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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2016-12-08 09:04: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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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第一篇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2016年住建局理论学习计划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第二篇

根据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16年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着力提高理论水平,为推动住建事业科学发展、打造“三优”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

二、学习重点

1.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法治热点面对面》、《三读丛书》等作为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必读书目。坚持学用结合、指导实践。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实践导向,把学习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结合起来,坚持持续学、深入学,及时学、跟进学,以党员干部的学深悟透来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使讲话精神成为干部职工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党员干部必须掌握的看家本领。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从历史和源头上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内涵。同时,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系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深刻认识其精神实质的内在一致性,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全会精神。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委全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住建发展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切实增强打造“三优”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主动性,努力开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4.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有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自身精神世界。积极倡导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主要内涵的当代人的共同价值观,弘扬和传承“大气如海•淳朴似盐”的新时期精神。

5.认真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不仅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要紧扣当前的发展任务,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凡要求职工知道的法,领导干部要懂;同时凡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法,领导干部要通;凡本职岗位常用的法,领导干部要精。

6.深入学习宣传研究“三优”建设重大战略,推动当前住建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作出的《关于深入贯彻省委“两美”建设重要战略努力打造“三优”的决定》,结合住建实际,研究落实“三优”建设决策部署,努力建设“三优”。

三、学习形式与要求

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学习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主题报告会、专题读书会、外聘专家讲座、调研考察等形式,倡导灵活多样的个人自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习要求:

1.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动作用,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做到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2.进一步联系实际创新方法。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始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结合我局实际,着眼研究解决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每个中心组成员要立足分管的工作选取专题深入调研,形成有深度理论分析、有坚实实践基础、有科学解决方法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3.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要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坚持考核制度,健全自学制度,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树立良好学风。

4.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理论与把握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紧密结合起来,与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与推动住建系统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转化为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

2016三农工作思路促进农民增收调查报告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第三篇

为了了解研究我县农民增收问题,创新“三农”工作思路,我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对破解农民增收难问题,提出了粗浅的思路和建议。

我县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农民增收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农民收入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2016年,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384元,较上年净增532元,增长28.7%。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呈现“三增一小”的特点:一是工资性劳务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务工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外出务工劳动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外出务工农民的人数不断增多,劳务收入逐年提高。2016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56元,占纯收入的44.3%,其中劳务收入1035元,占纯收入的43.4%,占工资性收入的98%;二是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来源比较稳定。2016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1013元,占农民纯收入的42.5%,同比增长50.8%,拉动纯收入增长18.4个百分点,是农民收入的最基础和最具稳定性的收入来源。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756元(农业收入411元,林业收入114元、畜牧业收入227元),占家庭经营性收入的74.6%,二三产业纯收入257元,占家庭经营性收入25.4%;三是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2016年,全县农民转移性收入238元,占农民纯收入的10%,同比增长19.4%,其中政策性收入190元,占转移性收入的79.8%;四是财产性收入比重小。财产性收人主要包括各种利息、股息、投资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等。2016年,全县农民财产性收入77元,仅占农民纯收入的3.2%,同比增长22.3%。

影响和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农民收入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态势,但农民增收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增收的渠道仍比较单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持续增收的困难较大。

1.收入差距较大。我县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84元,仅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的50%、占全省3136元的76%,也未达到全市2401元的平均水平;同时,城乡居民收人差距继续在扩大,2016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3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4倍。

2.产业化水平低。全县的传统种植业耕作粗放、经营单一、科技含量低,人均1.2亩耕地,仅能获得411元的纯收入;畜牧业尽管发展了一批养殖大户,但仍然是散户养殖;蚕桑产业发展缓慢,加工企业生产难以为继;茶叶产业规模小,产业发展仅集中在几个优势村;核桃、板栗生产虽具有一定的产量,但基地规模小,相应的加工企业少,不能有效提升附加值,产业链短;魔芋原料基地没有形成规模,加工企业生产时断时续。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3.农村二三产业滞后。2016年,全县农民从二、三产业获得的纯收入257.3元,仅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25.4%,占纯收入的10.8%,农民从非农产业经营得到的收入较少。特别是农村建筑业和工业落后,人均从中分别获得收入11.6元、37.3元。

4.劳务经济受阻。劳务收入与2016年对比呈现出三点变化:劳务收入的比重下降了5.9个百分点;增速降低了2个百分点;劳务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仅23%,增收贡献率明显下降,与其在纯收入中占的比重不相称。其次,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就业难度增加,依靠劳务增收的难度加大。

5.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下降。受国际原油等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近几年涨幅较大。按目前价格测算,2016年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上涨,我县农民种粮亩均支出增加15%;受饲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养殖业的成本也持续增加,出栏生猪的利润空间由2016年4月份的400元/头左右降到2016年5月的150—200元/头,获利空间缩小,影响了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几点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着力点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建立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长效机制。

1.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以产业化的思维促进农民增收。要打破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观念,从农业内部挖掘潜力,通过调整结构、改良品种、扩大销售等办法,促进规模化发展、商品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充分发挥我县山地多、无污染、气候好的比较优势,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坚持集中连片大规模和小型分散大规模相结合,做大做强林业干果、畜牧养殖、特色种植三大优势特色产业。在产业布局上,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因地制宜,以流域为单元,分区域规划、分产业布局、分类型指导,形成科学、合理、详实的产业规划。在产业发展上,坚持政府引导、示范推进的办法。林业产业以板栗、核桃为主,注重提品质上规模,建设标准化新基地,改良改造老基地,在基地规模和产品品质上要实现新突破;畜牧产业以建设畜牧大县为目标,按照“突破生猪发展、扩大牛羊规模、推进养鸡生产”的思路,培育规模养殖大户,发展规模养殖专业村、重点村;特色种植产业,按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的思路,着力抓好烟、药、菜、茶、魔芋等五大特色产业。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创业活动,在全县农村形成“大产业顶天立地、小产业遍地开花”和农民群众人人手中有技术、户户家里有项目,竞相发展产业的大好局面。

2.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以工业化的手段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用工业生产手段改造包装农业。积极争取陕南突破发展资金,以午峪绿色食品工业园为载体,采取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和个体投入及争取国家扶持等措施,兴办一批食品加工、生物制药、饲料与畜产品加工、蔬菜保鲜与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加大大地集团招商力度,着力抓好缫丝厂改革攻坚,尽快盘活恢复生产;扩大恒达公司(板栗食品加工)、创盛肉食品加工厂、雪樱花魔芋精粉厂、五福酒厂生产线规模,努力实现满负荷生产;加快绿源玉米食品加工厂、神果酒业、蓖麻加工厂、岭南农产品开发公司建设,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认真落实中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招商引资,激活民间资本,鼓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建设。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以市场带基地,推动适销对路农产品实现规模种养,提高产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着力抓好板栗、蔬菜、蚕桑、茶叶等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力发展农村运销组织和经销大户,以等农贸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等工程建设,鼓励引导城市商贸企业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和农家店,搞活农产品流通,使农民在流通环节上增加收入。【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3.发展劳务经济,壮大二三产业,以城镇化的思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既要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增加农村经济总量,“扩大分子”,又要大规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减少农村人口,“缩小分母”。要坚定不移地走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之路,整合全县职业培训资源,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培训项目,力争农村每户有1-2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做大以“家政女”为代表的劳务品牌,促使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自发型向组织型转变,努力增加农民劳务收入。要把加快城镇化建设作为减少农民的根本举措,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在抓好县城建设的同时,加快以边贸集镇和高速公路、木王森林公园沿线的小城镇建设,深化城镇土地、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买房定居、务工、经商办企业,变农民为市民。支持农村能人兴办企业和外出打工返乡创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等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增加收入。

4.深化农村改革,集聚创业要素,以资本化的理念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生产要素集聚,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引导农民把积蓄转为投资,把农村闲散资金集合起来,把资金转为资本、资本变为股本,参与创办实业,不断增加农民的资本性收入。积极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等体制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使农民在产权经营过程中获得收益。鼓励农民通过房屋、农机具等财产出租取得收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从事农业规模开发,积极探索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使农民在自愿、有偿流转的闲置土地过程中获得财产性收益。

5.落实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以可持续的战略促进农民增收。落实支农惠民政策,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方面。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落实退耕还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民生八大工程”等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等政策补贴,增加群众转移性收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一事一议”,清理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实现休养生息减负增收。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防止农用物资价格过快上涨,大力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对“三农”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减轻农民因灾损失。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农田水利、沼气能源、农村安全饮水、天然林保护、农村通达工程等项目建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

2016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016筑建局政策有哪些变化 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

二、完善各项制度

1.婚姻登记制度:倡导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及时申领一孩服务证,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办理结婚证、一孩服务证必须报学校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纳入学校计生管理,不得漏报。育龄女编外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如遇信息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便于日常管理。

2.计生工作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婚姻、生育等动态信息,每季度组织育龄女教职工参加计生季度服务,对她们的婚育、孕情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并核对,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3.落实计生奖励制度。各校要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制度,对独生子女入园入学给予优惠政策,为实行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在入学方面提供扶持。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校要配合人口和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基本国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继续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树立新型的家庭婚育观、发展观、幸福观,引领家庭追求幸福、创造幸福、感受幸福。各校充分倡导教职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向纵深发展,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加大管理力度

各校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本校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100%。建立健全以满足育龄教职工不断增长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的服务体系,满足育龄教职工在生命各阶段中获得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指导和服务。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关爱女孩”和计生帮扶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扶贫助学资金,对在校的家庭困难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贫困女孩等进行优先扶助,使其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帮扶,保证其不因贫困而辍学。

五、开展青春期教育活动

开好青少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知识教育的课程。各校要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做好相关学科的融合渗透,把青春期健康教育与理想教育、法制教育、人口与国情教育、性道德教育、性道德行为规范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把青春期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举行青春期健康教育讲座,各校要设立青春期健康心理咨询室、设置咨询信箱,开通咨询电话等,确定心理健康教师对学生进行释疑解惑,开展心理疏导,完善服务功能。

五、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继续依托社区、走近社区,充分挖掘开发社区资源,发挥幼儿园教育优势功能,将两者资源有效整合,为所在社区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规范、形式多样的家教指导形式服务。根据家长的需求,定期开展各项活动,通过亲子活动、讲座活动、咨询活动,提升0-3岁婴幼儿家长专项指导能力,切实提高指导实效性,为婴幼儿创设适宜、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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