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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2016-12-19 09:58:3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共7篇)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一、忌讳去世时候身边无亲人旧时人们很重视传宗接代,认为老人去世的时候,必须有后辈儿孙在场,以便老人走得时候有人送,不孤单;老人在阴间也不用总是牵挂,灵魂可得安宁。如果老人是在所有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去世的,就是最大的福气。相传白族认为老人死在儿孙怀里...

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一篇

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

一、忌讳去世时候身边无亲人

旧时人们很重视传宗接代,认为老人去世的时候,必须有后辈儿孙在场,以便老人走得时候有人送,不孤单;老人在阴间也不用总是牵挂,灵魂可得安宁。

如果老人是在所有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去世的,就是最大的福气。相传白族认为老人死在儿孙怀里,是儿孙在报答养育之恩,俗称〝接气〞。

二、忌讳让死者光身而去

北方很多地方都讲究,在死者断气前就要穿好殓衣,不能让死者光着身子而去。

所以旧时,老人们在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儿孙们往往就要在闰月年为其准备寿衣,让老人们看着放心。

寿衣的件数、质地是很有讲究的。件数要单数,诸如五、七、九件不等,忌双数,怕凶祸再次降临;材质上则忌用缎子,因〝缎子〞和〝断子〞谐音,而多用绸子,因为〝绸子〞和〝稠子〞音同,寓意福佑后代多子多孙;寿衣还不能用皮毛制作,怕来世转为兽类。

三、入殓时候的忌讳

1、入殓的时候忌讳泪洒尸身。在入殓的时候,亲人们要暂时忍住悲伤,控制住眼泪,以免泪洒尸身。

2、入殓前后忌讳猫、狗接近尸体,认为会引起死者骤然挺立或成僵尸。

3、棺材忌讳用柳木。棺木以松柏材料为佳,禁用柳木。因为松柏象征长寿,柳树不结籽,恐会绝后。

四、报丧的禁忌

治丧之家,要在大门上挂上白布、白纸,让人们都知道家中有人去世,并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子女闻讯奔丧。其中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

父母去世,确定了葬礼的日期后,孝子要去亲戚家报丧。报丧时讲究孝子未进屋,先跪在室外行礼,向亲戚报告父母去世的消息以及葬礼的时间。

五、葬礼日期、墓地的选择

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是不会一下子走远的,死亡会涉及很多事项,所以古人尤其重视葬礼日期的选择,以免引发系列的不幸。

而墓地的选择自古以来都十分讲究。俗以为墓地好坏直接关系后代的贫富吉凶。旧时,关于墓地的选择禁忌,民间有十不葬歌谣:一不葬粗顽块石,二不葬急水滩头,三不葬沟源绝境,四不葬孤独山头,五不葬神前庙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山冈撩乱,八不葬风水悲愁,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龙虎尖头。因此,要请专业人士选择葬礼的日期、好风水的墓地。

六、下葬后的禁忌

逝者下葬之后,送葬的人要绕墓三周,在回家途中则忌回头观看,以免逝者的鬼魂跟随活人回家。

七、服丧期间忌讳走亲访友

子女服孝期间不走亲戚,不访友,不集会,不拜年,尤其不能到病人家去,以免给他人带来不幸。俗语有〝身穿热孝,不登邻宅。〞

八、守孝期间,子女忌穿色彩鲜艳衣服

父母去世后,子女要为父母守孝,古时候一般要守孝三年。现代时间缩短,但也不宜少于一年。守孝期间,子女忌讳穿色彩鲜艳的衣服,浓妆艳抹,饮酒作乐

白事程序和忌讳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二篇

一、做生日和做寿的艺术和忌讳

1、做寿

⑴ 要“男做齐头,女做出一”,只有过了60岁一个花甲子才可以摆大席祝寿。 ① 男做齐头:即虚岁60、实岁59的生日做大寿;

② 女做出一:即实岁60、虚岁61的生日做大寿。

③ 寿桃在寿宴后吃。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2、忌讳:

① 不可说吃寿包,要说吃寿桃!寿包是高寿人喜丧席上才吃的!

② 不过60岁,不能摆寿宴祝寿,只能叫过生日。参见生日宴会时,不可送寿给他,比如金牌、寿桃等。

③ 本人只能吃生日蛋糕,不可吃寿桃和寿面!

④ 未足60岁的人吃寿桃是最严重的错误,反而会损寿的!

⑤ 参加朋友的生日酒会时不要送带寿字礼物、也不要送一篮子寿桃!

3、其他

① 六十一岁大寿叫:七秩开一。代表踏进七十岁的第一年

② 七十二岁叫做:八秩开二,意为踏进八十的第二年

4、做大寿

①礼仪:

俗语讲:“六十六割块肉,七十七杀只鸡”

★女儿买一块重六斤六两的肉作为贺礼

★七十七岁时,女儿祝贺父母生日要送只鸡

5、贺寿或祝贺生日的礼仪或禁忌:

① 送酒代表“久”,即长长久久的意思

② 祝大寿的宴席桌数,要一次比一次的多,以示兴旺的意思

③ 如果老父母健在,子女不可做大寿

④ 做大寿或庆生日摆宴要慎选吉日,只可提早不可以迟于正式生日

⑤ 做大寿者要回礼时,通常用钢片做成寿桃作回礼,也可是一般的利是 ⑥ 虚岁七十二与八十三叫做:寿上关,这年其身体一般比较虚弱,要一切小心为宜,就是俗语说的:“阎王不叫自己去”

做大寿不能在一楼下面的地下室摆酒席,平时寿星也不能住在地下室,因为地下为阴,叫做“阴间楼”,不利于身心健康,也不吉利。

**五十岁后要知道的礼仪和忌讳的知识

一、儿子娶媳妇的说法:

一是选吉日,其农历的月份不能是双方新人及家长生日的月份,通常也不要选农历的六月(叫做半年婚)和七月(叫做鬼月);

二是结婚宴席不能摆在地下餐厅里;

三是新媳妇接回家时,老爷夫妇不可以开门去迎接,而要避到房中,让对方大妗姐拍门请出来喝茶,否则会冲老人家;

四是如果结婚的儿子上面有还未婚的兄姐,要送兄裤子(富)、送姐裙子(大姨裙);

五是开门利是要双数,六六大顺最好,但切勿用八字开门利是,因“八”是别的意思;

六是孕妇或戴孝者不可以参加新婚典礼;

七是属虎的人均能参加人家的生日、结婚、满月酒席,但不可以参与其重要的仪式部分,即不宜担任任何姐妹、兄弟身份的活动;

八是做爷爷奶奶派茶饮利是,要一律双对,喜事不可以派单数利是,结婚尚红尚双,老爷奶奶也要尚红;

九是儿子结婚之夜,切勿让新婚太太的衣服叠在他的衣服之上,否则会被老婆勀一世的。

二、女儿出嫁的说法

一是嫁女儿一定要对方男家过大礼,不能从简,过礼要选在结婚典礼的一个月之前的吉日子。

二是结婚仪式可以简单隆重,但两包茶叶的礼数不能少,所谓“食了人家茶礼”才算嫁女。为啥选茶叶?因为茶叶不能移种,喻示女儿不做二婚。茶叶以普洱、六安为好意头,不要用乌龙、铁观音!

三是嫁女时的喜饼,不能给女儿吃,吃了会吃掉女儿自己的福气。

四是嫁女时要回婆家一份有两条肋骨头的猪肉,代表不会把丈夫的骨头也吃了!

五是忌讳香烛抽出再插!小心过大礼,不可说“再见”,过大礼不可两次!

六是嫁女儿当天的迎娶仪式时,母亲要哭,哭声越大,女儿月矜贵,女儿的命运才好。

七是姑嫂要回避新娘出门,阴与“孤”、“扫”同音,为人姑嫂参加婚礼时不可过份热情!

八是新娘出门时,要大矜姐用红伞遮盖,大矜姐背着新娘出新娘车,因为新娘的煞气大。上车后,女家撒一盘水在门口,代表女儿出嫁不翻头,如水不回收。

九是女儿出嫁那一天,坐下时要有小凳扶脚。

三、生儿育女的说法:

一是女儿坐月子,母亲不可去陪月,女儿也切忌回娘家做月子,因为会冲克未婚的兄弟姐妹的运气。母亲可以找月婆代劳,可探访送上补汤类食物。

二是女儿或儿媳有孕三月后才能公布,以免胎儿小器。外孙要在满月后才可回外婆家。【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三是婴儿不可赞美英俊和乖乖等溢美之词,一定要说很“丑样”,以免天妒!一般要买一个金锁锁住婴儿,代表不会走掉。

中国民间白事礼仪

送终

老人生命垂危之时,子女等直系亲属守护在其身边,听取遗言,直到亲人去世,这在习俗中 称为"送终"。

送终是一件大事,能为老人送终是表明子女尽了最后的孝心,未能为老人送终常常成为人们一生中的一大憾事。有没有子女送终,是不是所有子女都来送了终又是老人 是否有福的一个判别标准。

在老人临危之时,家人要将其从卧房移到正庭中临时铺设有板床上,板床在较穷的地方就用 临时卸下的门板做成。因为民俗以为人若在床上死。灵魂就会被吊在床中,无法超度。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有的地方也把死者是否在板床上死看作是子女是否尽了孝道的标准,老人在床上咽的气,子女往往会受人非议。

夭折的人,家人虽不会将其移入正庭,但也会将其移至床前地上。如果死者之上还有长辈,死时,也不移入正庭。

在许多地方,人死之后,家人都会烧纸钱,称为"烧倒头纸",有的地方更明白,叫:"烧 落气纸"。

此外,还人鸣放鞭炮:

一是表示死者归西

二是向邻居报丧

人死之后,家人要围在死者身边恸哭,未死时,则禁止哭泣。

报丧:

婚丧节庆禁忌大全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三篇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婚丧节庆禁忌大全

(1)婚丧:

①婚姻

古时婚姻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佳期、亲迎。今日简约为相亲、订婚、结婚、回门四部曲,现在青年男女交往结识的机会增多,表答直接,第一部曲多由自己完成,但后三部曲基本按部就班。

婚礼时临时成立的管理机构颇有讲究,将帮忙人员分为总管、照客、礼房、菜房、饭房、水房、看酒、洗刷、打杂等"九支柱",写好执事单贴于墙上,各人等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做到忙而不乱。主人确定了总体花多少钱等大事后,一切权力交给总管。其中包括着许多管理学的精髓。

男方家的一位长辈和一位晚辈去娶亲,晚辈手提花酒坛子和离娘肉(猪肉)。新娘上轿前请"全可人"(丈夫儿女齐全的头婚妇女)为其梳洗打扮,由兄长或叔、舅抱上车,新娘无论冬夏需穿棉衣裤,一手握一双红筷子、一手握一棵双头大葱。到男方家由"全可人"搀扶进屋,洗脸、梳头、纹脸,洗脸水由童男童女倒,内放钢蹦。晚闹洞房,听房儿。旧时,结婚的年龄小没人对听其房内的动静感兴趣,长辈也要在其窗户下戳把扫帚作象征。

新娘在婆家住七天,需由娘家人长辈搬回娘家住八天,俗称"婆七娘八,越过越发";若新娘在婆家住八天,需由娘家人长辈搬回

家住九天,俗称"婆八娘九,越过越有"。

②丧葬

老年人奄奄一息时,要穿好寿衣,若断气后再穿,被认为到阴府里是光身鬼。 断气后,先撕破窗户上一空窗纸,称"放丧气"。 家人按称呼呼唤"回来吧,回业吧"称"叫魂"。

给死者手里握一只用莜麦面捏的棒,称"打狗棒"。

入殓不能超过晚上子时,超过子时要等到第三天才能入殓。 门口挂倒头纸,倒头纸是成串的小纸束挂。小纸的张数比死者年龄多两张,有天地各一张。

送孝人送信,到谁家都得给送葬人点吃的,称"空不得嘴"。未接通知不去悼唁,有"孝不到纸不悼"之说。

悼唁活动在出殡前一天举行,悼唁人到礼房上礼,送钱叫"礼金",送帐子叫"挽联",送小馒头称"大饭X盒",送点心者称"茶食八品",送纸扎二斗称"金银二斗",抬食罗称"堂祭壹设"。娘家人只上物品没有礼金。

出殡头一天夜晚,孝男孝女随鼓乐班子到村口"送鬼",曲调悠扬。

封棺时,孝子跪着双手将斧子递给人主,先由"人主"(死者是男,表叔为人主,死者是女,娘家人为人主)在榫钉上敲三下,表示无异议,之后才能将榫钉打牢封棺。

出殡时,长男象征性的背起棺材的大头,次男打幡。无亲男,由同姓近亲或其他亲近者代替,"背大头者"和"打幡人"将继承死者的

遗产。

出殡后第三天上坟,第七日上坟,之后每隔七天上一次坟,共七个七,百日、周年上坟,丧事才算全部结束。以后清明、农历七月十五、十月一上坟。

许多讲究,实际上都是源自于现实的需要,有的需要无法直接言明,便将现实的需要隐藏在了习俗的背后。如"如丧气",将窗户撕破,裨上是为了"放浊气"。家里长时间有病人,空气污浊,人死了,不怕着风了,又有许多人来,需赶紧将污浊的空气换掉。又如"送孝的空不得嘴",便是要求接信的人家,不管是否愿意,是否方便,都要给送送孝的人弄点吃的,送孝的人辛苦,又顾不上吃正顿饭,道理不好讲清,又怕人们不明情理,便用风俗定下来解决问题。许多习俗是明白人为大众设定的规矩。每个看似没有道理的习俗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人情世故。

(2)禁忌:

建房忌在庙后,俗称"宁住庙前,不住庙后,宁住庙左,不住庙右"。若出于无奈,只能在庙后盖房,忌以北屋为主房,而以西房为主房,南、北房为配房,大门则向东开。

盖房忌四、六间,俗称"四、六不成财"。现在,此俗已改,批房基地,一般为四间。

院内房屋开门,忌两门中线正对。

乔迁,忌"千金沙"方向,千金沙方向随四季转动方向,春在东南,夏在西南,秋在西北,冬在东北。千金沙方向是凶地,与千金沙

相反的方向是旺地,其他方向是平地。迁入新居,门头挂红布条,三天内,忌生人进屋。

定婚忌属相不合,俗称"龙虎如刀斩,白马拍青年,鸡狗两不合,鼠羊不长久,猪猴泪长流,龙蛇不到?

已出嫁的女儿,忌在娘家过大年、打春、八月十五,俗称"究娘家"。

已出嫁的女儿,忌在娘家生孩子。

妇女生孩子,家门头挂红布条,忌生人进屋,俗作"忌门"。生男孩,产房为"喜房",进了喜房,拍惊了孩子。生女孩,产房为"暗房"。进了暗房,会冲运。

农历正月,忌剃头,俗称"正月剃头妨舅"。

初一、十五,平时下午,忌看病人,俗称"此时看人,添病"。 借用药壶,忌送还,需主人用时自取。

凡死在自家以外者,忌将尸体运回村内,一般在村边办丧事,以防对村民不利。

未婚死者,忌入坟地,入坟需配融会贯通婚,入男方坟地。 老人去世后,三个春节忌入炮,意为"拍崩开墓门,再死人"。 小孩吃饭时,忌碗里剩点让别人吃,俗称"吃了福根"。

出远门,忌初七、十七、二十七。搬家,忌初八、十八、二十八,俗称"七不开群,八不倒圈"。

给晚辈起名字,忌与长辈的名字重字。

吃饭,忌用筷子敲碗。俗称"骂做饭的"。

蒸干粮,忌数个数。俗称"看锅猴儿"。

(3)庆贺:

结婚、生育、寿诞、乔迁、开业,亲朋好友得知后,都要前往送礼物表示贺意,这些习俗范围很广,而"上梁"、"起场"的习俗对城市人来说可能比较陌生。

上梁:盖新房是扩大家业的明显标志,普遍视为喜事之一,盖房上中檀,俗称"上梁"。事前,择吉日良辰,并邀请朋友前来帮助。到了时辰,在鞭炮声中上中檀。中檀上,一般用红纸写"吉星高照",有的还画太极图,写"太公在此"。之后设宴招待帮忙者,以示庆贺。 起场:过去,谷子是涞源的主要农作物。谷熟后,割倒运到场里,掐穗晒干,找人帮忙碾轧,扇净场净,再在众人的帮助下运回家。这一天。俗称"起家场"。主人为了庆贺丰收,设宴招待帮忙者。主食一航是糕,俗称"起场糕",有的是炸糕,也有的是毛糕。

定襄民俗禁忌杂谈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四篇

定襄民俗禁忌杂谈

禁忌,在本地民间称为忌讳,老百姓往往表示为“不该??”的形式。如“七不出八不入”,就是表示正月初七不该出门,正月初八不该从外面回家。“金鸡见犬泪长流”指男女相亲时属鸡的和属狗的不该结婚,即不合婚。

如果比较科学点解释,禁忌就是禁止同“神圣”或“不法”的事物相接近,以避免招致惩罚,也就是对于某种神秘力量产生恐惧而采取的消极防范措施,是在对神灵崇拜和巫术信仰的基础上,流传于民间用以规范自己言行的一种信仰行为。禁忌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民间道德标准,它通过口头传承和行为示范流传于民间,达数千年之久。

禁忌的事项涉及的内容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甚至千奇百怪,渗透于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一些古籍曾经有专门的记载。不过,有许多民间禁忌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不存在了,但也有不少尚有残留。这些内容大多都是迷信说法,没有科学依据,但也有一些与人类生产生活的科学规律不谋而合。既然是民间禁忌,作为民间风俗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便有很大的地域差距,本文主要就定襄境内的一些禁忌活动展开论述,力求比较全面地作一番介绍。

一、 节日禁忌

定襄的岁时节日民俗讲究甚多,其中以春节为中心的节日最多,民俗讲究也最多,涉及的禁忌内容也最为丰富。

例如,在正月初一,最忌说不吉利的话。凡是“破”“死”“杀”“病”“输”“穷”等都禁忌说出口。这一天小孩惹了祸,也忌讳打他

或呵斥他。行为方面,端杯、盘、碗、碟都要格外小心,不能打坏。倘若不慎打坏,要马上说两句吉祥的话来弥补。这一天忌洒水、扫地、倒垃圾,认为这样便是把“财气”和“肥水”扫走、倒掉。另外,这一天一般不在日出之前开箱开柜。如遇“逢九年”①,比较讲究的人整天不出门,还有一些人家这一天忌讳吃荤。大年初一重要的民俗是接神,在接神时,忌讳人们乱说话,忌讳婴儿啼哭,忌讳闭门窗,还忌讳从里往外烧纸,因为请神应该从街门口接到室内。

大年初三之前,忌讳锅里空了,所以连续三天不洗锅,要留着锅里的饭菜。这几天祭祀时,供品、糖果等忌用“单数”。在整个正月期间,除十一、十二、二十一这三日可以用针外,其余时间都忌讳用针、剪等物。如果该忌而不忌,不仅会祸触本人,也可能会殃及家人。例如,初一使针会生对口疮,初二使针养二衣子娃娃②,正月十五使针害双瞎子,正月二十九使针走路走到尽头沟,也就是人生要走到尽头。另外,还有一些日子忌讳洗衣服。所以,本地民间有“懒婆娘盼正月”的说法,就是说正月忌讳太多,可以不做许多平日做的家务。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旧社会妇女地位低下,平时都忙这忙那,只有在正月这几天可以闲一点。

从正月初一开始,人们每天都沉浸在过节的欢乐气氛中,但禁忌却不少。因此,人们在欢度春节时还得处处小心,以防犯忌。而到了正月初五这天,各种禁忌大都解除,人们又可以无拘无束的活动了,所以这一天叫“破五”。一般的商铺从这天后便又开始正常营业了。

除了春节外,其他时节也有一些禁忌,但不是太多了。例如,正

月十三日本地称“杨公忌”,即为纪念杨令公或杨家的日子。这一天“万事无成”,所以一般什么事都不做。已婚妇女一般不去娘家过年,这也是忌讳。二月初二俗称青龙节,民谚有“二月二,龙抬头”的说法,定襄大部分地区这一天盛行“引钱龙”的风俗,引钱龙时特别忌讳大声说话,以免惊跑“钱龙”。

二、居住禁忌

农家修建新房,其高度一般与邻居房顶大体一致。民间忌讳某一家的房子高于周围的其他人家,认为那样抢走了人家的吉祥,压了人家的风水,会招致纠纷。在建房时正房要高于偏房,忌讳偏房过高。建房时要看日子,忌讳“太岁”“三煞”“小儿煞”等恶神,择日动工时要避开他们。修房起屋时,大门(即街门)的设置尤为重要,民间把它作为家的代表,俗称“立门户”,所以建门时忌门的中线对着墙头和长巷,忌讳与邻家的门和窗相对。定门的方位时,要与院落的主配房相适应,按照八卦“乾、坤、艮、震、巽、离、坤、兑”的方位定门的位置。另外厕所的位置也有约定,忌讳弄到太显眼的位置。在院里忌讳种桑树,因为桑与丧谐音、种桑树往往被人们理解为丧失人口,留不住后代。

民间住宅有阳宅,也有阴宅,刚才所说的家居院落为阳宅,阴宅就是人们常说的坟地。俗话说:“阳宅好寻阴宅难求,”阴宅的选择忌讳更多,在方向位置环境等方面多有讲究。由于迷信色彩太浓,这里不便进行阐述。

三、生活禁忌

人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内容与民间风俗有关,有风俗就有禁忌,它贯穿于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甚至自然状况各个方面。

比如,为亲人带孝的人忌讳穿艳色衣服,吃饭时忌讳说话,晚辈忌讳在长辈动筷之前吃食,孕妇忌讳吃鸡蛋或鱼肉,看望亲人病人忌讳下午去,送东西忌讳送表,老人病时忌送挂面,妇女忌讳在娘家生孩子等等。如果某家人做了诸如“谢土”“做会”“安神”③等祭祀活动,便在三天内忌讳往外借东西,甚至忌讳花钱。本地还忌讳猫头鹰晚上叫唤,认为不吉利,会在近期有人死去。

生活中的禁忌有许多是出于道德礼教的,是一种积极的道德习俗。例如,与别人碰杯是忌讳拿的太高,同桌吃饭时忌讳随处夹菜,客人刚走时忌讳往外倒水,与长辈走路忌讳走在前面和落得太靠后等。但大多数生活中的忌讳是毫无来由的迷信说法。例如有些地方过去曾忌讳畜生半夜叫唤,认为不吉利。外甥忌讳在舅舅家剃头,买牲口时忌带缰绳,借掏厕所的茅桶茅勺时忌讳喊出所借物品的名称等。

生活禁忌还涉及许多语言上的禁忌,如对于别人特别是长辈的死,忌讳说“死”或“亡”之类,而要说“老了”或“走了”“不在了”等词语。如果遇上瘸腿之人,忌讳说“拐”“瘸”等字眼,吃饭时忌讳笑,也不许说不文明的话或恶心的话。另外,本地流传的“四大没样”即“椅子上疙僦枕头上坐,人前头放屁大街上唱”,也属于生活禁忌之列。

四、婚嫁禁忌

本地婚嫁习俗讲究最多,所以涉及的禁忌内容自然也不少。结婚是人生一大事,对于当事人一生的幸福非常重要,禁忌颇多,合乎情

理。

在旧社会,有同姓不婚的禁忌,现在人们往往不以为是。在本地,结婚那天忌讳走重道,也就是迎亲时或娶回来时尽量不走一条道,不过往往指在村里的道路。新娘下轿后,属相相克的人都要回避。新娘结婚那天穿的鞋子,绝对不可以再穿回娘家。洞房内忌讳寡妇、孕妇进入,新娘回门④不得在娘家留宿等。

结婚前的准备活动也是一个纷繁多杂的过程,这里面也有许多忌讳。例如相亲时忌讳盆碗等物摔碎,准备礼物或聘请职事人员忌讳用单数,择日时也尽量选双日。择偶忌讳命相克,如水命与火命便不宜相配。属相上也讲究,如前面提到的“金鸡见犬而泪长流”。择日时也要看日子,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合的日子,与新娘的命相克的日子为禁忌之列。结婚整个过程忌讳用白色的东西如白纸、白布、白衣等。

定襄婚嫁习俗中,如果在一个村里有两家办喜事的,往往都忌讳落在后面,而且也忌两结婚者相遇。在旧社会,离婚女人再结婚办事那一天,不能从娘家大门出去,须由墙头爬梯而出,这当然是一种性别歧视了。而现在,人们为了逗媳妇取乐,加了一条新娘上下轿脚不能离地的禁忌,也可以算是“与时俱进”吧。其实,现在新产生的禁忌事宜绝非仅此一例。不过,这些往往都是某些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设置的罢了,与那些约定俗成而流传下来的禁忌有着本质的差别。

五、丧葬禁忌

本地对结婚俗称“红事宴”,而丧葬则叫“白事宴”,“红白事宴”

山西民间禁忌文化琐谈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五篇

浅谈山西民间禁忌文化

[摘 要] 山西民间禁忌文化五花八门,内容繁多,其中有不少是与女性歧视有关的禁忌文化

和与谐音联想有关的禁忌文化,由此可以揭示出民间禁忌文化古今传承的关系和

思想含义。

[关键词] 山西民间禁忌文化;女性歧视;谐音联想;古今传承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都有着不同的风俗和习惯,有着不同的禁忌和避讳。地处黄河流域黄土高原的山西省就有一些饱含黄河黄土风味的民间禁忌和避讳。

一、束缚女性、歧视女性的禁忌文化

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观念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乡村和山区至今仍在延续。这从山西民间的禁忌文化中可以明显地看出。

在男女婚配时,要看双方的年龄属相是否相克,山西民间流传的婚配禁忌语大都指向女性,很少有指向男性的。如“女属羊,命不长”,“女子属羊,家破人亡”,“男人属羊亮堂堂,女人属羊泪汪汪”等,很多男子找对象时,不愿找属羊的女子。这些羊年出生的姑娘只好隐瞒年龄和属相,不是大一岁,便是小一岁。这样一来,自然造成羊年的生育低潮年,无怪乎一些人说,羊年就是“计划生育年”。再如“金鸡克玉狗”,“十月金鸡不上架”等,这些是说属鸡的女子是属狗的男子的克星,不能结婚,尤其是在鸡年农历十月出生的女子更为甚。还有其他属相相克的禁忌语,也多指向女性。如“羊(女)鼠相逢一旦休,不叫白马(女)见青牛,猛虎遇蛇(女)如刀割,老龙见兔(女)不长久,鸡(女)叫狗跳不相配,猿猴(女)见猪泪长流”等。有的地方找对象时,还忌讳女方的属相与未来的公公婆婆的属相相同,否则会相克。民间有“克公不克婆,克婆家不和”之说,意思是与公公同属相,会克公公,与婆婆同属相,未来的家庭就不和睦。

一个家庭中,一年内可以给两个儿子娶媳妇,但不允许出嫁两个女儿,民间有“一年不嫁二女”之说,意思是家境不好了,才急着把女儿嫁出去。如果娶来的新媳妇与男方长辈的名字同音,要重改名字。

找对象时,男方可以大出女方许多岁,但决不允许找比男方只大一岁的女子。山西民间有“妻不大一”,“宁叫男大十,不叫女大一”的禁忌语。尽管也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但多指旧时男性未成年而婚配的童婚而言,意思是大几岁的媳妇可以照管顽性不退的小丈夫,如同找了个老妈子,丈夫成年后还可以三妻四妾地娶。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出嫁,就成了丈夫家的人,“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因而,不论婚后发生何种变化,在山西很多地方,已婚女儿不得在娘家过年(春节),不能在娘家生孩子,不能到娘家祖坟上坟(扫墓)。还有的地方不允许已婚女儿在娘家收拾碗筷,怕把光景收拾到婆家去。未出嫁的姑娘忌缝补枕头,也不可坐在枕头上,民间谚语说“坐枕头,缝枕头,没有后人卧炕头”,意思是说将来结婚后会没有后代。还有的地方甚至连十来岁的小女孩也不准进入祖坟上坟,因为早晚也是人家的人。

一个人的长相、肤色是天生的,不是后天能够随意改变的。受传统观念“郎才女貌”的影响,山西某些地方找对象时,对女性的长相、肤色也有一些不近情理的挑剔。如“颧骨高,克男人”,“颧骨高,寡妇脸”,“面白如粉,必克男人”等。还有“低头的女人,仰头的汉”,要求女人走路不能抬头挺胸。这一点同现代广告语“做女人‘挺’好”的要求正好相反。

此外,山西民间对待特殊的女性,如孕妇、产妇等,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禁忌。如孕妇不能到产妇家,否则会引起血光之灾;两个孕妇不能见面,否则会“换胎”;孕妇不能经过伐木的场面,否则掉下树枝会引起“坠胎”;孕妇不能做新娘子的伴娘,因孕妇肚中的胎儿是“小人”,怕婚礼有小人相阻、相害;孕妇不能吃兔子肉,怕生下的孩子是“三片嘴”(兔唇),也不能吃葡

萄,否则会生葡萄胎;孕妇不能吃麻雀肉,因麻雀天生蹦蹦跳跳,吃后生下男孩将来写字手发抖,生下女孩将来做针线活手发抖,也不能吃鸡爪子,否则生下小孩长大后写不好字等。对产妇的禁忌,如产妇不能坐汽车坐船,否则会给他人带来血光之灾。家里如果有老人去世,三年内不能生小孩,否则血光溅在死者的灵魂上,会给家庭带来不幸。万一要生,必须生到外乡,还要到远离家乡三座山、三条河的外乡。

总之,以上对女性的种种禁忌,有很多讲不出什么理由来,大多是对女性的束缚和歧视。

二、谐音联想丰富多彩的禁忌文化

山西民间禁忌中存在大量的谐音联想,下面分别谈谈。

1.结婚嫁娶禁忌中的谐音联想

永济等地娶亲队伍来去忌讳重复同一条路,否则新人日后会走“二茬路”(再婚);夏县的娶亲队伍途中不能过沟、桥、河等,否则新人以后的日子会遇到许多沟坎;平遥嫁女,嫁妆忌带鞋,当地方言“鞋”、“害”同音[hai],否则会给新郎家带来“害”,也忌讳陪带被子,“被”谐音“背”,意味着背离、再婚;忻州嫁女,嫁妆箱底四角忌讳空着,要放四个苹果,取四平八稳之意;芮城女子出嫁,上轿(车)后不能再回头,否则有“再婚”的可能,当地方言“回”、“婚”同音[hui];临猗嫁女,忌讳妈妈送女儿出门,“妈”谐音“麻”,怕带来麻烦,婚礼不顺;万荣嫁女,陪嫁的被子忌讳绿颜色的,因“绿”[liou]在万荣方言中表示“闹别扭”、“互不理睬”、“出丑”等意思;晋城结婚忌讳选择农历“单日”,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是男女双方的喜事,选择单日意味着“单一”,不吉祥,故多选双日;宁武结婚时,婚车在途中不得停顿,否则,意味着“半途而废”,预示着婚后生活不能长久;新绛结婚不过百天的新娘不得到别人家观看结婚场面,否则,再经历结婚场面,意味着“再婚”;芮城新婚后第一道菜忌吃丸子,“丸”谐音“完”,担心美满幸福的生活刚刚开始就完了;夏县娶亲路上新郎新娘的距离忌过宽,以防中间有人穿过,否则将意味着二人之间以后会有隔阂,会出现第三者;运城订婚宴席上忌吃梨,“梨”谐音“离”,害怕日后会分离、离婚;大同男女搞对象,如果双方属相年龄相克而又难以分舍,破解之法是结婚时双方各买一只新锅交换,“锅”谐音“过”,即可以在一起过日子之意;雁北一带结婚时让新娘吃半生不熟的饺子,并且要问新娘“生不生”?新娘只能回答“生”,众人皆大欢喜,不能回答“不生”,“生”谐音生育的“生”;宁武一带结婚时,讲究“姑不娶,姨不送,姐姐送了妹子的命”,意即姑姑不能当迎亲,姨姨和姐姐不能当送亲,因为“姑”谐音“孤”,“姨”谐音“一”,“姐”谐音“结”(了结、终结),怕婚后生活遭遇不幸。

2.数字禁忌的谐音联想

山西民间最忌讳的数字是“四”和“七”,其次是“九”。

忌“四”和“七”是因为“四”谐音“死”,“七”谐音“气”,所以,无论电话号码、车牌号码、门牌号码或其他号码的尾数都忌用“四”和“七”。结婚嫁娶,开业庆典,聚会搬迁,甚至外出办事都避开阴历逢“四”和“七”的日子,以避免发生意外或生气。

忌“九”主要是年龄中包含的“九”,有“明九”和“暗九”之分,“明九”指四十九岁以上含有“九”的年龄,如四十九、五十九、六十九等;“暗九”指三十六岁以上含有九的倍数的年龄,如三十六、四十五、五十四等。山西民间有“明九好防,暗九难躲”,“四九三十六,不死掉块肉”等说法。据说“明九”和“暗九”的年龄,都是人生中的“殉头年”(坎坷年),到了这一年,要系红裤带,穿红背心、红裤衩以避邪保命,不能随意外出或干有风险的事。民间为什么要忌“九”呢?说法不同,其中谐音联想是一个主要原因。如“三十六”谐音“山上溜”(死亡入穴之意),“四十五”谐音“死是吾(我)”,“五十四”谐音“吾是死”,“四十九”谐音“死上柩”(“柩”指灵柩、棺材),“五十九”谐音“吾上柩”等。人们为了避免说含有“九”的年龄,不是说大一岁,便是说小一岁。如“四十九”说成“小五十”,“四十五”说成“四十四”或“四十六”等。

除忌讳上面几个数字外,晋南各地还忌讳在产妇产后的第四天和第六天探视产妇,怕给婴

儿招来“四六风”(一种婴儿抽风病)。柳林一带的老人忌讳说六十六岁,因“六六”谐音“溜溜”,当地方言是“往坡下溜”之意,预示着人生要走下坡路。还有一个无论乡村还是城市,人们都忌讳的数字——“二百五”。不管干什么事情,人们都忌讳涉及这个数字,总要想办法绕开。即使是给钱,都要多给十元(260元),吃点亏都乐意。为什么人们忌讳“二百五”呢?据说旧时一封银子是五百两,二百五十两就是半封,“半封”谐音“半疯”,北方人一般把那些不明事理、办事没准、做事莽撞的人称做“二百五”。

3.春节禁忌的谐音联想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民间尤其重视。正月是一年的开始,尤其是正月初一,是新年的第一天,人们都冀盼着在新的一年里有个好的运气,从第一天起就要约束自己的言语行为,有一个好的开端。因而正月里尤其是初一忌讳就多一些。

晋南正月初一或初二要从外面挑水进门,意即添财,并且不能往外到水。“水”[fu]在晋南方言中谐音“福”。永济、翼城等地大年初一饺子煮破了,忌说“破了”、“烂了”要说“挣了” (挣钱之意)或“笑了”(高兴、快乐之意)。右玉正月初一忌喝稀饭,“稀”谐音“惜”(惜惜惶惶、可怜之意),怕一年的日子过得不好。汾阳正月里忌喝拌汤,否则,一年内家人会常常拌嘴、吵架。大同正月初一忌吃猪头肉,当地称猪头为“眉眼”,怕一年中看人眉眼、脸色;也忌讳吃鸡,“鸡”谐音“饥”,怕一年没有好日子。繁峙正月初一忌把锅拿到屋外,因锅底有黑,怕一年中会“背黑锅”。闻喜正月里忌喝米汤,当地熬到粘稠的米汤称之为“熬软[van]了”,当地方言“软”、“烦”同音,怕喝了米汤,一年中口罗里口罗嗦、婆婆妈妈,办事不利索。万荣一带正 月初一吃饺子时忌讳捣蒜吃蒜泥,要吃完整的蒜瓣,意即完整完满。雁北一带正月初一忌吃豆芽,豆芽根长,怕一年之始穷根就扎到底了。柳林、临县等地讲究“单瓜不过年”,忌讳留单数的南瓜、冬瓜等过年,要留双数的,意思是不希望来年的收成“单薄”,要厚成。灵丘正月初一有病不能吃药,得强忍着,怕一年中药不离人。临县正月初一的饺子不能吃完,得剩一点,意即当年的粮食满仓吃不完,初六忌做针线,怕生下小孩是“六指头”,初十忌动刀剪,怕生下小孩是“石女”(阴阳畸形人)。

4.其他禁忌的谐音联想

稷山招待客人忌吃揪片(一种面食),怕与客人日后揪扯厮打。大同招待客人忌说“你还要饭不要了”?因乞丐才“要饭”,俗称“要饭的”。灵丘招待客人喝茶忌讳倒满杯,因为“满则溢”,“溢”有“出去”之意,意味着不欢迎客人;但是倒酒则要倒满杯,沿用远古习俗,为防止对方在酒内下毒,满杯时一碰杯就会溢到对方杯里,心照不宣为了安全。山西各地都忌讳家有客人时扫地,否则意味着把客人“扫地出门”。万荣过生日忌喝稀饭,因稀饭中有米、豆等小颗粒,怕喝后会“口碎”,婆婆妈妈、唠唠叨叨讨人嫌。给人送礼,万荣忌讳送伞,“伞”谐音“散”,意味着与朋友离散;绛县忌讳送笔,否则和朋友的情谊会一笔勾销;临县、方山等地忌讳送钟,“送钟”谐音“送终”,太晦气了。交城出生在农历月末的孩子要把生日提前,因为“末”意味着“末尾、末节、末日”。临县过生日忌讳吃拌汤,因拌汤有面疙瘩,意味着人生充满了“疙瘩”,不平顺。阳高盖房子忌用榆木,“榆”谐音“愚”,怕后代愚笨,不聪明。大同抱起小孩时忌讳说“沉”,因为只有死了的人才“死沉”,要说“重”,当地方言“重”和“俊”同音,都读“zhong”。曲沃盖房不盖四间,“四”、“死”同音,不吉利,要盖成“小五间”。永济忌在院内栽桑树和柿子树,“桑”谐音“丧”,“柿”谐音“死”,怕对家庭不利。宁武家有病人时,忌讳借别人药后再还药,只能还钱,因为“还药”意味着“还病”。浑源给家里人治病时,有一种方法是用桑树枝做成弓,用槐树枝做成箭,把箭头对准带来病的不祥之物。当地方言“桑”谐音“伤”,“槐”谐音“回”,其用意是让不祥之物带来的病返回去并射伤它,但忌讳用桃树枝做弓箭,因“桃”谐音“逃”,怕病会去而复返再逃回来。临猗给老人做寿衣忌讳用缎子料和带毛的衣料,“缎子”谐音“断子”,怕家庭会断子绝孙或转生为动物(动物有毛)。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姓“贾”和“段”的人,不能叫好字眼的名字,否则就会出现“贾(假)富贵”、“段(断)

青春”的谐音联想。

三、民间禁忌文化的古今传承和思想含义

我国民间禁忌文化历史悠久,虽然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禁忌内容,但不同时代也有一些古今传承的相同的禁忌内容。

汉代刘安《淮南子·泛论训》中说:“世俗言曰:飨大高者而彘为上牲,葬死人者,裘不可以藏??裘不可以藏者,非能具绨绵曼帛温暖于身也,世以为裘者难得贵价之物也,而可传于 后世,无益于死者,而足以养生,故因其资以之。”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古代反对把毛皮衣料随同死人一起葬入墓穴,是考虑到毛皮衣料价格昂贵,又有实用价值,可留于后人享用。如今晋南一些地方忌讳用毛皮衣料给老人做寿衣,也是古代传下来的习俗,但怕死者来生会变为动物,就又有些迷信味道了。

清代小说《小五义》中说:“宁借人停丧,不借人成双。”这句话是说,宁可借房子给人办丧事,不可借房子给人办婚事。如今曲沃、侯马一带遇到借人房子时还有“宁叫死人,不叫生娃”的说法。

清代学者孙锦标的《通俗常言疏证·时日》中说:“七不出,八不归”。意思是说,农历逢七不出门,逢八不返乡。现今山西不少地方还保留着这一风俗。不过各地都有些变化,有的地方只是正月初七忌讳出门,其他月份不论,有的地方只是农历逢八的日子忌讳媳妇回娘家,其他人回家不忌讳。另外,清代《谈徵·事部》说:“日忌:世人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为日忌,不出行不营为,阴阳家以此三日为五鬼下哭??”如今山西不少地方仍保留着农历初五、十四、二十三忌讳出门的习俗。

民间禁忌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很难一下子说清楚。禁忌避讳只是民间的风俗习惯,今人已不刻意讲究,但也不能一点不在乎,所谓“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就是这个道理。人们创设了许多禁忌,其中自然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是表达人们美好愿望的,比如各地在正月里的一些忌讳,好多都是寄托人们在新的一年中有个好运气、好收成。有些是曲意劝诫的,如交城讲究吃馒头不得剥皮吃,有“吃皮皮,死姨姨”的说法,无非是告诉人们要有个良好的饮食习惯。再如各地都有不让孕妇、产妇到一些重要或危险场合的禁忌,无非是让她们注意身体,注意休息。有些是起缓和作用的,如“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否则只会激化矛盾,引起严重后果。当然,也有不少禁忌是带有女性歧视的或带有迷信色彩的,这些禁忌的存在虽然对社会无利,但也无碍大局,只不过给人们增加一点趣味罢了,任由它们自生自灭好了。

参考文献:【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万建中著《禁忌与中国文化》

任骋著《民间禁忌》

山西民俗与山西人 乔润令 中国城市出版社 95-8-1

2016赡养老人承诺书范文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六篇

赡养老人承诺书范文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赡养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2016最新版)

家庭老人赡养协议书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

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

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协议签订地点: 区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赡 养 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 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

(2)

(3)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女婿上门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xx-x,女,52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xx-x村。

赡 养 人:

xx-x,男,20岁,是xx-x招的上门女婿,住址同上。

xx-x,女,20岁,是xx-x的女儿,现为xx-x的爱人,住址同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愿意自结婚时日起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并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荒山,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5、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被赡养人女儿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它要求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按月给付赡养费。

7、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8、被赡养人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收入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或私分。

9、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10、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遵守,赡养人必须自始至终对被赡养人的生、养、病、死、葬负责。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11、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2、本协议经被赡养人xx-x、赡养人xx-x和xx-x、赡养人邀请的长辈到场签字,经xx-x村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履行监督人:xx-x村村委会(盖章)

见证人:xx-x、xx-x夫妻双方及其长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16敬老院入住承诺书
老人去世后回祖籍的禁忌 第七篇

敬老院入住承诺书

甲方:王厂镇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院民亲友代表或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现与乙方、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有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患者以及不适应集体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含不能自理)等入住本院。

4、乙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基本上不能自理者原则上甲方不予接收,但确因情况特殊必须由甲方和丙方共同协商,由丙方出钱雇人在敬老院内照顾,方可入院。

5、甲方无法确保入院老人在院内外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6、为保证院民享有独自购买日用品的能力,甲方每人每月发给乙方零用钱三十元整。

7、乙方病危期间由丙方安排其主要亲戚轮流陪护,费用自理。乙方去世后由甲方及时上报政府由政府通知所在村(居)组及丙方运回居住地(火化)入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2、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行动不便的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由丙方接送,否则擅自外出造成严重后果,均与甲方无关。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礼貌,不打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各项制度,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等,不乱倒污水,不随

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危险物品及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6、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入住前在所在村(居)组的耕地、经济林等由所在村(居)组出租、出售,所得款统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世后火化入葬费用,不便动的贵重资产由村(居)组妥善安排保管。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乙方生病期间,丙方必须派人轮流护理,一切费用自理。

2、办理入住担保时,丙方须提供详细的住址、通讯电话及村(居)组证明等材料。

3、凡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甲方通知丙方应及时接回供养。

4、乙方去世后丙方一旦接到通知,应及时按照乙方遗嘱,会同村(居)组予以处理后事,逾期不到者,由此所造成的开销、责任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四、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证方:王厂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手印): 丙方(签字或手印):

年 月 日

敬老院入住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入住者提供相应服务。

3、对入住者实行试住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入住者,经甲方劝导无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入住者,甲方有权通知丙方接入住者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4、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住敬老院,入院前进行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权利义务根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为入住者办理相关的手续,亲属必须协助护理。

6、下列款项、物品由敬老院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人头”经费;②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 1

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院民在院期间如本人有病时应及时向服务人员反

映,以便及时解决。

8、院民在院期间,严重违反纪律和制度,经说服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将其送回,丙方不得拒收。如果院民肇事给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后果由丙方负责。

9、院民串亲访友必须请假,有专人接送,保证安全,否则不给假。对私自外出或干私活、捡破烂等行为造成后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追究甲方责任。

10、院民私自外出不归,甲方及时查找,登记记录,第一时间通知丙方查找,以防发生意外,如果人为的出现意外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不得追究。

11、院民在院期间,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喝酒以及乱用药品,不准做有害身体的任何活动,如因病态出现跳-楼、自杀、突发疾病等情况造成后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不得追究。

12、院民不得私自接待外来人员,更不许留外来人员吃住。院民不准私自在外面购买食品。违者将一律追究责任,后果院民自负。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第2 / 5页

2、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不打人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组织原则、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不得损坏公物,未经同意不随便外出。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决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遗物处置的权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入住担保时,丙方须提供详细住址、通讯电话及村民小组证明等资料。

3、院民去逝后,甲方负责办理火化等相关手续,费用按五保条件处理,如亲属有额外要求的,额外费用将由亲属自行解决。如要求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委员会入葬的,所在村民小组一旦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按照入住者遗嘱予以处理后事,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开销、责任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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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由丙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5、本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如乙方私自外出或请假外出所出现意外事故,本院不负任何责任,所出现的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行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乙方所在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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