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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2016-12-29 09:17: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共9篇)种子法培训材料解读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主要有:《种子法》 《江苏省种子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主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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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培训材料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一篇

解读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种子法》 《江苏省种子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意见》等40部。

一、种子生产

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我省有哪些主要农作物?

江苏省范围内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有9种:

(1) 国家确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和大豆5种。

(2) 农业部确定的油菜和马铃薯2种。

(3)江苏省确定的西瓜和辣椒2种。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

按现行法律规定不要申领许可证,但必须取得相应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才能够生产。 建立种子生产档案

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载明 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

二、种子经营

1、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种子经营许可证分级核发。

3、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受书面委托销售委托方的种子无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4、要建立好种子经营档案。

5、销售的种子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要向购种者说明种子的真实情况。

6、不得发布种子虚假广告。

7、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 备一定的条件。

8 、主要农作物品种经营、推广必须通过审定

1、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有种子生产和包装权的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根据江苏省(苏政办发〔2013〕97号)种业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持证种子企业从2012年的330个,减为2015年的150个、2017年的80个。东台现有持证种子企业2个。

2、种子经营许可证分级核发。

① 外商投资的种子企业,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和从事进出口业务以及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发放;

②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农委及农

业部核发;

③其它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以上农业委员会核发。

经营种子的注册资本: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为500(固定250)万元;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为200(100)万元;

杂交种子及其亲本为3000(1000)万元;

进出口种子业务的为3000(1000)万元以上;

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和转基因种子为10000(5000)万元以上。

3、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受委托销售种子无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或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受委托代销种子或者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可以在核准的有效区域内委托代销其种子。委托、受托双方必须签订协议书,明确代销的品种、数量、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委托者应当对其委托代销的种子质量负责。

受委托者只能经营委托方的种子,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销种子。不得经营其它人的种子

受委托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委托协议书。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资金和种子技术人员。

不得拆包供应种子。

4、要建立好种子经营档案。

种子经营者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种子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一年生农作物种子为两年以上;多年生农作物种子时间更长。

5、销售的种子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要向购种者说明种子的真实情况。

销售的种子要有完整而内容真实的标签。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种子经营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时,应当向购种者提供种子说明。其中主要性状描述、栽培措施和适宜种植区域应当与品种审定公告一致。

6、不得发布种子虚假广告。

发布种子广告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种子广告对种子主要性状的描述与审定公告一致。种子广告内容要事先经市农委审核同意才能播出。镇村不得发布种子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广告的监督管理。

发布虚假种子广告,欺骗和误导购买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种子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7、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8、主要农作物品种经营、推广必须通过审定

《种子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江苏《种子条例》第九条规定相邻省、直辖市(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和上海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经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本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域内经营、推广。

《江苏省种子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经营、推广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或者从省外引进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当经过试验、示范,确定适宜推广的区域。 新修定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

通过国家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法有关条款适用的函”(农办政函[2006]8号 )规定 “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未经国家级审定通过,也未经省级审定通过;二是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

三、种子管理与纠纷处理

1、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的执法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冒用他人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种子质量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抽检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涉嫌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实施现场检查;

(2)查阅、复印、摘录当事人有关的生产经营档案、合同、发票、帐薄、出入库凭证、货运单、检疫证书、检验结果、标签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3、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不能盲目推广所谓新品种,未经试验示范证明是好的品种,不能推广。因盲目推广造成的农业生产事故每年都有发生。

4、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销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销售种子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种子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种子使用者购买委托代销的种子因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可以直接向委托方要求赔偿。 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可得利益损失。

5、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农作物种子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承担种子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

申请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可以由种子种植者或者种子经营者提出,也可以由双方共同书面申请,缴纳鉴定费后才可以实施现场鉴定。

四、法律责任(注意规避的行为)

1、未经批准采集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植资源的违法行为。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同意在本省经营、推广相邻省、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

《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不按规定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

(1)超越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范围委托代销种子的;

(2)接受委托代销的种子经营者超越委托范围经营种子的;

(3)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将包装种子拆包销售的;

(4)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说明没有标注适宜种植区域或者标注的适宜种植区域与审定公告不一致的。

上述(1)~(4)项违法行为,《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经营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

(6)经营应取得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种子的。

上述(5)~(6)项违法行为,《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未向购种者开具销售凭证或者未在销售凭证上注明种子销售的委托方的,《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8)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9)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规定的;

(10)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11)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12)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上述(8)~(12)项违法行为,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违反许可证的规定违法行为。

(1)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由审批机关吊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且三年内不得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

(2)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

(3)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

(2)、(3)项依据《种子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5、转移、藏匿被封存、暂扣种子的违法行为。

《江苏省种子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转

移、藏匿种子货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X)

6、违反种子质量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

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违法行为。

“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未经国家级审定通过,也未经省级审定通过;

二是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经营的。

依据《种子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种子法规复习重点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二篇

名词解释:

种子: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质量:因种子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一种概念。农业生产要求种子具有优良品种特性和优良种子特性。 净、壮、饱、健、干、强。

种子标准化:就是对种子质量和同种子质量有关的种子生产加工、种子检验方法、种子的包装、运输、储藏以及品种和种子的特征做出科学、合理、明确的技术规定,制定出一系列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标准,以特定的文件形式发布,作为共同执行的准则和依据。(品种标准化、种子质量标准化) 品种:指经过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品种审定:是对新育成的和新引进的品种由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结果,审查评定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的活动。

种子认证:是依据种子认证方案,由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来证明某一种子批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的活动。

种子质量纠纷: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栽培管理和气候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受到影响,造成农业生产减收或绝收而产生的纠纷。

种质资源: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资料,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又称“育种权”或“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种子行政法:指调整种子行政主体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种子行政管理: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利,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种质资源、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规范,调节的活动。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维护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的发展。

作物品种:作物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简 答:

1.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哪几种情况?

(一)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二)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

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三)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四)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4.什么是假种子?什么是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5.为什么说种子是特殊的商品? (一)有生命力,有自我繁殖能力。

(二)是农业生产上的基本生产材料,对农业生产的作用不可替代。

(三)生产周期长,易受自然、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四)是优良性状的携带者,能使农业生产获得高稳优的生

产潜能。

(五)是病虫害的传播者和传播源。 (六)种子的调运与经营必须检疫。

(七)农民即使种子的生产者,又是消费者。

(八)种子经营者必须具备种子生产、经营与检疫能力。 6.种资资源的类型、保存方式及重要性有哪些? 类型:本地、外地、人工、野生种资资源。 保存方式:就地保存、种资圃保存、种子保存、离体保存、基因文库保存。

种子资源的的重要性: (一)作物育种的物质基础

(二)育种工作突出性的成就取决于关键性基因资源的发掘与利用

(三)是不断发展新作物的主要来源

(四)实现新的育种目标必须拥有更多的基因资源 (五)是理论研究的重要材料

7.品种审定的条件和作用有哪些? 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且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具有明显的区别 (三)遗传性状相对稳定

(四)形态特征与生物学特性一致 (五)具有适当的名称 作用:

(一)保证品种是有较高的增产潜力

(二)通过审定的新品种,实际表明该品种已选育成功,可以推广使用

(三)通过审定的新品种,实际表明该品种与现有品种比较有其新颖之处,可申请品种权。

8.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的异同点有哪些? 相同点:

(一)目标相同,促进农业发展。

(二)针对植物 #品种而言,程序启动都基于申请人的提出申请;

(三)管理机构:颁发证书,田间栽培实验 不同点:

(一)对象不同:品种审定是新育成的品种或新引进的;而品种保护既可能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能是发现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形成的品种。

(二)通过条件不同:品种保护主要强调新颖性

(三)证书性质不同:品种保护权力证书、品种审定推广许可证书

(四)审查层级不同:品种保护,国家以及植物#品种审批负责。

9.种子质量认证的概念及意义?

种子质量认证概念:是根据种子认证方案,由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示来证明某一种子批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的活动。 意义:

(一)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率,增强客户信心,扩大市场份额;

(二)获得国际贸易“通行证”,可消除国际贸易壁垒; (三)消除了第三方审核的弊端,节省成本; (四)在产品品质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五)有效避免产品责任;

(六)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10.种子使用者的权力有哪些?如何进行保护?

权力: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请求赔偿权。 如何保护权益(购种注意事项): (一)选择正规的种子经营单位 (二)查看经营的种子是否合法 (三)查看种子包装、标签是否规范 (四)查看种子外在质量

(五)保存与所购种子有关的证据 (六)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11.种子使用者权益受损类型? (一)种子质量不合格 (二)假冒种子

(三)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品种的种子 (四)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 (五)过期种子

(六)短斤少两,数量不足 12.品种审定应具备的条件?

1、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2、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 3、遗传性状稳定;

4、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

5、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6、已经完成统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 13.种子检验员的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二)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14.哪些情况可以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15.种子认证的程序 1、企业申请认证 2、质量体系认证 3、种子遗传质量确认 4、种子物理质量确认 5、认证证书发放 16.种子包装的意义?

1、防治种子混杂、病虫害感染、吸湿回潮、种子劣变; 2、可提高种子商品特性; 3、保持种子活力旺盛

17.对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

(一)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经错过了该作物典型性状变现期,从技术手段上已经无法鉴定所涉及的质量纠纷起因的。

(二)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三)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进行田间现场鉴定的

(四)纠纷所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 (五)有确凿的理由判定纠纷不是有种子质量所引起的 (六)不安规定缴纳鉴定费的 18.现场鉴定无效的几种情况? (一)专家鉴定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收受当事人财务或者其他利益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违反鉴定程序可能影响鉴定客观公正的

选 择:

河南省实施种子法时间:2004-7-1 国家实施时间:2000-12-1 国家规定的5种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 农业部规定的2种农作物:油菜、马铃薯 种子生产的注册资金:

(一)常规种、杂交亲本: 100万块以上 (二)杂交种: 500万以上

(三)从事种子进口业务许可证: 1000万

(四)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 3000万 拥有育种条件、繁育基地、成套加工设施、5名检验员、销售网络。 品种通过申请最终审定需要30天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到期提前3个月办理;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提前3个月办理。 包装上时间格式:2015—12

水分对于不密封种子,种子水分可以有小于0.5的误差,净度、发芽率不容许有误差。 密封包装的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均不容许有误差。

种子的生产档案:一年生作物要保存2年;多年生作物要保存5年。 品种权的特点:无形性、专用性、地域性、时间性。 包装分为:重量包装和粒数包装

1 2、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但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

大包装或者进口种子可以分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3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

4

5、种子质量纠纷: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栽培管理和气候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的受到影响,造成的农业生产减收或绝收而产生的纠纷(非种子质量原因:1非正常气候2病虫危害3栽培管理不当4使用农药、化肥和生物激素不当)

6、确定种子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方法:1间鉴定

种子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八条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通过国家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 第十七条 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经营、推广,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第十八条 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上一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

第二十条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第二十二条 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第二十五条 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种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第三十七条 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 第三十八条 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

第三十九条 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四十一条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五十六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种子法竞赛答案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三篇

种子法知识竞赛复习题(答案)

(一)总则、种质资源和扶持政策章节内容

一、选择题 (单选) 每题10分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 2015 年 11 月 4日修订通过。

A. 2015年11月4日 B. 2015年11月5日

C. 2015年12月4日D. 2016年1月1日 答案:A

2. 国家加强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 优势 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永久保护。

A.优势,B.所有,C.已建成的,D.种子企业的 答案:A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 A.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B. 林业主管部门C. 农业主管部门 D.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答案:C

4.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规定。 A.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C.国务院 D.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答案:C

二、选择题 (多选)每题20分

5、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 批准。答案:A.B

A.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B. 省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C. 地市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D. 县级以上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6、国家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以下哪个方面属于支持范围。

A. 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 B. 种质资源保护

C. 种子储备 D. 制种大县 答案:A.B.C.D

7、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实行原生境保存和非原生境保存相结合的制度。哪些属于原生境保存? 答案:A.B

A. 保护区;B保护地.;C. 种质库;D. 种质圃及试管苗库。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审核的部门和批准的部门分别是 。 答案:A.C

A.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B.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同级人民政府 C.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D.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同级人民政府

9.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植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下面哪个属于种质资源。 答案:A.B.C.D

A. 生产上应用的品种 B. 地方农家种C. 野生种的繁殖材料

D. 利用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三、填空题 每题10分 10.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 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 及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

11、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__,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评价)

12.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 规定。 (国务院)

13. 对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永久保护。

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人民政府)

14.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侵占和破坏)

15. 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原设立机关)

16. 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 (种质资源目录)

17.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更新)

18.国家鼓励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科技人员交流,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从事 转化活动。(育种成果)

19. 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种子生产经营和 提供信贷支持。(收储)

20. 各级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人民政府)

21. 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 相结合。 (种子生产经营)

22.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 和 的信息。(审定和推广) 23.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的方案。(国家共享惠益)

四、判断题

24.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错误)

正确答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5. 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依法开放利用。 (正确) 26. 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所有权。答案:错误。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资源的主权是公权,资源的所有权是一项私权,两者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27.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异地繁育种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异地繁育种子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错误)

正确答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异地繁育种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异地繁育种子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8.种子法规定,将制种采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错误) 正确答案:国家鼓励推广使用高效、安全制种采种技术和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将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29. 国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正确)

五、简答题

30、新修订的种子法所称的种子指的是什么?并说出新老种子法关于种子

区别。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31.本种子法关于种质资源的含义是什么?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植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二)品种选育、审定登记、新品种保护章节及审定管理办法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0分)

1.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B)。

A申请复议 B申请复审 C提起诉讼 D申请仲裁

2、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A)审核确认后,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推广、销售。 A原审定委员会 B上级审定委员会 C本级农业主管部门 D上级农业主管部门

3、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品种(C)

A审定制度 B备案制度 C登记制度 D审查制度

4、其他省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本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B)

A登记 B备案 C审定 D审核

5、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品种(C)制度

A登记 B备案 C审定 D审核

6、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由(A)发布公告。

种子法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四篇

新《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修订) (2016年1月1日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总则 种质资源保护 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新品种保护 种子生产经营 种子监督管理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扶持措施 法律责任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 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 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 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 、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 林木种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 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条 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 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 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 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 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 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 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 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

第八条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 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 门批准。

第九条 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 质资源,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 门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 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 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 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依法开放利用。

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 意。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十一条 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 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第十二条 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 用技术研究,以及常规作物、主要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

国家鼓励种子企业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 种;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以市场为导向、 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

国家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维护种业科技人员 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育种发明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 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由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形成的育种成果的转让、许可等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禁止 私自交易。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 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 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

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有利于产量、品质、抗性等 的提高与协调,有利于适应市场和生活消费需要的品种的推广。在制定、修改审定 办法时,应当充分听取育种者、种子使用者、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代表意见。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 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 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 、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 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 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 法行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 件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照审定办法 自行完成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种子企业对 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 审定委员会或者国家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十九条 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 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 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 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 作物品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 育、审定工作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第二十一条 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 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审定,由原公告部门 发布公告,停止推广、销售。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 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实行品种登记的农作物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并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消费 安全和用种安全的原则确定。登记目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申请者申请品种登记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 请文件和种子样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监督检查。申请文件包 括品种的种类、名称、来源、特性、育种过程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 告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自受理品种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 工作日内,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国务院农业主 管部门予以登记公告。

对已登记品种存在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该 品种登记,并将该申请者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给种子使用 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已登记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 登记,并发布公告,停止推广。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

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生产确需 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 名义销售。

第二十四条 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 申请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种子企业代理。

第四章 新品种保护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 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 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 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授予条件、申请和受理 、审查与批准,以及期限、终止和无效等依照本法、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

国家鼓励和支持种业科技创新、植物新品种培育及成果转化。取得植物新品种 权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六条 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植物新品种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 分别就同一个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 请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该品种育种的人。

对违反法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不授予植物新品种 权。

第二十七条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名称,应当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 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授权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 称。

下列名称不得用于授权品种的命名:

(一)仅以数字表示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

(三)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

同一植物品种在申请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推广、销售时只能使 用同一个名称。生产推广、销售的种子应当与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品 种登记时提供的样品相符。

第二十八条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 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 的繁殖材料;但是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 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依照本法、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

(二)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第三十条 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 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权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 施。

第五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 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 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 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 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 前款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 变更登记。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第三十五条 在林木种子生产基地内采集种子的,由种子生产基地的经营者组 织进行,采集种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禁止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禁止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集种子。

第三十六条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 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种 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具体载明事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样品的保存期限由国务 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 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 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

种 子 法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五篇

种 子 法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

第三章 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第四章 新品种保护

第五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

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

第八条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依法开放利用。

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

第十一条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常规作物、主要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国家鼓励种子企业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 国家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维护种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育种发明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由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形成的育种成果的转让、许可等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禁止私自交易。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十五条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

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有利于产量、品质、抗性等的提高与协调,有利于适应市场和生活消费需要的品种的推广。在制定、修改审定办法时,应当充分听取育种者、种子使用者、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代表意见。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种子企业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国家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

第十九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育、审定工作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第二十一条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审定,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推广、销售。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实行品种登记的农作物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并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的原则确定。登记目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申请者申请品种登记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和种子样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监督检查。申请文件包括品种的种类、名称、来源、特性、育种过程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自受理品种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公告。

对已登记品种存在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该品种登记,并将该申请者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已登记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登记,并发布公告,停止推广。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第二十四条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申请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种子企业代理。

第四章 新品种保护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授予条件、申请和受理、审查与批准,以及期限、终止和无效等依照本法、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国家鼓励和支持种业科技创新、植物新品种培育及成果转化。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六条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植物新品种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个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该品种育种的人。

对违反法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第二十七条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名称,应当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授权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

下列名称不得用于授权品种的命名:

(一)仅以数字表示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

(三)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

2015农技员年终总结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六篇

第1篇: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上级各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结合全市开展“三查三看”教育活动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素养,查找不足,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水稻病虫害的预测预报、节水抗旱技术的推广应用、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及农业信息的采编与发布。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工作能力;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学习了《种子法》、《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圆满完成2015-2015年度的科技入户工作。2015年,是施甸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的第一年,我有幸成为了该项目的玉米产业技术指导员。一年来,本着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我乡粮食生产能力的指导思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定目标。我负责的科技入户项目涉及新街村后寨村民小组10户农户,玉米种植面积49亩,辐射带动周边6个村的200户808亩的玉米种植。通过测产,10户科技示范户中,最高单产为694.43kg/亩,最低单产为610.22kg/亩,10户平均单产为660.46kg/亩,较去年的平均单产550.44kg/亩增110.02kg/亩,增19.9%,超计划指标任务的9.9%;辐射带动周边200户808亩的玉米平均单产473.23kg/亩,较前三年的平均单产430.16kg/亩增43.07kg/亩,增10.01%,超计划指标任务的5.01%。并获得了年终考核优秀奖。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2、应对旱情,积极投身入抗旱工作中。2015至2015年,百年不遇的旱灾给旧城乡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作为农技推广部门,摸清受灾底数,着力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推广抗旱技术措施,成为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抗旱工作中,我主要负责旱情的收集与整理,及时向上级各部门汇报旱情、农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开展抗旱自救工作,并参与组织农资的协调,确保了大春生产物资需求,为“小春损失大春补”夯实基础,确保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

3、狠抓粮食直补惠农政策的落实。今年,共实施了种粮农民综合直补、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以及县委8号文件中落实五项科技增粮措施补贴等惠农政策。为切实贯彻各项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我主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研究、拟定了实施方案,认真搞好了粮食直补工作协调和部署;二是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狠抓了直补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直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并翻印了有关表格3000余份,切实服务和指导各村委会搞好直补工作申报登记、张榜公示,认真搞好统计复核等基础性工作。四是及时、足额配合做好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让种粮农民真正得到政策实惠。协助财政所完成种粮农民综合直补1612808.57元,玉米、小麦等粮种补助461195元,涉及67个村民小组3300农户;发放五项科技增粮措施补助673924.5元(其中:),涉及8个村委会77个村民小组3238户农户;发放蚕桑地膜补助25724.00元,涉及3个村民小组317户农户。

4、以项目为依托,切实抓好试验、示范工作。为了切实抓好2015年大春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大旱之年粮食少减产、不减产,实现抗旱夺丰收的目标。在样板实施中,我主要负责各类示范样板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的撰写并参与实施,通过样板的实施,确保大旱之年粮食少减产、不减产,实现抗旱夺丰收的目标。

5、参与完成全乡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为了有效的防控水稻病虫害发生,本站在县植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认真的开展水稻病虫害测报及群防群治工作。在工作中,我主要负责农药的选定、配制、采集及报账花名册的制作与收集,确保了整个防治过程能有效、及时的开展。结合旧城属双季稻区的实际,积极整合各部门资金10余万元,在全乡范围内共计开展水稻病虫害普防7次,防治面积6000多亩,在防治过程中做到“统一药剂类型、统一时间防治”两统一。

6、狠抓冬季农业开发,结合全县大力发展蔬菜产业及本乡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在县农技推广所的帮助下,本人负责在新街村老坝沃举办县级无公害蔬菜样板200亩,品种主要以苦瓜为主,目前样板正在实施中,且苦瓜长势良好。

7、加大农业政策、农业信息的宣传力度,全年共发布各类农业信息50余条,数字乡村信息100多条,完成数据报表更新77份,旧城乡新农村建设信息网的网页采集与更新,上传各类图片200多张,并在保山报、施甸通讯等刊物上发表农业信息6条。

8、协助完成2015年蚕桑、茶叶两项工作任务。完成新植桑园建设800.8亩,其中地膜覆盖栽培643.1亩;完成新建蚕房1791.3m2,改造蚕房56.5m2;全年共计养蚕292张,交售鲜茧7852.97公斤,实现产值195764.52元,超额完成县上下达150张的养殖任务,超94.6%。在蚕桑工作中,我主要负责蚕种的订购、蚕药蚕具的组织与发放;完成新植茶园77亩,补植33亩,全年产茶18.05吨,实现产值10万余元。

9、积极参加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土样采集,在该项工作中,我主要负责土样信息的录入,各种表册的填报。

10、认真做好本单位财务工作,作为本单位的报账员,用好本单位的每一分钱是我应尽的责任,我积极配合上级财务部门,做到不该用的地方不用,不该吃的不吃,心无杂念,眼不馋,明明白白做事,清清楚楚做人。

基层工作,千丝万缕、千头万绪,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旧城乡的农业生产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第2篇:农技员工作总结

20**年,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32号文件及自治区、地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在地区农业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服务“三农”的宗旨意识,积极履行职能,以“科技兴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优质、高效的农业技术为手段,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作用认真落实年初计划和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为强化我区粮食安全生产,切实抓好小麦生产工作,我中心及各县站及时成立技术服务组,采取从播种到田间管理,技术员实施全程跟踪技术服务,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小麦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与各乡签订了小麦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技术人员服务期间积极宣传粮食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意义,鼓励农户种植小麦的同时,对各县(市)乡村农民进行农药封闭、拌种、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共授课32场、600多人次。全区完成小麦种植面积32.95万亩,主要品种有新春11、17、23号、巴春6号等。

二、重点农技推广项目指导计划的安排、落实

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阿勒泰地区2015年农技重点推广项目指导计划》,农技重点推广项目共安排了三大类二十四项,计划推广面积334万亩次。年初将推广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并与“科技入户”有机结合,技术人员因地制宜根据各乡村地质条件制定实施方案,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在年中进行了督促检查和验收评比。全区完成推广面积407.55万亩次,完成计划的122%。

三、“科技入户工程”的组织实施

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科技推广机制创新,组织实施1500户科技示范户,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为使农业科技真正进村入户落到实处,各县站与农技人员签订了责任书,驻村蹲点进行科技示范,从备耕生产到作物收获,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最新农业技术信息,推荐新技术、新成果,开展科技培训。为更好地突出科技示范的作用,要求各县(市)各安排3个重点示范村和20个重点示范户。各县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规模,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以设施农业、名优特色作物为切入点,结合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技术人员再根据示范户的土地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技术服务方案,建立种植档案。争取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100%以上,农业综合成本降低15%以上。全区已落实科技示范户1785户,其中,重点示范户140户。

四、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试验示范工作

今年,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重点围绕特色作物、设施农业,加大了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在新品种试验示范方面,以优质、专用、特色作物为重点,在新技术试验方面,以高产、节本技术等为重点。继续以地区农技试验推广站和各县站试验地为基地,积极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筛选出适合我地气候条件和生产实际的新品种、新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全区共引进作物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试验255个,较好地完成了新品种引进及试验田的前期管理工作,目前正处在田管阶段,各试验品种长势良好。较为突出的、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潜力的有南瓜系列:籽用、无籽、无壳南瓜;蔬菜类:红、甜、彩色辣椒、白壳葫芦、线椒;饲草类:新饲13号青贮玉米、健宝牧草,以及半无叶豌豆草原276等。通过新品种引进、试验,加大新技术贮备,为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奠定了基础。

建立中草药标准化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目前已栽培试验中草药材及香料作物有薰衣草、留兰香、德国母菊、月苋草等4个品种。

同时继续加强与山西中北大学就向日葵综合利用项目展开合作,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五、农作物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工作

根据2015年病虫调查发生情况及2015年的气象预测,认真做好2015年病虫草害趋势预报并及时发布。在适时做好重大病虫害监测的同时,及时发布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并根据发生动态和调查情况提出防治措施,全年共发病虫情报102期,其中长期预报8期,电视预报19期。

自5月以来,我区大部分县(市)天气干旱,造成病虫害发生比往年偏早,由于气候原因我区草地螟发生比历年早15-20天,主要发生在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及青河县,发生面积23.7万亩,防治面积8.5万亩。为加强我区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在吉木乃县、哈巴河县和阿勒泰市建立一条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阻截线,重点阻截马铃薯金线虫、玉米切根叶甲、黄瓜绿斑驳病毒、辣椒实蝇等重大国际检疫性有害生物;在阿勒泰市、福海县设立马铃薯甲虫疫情检测点,阻止马铃薯甲虫疫情蔓延,并在阿勒泰市建立马铃薯甲虫防控示范区一个,示范区面积2000亩,辐射区面积达10000亩,以保障我区农业生产的安全发展。

六、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今年在全区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任务20万亩,年初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并组织好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全区完成72.5万亩。截止目前已化验样品1425个,8500余项次,其中包括土、肥料、水、植株样四大块。同时指导项目县认真做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工作。今年,我区共有五个县承担了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其中新建项目县三个(阿勒泰市、布尔津县、青河县),续建项目县两个(哈巴河县、富蕴县)。针对各县农技站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中心分别成立了三个项目技术专家组,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新建项目县工作在三个专家组的指导下,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到测土配方基础数据试验(3414田间试验、较正对比示范试验)的规划、布点、实施,以及前期宣传培训等,九月底依照自治区土肥站委托对项目县进行地级验收。

七、农业技术服务及科技培训情况

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本着服务与农业、农村和农牧民的宗旨,中心成立了7个农业科技服务组,共14人,其中:农业推广研究员2人,高级农艺师4人,农艺师8人。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技术服务组,在春耕生产、农作物生长等关键时期定期不定期的下乡村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同时,通过现场技术咨询、指导、科技资料发放、专题技术培训、技术讲座等方式,积极向我区农民普及科技知识,根据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特色农业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宣传农业标准化等相关知识,使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开展科技培训399期,培训农牧民7万余人次,发放科普资料3万余份。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15年12月,经地区编委批准,我中心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今年3月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及时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前期着重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通过信息、报纸进行大力宣传,以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并开展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培训人员达百余人。4月8日-16日,对我区六县一市及北屯镇的农药经营户进行检查,并对六县一市的大棚蔬菜和外地进入我区的蔬菜进行了农药残留检测。针对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监管力度。中心研究并制定《无公害主要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同时,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组织《阿勒泰地区农业地方标准——无公害种植业栽培技术规程》的实施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我中心承担的《无公害食品食葵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打瓜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等14项《自治区地方标准》,通过自治区、地区两级农业部门专家审定,于今年3月1日发布实施。

九、积极申报项目,依托项目资金,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工作

中心承担实施《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和《打瓜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超额完成项目合同预期的目标,项目实施规范,两项目全部通过地区科技局的验收。

第3篇:农业技术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我叫xxx,在xx镇政府工作,多年来在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技术指导单位的正确领导、在同事和科技示范户的大力支持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多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开展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后,积极参加了县农业局组织的培训学习,更新了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增强自己指导示范户的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农业科技推广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机制创新,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更多地了解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工程,采取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宣传农业科技示范县的政策,宣传面向市场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蚕豆无公害栽培技术、大蒜高产无公害栽培技术、洋芋无公害栽培技术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精心选择高素质科技示范户。

农业科技推广在我镇以种植业为主,科技示范户理所当然的要有一定的种植水平,同时要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够将先进的农业科技在周边群众中推广开来。经过综合考虑,选择了以马军营、纪庄西胡庄、赵官营、宋庄小组的10户素质较高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对10户示范户进行挨家挨户走访,详细了解各农户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对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摸清当地耕作制度,并登记示范户的相关信息,收集他们对农技推广工作的各种意见、建议。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科技示范户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了解。要求每户示范户带动20户辐射户,全面带动5个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学科学用科学。

四、加强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通过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我所指导的示范户和辐射带动户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摸清了各户的基本情况、了解了各户的需求后,精心设计了针对各户的技术指导方案。主要推广应用了:大蒜测土配方施用BB控释肥技术,不但节约了成本,保护农田环境,为实现保洱海和农业增产、增收相统一的目标打下基础;大蒜无公害栽培、防病虫技术,保证了大蒜产品的安全可靠,指导农户精心选择优质早熟大蒜品种“红七星”;洋芋无公害栽培、防病虫技术,保证了洋芋产品的安全可靠。

五、入户指导方式灵活多样

农业科技推广的关键在于入户,培训指导,传授技术,推广各项农业新技术到田到户。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入户指导技能和示范户农民的科技素质。我根据技术指导方案和农民的需求,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备耕、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多发期等),到每个示范户家中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与联系户保持电话联系,确保技术和信息服务通畅。

总之,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的农业综合服务工作道路还很漫长,本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不断进取,克服困难,勤奋工作,以扎实的理论知识、先进的技术、良好的工作作风为xx镇涉农相关产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师宗县农技推广技术员的工作总结

自参加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工作以来,我感到无比荣耀的同时,也深知肩上责任重大。两年多来,我始终把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增效作为检测我工作成绩的标准,把推动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让农民尽快致富奔小康作为工作的目标,在师宗县农业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提升农民学种田水平,做好农村科技培训和公益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竹基镇上补召村10户示范户的玉米产业指导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工作,我深深的体会到技术推广人员是改变农民生产行为的促进者,是农业技术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只有将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及时运用于农业生产中,使之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彻底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和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地提高。解决农民最需要的技术问题,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较圆满地完成了技术指导工作。现谈几点工作体会。

一、全面了解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明了示范户需求,为今后更好解决问题打下基础。项目的实施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对示范户进行物化补贴和技术培训,密切了政府农业部门与农民朋友的关系,农业技术指导员深入农户田间指导农民运用新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代表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作用,融洽了干群关系,党群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切实摸清10个科技示范户的基本情况,和示范户全面对接工作,掌握科技示范户的人口、劳力、耕地面积、生产状况等,为10个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档案,每户一本《科技示范户手册》。二是逐户走访科技示范户,宣传项目内容,了解示范户需求,开展现场技术服务,解决示范户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三是积极主动联系群众,与科技示范户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农户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有效加以解决。如在示范户陈所金带领下玉米采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将原种密度提高10%-15%,但是由于充分利用边际效用和改变田间小气候,改善田间通风透光条件,玉米长势非常好,产量大幅度提高。

二、增强了农业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农技人员工作作风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科技入户工程明确了农技人员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农技人员公益性职能充分得到了发挥,学有所用,增添了农技人员学农、爱农、为农服务的自豪感,强化了广大农技人员立足本职,加强学习,更好地服务农民的意识。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了农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学习制度,强化了监管,有效保证了农技人员入户工作时间和效率,农技人员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精神状态有了明显好转。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可能的条件和机会,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有效地促进了自身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心系群众,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扎实搞好农村服务工作。本人秉着“用感恩心做人,用责任心做事”的原则,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到“良种良策”为群众办实事、“技术要领”为群众解难事、“科学运筹”为群众做好事。有一个清醒而深刻的认识。被群众说不如主动去听说,应该经常下村走访,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真正做到“人到、心到、责任到”、“问困难、问需求、问发展”、“送信心、送点子、送技术”,积极宣传和教育群众,带领大家科技致富。

三、是抓好科技培训,及时有效地对病虫害进行防治,提高整体水平。作为技术指导员不仅要有理论水平和业务专长,还要能说会干,把理论知识和技术转变到农民一听就懂,一看就会的实用技术。在培训中要重点抓住农民在生产中一些不科学的操作环节和粗放管理、陈旧漏习开展针对性讲解,通过举办培训5次、发放技术资料200余份、提供实物图片20份等形式使农民在品种选用、科学施肥、精细管理上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提高种植技术和科技意识。

四、构建了农业科技成果入户到田的快速渠道,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加大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力度,培养了一批“土专家”。特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科技示范户成了政策宣传员;农村环境综合环境治理标兵;除陋习树新风带头人;更是运用新技术致富能人,是整个农村生产、生活的中坚力量。本人根据作物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深入田间地头查看作物长势,记录详细资料,并作认真科学的分析,有的放矢手把手指导农户,用简单、朴实的语言讲解生产中技术难题,让农民一听就懂,一学就会。

五、创建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让科技示范户真正起到示范辐射带头作用。良种良法得到普及,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观念不断更新。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行技术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入户过程中,采用“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方法,指导示范户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使示范户心服口服。办好示范样版非常重要,从前期的技术方案的制定到品种的选择,合理配方施肥的应用以及生产过程中

2015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七篇

第1篇: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本人在组织的培养、关怀和支持下,从科级干部到副县级领导干部,从财政部门到审计部门,实现了工作岗位和职位的较大变化,思想观念有了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了认真总结过去,扎实做好今后的工作,按照地委关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要求,现将本人2015年思想、作风、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当前,在全地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群策群力,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政策,努力推进地区跨跃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时期、新形势下,作为一名身在其中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名新任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才能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和立场,明晰理想信念,明确奋斗目标,紧跟时代步伐,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一年来,本人紧紧围绕地区审计、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央xx工作座谈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在学习过程中,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思想内涵,努力解放思想,认真查找思想差距、认识差距、作风差距、工作差距,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同时,认真学习现代审计、财政科学理论,学习研究审计、财税政策,创新工作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判断形势、驾驭局面、统领工作的能力。

一年来,本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地委、行署的决议、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的投身于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永葆青春的根本保证,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本人认真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纪;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不行偏袒之事,不图非分之财,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良好操守;遵守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要求下级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持真诚待人,正直处世。

一年来,本人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做到了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取信于民、艰苦朴素、勤奋工作,处处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自己,树立了良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三、组织领导能力方面

一年来,本人在工作中注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提高管理、组织、决策、执行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创新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合力,有效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作风建设方面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保证班子团结,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所在。本人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决策和处理问题;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组决定,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按照工作分工,全力协助、配合、支持jú长、书记工作,努力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jú长、书记请示汇报,一般事务和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大胆决策;始终坚持做到摆正位子,当好配角,做好参谋和助手。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原则,大胆开展工作,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坚持做到互相配合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支持不拆台,相互体谅不推诿。能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有关科室意见,诚恳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批评,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原则问题上讲真理,不讲面子,在一些非原则的小事上讲风格,求同存异,互尊互谅;对别人的弱点不苛求指责,对别人的过失不耿耿于怀,对下属努力做到在生活上多关心,在感情上多交流,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实绩方面

20XX年9月,本人在地区财政局经建科工作。在工作中,本人带领科室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委、行署的决议、决策,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中心,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保障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抓好扩大消费、惠民补贴等政策落实,坚持服务民生;构建政府信用平台管理新机制,支持地区中小企业和交通事业跨越式发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努力。

20XX年10月以后,本人在地区审计局工作。负责审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审计信息、金审工程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科、审计信息技术室。在工作中,本人努力向同志们学习,不懂就问,虚心请教。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每项工作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尽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大胆决断,不推诿、不扯皮,切实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努力做到方向明、政策清、情况熟、业务通,决断准。在局党组的关怀和帮助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本人较好的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自己的分管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履职时间不久的领导干部,本人感到存在下列不足:

1、思想不够解放。在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等方面,与实际工作的需要,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存在着明显差距,在新的一年,要努力改善。

2、学习亟待加强。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审计业务学习方面,还不深入、不透彻、不全面,必须强化学习,尽快提高,以适应新岗位工作的需要。

第2篇: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就本人一年来个人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用理论武装头脑,从源头上强化廉政意识。头脑支配行动,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性、坚定性。我努力改变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用为民、务实、清廉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习总书记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自己,深入学习贯彻“廉政条例”,通过坚持日常学习,使自身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了新的提高,努力做到文化知识,政治理论,实践经验等方面与时俱进。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了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牢固了反腐拒变防线,增强了抵御各种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借着十八大的东风坚持科学发展观使我在思想意识上牢固了廉政建设的工作理念,以此端正了工作作风。

二、用行动践行精神,在工作中落实廉政理念。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本镇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横岭镇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壮大,民主文明稳步推进。发展促进经济,经济带动发展。本镇各项社会事业呈现蓬勃发展蒸蒸日上的大好局面。在带来机遇的同时政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各个工程项目的确立,上级财政的拨款,政企合作的契机无一不是对政府廉政民主的考验。做为政府的一名干部,我时刻紧记党党风廉政的宗旨,坚守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行动中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思想。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从思想上抵制拜金享乐主义,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搞后门关系,不做权钱交易。在本人职权范围外不越权不跨级。及时请示、报告。在重大决策上不搞独断专行,充分发挥了集体力量,组织会议讨论,分析利弊,为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奠定了基础。

三、用风气影响行动,将廉政转化为集体意志。在学习工作中,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起到了榜样带头作用,多次在会议和日常工作中向下级成员灌输廉政自律的思想,积极引导和鼓励自己的干事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的宗旨,对工作中廉洁自律的干事及时给予赞扬和肯定。在本镇带动起廉洁行政、踏实办公的好风气。真正将廉政意识深入到每个干事心中,渗透到每件工作的实施中去。全体政府干部积极向群众路线靠拢,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回顾一年的工作,总结一年的得失。在党委政府的培养下我的政治理论知识得到全面完善廉政工作素养有了进一步提升。在总体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同样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与联系不够紧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将十八大精神真正渗透到每件公务的处理中,实践工作未曾达到理论高度。理论学习趋于喊口号搞形式。

二、与群众路线尚有距离。在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工作不够扎实到位。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在发现和觉察问题之后,我思考和寻找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一、将党中央的文件精神学透学精,在此基础上认真细致的研究本镇的实际情况,坚持从普遍到特殊的实践路线。

二、促使自己积极下乡调查民意,体察民情。掌握第一手群众资料。

三、多方接受廉政自律培训,强化政府干事廉洁奉公,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抵制精神腐蚀的防线。

对过去我们记忆犹新,对未来我们踌躇满志。相信在师书记的为核心的镇党委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政府工作将更加透明,政府服务将更加凸显。横岭镇镇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添璀璨的光环。

第3篇: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如指尖的沙,眨眼间就消失不见。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分管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位同仁的协助配合下。我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采取“深入了解学生、分类指导学生、全面服务学生”的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个人总结:

一、加强学习实践,提高道德素养

作为新时期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职责和使命。高校辅导员自身的道德素养理论水平是从事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加强理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我力争多学多看,使自身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国家政策和学校的中心政策,关注其动态变化,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本人能够自觉做到勤学多思,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在生活中,切实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协作;在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工作安排,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努力用扎实的理论与生动的实践使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并将个人道德素养提升与学生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二、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能力

高校辅导员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是教育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辅导员的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培养质量。我坚持不断提升自己,坚持向领导学习、向同仁学习,向理论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学生学习,同时通过开展具体工作与深入学生交流等途径与方式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坚持及时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坚持以实践的方式提升自我。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心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加强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从而能够很好的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与问题疏导。在评优助学方面,能够从全局出发,权衡各方利弊,把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

在组织学生工作方面,能够对学生有效管理,尽心尽力处理学生事务。并注重与学生的交流沟通,定时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并着重解决。牢记服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地积累工作经验与反思工作教训,现在已经能够较好的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注重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进而有效服务学生提供了可靠的能力保障。

三、树立责任意识,信守勤勉自律

自任职以来,我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这一最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会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考勤制度。同时,能够主动思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弥补自己的不足。

以上就是我个人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4篇: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镇党委的分工,我主持镇记委工作,主管党建工作,分管党校、办公定工作。一年来,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指导所包村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学习、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于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一直以来,我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和能力、推动工作开展的立足点,通过参加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区、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重点学习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四全会精神及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的学习。学习了xxx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通过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基层学、向实践学,不仅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重要的是把理论知识转化成了自己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自己观察事物、判断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有效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党性原则,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维护班子的团结,尊重他人意见,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全镇各项重大工作事项的研究和决策,使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镇委的中心工作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大胆负责,敢抓敢管,从不推诿,积极为班子排忧解难。与其他领导成员之间注意相互尊重、相互配合;认真听取其他领导同志和站所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以利于科学决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职尽责抓好分管联系工作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各项分管联系工作成效明显。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力量,开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拓宽思路,建立健全了廉政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运用两种手段,营造廉政氛围。一是运用教育与制度并重的手段,结合农村子作实际,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妥善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大力培养和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基层干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农村“三财”管理制度,完善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二是运用监督与惩治的手段,切实加强农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农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诫免谈话、民情村务评促会等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以及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三、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二是民主理财。坚持和完善村财镇管村用制度,坚持“村财镇管、村用民审、用途公开、民主理财”的十六字方针。三是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立村民意见办理反馈栏等方式,把公开工作由有限的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延伸。

第四、加强便民服务工作。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以方便快捷、热情周到为服务宗旨,制定了便民服务指南,设立了办事人员去向告知牌、干部监督台、服务事项公示栏等,实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取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各村也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和便民服务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十六字方针共新发展党员16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1名。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全镇19名流动党员档案齐全,底子清楚,并长期保持联系。狠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素质进一步提升。镇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1次,举办各种党员干部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1120人次。各村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党性,拓宽了党员的科技文化知识渠道,增强了致富本领。

二是深入开展党建载体活动,“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推进。“四联双定双评”活动方面,镇党委年初确定的承诺为群众解决3个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办4件实事的双定目标已基本落实。各村承诺为群众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43条,办实事51件的双定目标也基本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评星定格”、“民主议政日”等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全镇575名无职党员中,445名有一定能力的党员分别担任卫生监督、劳务宣传等12种不同职位,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马西坡、和尚铺、什字三个示范村和50户党员示范户,目前示范作用已充分发挥,有力推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深入实施村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村级班子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严格落实报酬逐年增长制度;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积极为村干部考录公务员提供机会;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让村干部老有所养,干有劲头。加大村干部选拔和管理,不断拓宽村干部的选拔范围,一方面注重从退伍军人、乡土人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支书、主任,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大学生村官招录,第三是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共培养村级后备干部110名,防止了村干部脱节现象。镇党委对村干部进行动态管理,今年镇党委对对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村两委班子14名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村党组织凝聚力明显增强。

四是加强后进村整顿,后进村转化取得明显成效。确定的后进村大庄村,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教育,选拔优秀干部充实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等措施,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也走在了全镇前列。

(三)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主题。确定了“弘扬六盘山精神,提升干部素质,做强三大产业,打造六盘山下经济强镇”的活动主题,确定了“四贴近、四提高”活动载体,即贴近实际学习,提高指导水平;贴近群众实践,提高工作水准;贴近示范带动,提高党员素质;贴近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要求。

二是扎实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做到学习考勤、记录、内容、笔记、时间“五统一”;镇党委集中学习21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24次,累计达到42学时,全镇开展交流讨论活动26次。大多数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已达到1万多字,人均撰写心得体会1篇;各村有文化的党员记读书笔记也达到3000多字,写心得体会68篇。

三是深入调研。镇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农户进行调研,累计进户262户,听取群众意见建议13条。通过深入调研,形成了符合我镇实际的调研报告,进一步理清了今后的基本工作思路。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大走访”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共征求到意见建议60余条,为镇党委分析检查报告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五是扎实分析检查。镇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确定了“加强学习,增进交流,寻找差距,谋求发展”的民主生活会主题,并适时召开了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村也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目前各村学习活动已顺利转入第三阶段。

三、坚持廉洁从政,从严要求自己

一年来,我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政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洁身自爱、艰苦奋斗。不追逐名利,尽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应酬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涉足黄赌等与党员干部不相称的不良场所。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廉洁奉公,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

第5篇: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10月以来,根据组织安排任市种子管理站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党务工作。任职以来,在市委,政府和农业局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迅速进入角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领导工作职责,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按照干部年终考核的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道德素质

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要求。今年以来,我自觉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xx“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七次党代会、自治州九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的精神,掌握其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了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一是加强党性锻炼,在政治思想上要求进步,始终不渝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及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二是强化世界观,深入学习邓小平、xx文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抵制不良现象;全心全意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三是注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生活工作中,我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正直无私,乐于奉献,为人热情,办事公道,遵守社会公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发挥了表率作用,保持了“生活朴实、作风务实、干事求实、效果扎实”的“四实”作风,把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素质,努力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

二、组织领导能力

我加强了对各种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学习,是一个人不断进步的阶梯,是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基于这种认识,任职之后,我狠抓了自身学习建设。一是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xx“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七次党代会、自治州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四次党代会的精神,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不断开阔了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二是重点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名基层领导,拥有丰厚的法律知识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学好《种子法》时,进一步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促进了自己依法行政开展工作。三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参加市上组织的党校培训机会以外,利用业余时间,我还积极开展了自学,虚心向领导学习,虚心向职工学习,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学习实际知识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四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理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我坚持把学习到的各种理论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推动自己的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学习和工作实践,我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依法行政意识都有了新的提高。五是工作中,我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虽然我单位只有6个人,2人是领导,我能够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始终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奋兢业。

三、工作实绩

根据我的工作职责,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党支部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

1、根据市委和局支委的要求,认真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今年,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自治区七次党代会、自治州九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的精神及xx文选,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2、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宣传发动到每一位参学对象,让全体参学对象明确每次学习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方法步骤,以及要取得的成效。

3、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做到“六有”(计划、签到、资料、讨论、记录、总结),“三落实”(参学对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个人做到有心得体会。

4、改进学习方式,讲究学习效果,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辅导与讨论相结合,寓教于会,寓教于训,寓教于乐等各种形式,强化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支部的重大问题,都通过支部会议讨论后集中决策,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成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党员注意工作上的协作,思想上的交流、生活上的关心。使支部成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做到簿卡齐全、记录规范、内容翔实、分类归档,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进一步提高。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市委举办的大型党知识竞赛。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市委举办的“七一”歌咏比赛活动,庆祝党的生日,激发和调动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勤政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支部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认真履行廉政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义务,以机关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站务公开等活动为载体,立足部门实际认真对照《阜康市关于“不在状态”干部暂行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增强干部廉洁奉公、敬业为民的服务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的产生,促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单位内无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保持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警示教育,普法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对种子来源、种子质量、种子包装、种子标签、种子销售发票等,对不规范的种子经营单位限期整顿,责令改正。每次检查都明确了检查时间、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提出了工作要求,从一定程度上有力的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健康开展,从而打开了今年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技术服务,大力开展“科技下乡”主题活动。

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下基层举行农业法律、技术讲座,进行玉米制种栽培技术培训。讲授丰产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同时让农民进一步意识到科学种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做到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办农民之所需,解农民之所难。

(六)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强化种子质量监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强化行政管理,认真组织力量,采取舆论先行、集中整治的方法,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执法管理,在大力普及《种子法》宣传教育的同时,严格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强化种子生产与经营管理,严厉打击伪劣种子上市等坑农行为

(七)加强工作交流,促进支部发展。

今年七月份邀请原农业局和种子站老干部到局参观上党课,围绕中心工作如何抓党建,抓党员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等与其交流。通过交流,促进了支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大力开展“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困难群众”主题活动。

支部对特别困难的农户,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免费提供农技指导等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每逢节日还到其家中走访慰问。如:多次看望九运街镇两贫困户,为他们送去面粉大米等生活用品,全体党员还勇跃捐资扶助困以表爱心。

四、始终坚持廉洁奉公

(一)能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能够严于律己,做好廉政建设。一年来,我能够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重要决定集体讨论。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强化防范监管措施,为了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出台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在源头上堵绝漏洞。

(二)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从政的座佑铭,始终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干事,老老实实为公。一是积极组织参与党组织各种学习活动,加强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自己明辩事非的能力。任职以来,单位6名人员能够始终精诚团结,互助互进,模范坚持作息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二是经常收听收看有关反腐倡廉的书籍和影视作品,做到防微壮渐,警钟常鸣。三是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今年以来,单位6名人员没有发生行贿受贿的事情,没有出现违犯党纪政纪条规的情况。

第6篇:乡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组织要求,现将本人2015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地用先进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保持着与时俱进的思想意识;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和财务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注重学习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指导工作。

二、扎实工作,着力创造工作实绩。

2015年根据镇党委安排,我分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委、老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体育广电、社区、文明创建、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分工联系大桥社区、城西社区、大荣村。一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辛苦工作和共同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分管分工和征地拆迁等工作。

(一)征地拆迁工作

2015年被安排到城西扩城3平方公里和大荣指挥部,负责禹锡南路、县民政局六位一体、梵谷广场、县消防队高压线下地、陋室西街延伸段、县幼儿师范、台创园建设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辖区内县重点建设项目多,难度大。为打开工作局面,带领工作组深入村组,走访征迁对象,找镇和社区干部谈心,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调研、掌握了解实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项目制宜制定了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明确了重点和难点。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政策对路,极大的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得到了方方面面的支持。一年以来,共征地266、85亩,拆迁51户,迁坟281座。同时及时处理化了多起征迁和项目施工中矛盾,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施工。

(二)组织人事工作

一是注重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年初发展党员计划,全年应发展党员60人,截止目前已发展党员65人,其中女性23人,高中以上学历31人。

二是注重非公企业党建。单独新组建党支部的企业四通驾校、安徽金燃能源2家;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进行联合组建,共组建了4个联合党支部,支部覆盖苏果超市等18家企业。

三是强化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做好干统、党统工作。认真落实镇村两级干部奖励激励机制。每月根据考勤和工作成绩兑现绩效。对村(居)两委干部,一方面通过三干会和七一表彰等大型活动来达到鞭促后进,表彰先进的目的;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兑现考核工资。

四是注重选派选聘工作。通过会议培训,以会代训,加强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听取选派选聘生反映的问题,解答他们的难题;加强现场指导,也起到查岗督促作用。注重选派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出色完成省市三级联创检查,2015年7月获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殊荣。

六是切实做好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创立华阳社区党员说事点、代表说事点党,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受到省、市、县肯定。

七是扎实开展“走亲戚”活动。通过开展“双向走动”,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感、打破党员干部高高在上的隔阂感。党委班子带头做表率,先后有151名机关干部与困难群众结成“亲戚”,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把走“亲戚”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途径。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城乡民居养老保险工作完成县级下达的任务,共完成参保任务4036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14858人,开展企业就业技能培训316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15人。督促安德利、苏果、五星电器等21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2%,对城北、城西、等村共272人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26家企业办理用工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成各项监察任务。帮助农民清欠工资及调处其它劳资纠纷14起。同时,及时完成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签订工作,及时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

(四)宣传统战工作

一是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发表在县级以上党报党刊上正面宣传我镇的稿件66篇,较好地展示了我镇形象,圆满地完成了县委宣传部下达的对外宣传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的抓好群众文化工作,使之成为宣传的最好载体。2015年我们先后举行了全镇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广场文艺专场汇演等,并结合“我们的节日”举行了一系列弘扬传统文化的活动。这些活动不但丰富了和城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结合,把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居民身边,使之深入人心。

三是认真开展对佛教寺庙和基督教聚会点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妥善处理教会部分信教群众的上访矛盾,健全完善教会各项制度,取得了信教群众的理解。

四是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镇商会工作。发挥商会成功人士的积极作用。开展对镇敬老院和困难家庭送温暖和帮扶等活动,并开展和兄弟商会的联谊,提高了镇商会的知名度,被评为市先进商会。

(五)文化广播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各项建设功能。健全完善了站内各项设施,使文化广播站具备了各项综合功能。目前我镇综合文化站内设有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多功能厅、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月开放时间不少于26天。

二是健全机构,充实队伍。除镇级文化广播站外,13个村、12个社区分别成立文化广播活动室。以社区为单位,对群众自发组织的协会进行了合理编组,成立了广场舞协会、太极协会、京剧票友联谊会、棋牌协会、乒乓球协会等团体。

三是扎实开展文化活动,繁荣镇村文化。镇文化广播站充分利用镇、村(居)设施设备,用灵活、多样文化类型,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举办送春联、猜灯谜、社区文化艺术节、送戏送电影下乡、关爱留守儿童、广场文艺、广场舞比赛等活动,参加市“周末大舞台”、市“江南之花”文艺汇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和效果。

四是加快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的建设步伐,我镇12个社区建立了公共电子阅览室,25个点“农家书屋”都分类上架登记,每个“农家书屋”有专人负责,对外开放。

(六)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安排,努力提升我镇文明创建整体水平。年初召开了文明创建专题会议,制定了《文明创建月考评办法》,落实对25个村、社区一月一查一通报;3—4月份为改善小街小巷环境,打造示范街巷亮点,制定了《历阳镇2015—2016年小街小巷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和《2015年小街小巷环境整治急待解决项目计划》。由政府主导,相关社区积极行动,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实现硬化、亮化、美化、净化同步协调发展,通过整治使小街小巷的面貌焕然一新,让居民生活在一个整洁、靓丽、宜居的环境中;5—8月份为迎接全国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建立健全了台账资料;8—10月份为积极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1、广泛宣传,设置遵德守礼牌和志愿服务、中国梦等公益性宣传牌近70幅。2、对沿路住家户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一万余份,并对沿路住家户门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停车辆进行了清理,安排专人佩戴红袖章上路巡查。3、为进一步做好沿路环境卫生,新建垃圾池8座、垃圾桶40个。4、得胜、和州路两菜场分别成立管理小组,多次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菜场内外的环境有了彻底改观。5、在全镇开展了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11月份为迎接县第七届蔬博会的召开,我们对城乡结合部及过境公路沿线再次进行全面整治:1、对公路沿线垃圾屋作了全面维修刷白。2、清除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00多吨。并开展“三线三边”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推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益参与意识,形成社区大家庭浓厚的亲情氛围。为此成立了志愿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并设置志愿者服务活动广场,各类志愿者队伍达8支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近百次。

三是围绕城市发展中的道德力量这一主题,提高群众道德水平和未成年人思想规范教育,各社区“道德讲堂”先后开课30余次。

四是传统的民俗文化在“我们的节日”中尽显风采,按照各个节日的特点,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友情,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

五、2015年我镇“道德模范”推评,“中国好人”投票任务已超额完成。

六、完成了文明委下达的文明创建各类活动信息收集和发送任务。

(七)分管的其他工作

分管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广电、食品药品监督

(八)分工联系村(社区)及重点工作。

注重分工联系村(居)工作,主要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2015年,在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分管的工作多的情况下,结合走“亲戚”活动,经常到联系点,做到常规性工作经常过问,重点工作亲自抓。分工联系村(社区)工作都能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顺利开展。此外,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和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三、廉洁从政,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一是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带头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经监督。二是坚持与人为善,始终不渝地与同志们搞好团结,坦诚相待,互帮互助。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在工作中能做到:尊重领导,自觉维护主要负责人的形象;服从安排,对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对镇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从不讨价还价,保质保量完成;团结协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班子成员之间互信互容,团结协作。

2015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履职尽责,尽责为民。

以上报告,不妥和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八篇

方案一:街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xx年是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xx区xx-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和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决议》的关键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做好xx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区普法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以来的历届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决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平安xx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按照市、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制宣传计划和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法,全面收集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有效经验,并定期在辖区内推广宣传;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街道的普法规划,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社区普法计划并落到实处,真正在辖区内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和轰轰烈烈的“五五”普法声势。

2、以“一学三讲”为主题,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辖区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有计划的在社区群众中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3、深入开展与平安xx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要联系辖区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深入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税收征管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经济发展步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轨道,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营业、市场监管人员树立依法消费、依法营业、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

4、积极开展以宪法、物权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物权法及其他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五进”活动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有效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街道及社区要建立普法学法制度,继续抓好每月一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促进机关学法用法的开展。

2、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律进社区”载体内容,不断提高社区学法氛围。积极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大讲堂”;结合20xx年奥帆赛的举行,加强奥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交通、法官、律师、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满足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需求。

3、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推进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的开办,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情系未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校园良好的学习环境。

4、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驻辖区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勇于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重点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借助“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针对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认真开展与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开展各种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有效手段,促进单位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公民的维宪意识,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规范公共管理、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年底对街道科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

2、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学习

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青少年要重点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

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等法规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方法,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积极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4、加强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法律学校、社区学校、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岗前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技能,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年内,将继续组织普法讲师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送法活动,计划将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劳动法、合同法、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法的主要条款制作成展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社区进行巡回展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区及驻辖区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纳入重要工作考核目标。要及时调整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认真制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抓好先进典型培养

各部门、单位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抓好“亮点工程”建设,并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工作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方案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又一个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为做好法制宣传,我校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继续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普法教育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依法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为确保今年普法工作,学校落实普法责任制,校长亲自抓,完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吴继银为组长,吉凤梅为副组长,周秀凤、李来贵、胡明霞为组员,党政工负责人为教师学法的宣传员,大队辅导员、思品教师、班主任为学生的宣传员。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按区、局的统一布置,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做到普法工作为教学工作创造安定团结的育人环境。

三、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公民手册》、《行政诉讼法》等。

四、普法学习的具体要求

1、普法学习坚持以集中辅导、讲座为主,结合小组学习个人学习,看录像、知识竞赛,布置作业,统一考试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面达99%以上。

2、定期如开校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小组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3、组织教职工学习专业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亚格依法办事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继续开展“三让一树”活动,让学生成才,让人民放心,让家长满意,树文明校风。

4、按照“四五”普法的五年规划及20xx年计划安排好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三到位。

5、学生通过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班会、少先队主题队会、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及防骗、防拐等意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6通过广播、橱窗、展板等宣传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手抄报、绘画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法律知识。

7、用健康、文明的生活占领校园文化阵地,禁止“黄、赌、毒”现象在校内发生,优化育人环境。

8、依法等集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同时,依法制止乱收费。

9、在普法学习中抓好六个结合:把普法学习与进一步加强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把学习普及专业知识与加强师德教育紧密结合;把普及专业法知识与提高教职工的两个素质结合;把学习普及专业法知识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与普法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扎实工作,确保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方案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根据XX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法建办〔〕5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农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逐步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深入开展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XX、平安XX建设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才能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才能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不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有力推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深化“法律进乡村”。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六)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百姓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进阶段。5-10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在有关媒体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单位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市农业局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厅法规处和市法建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等组织延伸,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组织,整体推进。各单位按照计划深入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做到每一“进”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确保主题活动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方案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坚持贴近边远乡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法制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工作任务

1、调查摸底,因村施教。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特别要注重到边远村组实地调查,掌握民情、民愿、民意,结合前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情况和村情人员结构状况,主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村组(社区)。历年来的老信访村、大姓居众的宗姓村和社会治安乱点村以及有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组;二是重点人群。着重掌握近三年的“两劳”释放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入的外地社会闲散人员;三是重点年龄层次。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兼顾青少年,尤其是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通过具体研究分析,制订出结合各村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法制教育方案,务求实效,确保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2、突出重点,因人施教。要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抓好分类、分层教育。分类教育就是要抓好基层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特别要重点突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律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从根本上打牢农村法制建设主体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分层教育就是要抓住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和青少年三个层次的教育重点。一是村组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将 “两委”班子、村治保、调解人员、村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干部培养成“法制教育辅导员”、“普法宣传员”,增强农村干部依法治村意识;二是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农民群众既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调动其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三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家庭为主,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选准内容,因法施教。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内容上有选择、有取舍,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要把那些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主要突出八个方面:

一是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和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农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二是农村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农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三是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两次刑法修正案和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法》等相关内容,重点宣讲《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彰显人性的六大变化,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四是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等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五是基本国策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重点宣讲农民群众在这些基本国策的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法律会受到何种处罚。

六是社会类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后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七是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农业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

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镇安”创建有关内容: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省、市、县下发的创建“安全陕西”、“安全商洛”、“安全镇安”实施意见等有关内容。

三、时间安排

本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3月20日结束,历时100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律宣讲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出结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动员所有懂事人口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1日至2月底)。各乡镇要按照各村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机,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重点对象,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做扎实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乡镇认真搞好自查,县级部门将深入重点乡村对重点对象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测评和实地检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加强“五五”普法在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这一薄弱环节上提供经验。

四、活动要求

1、冷静分析,提高认识。一要认识到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四五”普法的薄弱环节。我县大部分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农户居住分散、信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虽然在农村的普法教育已持续进行了20年,但由于农村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给普法教育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普法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针对边远乡村的普法更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二要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人口结构现状给普法教育带来的障碍。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在边远乡村的大规模实施,税费改革后农民群众的负担日益减轻,现在很多村组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只有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春节前后,大量农民工将陆续返乡,加之冬季农闲,正是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大好时机;三要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方面,现在在家的部分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打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劳务用工合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这些既是农民群众最需求的,更是各级在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应该加强的。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2015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种子法培训斑特点 第九篇

第1篇: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安委会《肥东县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意见》(东安〔20XX〕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为出发点,推进依法治安工作;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着力点,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落脚点,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提升安监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依法治安工作进一步加快。结合贯彻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镇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各部门及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逐步推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从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滤布厂 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考核、轮岗锻炼等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二、“三项建设”重点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

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变化,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动态考核,执行月通报、季公布制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规定。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修订《xx集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职责规定细化分解到岗位及个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基层组织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指导村(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违法行为报告职责。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按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按监管工作职责划分落实相关参与部门,增强执法效果,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根据监管任务和对象的不同,建立县、乡镇、部门安监机构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职业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制度化管理。五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效果评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安全“三同时”及行政许可行为。试行委托执法和查处分离的执法体制。六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发布制度,完善约谈和事故分析、通报制度。七是推行安全生产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办法,建立 “安全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八是建立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制度;建立事故企业“黑名单”发布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评估。

2、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完善安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信息交流、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等方面的作用。三是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建立隐患管理机制。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综合考评,按照“巩固A类、提升B类、整治C类”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五是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依据新的重大危险源标准,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等定级,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实时监控等制度。六是建立“安保互动”机制。结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管,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137号),与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相结合,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逐步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七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投诉及信息处理机制。修订《xx集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八是建立事故查处协调机制。落实县政府授权、事故调查组负责制;完善安监、监察、检察、公安、劳动、工会等机关参与的事故调查、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九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及冶金、机械等工矿商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企业评先创优等挂钩。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监管,将标准化工作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安全标准化备案制度、公告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提高监管工作效果。

(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和人员充实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理顺管理体制,层层抓好落实,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既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又负责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2、加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推广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将其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标准化、小型采石场关闭整顿工作结合起来;推广应用危险品运输车等行驶记录仪和GPS监控系统;对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储罐、易燃易爆危险品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支持使用测爆仪排查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使用,淘汰落后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认真贯彻执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门用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认真实施高危行业存储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对各类高危行业实行动态管理。

3、配置装备,改善安全执法条件

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的投入力度,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XX〕194号)要求,逐步规范我镇和相关部门安监机构的装备配置,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技术装备水平。

4、实施“金安”工程,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快我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县、乡镇、部门安全生产信息联网共享,建立健全包括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安全健康等基础资料数据库。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县安监局要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增加的职能,调整内设机构,配齐监管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内设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或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压滤机滤布 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4号)要求,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辖区国内生产总值、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状况,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实现人员、办公场所、微机、电话、照相器材、工作经费“六到位”,增强安全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激励、惩处机制。在监管任务较重的地区建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2、加大对安全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要经常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及时把研讨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决策。要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要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加强新法律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系统《廉政准则》和安监人员“九条纪律”。

3、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

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掌握实情,加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总结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在执法、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把“三项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职责要到岗、落实要到人,确保全县“安生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督导。要把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加强检查指导,县政府及安委办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也要根据各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和自查。特别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指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活动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各项活动信息报送,要于每月20号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列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2篇: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凤城镇深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凤党发〔20XX〕19号)精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公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 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法律八进”系列宣传活动

按照《关于印发凤城镇开展“法律八进”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党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人财资源,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班子、进家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干部群众。

(二)加强农民综合素质教育建设

为确保“三项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使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建设。

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建设的主要内容:以法制教育为核心开展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三项教育” 活动,努力提升广大农民、城镇居民的综合素质,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建设的主要形式:先抓试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具体方法为:一是明确东门、南门、北门、新区等4个社区作为村级试点单位。镇委、镇政府将从镇党政办、镇科技宣教中心、镇纪委、凤城司法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镇人社中心、镇妇联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试点村宣讲国际国内形势、省情、州情、县情、镇情;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惠农惠民政策;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完成时限为2015年8月31日止。二是成立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学校。要求明确场地、桌椅板凳、电视、电脑、影碟机、制度上墙、挂牌等硬件设施。三是力争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全镇25个村(社区)的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学校,成立农民综合素质教育宣讲团,每年必须深入教育培训学校开展宣讲活动1至2次。四是组织编印《形势政策教育读本》;《农民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及“三项教育”宣传单;各村(社区)也要落实宣传经费,编印宣传资料,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教育”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好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的“三项教育”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扎实抓,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兼顾,把“三项教育”活动与维稳、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六五普法”、“四下乡”、帮联驻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组织集中开展宣传与部门组织宣传相结合,以集中宣传为主,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增强宣传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三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总结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农民(居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学校等长效机制,丰富群众工作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水平,确保“三项教育”活动经常抓、长期抓、成效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三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搞好信息反馈,注重经验总结、提炼和上报,及时报送“三项教育”活动相关简报、图片、总结材料等到镇“三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城司法所)。

第3篇: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为实现我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今年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现联系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县政府提出的“一杜绝、一控制、一减少”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治理“三违”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

三、“三项行动”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主要包括:

1、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学校食堂锅炉的特种设备;

3、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

(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公务员之家

(3)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2)防范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用血的教训教育身边的人;

(3)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4)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地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按照“三项行动”内容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层层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广发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至9月)9月上旬完成本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4篇: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镇“广元最具活力卫星城市”建设稳步前进,顺利实现“工业集中发展区、川北交通物流枢纽中心、职业教育示范基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点”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群众“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信心,促进灾后重建顺利完成,为宝轮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软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文明教育、感恩教育三项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社)及镇域内相关单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具体组织开展。坚持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三项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全镇群众法律、文明、道德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教育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培养群众文明道德观念,进一步树立灾区群众感恩思想,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教育活动内容

此次“三项教育”活动对象为:各村(社)城乡居民、镇属各部门、镇域内学校及医院、企事业单位、镇域内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干部职工。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强力开展法制教育

各村(社)城乡居民、镇属各部门、镇域内学校及医院、企事业单位、镇域内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干部职工要立足实际,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强力开展有选择、有重点的法制教育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群众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基层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人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基本国策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重点宣讲农民群众在这些基本国策的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法律会受到何种处罚。

社会类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业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

(二)广泛开展文明教育

“三项教育”活动以文明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持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旨在不断提高我镇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的文明素质,引导全镇人民与文明同行,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营造宽容、有序、和谐的社会发展氛围。

此次文明教育活动以各村(社)为基本单位,着力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覆盖到每一位城乡群众:

生活礼仪专题:以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为重点,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村等活动开展生活礼仪教育。围绕日常生活重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宣传“讲究卫生”、“体态端庄”、“穿着得体”、“互相礼让”等礼仪知识。

社会礼仪专题:围绕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基本礼仪常识和社会行为准则,结合三月学雷锋活动,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保护环境、文明交通、文明乘车、文明出行、文明游览、文明就餐等礼仪知识。重点是抓乘车秩序和交通文明问题。

职业礼仪专题: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城乡群众的工作部门、单位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加强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规范办事等服务礼仪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校园礼仪专题:以文明礼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重点,将文明礼仪从娃娃抓起。组织镇域内各学校开展各种礼仪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师生之礼、同学之礼,在中小学开展礼仪、礼节、礼貌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深入开展感恩教育

牢固树立灾区群众感恩意识,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让灾区群众深刻认识到能够得以重建美好新家园,要真切感谢党委政府关怀、感谢澳门同胞援建帮助、感谢社会支持重建,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让灾区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常为奋进之行,将感恩之情融入到社会生产、生活各个角落。

各村(社)要广泛、持续地组织群众参加感恩教育活动。通过对比教育和结队帮扶等活动,让全镇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要让群众更加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提升自我、奉献社会,化感激为动力,支持社会发展建设各项工作,搞好家园重建。要大力引导城乡群众感恩家人、感恩邻里、感恩社会思想,进一步巩固社会宽容、和谐氛围。

镇域内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培养青少年强烈的感恩情怀、浓厚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度的社会公德心,使他们认识到,感恩是一种美好情感,是做人的道德,是处世哲学,是做人起码的支点,并且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和传承这一文化,同时使广大青少年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自立、更加自强,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塑造自我,立志为国家兴旺贡献青春和力量。

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要积极参加感恩教育活动。要在干部职工心中树立经济发展离不开地方群众支持的思想,倡导各企事业单位、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服务社会、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树立良好的行风,积极发展回馈社会。

三、活动要求

各村(社)、各参与单位要认识到宝轮镇作为广元最具活力的卫星城市,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在攻坚阶段,配合搞好“三项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的客观要求,做好“三项教育”宣传有利于为宝轮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搞好“三项教育”活动,各村(社)、各参与单位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创新开展,努力达到“五个一”标准,即有一个书面实施计划、一个宣传专栏、一支宣传队伍、一套宣传电教设备和一个“三项教育”活动开展制度。

“三项教育”活动内容纳入各村(社)20XX年年度目标考核及各党支部评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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