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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2016-12-13 10:30: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共2篇)...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合作社管理制度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第一篇

第1篇: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种羊、种牛、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社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本制度中的各项开支数额,可以由合作社理事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后,根据本社情况,自己确定。)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社员意见,并解答社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三、社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社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社员,用于按社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社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社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社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月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月日前。

(注:本制度中除了按年度盈余不低于60%比例返还社员的规定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以外,其他比例可以由本社自己讨论决定。)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或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社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社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六、理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要求,可临时召开理事会。

七、理事会所作决定,须取得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能生效。

八、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

九、监事会所做决定,须有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若参会人只有三分之二的,需全票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社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养殖)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十七、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社员服务,增加社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种植(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品牌注册、标准化生产及社员增收金额等。

四、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社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社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十八、定期报表制度

一、本社报表种类有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

二、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

三、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部门报送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四、年度终了15日内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盈余分配表、种植(养殖)、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表和下年度种植(养殖)、销售计划表。

五、种植(养殖)生产、销售报表由营销部主任负责编报;财务报表由会计人员负责编报。

六、本社报表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填写认真、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十九、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

一、合作社对社员所养殖的肉羊应进行造册登记,并每季度上报工商、税务、动物检疫等部门;

二、社员交售肉羊,由合作社统一租用车辆到社员户就近的地点收取;

三、主要产品销售前三天向动物检疫报检点报检,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出售;

四、合作社统一收购生猪时,要认真填写《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包括社员姓名、时间、地点、只数、重量、品种、交售人员签名。)逐户登记造册;

五、合作社销售肉羊由当日有肉羊出售的社员选出代表2-3人,亲自前往销售;

六、肉羊销售价格按当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七、销售所获的收入,扣除税费、运费等必需开支外,合作社按每只2元收取服务费,并记入财务账目,其余收入按填写的《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本制度是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进行制度设计,不一定符合全县每个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各合作社可以根据本社实际,进行具体约定,但必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社员设3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监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社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社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二十一、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考勤

第十条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1、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工龄满一年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在校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已享受了学校寒暑假待遇的,不在另外享受探亲假。

5、探亲假期与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重合的,不在另外计算。探亲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探亲期工资、奖金照发。

6、员工探亲可报销一定的路费,原籍在外省,配偶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员工,每年可报销单位至家乡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

第二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一般为三天(不包括路途时间),晚婚(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延长至30天。

2、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假期(赴外奔丧者给予路途假)。

3、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二十四岁)休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数量,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经年度考核,根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个人的意见,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员工的调动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各信用社):业务部门负责人(含坐班主任)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能力和年度考核提出建议,由联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任职及奖惩。

第三十条联社机关每年定期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员工的综合能力与工作表现做出全面评价,并作为员工的工资定级、奖惩、调动及部门调整的客观依据。

第三十一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敬业精神、纪律状况和品德言行等方面;另外坐班主任以上负责人还考核领导能力,其他员工还考核发展潜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合格四类。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每位员工的晋升、加薪或辞退。

第六章工资及福利

第三十二条联社机关员工工资实行信用社等级工资。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聘用工资。

第三十三条每年年初,视上年度财务决算结果,适当发放年终奖金,对员工一年来努力工作做出回报,具体发放方案由联社机关主任决定。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计算期为当月一日至月底,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1日。

第三十五条联社机关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及保险待遇。各项福利及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章离职

第三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应于三十日前,其他员工应于十五日前提交“辞职报告”,呈由所在部门和人事部审核并报联社主任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以辞职报告被批准之日起停发。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离开联社机关前,必须退还联社财物,移交有关业务材料。如果其经手的业务有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在收回后方能离职,否则联社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被联社解聘,或因违反联社机关制度或国家法律被联社辞退的,亦应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结清有关部门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八章其他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联社机关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3篇: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

(二)社员一般不少于五百个;

(三)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四)有具备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本条第二、第三款数额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适当调整,报总行备案。

第十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县(市)支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发起社员名单及出资额;

(五)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安全防范措施、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的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之日起满六个月,仍不具备申请开业条件的,自动失去筹建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出筹建申请。

第十二条农村信用社筹建完毕,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其审批程序是: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复审,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审批程序如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

(六)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撤并,由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并颁发或注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农村信用社章程;

(二)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章程的修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县联社提名,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四)监督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

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农村信用社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的,其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农村信用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农村信用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险箱业务;

(八)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必须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如需动用存款准备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

第二十八条农村信用社坚持多存多贷、自求平衡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年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农村信用社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县联社报送信贷、现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送统计报表和中国人民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统计资料。农村信用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六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农村信用社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农村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结算规章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办理同城结算,可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同城票据交换和多边结算,也可通过县联社办理;办理异地结算可自由选择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定期向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七章接管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在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该信用社实行接管,对其进行整顿,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况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

农村信用社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第三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因吊销许可证被撤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三十八条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第三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因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八章罚则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第四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农村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村信用社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和起诉,处罚决定生效。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期间和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生效之前设立的农村信用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三年内依照本规定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确定。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修改、废止。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1990年10月12日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本规定。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______合作社:

我自愿加入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第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2015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第二篇

第1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长期两地分离使得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空巢老人的健康和福祉。在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空巢老人的各种问题,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2001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占25、9%,感到寂寞孤单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从老人们的需求程度上看,主要是精神慰籍,子女常回家看看,基本医疗保障,养老金和需要人照顾,分别占52、3%、49、2%、41、3%、33、8%和22、7%。由此可见农村空巢老人最需要的就是精神慰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从这次调查中看出,全县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是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加强乡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3、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在职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乡村两级可组织低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空巢老人,特困空巢老人、病残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第2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核心提示:天开始冷了,忙碌中的你是否还记得家中牵挂你的老人?社会中有一个群体值得我们倍加关爱,这就是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

据全国老龄委统计和信息工作座谈会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有2340多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全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个别老城区的“空巢老人”家庭已达到80%以上。据了解,我市空巢老人在常住老人中的比例也不小。近日,本报记者带着一份关注走访了部分“空巢老人”。

见习记者肖莎莎罗诚浩

空巢老人★★★

精神空虚大于物质匮乏

很多空巢老人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也许不缺吃不缺穿,但是每天都觉得无所事事,要么在家静静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要么在养老院里等待吃饭的时间。

在西江南路居委,已独居生活了13年的黄伯昌老人跟其他空巢老人一样,无法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只有闲时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开玩笑逗逗乐,才是他一天最开心的事情。

住在清宁坊的梁秀霞说,自己今年七十七岁了,退休也已二十七年了,本来可观的退休金足以支撑日常的生活,但是儿子下岗,儿媳妇又身患重病,昂贵的治疗费用致使家里生计困难,后来儿子不得不外出打工,二十年来自己独自生活。平常打扫自己门前的街道和摘晒鸡蛋花是唯一的乐趣。随后,记者走进梁秀霞的家,粗糙的水泥地,破旧的瓦片屋顶,窄小的客厅里摆放着掉了漆的破旧的桌椅,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只有瓶瓶罐罐摆放得整整齐齐。

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梁秀霞这样的空巢老人,很少跟周围的老人聊天,即使城区有亲戚也很少走动,因为他们一个人生活惯了,没有什么事,不愿意去麻烦“别人”。

生活依靠★★★

热心乡邻及时相帮

由于没有电话,梁秀霞基本上联系不了自己的儿子,“有什么特别的事,只能去邻居家里‘借打’。”梁秀霞说,附近的街坊人都很友善,平常有什么事情,也是邻里互相帮助。

邻里的帮助也许是空巢老人解决一些困难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了。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我们的上班时间,许多事情居委会可以帮老人家解决,但是晚上或者周末就很难了,而且老人的病痛发作大多在夜晚,邻里间及时的帮助是最有效的办法。”

而对于黄伯昌老人来说,邻居都是些上班族,所以他只能求助于乡里,倔强好强的他说:“认识的一个乡里住得离我家不近,偶尔他会问我要不要帮忙,有没有困难,但真是有困难了打电话过去,等他赶过来,恐怕也不及了。”

问卷调查★★★

过半空巢老人孤独感强烈

现代生活节奏较快,许多子女忙于工作,对家中老人的关心不够,老年人很容易感到孤独,不良情绪找不到宣泄渠道。“作为子女的我们即使再忙,也应该抽空看望父母,多聊天,多交流感情,尽孝要及时。”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道。

在记者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我市的“空巢老人”中,58、6%的老人感到孤独或非常孤独,精神缺乏慰籍;在与子女的交流方面,子女偶尔探望或者很少探望的为37%;在人际交流与健身娱乐参与方面,很少参加或者不参加的达50、6%。由于与子女来往交流不多以及对外互动活动参与率不高,超过半数的“空巢老人”感到孤独,精神生活缺乏慰籍。在入户走访几位“三无”空巢老人时了解到,端州区政府雇请专人每天为其提供免费上门搞卫生、买菜等服务。但是,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目前仅限于“三无”老人,绝大部分有此需求的困难“空巢老人”未能享受该项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未能全面铺开。

外地游子★★★

儿女不在家,健康是牵挂

“高中时候的愿望,就是尽自己的能力考一个远一点的大学,越远越好。结果就在这个地方扎根了,结果远离父母了”,2002年来到肇庆学院念书的陈女士,如今已经是孩子的妈了,来自山东的她乡音未改,却已经离开家乡10年了,每逢佳节,陈女士总会在电话里给父母道一声节日快乐,因为现在也有了固定的工作,只能是过年的时候回家看望二老,陈女士的孩子已经5岁了,可每次见到外公外婆仍感到很陌生。

“我不在家了,爸妈菜都少吃了几个,炒一次菜要吃上一天”,的哥李永生是河南人,来肇庆工作有3年了,他说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的牵挂特别强烈,经常打电话要他回家,“现在父母还能自己照顾自己,我出来想多赚点钱。”李永生说他每个月都会寄钱回去给父母,让他们生病了也能够放心去看病,因为不能陪在老人身边,老人健康是他工作时最大的牵挂。

龙应台这么比喻:“父母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挡风遮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记者接触过许多在肇庆定居的外地人,他们其实是很关心家中老人近况的,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与游子们的距离也许是一条河、一座山(

机制探索★★★

健全制度是“老有所养”的根本

高龄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以及老人空巢化的进一步凸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jú长黄学武在《20152015年度肇庆市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汇报》中提到,如今全市总人口422万人中,60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就有50、5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2、9%;到201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8万人,约占常住总人口的13、8%;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5万人,占常住老年人口的13、8%,空巢家庭老人已经超过30%。

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把“老龄事业”列入了“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2015年,全市共投入老龄工作经费104万元。全市城乡贫困老人共有1200多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5年全市已把年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的农村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市城乡人均月低保标准273元、226元;人均月补差173元、108元,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市各级共投入老年福利事业建设资金1500多万元,全市现有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51个、门球场48个、敬老院110间、星光老年之家118间、光荣院6间、老年公寓1间,新成立的市安老康复中心,设置床位有100张,对缓解城区养老床位紧缺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位从事民政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认为,建立健全关注空巢老人的制度,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根本所在。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许多老人总是说“很怕生病,怕自己走不动路,到那时一边怕远在外地的孩子担心,一边怕自己不能再两地跑”。虽衣食无忧,但亲情的别离让他们的生活总徘徊在一句古话中:“相见时难别亦难”,这诗句在空巢老人的生活中不是形容爱情,而是作为现在生活最真实的写照。不管儿孙身在何地,总让老人们牵肠挂肚。其实每一位空巢老人都是这样,心里非常渴望儿孙陪伴左右,思念的煎熬是无法言语的,在外的游子们常回家看看吧。面对这些曾经为儿女奔波辛苦的老人,我总是在想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如果我们今天不做好养老工作,那明天我们自己又如何养老呢?

“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如何让更多的老年人,甚至是空巢老人得到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将成为今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厄待解决的问题。

第3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农业,目前在很多乡村仍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当需要重体力劳动者的乡村,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子时,老年人——这个体力和健康正走向衰弱的群体,将面临怎样的困难?湖南醴陵市不久前的调查结果,有些沉重,令人感慨,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不久前,湖南省醴陵市民政局成立20个调查小组,分赴全县各乡村,入户调查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四难”——生活难、看病难、办事难、得到情感慰藉难。

由于经济欠发达,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人有4、9万人,其中“空巢老人”1、8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8、39%。

(一)收入不足

近九成仍须从事农业生产

100元能干什么?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买件衣服都不够,可在竹溪,很多“空巢老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百元左右。

调查队员走进王仙镇油司徒村2组李发普的家。这是一个“冬冷夏热”、年久失修的土房子,81岁的李发普和他84岁的瞎眼老伴生活在这里。虽然有四儿两女,但子女生活都很困难,无力将他们接到身边赡养。“大儿早就下岗了;三儿、四儿多年外出打工,也不富裕;四儿老大不小了还娶不上媳妇;两个女儿也嫁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只有二儿有工作,条件好点,现在每月给我们50元养老钱。”这50元孝敬钱,加上老两口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和45元农村低保,就是他们的所有收入。算下来,每人每月125元。

李发普夫妇在竹溪县的“空巢老人”中,还算是“富裕户”。调查队员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都享受了55元的养老保险金,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45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从经济上说,王仙镇6200多名鳏寡孤独的老人,在“空巢老人”中待遇相对要好。他们有的被安排到福利院居住,衣食无忧,有的居家养老也享受了国家五保政策。有子女而“空巢”的老人反而生活更为困难。

收入不够靠什么?醴陵1、88万“空巢老人”中,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的就有1、68万人,占到近九成。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政府应进一步调高新农保养老金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解决他们目前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看病太难

“小病拖、大病熬”仍十分普遍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竹溪的“空巢老人”仍然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此外,“空巢老人”生病在家,只能由老伴照顾,老伴年纪大,为患者熬药、喂药等都很费力,帮患者翻身、擦洗等就更困难了。而独身“空巢老人”生病后,则几乎无人照料。

除了收入太低导致“看病难”,竹溪是山区,交通不便,更加剧了“空巢老人”的“看病难”。在大山里,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乡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交通问题不仅加剧看病难,老人们领农保金、低保金等也很不方便。有的边远地区的“空巢老人”到银行代发点领款,所领资金还不够往来车费。交通条件较好的王仙镇油司徒村,“空巢老人”到镇里领款一次往返也要花20元车费。

卫生医疗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让“空巢老人”小病不出村。开展巡诊活动,定期为“空巢老人”检查身体,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提高“空巢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银行代发部门应开展送款上门活动,让行动不便、路途远的“空巢老人”在家领款等。

(三)子女在外

精神“空巢”最难熬

醴陵“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王仙镇司徒村1组的郭承全夫妇就是如此,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将小孩也带到打工处上学,几年时间不回家探视老人,老人反而天天为儿孙的生活状况担忧着急。

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限制,醴陵市绝大多数农村没有活动室,没有图书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王仙镇司徒村共有“空巢老人”50户,其中20户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

醴陵市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主要依靠和沟通的对象就是村干部。为此,县里要求村干部或老人的亲属与村组签订联系责任书,联系者承诺经常到被联系的“空巢老人”家中走访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政府还应加强老龄服务机构、队伍、项目建设,保障村级老年协会正常运转,逐步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同时,逐步开展村级老人活动室、文化图书室、健身运动场所建设,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空巢老人”也能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第4篇: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2015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zhèng fǔ 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5年,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结束语: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第5篇:社区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xx社区位于凯里市西北面,东以文化路为界,邻洗马河街道,南以北京路为界,邻年夜十字街道,西以市府路为界,邻城西街道,北以营盘东西路为界,邻本街道的年夜阁社区和梁子巷社区。面积约0、24平方公里。辖区内驻有州、市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共66个,总人口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072人,占总人口的9、8%,空巢老人24人,占老龄人口的2、24%,特困空巢老人6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25%。根据凯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展开城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xx办发xx1号)精神及西门街道的相关要求,xx社区居委认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居住在本社区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二、调研目的

调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调研方法

对辖区空巢家庭老年人进行了问卷和入户调查。

四、调查成就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岁以上的占多数。本次调查对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调查对象的62、5%;60-69岁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9、2%,70岁以上1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0、8%,其中80岁以上的6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单位的,生活来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数。在被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单位的20人,占83、3%,无工作单位的4人,占16、7%;以领取退休金为生活来源的20人,占83、3%,靠社会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来源的2人,占8、3%。无一人靠子女资助。

(3)小学及肿恣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中,文盲1人,仅占4、2%,小学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专1人,占4、2%。

(4)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在被调查的24位老人中,身体健康的有15人,占62、5%,一般的5人,占20、8%,两项合计20人,占83、3%,身体差的4人,占16、7%;生活能自理的19人,占79、2%,身体不好的5人,占20、8%,其中有两位的眼睛残疾,视力相当低,生活难自理;

(5)子女状况及导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状况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无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别处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

可见,“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学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长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帮助:在被问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认为无急需解决的问题,有20、8%的老人,急需解决生活、就医等各种问题。

2、出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等方面的考虑,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与儿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过集体生活。

五、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调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这种照料应该来自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照料,二是组织照料。调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没有与老人住在一起,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几乎都没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组织机构、设施、人员等因素,导致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组织照料还做得不够。如何通过轨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

,也是许多老龄工作者和城镇基层工作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六、对策建议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价值观改变的成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让人忧心,亟待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首先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轨制。其次,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在调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体特别不好,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靠低保维持生活,且身体不好,视力差,他们非常期望政府、社会组织的关怀,所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可以适度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医压力。

(二)处理好居家养老及社会养老的关系。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几千年文化习俗的影响,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要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赞誉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如建房时首先要考虑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给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会养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强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外,还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数据库。将社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齐全、资料齐备、一人一档的数据库。二是建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网络。通过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队、展开“空巢老人关爱结对”活动,互助服务活动、抓好日常生活服务工作等,矫捷展开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巨的空巢老人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帮助,坚持做到“重大节日面上帮、特困对象重点帮、突发事件及时帮”。四是健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结对关爱管理制度、上门察看制度、电话慰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以保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难,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街道、社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调整充实社区老年组织机构,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展开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电大、短途旅游等内容的各项活动,特别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改变过去单一搓麻将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消除孤独寂寞感。

(四)加强家庭监护,确保“空巢老人”安全。“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常使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突发疾病抢救不及时,生命受到威逼状况,这是“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问题。社区要分工专人负责“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调查摸清辖区内“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定点、定人为“空巢老人”提供买菜煮饭、购物、打扫卫生等低偿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成立爱心互助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对高龄、体弱动作不便且经济拮据的“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第6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民族街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特征比较明显。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关心下,老龄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利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进一步了解我街空巢老年人在生活、心理、精神及其他方面的需求,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关爱空巢老人的惠老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我街在武胜、万年、涂家、大董、和平五个社区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对象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并未与子女(晚辈)同住的老年人,由社区专职干部对老年人组织入户调查。调查采取问卷方式,由调查员按照事先设计的调查问卷,入户直接面对调查对象进行询问,由调查家庭中的空巢老人当面回答有关问题,并认真记录答案,当场回收问卷。现将我街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的综合汇总。这次调查对象总量191个。汇总结果显示如下:

性别分组:男性66人,占34、55%,女性125人,占65、45%。

年龄分组:60~69岁的33人占17、28%,70~79岁的91人占47、64%,80~89岁的62人占32、46%,90岁以上的8人占4、19%。

文化程度分组:文盲39人占20、42%,小学初中的112人占58、64%,高中中专22人占11、52%,大专及以上18人占9、42%。

婚姻状况分组:未婚7人占3、67%,丧偶的107人占56、02%,配偶健在的65人占34、03%,离异的8人占4、19%,再婚的4人占2、09%。

家庭存续时间分组:0-5年的29人占15、18%,5-10年的42人占21、99%,10-15年29人占15、18%,15-20年的32人占16、75%,20年以上的59人占30、89%。

现有子女分组:有1个子女的35人占18、33%,有2个子女的45人占23、56%,有3个子女的55人占28、8%,有4个子女以上的43人占22、51%,无子女的14人占7、33%

二、调查凸显出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健康方面

1、空巢老人多数具有较高的生活自理能力,但身体疾病较多。能自理的老人153人;半自理的老人29人;不能自理的老人并一般日常生活行为需完全依赖他人的9人。调查对象的情况显示,大多数空巢老年人身体健康有些小毛病,但患有高血压、脑血管病、糖尿病等老年疾病的就有61人、另外还有27人患有严重疾病甚至癌症。

2、空巢老人就医状况不容乐观。通过统计看每月医药费支出状况的人数,每月支出100-500元钱的多达106人,500-100的有27人,1000元以上的有18人,在100元以下的仅40人。调查显示,有155为老人认为目前最担心的事情就是疾病,这给空巢老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二)经济收入方面

1、调查对象中,女性人数几乎是男性的一倍,但有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人数男性却比重较大,且退休金大多数都在1000元-1500元,仅仅够维持生活。

2、空巢老人中基本生活开支都不大,每月开支500-1000元的112人,1000-2000元的48人,2000元以上的13人,但对于自费购买助老呼救设备,还是有150人认为无力购买,并有182老人希望政府购买。

(三)生活安排和精神慰籍方面

1、空巢老人文化娱乐生活比较缺乏。其中108位老人主要就是在家做家务、和邻居聊天散步,有98人选择看电视、听广播、阅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唱歌、跳舞、旅游等的仅56人,没有一个人上老年大学,甚至有23位老人没什么事干也缺少人说话常感到空虚和寂寞。

2、调查结果显示,子女关心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有167人,但仍然有20人对老人漠不关心,并且160为老人半年之内会见面,但有9位老年人很长时间都很难和子女见面。

3、空巢老人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老年人还是不太接受到养老院养老的方式,仍然愿意保持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但他们同时也希望得到社会和政府的帮助与关照。

4、大多数空巢老人对于“爱心门铃”、“红飘带”、“一键通”等助老呼救系统还持有保守态度仅61人表明需要,还有130命都表示不太需要。

三、建议及对策

(一)不断完善城市的养老保险制度

在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块,要切实保证老年人口的养老金的增长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使老年人口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尤其要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在配偶遗嘱补贴、社会养老补贴等方面,也要适时不断提高这方面的待遇水平,以使那些主要依靠这些收入来源生活的老人能够维持起码的基本生活。

(二)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及医疗服务

老年人口的身体状况决定了他们对医疗社会保障水平的需求要高于一般人,而与此同时,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又使得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大,这就导致了老年人口的医疗需求日益增大。因此目前应继续大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的调整,加快部分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的转移,从而增加社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而社区对老年人口提供的医疗服务应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疾病的治疗,还应包括其他方面的服务,如医疗咨询,对疾病防治的大力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的生活方式、普及老年照料和护理知识等。

(三)加快社区照料服务的发展

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对于我街这种老城区,空巢老人普遍感兴趣的是政府买单的免费服务,而目前能够享受这种免费服务的老年家庭数量极少。因此,政府应考虑到部分老年家庭的特殊情况,放宽实施免费服务的条件限制,以使更多的老年家庭获益。同时,应加强社区照料服务的整合和宣传工作。

(四)关注“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首先,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空巢老人的子女在精神慰籍方面履行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加入到为空巢老人服务的志愿者行列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空巢老人精神慰籍方面的作用。

其次,要加强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的建设,要想方设法增加社区的文体设施及场所的建设,要动用政府和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

再次,社区要经常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活动形式要尽可能丰富,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更多空巢老年朋友们的需求,将更多的老人吸引到社区中来。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了解社区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多多关心和探望他们。尤其是经常探望那些因种种原因不常出门活动的空巢老人,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尽可能给予帮助,要特别关心独居空巢老人。

此次开展的城市空巢老人基本生活状况普查时间紧、范围广、受众面宽,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如果能够为市委政府制定惠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来能够使老人们从这项工作中得到了切实贴心的实惠,一切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我们为老服务脚步不会停歇,将继续秉承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一贯作风,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是我街全体老龄工作人员的执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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