病区和理塘、稻城3个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为到2015年实现州人民医院“三甲”目标和三个区域医疗中心医院“二甲”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做好以破除“以药补医“弊端为切入口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康定泸定两个试点县的指导和支持,做好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组织动员、人员培训、评估考核和住处上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确保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免疫规划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较好完成艾滋病、大骨节病、包虫病等疾病年度防治目标任务;推进卫生应急和鼠疫防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农牧民健康促进、卫生防病知识巡讲等活动;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资金统筹、执行监督、分类指导、项目评估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第4篇:群众工作的情况报告

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

为贯彻落实好群众工作转段会议精神,确保下一阶段群众工作持续、深入、有力推进,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认真学习,分析研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了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研究部署

州委召开群众工作转段大会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承上启下的重要会议。我局高度重视,会议结束后,局党组书记、jú长周道君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回顾前一阶段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7月2日,按照局党组安排,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全面传达学习了胡昌升书记在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群众工作表彰转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六大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的发言,使干部职工对一年来的群众工作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明确了州委对开展第二阶段群众工作提出的要求,更加坚定信心,倾情倾智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回顾总结了全局一年来群众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谋划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局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群众工作转段会议精神上来,以超常规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理清工作重点,明确任务,顺利推进群众工作“加力深化”阶段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将群众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进群众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州委、州府下发的《关于印发<结对认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等六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和印发了《州扶贫和移民局党组关于印发“结对认亲”等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jú长周道君为组长(

三、紧盯目标,创新举措

群众工作是扶贫移民工作的全部,是我们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一切工作的核心,更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扶贫移民工作就是群众工作,扶贫移民工作不能离开群众工作就抓业务而业务,必须要紧紧围绕群众工作“六大活动”的开展不断注入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和新的方法。

7月上旬,经局党组研究,由副jú长穆撼、纪检组长丁晓华分别为组长,带工作组前往道孚县瓦日乡、下托乡与石渠县蒙宜乡幸福一、二村开展群众工作。一是工作组走访了50余户结对亲戚(因多数结对亲戚外出捡白菌未能走访),同时给结对亲戚送去大米、糖果及慰问金2280元。二是召开了村民大会,向结对的亲戚们宣传党的十八大、州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主题教育活动等精神,再次宣讲了国家扶贫移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向广大僧众宣传了州群众工作转段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水电移民的政策。四是听取了僧尼对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寺庙僧侣代表表示坚决拥护群众工作“六大活动”二阶段的开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第5篇:1-9月份卫生重点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县卫生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重点、重项工作,以创建“民本卫生、文明卫生、和谐卫生”为主线,以“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升”为总体目标,以“医疗机构管理年”、“基层组织组织建设年”、“卫生工作宣传年”等活动为载体,扭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重点,解放思想,团结奋斗,不断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实现双过半,受到了市、县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已见成效

(一)联系点建设情况。东张孟村是县卫生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联系点。为确保联系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组成了由一名副职为队长,两名股级干部为成员的驻村工作队,脱离卫生局工作,常驻联系点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在局主要领导的亲自指导下,认真谋划,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县领导的肯定和赞扬。一是加强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了“两室”,先后投资5万多元对“两室”内外进行装修,硬化了大院,购置了办公桌椅。二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投资61。5万元,硬化主街道1000米、便道4000平方米、小巷1500米,铺设排水管道350米。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协调县开发办等部门,免费给群众提供优质棉种1000多公斤、优质玉米种1000多公斤,协调配合水利部门铺设防渗管道15200米,为群众灌溉农田提供了便。四是方便群众就医。建成建筑面积320平方米、两层砖混结构标准化村卫生室一所;五是保障群众健康。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开展了5次健康体检活动,免费体检700多人次,赠送健康书籍900多本;开展了3次义诊活动,组织市三院、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市、县医疗机构80多人次专家,为村民免费进行诊疗,为保障村民健康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要做的“十件实事”之一。县卫生局是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责任部门,共涉及18个行政村,总投资108万元,每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投资6万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县卫生局按照《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上位真抓,深入一线,现场督办,解决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做到了着眼长远,超前谋划,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及早动手,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层;三是严格标准,整体推进,统一设计图纸,三室分立,配备具备行医资质的医疗技术人员,为建成后的标准化卫生室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四是科学议标,加快施工,在建设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特事特办,减免程序,垫资施工,保证了建设进度;五是明确责任,联合督导,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得到快速推进,按时完成。截止目前,18个帮扶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六是加强管理,提升水平,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要达到“十个统一”,即:行政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统一合疗报销、统一绩效考核、统一聘用管理。严格按照“县规范化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明细台帐、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不断跨台阶、上水平。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医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医疗卫生工程,目前已经逐步进入改革深水区。作为医改的主要职能部门,今年,县卫生局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在去年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等多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总结三年医改。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形成了医改文件汇编和分析全面的自查报告,落实了进一步改革的举措。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了民营医院的建立与发展,目前民营医院总数达到8所。全县基本形成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并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并举的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在完成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份开始,在村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截止九月底,全县乡、村医疗机构共计网采基药491万元。四是积极探索县级医院改革。县人民医院开始实施信息化管理,实行电子病历,特色专科建设得以深化,医疗队伍建设迅速加强,整体搬迁接近尾声。中医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深化,中医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中药房建设正在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稳步推行。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正在加强,科室设置逐步规范,“创二甲”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已经进入迎检状态。五是认真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进行,全科医生培训深入开展,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做到产权明晰,四室独立,室容整洁,装备适宜,保证质量。对口支援,无偿帮扶;县医院、中医院制定了对7所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并签订协议书。乡村医生培训稳步进行,队伍建设正在得到强化;一般诊疗费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在县政府批准拨付后予以实施;按照省、市“六统一”管理要求进行摸底与调研,探索性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方案拟定工作。六是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德、医风、医术、大讨论、大提升、大转变活动;以“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医术大讨论、大提升、大转变活动为总揽,与“创先争优”、“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优质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医疗质量督查月”等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全面上台阶。

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

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强体系建设、改善医疗硬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市赴省,加大了资金、项目的争跑与落实力度,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达9713多万元,共涉及9大项目,26个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投资55万元的东张孟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50万元的南韩村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已开工建设;投资120万元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和投资100万元的十里铺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估工作,省财政拨付资金到位后将迅速动工建设;投资180万元的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已经投入使用,总投资408万元的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全部到位。去年开工建设的投资8600万元的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已经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

四、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县卫生局多措并举加强了新农合制度的严格监管与规范实施,先后开展了新农合制度规范月与成果展活动以及“三合理”专项检查,实行了“十不准”,规范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行为,加大冒名顶替现象处罚力度,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各项工作指标平稳运行。在今年全省通报表彰市的三个县中,县位列其中,并有三项指标进入全省先进位次。在全市新农合工作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多项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2015年,我县7个乡镇、169个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达到了100%,参合农民238245人,比上年增加10520人,参合率达到了97。67%,比2015年提高2。46个百分点。2015年新农合基金筹集总额为6909。105万元。今年1-9月份,我县参合农民共有407687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共补偿47955799。54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388534人次,补偿费用8200138。79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308人次,补偿费用442615。28元,疾病住院补偿17889人次,补偿费用39088959。47元,住院正常分娩住院补偿956人次,补偿费用191050元。累计补偿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753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237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92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4万元以上的3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1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的8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封顶线7万元的3人次。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进

县卫生局紧紧围绕国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要求,采取并实行了一些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夯实项目基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为使各项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管理,先后实行了月通报、月督导制度。三是强化培训,随机测试,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分两批对各医疗机构530多人次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明确权责分工,细化服务补偿标准,补助资金与工作量挂钩,工作量以表格形式按月上报,每季度根据工作量兑现一次补助经费,半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年终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决算,进一步调动了乡村两级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月份参照卫生部相关规定,组织编写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15版)100问》,印制40000余本,基本做到了每户居民尤其是重点人群户手一册,采用图文并茂和问答的形式,向广大居民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政策等知识,调动了城乡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六是健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了预拨加决算的方式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保证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正常开展。

截至2015年9月份,我县建档总数178490份,建档率为63。2%;电子建档数162446份,建档率57。6%。累计印发健康教育资料100000份,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23052人次,儿童系统管理率66%,计免接种83449人次,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孕产妇2980人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56%,老年人健康管理17751人、管理率81%,现已管理高血压人数24527人、健康管理率76%,现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4257、健康管理率3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360人次、报告率100%,均达到省、市有关指标任务要求。

六、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业务管理工作。以医疗机构管理年为载体,一是加强用药安全管理。在做好麻醉药品等管理的同时,针对铬超标问题胶囊应对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和督导,截止目前,我县医疗机构尚未发现铬超标药用胶囊剂药品。二是开展医疗机构校验。组织了专门队伍对我县公立、民营19所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校验,对科室设置、手术室、产室等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汇总、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开展手足口病救治工作。4月份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及时成立组织,建立专家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落实救治措施,举办知识讲座,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截止六月底我县手足口病患儿累计住院143名,救治出院143名,无死亡病例发生,疫情得到控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医疗技术人员引进上,通过了严格的初审、面试、公示完成了医疗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共为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9名;医疗技术人员培训上进修上,邀请省三院糖尿病科主任就糖尿病知识对300多名县、乡、村医务人员专门举办了讲座;利用县人民医院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就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知识和技能方面,培训乡村医生528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共计22人,上半年完成轮岗培训16人。五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机制。鼓励乡村医生进行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职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全县564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续聘的依据。

(二)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不规范的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医疗纠纷处理。依法接受举报,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严肃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医疗机构。今年前九个月接受社会举办案件7件,受理医疗纠纷7期,全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妥善处理。三是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从组织到督查,从督查到处理,用一个月时间查处非法医疗机构4家,拆除非法墙体广告5块,粘贴非法广告17处,收缴非法医疗广告传单共计1100余张,并对相关机构进行了处罚。四是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对卫生监督所7名监督员以及住宿单位、美容美发场所、自来水厂等机构200多名管理与从业人员进行了就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五是深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就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医疗废物、临床用血以及人员资质等方面开展了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截至九月底,共计检查公立医疗机构11所、村卫生室373所、个体门诊19所,查处非法行医7件,没收B超4台,移送公安机关1件。

七、疾控、妇幼工作有序进行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组织了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行了全员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免疫检测。主动到哨点医院进行主动搜索,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例,未发现AFP病例和麻疹疑似病例。三是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加大健康宣传力度与频率,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1-9月份,对食品从业人员共体检633人。我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81例。四是积极做好手足口病及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为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在我县传播流行,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按时对学校、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我县未发生一起手足口病聚集病例和暴发疫情。今年全县5-9月份共监测到腹泻病例234例,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共报出腹泻病例156例,乡镇卫生院共报告腹泻病78例,未发现疑似霍乱病人。五是有序开展了艾滋病与地方病防治工作。完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459人份;完成看守所87人份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任务,经检测未发现感染者。高危干预活动中,对娱乐场所进行了9次干预活动,干预人数941人次;对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9次干预活动,干预654人次;对我县南堡乡的前南堡、南刘村、北刘村、后南堡等四个村60户居民家中食用非碘盐进行了现场采样,此次抽样检测非碘盐覆盖率为88%,合格非碘盐使用率为88%,非碘盐不合格使用率为12%。

(二)妇幼保健工作。以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契机,深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年”活动,明确提出“四个规范”和“两项目标”,不断强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服务品位,不断加快妇幼项目建设,改善医院环境,狠抓产科质量提升,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一是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儿进行及时治疗和科学指导。前九个月年母乳喂养率98。2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1。80‰,婴儿死亡率为2。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1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均控制在市要求指标之内。三是继续抓好了“降消”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1—9月份,住院分娩5129人,住院分娩率98%;住院分娩补助4264人,共发放补助资金170。56万元;免费发放叶酸6337人,服用率达95%,依从率达90%。四是“两筛”工作有序开展,“听筛”工作逐步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降低了聋哑儿童发生率。6月份,省卫生厅授予县为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县,确定县妇幼保健院为省“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基地”。7月1日至8月13日,在全县范围为500名新生儿提供免费听力筛查。1—9月份,全县“两筛”共5079人,筛查率为94。36%;“听筛”共4160人,筛查率为85。51%,有效降低了弱智儿和残疾儿发病率,提高了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五是积极筹备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9月底召开了“两癌”项目工作启动会。五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竞争力。按照招标采购程序顺利完成了204万能力建设项目的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从省财政厅争取到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与国家卫生部免费配备的化验设备一套,这为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八、行政审批服务人性高效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紧紧围绕“人员素质大提升、服务水平大提高”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党员示范岗,8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合并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增加人性化服务、委屈服务、排队叫号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截止9月底,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变更419个;办理执业医师注册49人,医师变更注册46人;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初审7人;乡村医生执业变更注册7人,办理健康证608个。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修改381人次,新生儿依附关系登记136人次,补办新农合医疗证37本。办理特殊病门诊审批190人次,办理新农合转诊转院手续2465人次,接待参合农民报销1216人次,发放医疗费报销资金6177812。3元。

第6篇: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

201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展开了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重视,统一认识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县党组始终坚持将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特别是坚决杜绝发生在用人上有不正之风的行为。县党组召开了*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意见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共分为五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和时间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二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三是集中清理反映违规用人问题的举报。四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基础工作。五是建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制度。

二、采取措施,认真落实

(一)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机,县委制定了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次**人次党员和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整治意见》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其中,新进领导班子成员有**人次参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全体党员和干部领会和掌握中央、省市精神和政策法规,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严格遵守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切实用科学、严密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把人选准用好,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改进监督手段,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主动性。实现由可塑性监督向强制性监督转变,增强干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实效性;由主要靠人为监督向主要靠制度和法规进行有效约束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法制性。三是突出程序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可操作性。重点加强民主推荐环节的监督、干部考察环节的监督、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切实把好决策审批关。四是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规范性。建立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三)严肃查处整治,防止不正之风的出现

一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法规,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考核制度,明确干部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考核,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风思想防线,防止出现用人不正之风。同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地方党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逐步扩大差额票决的比例和全委会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内部有关机构的工作职责,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系统,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党(工)委、党组把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带头学习,全县各党(工)委、党组书记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工作合力。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党(工)委、党组根据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围绕加强教育、深入检查、严肃查处、完善机制、创新制度,精心谋划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切实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合力。

三、深入整治,取得成效

通过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加大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群众的民主监督力度,营造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构建了组织工作的新格局,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坚定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县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较好地预防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无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主要存在“两个进一步”问题:一是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全面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五、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在县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增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内容,并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

(二)进一步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央“5+1”文件和11个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工作中的选人用人渠道。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决执行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唯能力,不唯资格唯实绩,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互为补充的工作力度,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干部考察工作与考核工作规范统一,要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既掌握干部的“显绩”,又掌握干部的“潜绩”,防止考察干部失真失实。

(六)进一步加大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力度。要按照选用干部工作科学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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