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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2016-09-07 14:36: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共5篇)困难党员救助机制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街道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物质上帮扶,切实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爱护,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为社会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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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党员救助机制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一篇

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街道

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物质上帮扶,切实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爱护,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关心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是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造血”与“输血”并重,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党员发展能力,保障党员权益,解决党员困难,增强党员荣誉感,调动党员积极性。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坚持重点帮助与普遍关爱相结合,注重对广大党员全方位、经常性的关爱。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生活困难党员的不同需求和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坚持多方参与。街道、社区(村)及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级负责,职能部门配套联动,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

三、帮扶对象

列入帮扶范围的党员,必须能够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忠诚党的事业,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帮助党组织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党员本人及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水、火、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3、党员本人及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交通事故或遭受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4、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

不列入关爱帮扶范围的党员:

1、因本人好逸恶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2、组织、煽动或参与聚众滋事,有赌博、吸毒、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

四、帮扶措施

(一)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按照资源共享、队伍共建、服务联动的原则,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双报到党员、社区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共同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职业特长、社区党员的服务优势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党员的技能专长,建立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关怀互助机制。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志愿服务活动日”,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二)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组织结对、党员个人结对等方式,按照“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安排有条件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统一制作“连心卡”,做到每位生活困难党员都有人联系,对于部分特困党员,可采取“多对一”的方式,安排多名党员进行集中结对帮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双报到党员至少帮扶联系1名以上生活困难党员,确保每一位生活困难党员都有1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双报到党员联系,参与结对的党员,要落实“三个一”的帮扶目标,即:半年至少上门看望生活困难党员一次;建党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至少给生活困难党员家庭送温暖一次;结对帮扶期间至少为生活困难党员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三)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

了解党员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五必访”,即:生病住院时必访,发生意外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有较大思想情绪时必访,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要结合走访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党员思想脉搏,及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开思想疙瘩。对生活困难党员,通过政策宣传、典型激励等多种形式,引导他们增强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鼓励他们振奋精神、战胜困难。

(四)建立党内帮扶专项资金制度。采取财政列支、党内捐赠、企业捐助等方式,设立党党内帮扶基金,每年不低于2万元。专项资金由街道党工委代管,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开展党员“双生日”活动,在党员“生日”当天,由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向党员赠送生日贺卡和一份生日蛋糕券,祝贺党员的生日,体现党组织人性化的关爱,在党员“政治生日”当天,由党支部指定的谈话人给过“政治生日”的党员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体现党组织政治上的关心。每年从生活困难党员中确定10名特困党员,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原则上不连续享受一次性救助金)。其他生活困难党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救助资金,妥善解决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

(五)建立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制度。对因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缺岗位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要从资【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脱贫本领。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为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党员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实用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搭建集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解答、上岗推荐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帮助实现再就业或者创业。

五、预期目标

生活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救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确保到2016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六、组织领导

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纳入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纳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各基层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生活困难党员所在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帮扶措施,带头参与帮扶活动,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重视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努力形成纵横联动、齐抓

“三个注重”帮扶困难党员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二篇

“三个注重”帮扶困难党员

通过“三个注重”多层次、多角度深化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注重帮扶重点,做到因人施助。该镇积极在党员群众中宣传党的富民政策,介绍致富门路和经验,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对存在“等、靠、要”等思想的困难党员,重在思想引导,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的想法,自力更生,寻求发展机会,尽快脱贫致富。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活救助。采取“雪中送炭式”的生活性扶助措施,帮助困难党员解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一是采取多种办法,多途径筹措困难党员帮扶资金。在实行无偿救助的同时,帮助困难党员发展1至2个长期生产项目,实现脱贫致富。二是建立困难党员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党员子女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标准帮扶。二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每逢七一、春节等节日,对全镇范围内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长期患病的党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等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二、注重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一是技能培训。对农村困难党员,切实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集中培训、上门指导,发动种植、养殖党员大户进行结对帮扶,提高困难党员致富技能。二是资金扶持。对有脱贫愿望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困难党员,协调金融部门,为他们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三是提供信息服务。定期把致富信息提供给困难党员,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有针对地进行栽培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等技术培训,让他们在学习中掌握专业生产技能,从而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三、注重党性锤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帮扶工作当作锻炼干部的平台,让各级党员干部在帮扶工作中增长见识,磨炼能力。在帮扶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亲历亲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身受到了锻炼,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一是增强民本意识。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与贫困户“结亲”,与困难群众实现了零距离接触,感情上实现了零距离交融。二是升华思想境界。通过走访慰问,了解社情民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到了升华。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许多党员干部深入困难家庭,访贫问苦,嘘寒问暖,在帮扶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和洗礼,查找到了工作、作风和思想上的差距,改进了工作作风。

关心关爱老党员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三篇

“一帮二助三慰问”关心关爱老党员

老党员作为共产党的一员,曾用知识指引社会发展,曾用青春挥洒汗水,曾用勤劳的双手为人民服务,更曾经为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舍生忘死、浴血奋战,为社会主义建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探索实践、不懈努力,为党的事业呕心沥血、屡建功勋。时光荏苒,曾经铮铮铁骨、永不服输、不怕牺牲的老党员们已到暮年,虽然他们不能再去冲锋陷阵,不能再去抛头颅洒热血,但他们的精神却一直激励着我们前进,他们的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也需要我们密切的关心关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要求,其中对老党员的关爱,可谓任重而道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对关心关爱老党员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我们提出并实施了“一帮二助三慰问”的关心关爱老党员制度。

1、“一帮”是指对老党员结对帮扶制度。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建立老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帮助解决老党员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2、“二助”是指救助孤寡困难老党员和救助病残老党员制度。社区村组干部在支书主任李晓东和副支书李新春的带

领下频繁入户,积极走访了解关心孤寡困难和病残老党员的生活情况,且不考虑自己微薄的工资,纷纷解囊相助。李晓东支书和李新春副支书更是主动为他们写困难申请,请求民政救助,并将民政救济金一分不少的领到他们手里。

3、“三慰问”是指每年三节时候对老党员的慰问制度。每年的春节、中秋节和重阳节,都会将社区老党员请到村委会座谈,一方面积极、虚心听取老党员们的心声和困难,并积极、及时解决;另一方面传达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并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老党员的人生经历,与党的历史和新中国的历史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既是我们的精神榜样,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在他们的晚年,既需要物质关怀,更需要精神关怀,为此,我们会不断努力为他们的心间多添点暖意。

棕棚社区党总支

2011年12月16日

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四篇

合肥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组〔2012〕62号)有关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设立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采取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赞助、财政补贴等办法筹集,用于救助由于生病、受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困难党员的专项资金。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及募集

第三条 资金主要来源:

(1)区财政资金补贴;

(2)区代管党费划拨;

(3)基层党组织、党员自愿捐款;

(4)社会赞助;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区财政每年补贴不少于10万元,区代管党费每年划拨不少于5万元,实现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鼓励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社会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资金捐款。对捐赠单位或个人高新区工委办均出具收据,对捐赠额超过5000元的,高新区工委办颁发“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单位”、“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予以报道和宣传。

第三章 资金的救助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 资金救助对象为因下列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党员:

(1)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2)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3)因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社区、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等子女考上大学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

(5)孤寡、年老体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6)其他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资金救助范围:

(1)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2)对所在地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

(3)近五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服用、吸食、注射国家严禁使用的精神类药品而导致疾病的;

(5)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社会道德的;

(6)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活动,参与或煽动集体、越级上访,扰乱社会稳定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处理的;

(8)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第八条 救助标准。根据资金募集和困难党员申报情况于每年8月底前公布。

第四章 资金的审批及发放

第九条 申请。需申请资金救助的党员原则上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填写上报《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救助申请表》)。

第十条 审核。实行党支部(党总支)初审、党委复审、区工委办审核、区工委分管领导审批的四级审核制度。拟救助对象填写《救助申请表》后,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核实情况后报所在党委审查;党委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救助意见、救助标准,将《救助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工委办审核;工委办报区工委分管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 公示。对救助对象,由工委办在党员所在党支部一定范围内进行3-5天的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救助资格。

第十二条 发放。高新区工委办会同有关党委,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困难党员本人。

申请困难党员帮扶资金,以下几类党员救助,除了填写《救助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对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基层党组织的书面证明;

(2)对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

(3)党员的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对子女考上大学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因患病申请救助的,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子女入学的需在每年8月底前提出申请。

第五章 资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资金由高新区工委办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资金由区财务管理中心列为专项,实行专项管理。工委办会同工委督查组定期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调查失真、审批不严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高新区工委办建立资金救助台账,有关党委建立资金救助分台账,内容应包括:救助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救助时间、救助金额等。

第十六条 资金全部用于困难党员的救助。当年度筹措资金发放完毕,不再受理申请;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工委办每年公布资金接受捐助及发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帮扶资金属党内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和侵占。

第六章 附 则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委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2012年救助标准

附件二、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救助申请表

东安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东安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团结互助的党内和谐氛围,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结合东安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采取财政投入、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资助等办法筹集而设立,用于发放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慰问金和扶助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贫困党员的党内非赢利性互助基金,其基本性质是互助性和非赢利性。

第三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坚持立足党内、着眼长效,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公平合理、严格监管的原则。【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二章 基金的筹集

第四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筹集:

1、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

2、党费筹集:县管党费的10%;

3、党员自愿捐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一日工资捐赠”活动,组织发动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职党员自愿捐赠一个工作日的工资作为帮扶基金;

4、社会资助:包括社会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捐助;

5、基金的储蓄利息收入。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第五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对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实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第六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帮扶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均在东安县,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和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困难,迫切需要关怀和帮扶的贫困党员。捐赠人对捐助对象有捐助意愿的,根据捐赠人意愿确定帮扶对象。

第七条 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能纳入帮扶范围: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2、不交纳党费、不服从党组织管理或不认真完成党所分配工作任务的;

3、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4、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且基本解决生活困难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完结的;

6、参与赌博、色情、吸毒、迷信、邪教或非法组织等违纪违法活动的;

7、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9、煽动、组织、策划、参与或不制止集体上访、群体性纠纷械斗的;

10、在申报党内关怀帮扶基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被组织查出或有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11、经组织认定的其他不适合申请帮扶基金的。

第八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发放方式和标准:【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1、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等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贫困党员,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一般为每人500元—2000元。

2、长期性生活补贴:给予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每人每年300元的生活补贴。

3、 节日性走访慰问:对因各种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尤其是要把生活困难的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中的党员和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内老先进、老模范列为慰问重点,结合“七一”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党内慰问活动,采取送慰问金或慰问品等形式予以慰问。慰问标准一般为每人200元—600元。

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
商河县建国前老党员困难救助 第五篇

附件1:

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日期:

说明:本表要求于12月29日前报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附电子版。

附件2:

建国前老党员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日期:

说明:本表要求于12月29日前报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附电子版。

附件3:

2009年春节困难党员救助申请表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内容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没有内容的项目填“无”,不能有漏项,1月5日前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附件4:

申请人工资收入情况

职工编号: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章)

年 月 日

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情况(2008年1月~12月)

单位审核(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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