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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016-12-14 12:53: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共9篇)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显得日趋紧迫。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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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一篇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显得日趋紧迫。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济源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革、完善和创新。

一、队伍现状

我市现有1个市级纪检监察机关,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工委)、43个市直派驻纪检组和系统纪委。全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5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25人,占人员总数的89.3%,45岁以下干部205人,占人员总数的81.3%。市纪委监察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47人,其中干部44名,领导班子成员9人,内设科室14个,7个正科级科室,7个副科级科室。

二、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缺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等原因,尽管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职责,但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实际操作中显得力不从心,对同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很难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致使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于监督的“空档”。

(二)基层纪检书记(组长)兼职太多,负担过重。这个问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表现尤为突出。我市十六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90%以上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在十项以上。除纪检工作外,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涉及宣传、信访、稳定、综治、政法、农经(审计)、消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等,分工太多,负担过重,造成纪委书记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影响了工作成效。除此之外,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同时分管土地、城建、工业、环保、招商引资等工作,这些工作工作量都比较大,日常性事务多,造成“副业”冲击“主业”,党政工作交叉不分,很多时候是纪检员在应付纪检工作,而纪委书记则游离于纪检工作之外,对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部分基层干部对纪检工作认识不到位。调查发现,部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业务生疏,对市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配合不力。尤其在查办案件方面,存在对涉及本辖区的案件不仅不予积极配合,反而极力袒护、掩护,四处说情,干扰案件查办的现象。还有的纪检书记(组长)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有的甚至热衷于干其他,不愿意搞纪检,忘记了自己的监督检查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其他工作上,结果种了别人的

地、荒了自己的田。

(四)一些单位专职纪检干部长期缺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调查发现,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裁减等原因,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问题,有的单位专职纪检员只有一人,办案时临时抽调人员,造成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同时案件积压,不能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稳定。由于人手不够,在对待市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上也存在疲于应付现象,纪检监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仍存在部分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生疏,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等相对滞后,一些干部甚至有“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都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六)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怕得罪领导。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浅析

(一)机制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工作不力。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导致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能也不可能加强监督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接受党委(组)书记的领导。既要接受其领导,又要对其实施监督,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

(二)考评体系不健全,缺乏工作量化标尺。目前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绩效考评仅限于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和派驻纪检组长年度述职评议,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科学完善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工作量化标尺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造成纪检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

(三)工作环境不优化,外界干扰因素多。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对一些已经发现的案件线索提出不予立案的要求,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前怕狼后怕虎,顾虑重重,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更难有所创新。

(四)忙于日常性工作多,业务学习少。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纪检书记(组长)对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缺乏兴趣,缺乏热情,心浮气燥,坐不住,学不进,工作中忙于应付,满足于得过且过,对政策法规知识一知半解,遇到具体事情,往往凭主观意识和老套路、老经验办事,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够,钻研不深,缺乏系统、全面的知识,造成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滞后于实际工作。

(五)政治生活待遇低,影响工作积极性。纪检干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出口”不畅。如从市纪委、监察局选拔的干部,大多交流到相关乡镇或局委担任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向系统外交流使用的很少,给纪检干部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同时影响了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四、对策初探【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并进行认真剖析,我们认为,要解决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创新干部管理体制,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新模式,试行对乡镇、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管理,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既可以有效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又可以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分管工作过多、“专职不专”问题,同时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干部,规模大一些的单位和乡镇可适当增加。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近,对分管工作过多没有足够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委书记,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合理调整其分工。同时要紧紧抓住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级别,理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为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

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要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四)建立科学考评体系,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一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的整体考核。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体系,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上。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研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要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的同志,应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加大人员交流力度,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尤其是适当考虑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对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时间较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原则上通过提拔、转任的办法,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要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严格选调干部,把那些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切实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想方设法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探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二篇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近年来,我们永济市纪委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运城市纪委和永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全市上下呈现出干部作风正、社会风气好、经济发展快的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我市连续七年被运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市,市纪委荣获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立足实情,找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切入点

镇、街道纪委作为党的最基层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正确贯彻执行以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和撤并乡镇,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基层纪委能否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能否全面履行纪委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发现镇、街道纪委遇到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市原有19个镇、街道,机构改革后撤并了9个,镇、街道纪委也随之减少了9个。在区域和人口分别增加一倍的情况下,工作机构相对减少。二是镇、街道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加强了对纪委的领导,提高了纪委的组织协调能力,但由于分管工作

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工作中出现问题和难点是客观存在的,但正视它就是潜力,解决它就是进步,突破它就是成果。只要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符合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就应该敢于尝试。我们就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初步意见向市委进行了汇报,向运城市纪委作了请示,得到同意和支持。市委书记潘和平同志认为,镇、街道纪委的工作,是基层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稳定大局,在农村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市纪委要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进行大胆探索。

二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根据市委要求,在运城市纪委干部室的具体指导下, 2002年6月,我们把卿头镇作为试点,在镇政府设立行政监察室,为镇纪委、监察室选拔了四名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干部担任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委委员。有了这支队伍,一段时间内卿头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协调能力明显提高,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从根本上扭转了工作的被动局面。他们探索创新了信访预约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信访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认真总结卿头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反复酝酿和讨论,提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纪委、组织部、编办、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对市直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到程序化、规范化。为了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队伍的作用,市委作出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2003年4月我们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卿头镇的做法。在现场会上,市委书记潘和平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党委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典型经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长冯方汇同志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克服一切困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选拔。我们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四部委关于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免程序和工作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干部选拔中,严格把好“入口关”。对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优先选拔,对政治素质高、纪律作风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优先使用。规定镇、街道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人选由镇、街道党委考察后提出,报市纪委监委审查同意,由

镇、街道党委任免,并从干部提名、考察、报审、批复各个程序进行了规范。全市10个镇、街道监察室的设置和40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免在两个月内全部到位。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到90%以上,本科学历6人。为了加强市直纪检组的力量,根据永济实际情况,我市在市直21个重点单位配备了纪检组副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由79人增至140人。为了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市编委专门研究为市纪委监委增设了干部室,强化了对基层干部进行管理教育的职能。

四是强化管理,提高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涉及面广,影响大,对干部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我们首先强化了对新任干部的学习培训,使大家对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业务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提高,逐步胜任工作,为开展工作打好了基础。我们还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守则,镇、街道纪委五项工作制度及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信访、案件检查等工作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目标,实行了定期通报、考核评比、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我们在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得到切实加强,工作职能得到全面有效地履行,有力促进了镇、街道的反腐倡廉工作。一年来,我市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2万人次,开展各种专项检查20余次,就地解决信访问题279件,排除矛盾隐患328件,立查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减轻农民负担1840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一)、组织协调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使镇、街道纪委能够把工作重点放在协助党委抓好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方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计生、土地、农电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风评议和专项检查,由监察室主任牵头,纠正处理了一批坑农、损农问题。一年来,在实施农村财务“2528”工程中,拒付不合理开支70余万元。集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退还学生家长负担60余万元,查处案件1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案6人。

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三篇

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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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的通知精神,石门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课题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9个乡镇,就近年来我县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湖南省石门县乡镇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现状

通过几年的努力,石门县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县、乡两级纪委“各司其职、各有侧重”的良性局面。乡镇纪委的整体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得到县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并有19名乡镇纪委书记先后得到提拔重用。

1.配强纪委班子,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强配齐了乡镇纪委班子,全县19个乡镇纪委均配备人员5名,其中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3人,少数乡镇纪委副书记没有专职的问题彻底得到纠正,少数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违反了“4个不分管”的也进行了调整;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年度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考核中,强化目标管理,制订和健全了《乡镇纪委议事规则》、《乡镇纪委工作通报制度》等一整套共九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乡镇纪委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制订了《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制度》等工作程序,绘制了信访工作流程图、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审理工作流程图等。制订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等八项业务工作制度,促进乡镇纪委工作有序开展。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健全监督网络,完善协调机制。完善了反腐倡廉协调联系机制,将全县划分为4个片,每个片设立1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为县纪委监察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各定行政编制2个,以协调片区所辖乡镇纪委力量联合开展反腐或交叉巡视办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把规范化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建立健全了村级监督网络,全县共配备村级纪检员300多名(各行政村1名),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1200多名,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纪检网络。2007年以来,各乡镇区纪委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的带领下,共立案215件,其中查处村支书、站所负责人案件61件,移送司法机关13件,所查处的村支书、站所负责人案件比前三年增加28件,增长84.8%。

3.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监督权威。乡镇工作站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乡镇工作站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有权列席所联系单位党组(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的党纪政纪案件查办工作。受理对所负责单位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乡镇工作站站长至少每半年与所辖乡镇主要领导进行1次廉政勤政谈话。对村党支部书记、乡镇站所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干部违纪问题具有初查权、立案建议权、调查权、初步审理权、处理建议权;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科级干部的违纪问题经初查后有权建议县纪委立案。

4.弘扬廉洁文化,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结合实际,设计制作了一批画面美观、话语隽永的廉洁漫画在办公楼的走廊、会议室张贴,带给群众新颖感、亲切感。乡镇主要领导带头上廉课,传播廉洁文化。乡镇干部积极参与“群众工作月”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一个月,

改善干群关系,改进干部作风。各乡镇还纷纷组织演讲赛、辩论赛、谈心活动,促使全体乡镇干部学廉洁、谈廉洁、宣传廉洁。以廉洁文化为主要内容,创意设计和制作了一批贴近农民生产生活,既美观、又富有内涵的公益广告和格言警句标牌,在各乡镇交通要道、繁华地段悬挂,达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组织群众编排以廉洁建设为内容的文艺节目,深入到村组演出。“反腐倡廉三字经”卡片发放到每一个农户。这一系列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吸引人、教育人、感染人的效果。皂市镇朱坪村在群众赶场的日子把舞台搭建在集镇上,举办“廉洁进万家”的专场文艺演出,群众深受感染,许多党员自发走上舞台,向群众作出廉洁承诺。

5.强化后勤保障,调动工作热情。县委、县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坚持对纪检监察工作加大投入。各乡镇党委也高度重视本地纪委的硬件设施建设,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阵地建设得到根本改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开展以后,19个乡镇纪委都腾出了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办公电话、办公电脑等,办案经费都保证在10000元以上,并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极大地方便了纪检工作,改变了以往到乡镇办案,商讨案情、开展调查要到其他地方借办公室或要他人到别的办公室回避的现象。同时,县委将县、乡纪检干部的办案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按乡镇纪委正、副书记的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20元落实;村(居)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每人每月30-50元的标准落实,资金由乡镇财政给予补贴或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解决,极大地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

二、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从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误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工作就是查办案件,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得到全面、准确的落实,思想认识上存在两个误区。误区一: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专职纪委副书记以外其余均为兼职,有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人员配备上不适应。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基本上由纪委书记牵头和专职副书记完成,由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补助、惠农资金等工作中引发的群众检举、信访较多,同时上级纪委受理的举报、信访件都会转交基层纪委办理,但实际上目前乡镇纪委不具备单独查办案件的能力。

3.业务素质上跟不上。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不仅要求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更对工作能力提出了更严格、更高的要求。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分管其他工作过多,纪检监察业务钻研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专岗不专业或专业不专岗的问题。另外,乡镇换届选举干部流动快,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新手较多,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和办案业务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过窄、办案方法过时、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思路相对滞后等等都制约着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4.学习风气不端正。少数纪检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缺乏责任心,对学习、尤其是政治学

习不感兴趣,不钻研政治理论,不研究政策精神,不研究业务知识,工作中不能求真务实,故不能正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三、加强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对策

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1.选配人员,充实力量。要通过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联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乡镇纪委要保持独立设置,配置2名以上行政编制,规模大一些的乡镇可适当增加。要注意把好人员选配关,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的落实,从制度上保证县纪委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任免和使用上的提名权、建议权和决定权。建议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明确为乡镇副职,或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协助纪委书记抓好乡镇纪委的日常工作,列席或参加党委会,不参与党委分工。

2.设置专职,规范职责。尽可能明确一至二名专职纪委委员或纪检干事,同时纪委委员或纪检干事的人选,侧重于在涉及人事、资金等方面的重要岗位、重点人群中产生,以便有利于增强自身廉政,规避风险,同时又利于及时发现自身领域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解决问题,防范腐败滋生。

3.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要建立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省、市要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要把村级纪检员纳入培训范围;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重点在基层工作实际的针对性和办案业务技能上下功夫,注重急需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专业知识;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创新方式方法,面对不同层次结构的人员,尽量采取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作者单位:湖南省石门县纪委干部室)

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四篇

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中共宁化县石壁镇纪委书记 罗建强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现阶段,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纪委的协调领导下,基本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到了较好保障作用。但是,其组织建设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乡镇纪委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难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对此,本人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经历,对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在当前中国这种区域性竞争的经济体制下,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为领导政绩的重要体现,导致一些乡镇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局面。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还有少数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办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新创新。

2、人员配备不强。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看似配齐,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有名无实。委员通常是

乡镇民政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他们没有承当纪委的日常工作,平时都在忙于本部门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导致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纪委书记、副书记并非专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都要兼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招商引资等兼管的工作中,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以集中;三是专职不能专用。乡镇虽然设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但是,乡镇配套改革后因人手不够,同时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什么案件可查,所以安排纪委干部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还有认为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乡镇纪委干部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纪委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较难管的、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处理。导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纪委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地”。

3、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层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的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导致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4、专业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

段。但是目前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着“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高等问题日益严重。

5、执纪环境不优。当前,由于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窄,保密机制、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少了几分底气,具体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生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也导致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对策

(一)健全管理体制,合理配备干部

一是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副书记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拿出一定的职位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兼职纪检副书记招考进公务员。此举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又能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对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的事业干部也有激励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

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执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三句话要求,做到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的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尽可能地从纪检监察机关懂业务、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物色,或从其他行业文化程度高、懂经济、懂法律、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选调,并做到依据工作业绩进行提拔重用或交流。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可试行基层纪委由上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以便于纪委独立开展工作,便于有效监督。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首先,要做到守土有责。乡镇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岗位责任制。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经管、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其次,完善考核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做到统筹兼顾,一方面,考核其工作业绩时,对本职工作的考核占大头,其他分管工作占小头;另一方面,考虑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与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差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少,没有内设机构,在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时做到实事求是,不面面俱到,分别确定各乡镇工作重点,实行区域考核。第三,实行报告制度。乡镇纪委每半年至少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向县纪委述职。通过实行报告制度,可以使上一级纪委能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以便指导工作,妥善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首先,在加强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狠抓业务培训。一是每年可举

办一次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二是可实行县纪委业务室与乡镇纪委挂点指导制度,由县纪委各业务室现身传授办案技巧,使他们了解掌握一些案件的发生特点和规律,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三是有计划的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异地考察学习相关业务,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取长补短;四是每年可以通过挑选一些年纪轻、文化高、素质好的乡镇纪检干部到县、市纪委挂职锻炼。其次,要注重实践锻炼。对乡镇纪委能够承办的案件,可尽量交给他们承办,并派出县纪检监察干部下去同他们一起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工作方案,给他们教方法,让他们放手工作,定期汇报交帐,对工作中出现的责任问题由县纪委承担,以减轻他们的思想压力。

(四)、解决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

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组织名义协同乡镇党委,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工作队伍。具体建议:一是县纪检监察领导要定期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的落实情况,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二是要把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设臵、办案经费、交通、通讯设备等作为乡镇党委硬件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县纪委要主动与组织部门协调,对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时间长、成绩显著的,推荐提拔重用,让纪检监察干部看到了希望,工作更加安心;四是凡上级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如办案津贴等,县纪委也要监督落实。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五篇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不断加强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于现阶段体制机制、新的形势任务、领导干部重视程度和队伍素质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和队伍建设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与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思考,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不断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和科学的方式方法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解决,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新跨越。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组织建设上不适应。一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相对薄弱。就税务系统而言,目前每个局只配备一名纪检组长,大局配备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也就是纪检监察室,但部分小局由于人员少等原因尚未设立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能全部依附办公室进行合署办公,近年来虽配备了纪检干事,但大多都是兼职干事,而且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基层纪检组织人力不足、精力分散、效率不高,不能发挥基层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实际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工作。二是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机关的效

能监督、执法监督、行政监督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对“两权”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干部队伍不够稳定。鉴于地税部门业务职能的特殊性,造成大部分干部十分重视税收业务工作,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感兴趣,不愿意钻研纪检监察业务,致使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不稳定,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步伐。

(二)人员使用上存在不足。当前,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上级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下级纪检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具体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又要结合属地管理,具有特殊性,在人事管理上与当地无关,因此干部更加注重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导致出口不活,在用人体制上存在不足。尤其在人员提拔使用上,近年来税务系统在内部虽进行了广泛的轮岗交流,基本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过长带来的不利因素,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纪检监察干部相对税收业务科室的干部来说机会少、难度大,部分单位的领导和干部在同一地方同一工作岗位上甚至一干就是多年,这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又不利于整个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队伍建设上仍需加强。一是目前地税部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良好,基本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但由于人员不

稳定,干部的政治素养、年龄结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还不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没有制度化,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科学的安排,专业化培训有待加强;三是科技促廉手段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电子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不会监督检查,监督手段落后,学习培训力度不够,又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善学习提高,产生混天度日的消极思想,信息技术提升不快,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硬,律己不够严明,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形象。

(四)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税务系统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通过抓落实绝大部分制度办法都能得到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回过头来看,还有一些制度落实执行不够到位,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失去他律功能,造成部分监督管理漏洞,致使违法违纪现象没有完全杜绝。

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机制体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也有队伍建设自身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都需要认真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组织管理和职能职责不够完善。当前,地税部门纪检监察专门机构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原因,使不少单位

的纪检组长不得不即扮演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角色,还要亲自办理纪检监察具体业务工作,没有时间开展查访核验等实际工作,因为工作关系,垂管部门和行业系统与上级主管部门接触多但监督距离相距较远,与当地党委、政府虽距离较近,但因为涉及领域少,接触少,监督作用相对较软,地方党委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检查时,又不能很好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往往又给人一种脱离实际的感觉。税务系统基层各局的纪检组长分管工作较多,尤其兼管工会、党支部、青年团等群团组织,事务性工作太多,而纪检干事也多是兼职人员,因此无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人专职,专人专用,重业务轻纪检现象严重,全年相当部分的时间忙于“份外”事务,以致自己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近年来税务系统十分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但大部分干部刚能适应工作就被换岗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这项业务,新来干部干事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而参加专业培训和外出学习等都需要一个过程,直接影响着纪检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整体业务的开展。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纪检监察业务重视不够、专业方面的知识缺乏、

沟通协调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显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问题。

(二)奖惩激励机制尚需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在“用”和“管”上不能等同于其它干部队伍。由于近年来上级组织选拔任用的基层领导大多都是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其他工作人员的机会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尤其是基层单位的个别组织只重视业务工作,在人事安排上把一些干其他业务工作不行的人安排做纪检监察工作,造成年轻干部不愿意干,老干部不想干,有的虽能干但带着情绪干,加上对纪检干部考核奖惩不到位,存在养老混日子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干不好工作,甚至妨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干部虽不断得到提拔重用和各种形势的激励,但基层干部职工仍然希望得到更多支持和肯定,尤其采取政治待遇、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办法方面力度仍需加大,以达到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的目的。

(三)人员教育培养有待加强。一方面,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一是抓不住重点。领导干部作为影响一个单位、一个行业风气的关键因素,应成为思想教育的重点,但现实的教育中往往把一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点,而把领导干部作为特殊照顾对象。二是抓不实内容。搞空对空、讲大道理的多,讲实问题少;讲普通性的多,讲特殊性的少。

2016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六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分析

(一)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县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县直机构改革和乡镇配套改革后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理所当然;二是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与其他也应不分家,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

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纪检监察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纪检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基层干部去上传下达,许多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

一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应当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二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能干纪检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三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保护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因执纪办案难免得罪一些人,容易受到打击报复或人身伤害,对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保护性交流。对长期在一个地方,熟人、亲友增多,难免会进入人情网,影响公正执纪,也有必要及时交流。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纪检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上级纪检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区、州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

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七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工作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工作。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2015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八篇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存在问题(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四)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五)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九篇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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