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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2016-08-27 13:02:0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共6篇)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1年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干部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在监督效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合政法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现就干部监督情况汇报如下。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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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1年

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加强干部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在监督效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合政法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现就干部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监督开展情况

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政法干部自身素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建党九十周年,组织政法干警赴井冈山等革命圣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二是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法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政法机关对各自的职能、职权、司法程序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执法问题,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了职能、执法、管理、服务、收费、法纪、结果七公开。严格执法岗位工作规则,明确执法环节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督查,通过严查暴力执法、整改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序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防止滥用执法裁量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措施和案例指导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开通了政法网并实现与政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法部门网站的有效链接,及时宣传公布政法机关执法信息和阶段性工作,促进政法部门信息公开,执法规范。三是以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政法干警行为。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注重加强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在政法干警中认真开展了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主动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实行了听庭制度,全年共组织干警旁听评审活动12场607人,并适时组织干警参加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工作,提高了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了解信访法律法规知识。抽调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瑕疵和执法过错。四是以执法业绩档案记录干警执法绩效。为便于及时掌握了解每个干警的工作绩效和在职在岗情况,对现在执法岗位的干警实行建档制度,还把建档范围扩大到政法各部门在职在编的全体干警,做到执法人员人人建档,并做到每季度变更一次干警的工作实绩、执法过错、岗位变更、职级晋升等情况,

二、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不强,甚至对干部监督持抵触情绪。主要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认识不到位,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一些模糊观念。

二是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的内容与方法不适应形势要求,使监督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建立的这些制度,有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定和措施相对滞后;有的过于原则和笼

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还有的对干部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相应的奖惩措施跟不上,以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执行效果难以进行评判。

三是监督主体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网络,但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虽然已建立起一整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较为完善的网络,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人大、纪检监察、司法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党员干部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这些监督,较为有效地防止了党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目前这个监督网络中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的联系和联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合力的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要加强干部监督,解决干部监督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必须从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等措施多管齐下。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真正把政治上强、有组织领导能力、作风正、清正廉洁的同志选拔到

党政领导岗位。严格按《条例》办事,建立健全推荐干部责任制、考察干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和干部考察人员应遵循的原则与要求以及推荐、考察失真失误应承担的责任,在组织上防止和克服在干部选拔使用中不唯才只唯亲或只重才不重德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干部使用的民主进程;积极试行领导干部公示制,不但任前要公示,任期界满也要公示,发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和决策,逐步解决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要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监督意识。首先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各项措施,都必须通过其自身发挥作用。因此,必须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手,把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与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党政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严防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充分调动权力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监督,个个乐于监督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监督工作的认识,才能有力地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三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办事,建立健全推荐干部责任制、【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考察干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和干部考察人员应遵循的原则与要求以及推荐、考察失真失误应承担的责任,在组织上防止和克服在干部选拔使用中不唯才只唯亲或只重才不重德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干部使用的民主进程;积极试行领导干部公示制,不但任前要公示,任期界满也要公示,发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和决策,逐步解决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上述举措,防止一些思想不正、动机不纯、作风不检的人混进各级领导班子,严把领导干部的“入口关”,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从内因上打好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

四是要切实强化干部监督队伍建设。干部监督队伍任重而道远,唯有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才能适应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新需要。当前要狠抓干部监督队伍的行风建设和素质提高,把“认真、求实”四字做为干部监督队伍的最高行为准则,把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作为教育管理的两重点,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贯穿于干部监督队伍工作、生活的始终。执法执纪部门要敢于并勇于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不健康思想和不良行为“开刀”,将不合格者清除出干部监督队伍,保证干部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使之做到敢听敢讲敢罚、肯干会干能干,防止监督职能的弱化。

篇二: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摘要: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思想基础。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意识是开展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提高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性措施,是增强全党监督意识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必须在理顺监督体系上狠下功夫,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优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党员干部 党内监督 健全机制 廉政建设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在新的形势下,油田企业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存在问题

一是党内监督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不深不透,进行监督的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浓、不强,在监督问题上搞“两张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制约了党内监督活动的充分开展,削弱了党内监督的应有成效。【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二是监督的主体存在不愿不敢监督。下级对上级怕打击报复,怕领导给自己穿小鞋,影响自己的前途,不敢监督;上级对下级怕得罪人,丢选票,不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内部怕伤了和气而影响团结,不想监督。

三是监督的客体拒绝监督。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不自觉,习惯于监督别人,而不愿意接受别人监督,怕丢面子、失威信,甚至在思想上对监督有反感和厌恶情绪,有的甚至寻机报复监督者,严重影响了他们行使民主权力的积极性。从目前情况看,笔者认为要解决企业党内监督存在的这些问题,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抓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对策

1、抓好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

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把增强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作为关键,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

篇三: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2016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分析

(一)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县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县直机构改革和乡镇配套改革后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理所当然;二是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与其他也应不分家,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

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纪检监察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纪检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基层干部去上传下达,许多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

一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应当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二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能干纪检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三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保护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因执纪办案难免得罪一些人,容易受到打击报复或人身伤害,对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保护性交流。对长期在一个地方,熟人、亲友增多,难免会进入人情网,影响公正执纪,也有必要及时交流。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纪检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上级纪检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区、州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

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篇四: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2016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军转干部安置,直接关系到广大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建设,也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做好军转安置,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对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军转安置部门必须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提高水平,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实践中,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正视矛盾和问题,把握军转安置的正确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已经连续1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省,当前同样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现行军转安置制度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对改革现行军转安置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出台了自主择业办法,但事实上安置的主渠道仍然是计划安置。201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以来,军转安置任务逐年加重,3年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总量超过6000人,平均每年要安置2000多人。而这一阶段正是地方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时期,党政机关实施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国有企业推进企业改制。接收单位一方面要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还要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压力,可以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困难。

二是安置渠道窄与军转干部期望值高的矛盾。过去,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待遇差异较小,地方对各类干部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军转干部安置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择业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全省95以上的军转干部都明确要求进入党政机关,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仅占全省年安置总数的4%左右。而且安置去向主要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呈现出转业干部到昆明安置比到州(市)多,在州(市)安置比县乡安置多的现象。2016年符合在昆明地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占计划安置数的71。而**省和昆明市两级党政机关已持续多年接收了相当数量的军转干部,编制、职数、人员基本上都是满编或超编,接收容量越来越小。安置渠道和去向相对集中,导致地方一些单位干部来源单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有的省直机关军转干部已超过了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军转干部个人都有较高的期望,大都想进党政机关,即使是效益好的企业都不太愿意去;原来是从事专业技术的也都希望改行从政,老师不想教书、医生不想看病、护士不想打针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地方的接收安置能力与军转干部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增加了地方安置的难度。

三是安置重点与地方领导职数有限的矛盾。师、团职干部是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和职务,是中央的一贯要求。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规定,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省多年来都坚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作为重点,出台了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增加非领导职数等一系列安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排好其和职务。但随着师、团职军转干部人数增多,而地方领导职数有限,加之各单位领导岗位都已满编甚至已经超职数配备,因而导致落实师团职干部职务问题困难重重。

四是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公务员法》的矛盾。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是目前军转安置的法规性文件,但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3号文件有些规定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太一致,甚至有的地方还相互矛盾。如《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而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与进入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的这一规定存在矛盾。又比如《公务员法》第25条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但现行的转业干部带编制、超职数安置与此定编、定岗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同时,在军转干部的职务级别套改、工资套改等很多方面都与《公务员法》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各级军转安置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军转安置

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思路和要求来谋划、推进和检验军转安置,深入探索军转安置的基本规律,创造性地做好军转安置,在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军转安置的协调和谐发展,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广大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就业、各得其所,作为军转安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军转干部的实际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军转安置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军转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把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政治的重要方面,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要求,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一条重要标准,认真抓实抓好。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并把各项政策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实际中,务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落实政策与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继续坚持优先安置功臣模范,重点安置师团职干部,尽最大努力照顾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有特殊困难的军转干部,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加强对接收安置单位和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和完成安置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坚持“阳光安置”不动摇。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把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的透明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安置政策公开、分配办法公开、预分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双选会”和分配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真心实意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努力当好“六员”,即:充分发挥自身掌握政策与转业干部接触多的优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当好安置政策的“宣传员”;建立转业干部人才信息库,利用各种机会向接收单位举荐人才,当好举荐军转人才的“推销员”;坚持对部队、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三方负责,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矛盾,当好解决棘手问题的“调解员”;深入接收单位、深入部队,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为出台和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依据,从政策规定上为转业干部谋取利益,当好制定配套政策的“调研员”;认真督促检查,严把安置质量关,当好落实安置政策的“监督员”;对遇到困难的转业干部,在思想上真诚帮助,在心理上及时疏导,当好做思想政治的“指导员”。

三、推进创新,促进军转安置全面协调发展

要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把军转安置改革的长远目标和确保安置质量的阶段性要求统一起来,积极探索新时期军转安置的特点、规律和路子,不断创新安置思路,拓宽安置渠道,强化安置措施,完善安置办法,促进军转安置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深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涉及完善安置方式、健全退役保障机制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后做好军转干部安置的立身之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化军转安置政策调整改革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军队建设、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立足**实际,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改革调整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安置机制,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在安置中大力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把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和完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功绩制分配、考试考核等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等安置方式改革,不断增加的透明度,使每一位军转干部都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社会各类培训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办班培训,帮助军转干部改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调整心态、转换思路,坚定在地方干好的决心和信心。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调整充实培训内容,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握和遵循军转培训的规律,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的改进和创新,促进军转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提高。

四是加强军转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创新能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要求军转安置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从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入手,加强对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灵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创新,推动军转安置又快又好地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军转安置新格局,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篇五: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2015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标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县县委组织部坚持不断完善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用发展的实绩考评干部工作的优劣,努力营造无功便是过、无为便是错、有为才有位的用人环境。实践证明,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不仅能够增强干部的危机意识,激发干部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而且能够促进用人观念的转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实施诫勉谈话的基本做法及效果

实施诫勉谈话是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特殊措施。为使诫勉谈话既符合上级政策,又适合干部工作实际,我们以严肃科学的态度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为导向,明确诫勉谈话对象的具体表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后果及其影响程度,把诫勉谈话对象细化为重点管理谈话、警诫谈话和待岗谈话,并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诫勉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表现。

以工作实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认定诫勉谈话的对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一个标准、讲究政策和尊重群众公论的原则,严格把握诫勉谈话条件,准确认定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对象。首先是自查自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保持先进性标准找差距、对照群众愿望找问题、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是群众评议。建立了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第三是组织考察。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标准,敢于碰硬,广泛听取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意见,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

以建立跟踪帮教制度为保障,确保诫勉谈话的效果。党组织对考核、评议认定诫勉谈话的干部不冷落、不歧视,不搞“一棍子打死”,坚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做好重点管理、警诫和待岗干部的教育转化工作。主要采取了三种帮教谈话方式。一是专人帮教教育。采取“开小灶”的办法,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被诫勉的干部“一对一”结成帮教对子,实行跟踪考察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集中学习。以县委党校、基层党校为阵地,组织诫勉干部学习,坚持教育灌输和学员现身说法相结合,帮助放下包袱,鼓起勇气,积极进取。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根据诫勉干部的不同情况,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对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重点进行提醒式谈话,对事业心不强的干部重点进行激励式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重点进行批评式谈话。

实施干部诫勉谈话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教育的一种有效机制和手段,对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一,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后进干部。干部诫勉作为干部管理的一种特殊管理措施,对那些缺点毛病多且改正不明显的后进干部,起到了一般的教育手段难以起到的作用。其二,对干部起到了警示、激励和鼓舞作用。实施诫勉后,干部普遍反映,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作风纪律和履行职责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其三,调动了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实施干部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较好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二、对诫勉谈话的思考

从本质上来看,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内部监督,检验一种制度的成效关键要看执行后的社会效应。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忌仓促上阵,要准备充分。诫勉谈话前,对已掌握的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事实要反复进行甄别,必要时可组织调查核实,确保掌握的问题事实准确、全面、真实,防止事实不清、情况不明等造成谈话被动。要拟好谈话提纲,对如何开头、怎样结尾,先谈什么、后谈什么进行安排设计。要认真分析预测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问题或有关说明,查找政策依据,做好应对,同时对谈话中涉及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应做到心中有数。要对谈话对象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确定合适的谈话方式方法。

二忌主题分散,要有的放矢。诫勉谈话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展开,不能把诫勉谈话当成“拉家常”,对谈话对象有意或无意分散和转移主题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做到讲问题要准: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时,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要求要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诫勉要求。要求谈话对象表明态度时不能讲假话、大话、空话,必须是真话、实话、心里话。

三忌生硬呆板,要讲究艺术。诫勉谈话场所选择要恰当,做到严肃而不压抑、庄重而不失自然,为有效谈话提供适宜的环境。谈话开始时,应将有关情况向谈话对象说明。必

篇六: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2015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研讨对策

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研讨对策

近年来,县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走出了一条超前预防,机制规范,运作到位的干部监督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健全预防机制,前移监督“关口”

过来,干部监督工作往往局限在事后监督的层面,在工作中处于从属和被动的位置。近年,我们大胆转变观念,拓展监督领域,把干部监督“关口”前移到事前,较好地把住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入口”关。一是票决关。从2015年起,我县在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时,推行了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乡镇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会议,扩大了干部任免决定过程中的民主程度和监督范围,确保了干部选任质量。2015年来,有19名同志通过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推荐人选,没有出现任何情况反映和信访举报。二是公示试用关。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后,对拟提拔的干部,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决定任职的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近两年,全县共公示试用拟提拔干部199人,其中4名拟提拔干部、1名试用期的“一把手”因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被查实,取消了任职资格和试用职务。三是任前谈话关。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由组织部和纪委共同进行任前谈话,对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的行为规范、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把警钟敲在任前,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起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廉政纪律的思想认识。去年,我们还专门发出了110多封任前廉政谈话信函,要求新提拔的干部带信上任,时刻对照自省。二、健全约束机制,硬化监督措施

领导班子在单位中处于关键地位,“一把手”又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位置,拥有相对集中的权力。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我们着力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住、管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县委专门下发《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人、财、物的问题,重大经济工作、社会敏感问题等八个方面列为重大问题范畴,纳入集体议事范围,具体制定了集体议事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财务事项、干部任免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规则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规范了“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要以公开栏、公开牌的形式公开,把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过程,直接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全面清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削减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放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践证明,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发挥了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有效改变了“一把手”审批权力相对集中的状况,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以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拓展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定期审计、阶段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一把手”的常规审计,强化事前监督。2015年来,共对69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提拔重用干部13人,撤职1人,移送纪检监察1人,在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初,要求各单位和每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争创五好领导班子,争做优秀领导干部”活动,把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个人的行为规范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单位醒目的位置,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将承诺书长期公示,直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全县的各级领导班子都要组织进行民主评议,专门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单位骨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听取班子成员的公开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由群众直接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优劣。并规定,凡民主评议中信任票未达60的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整改;信任票未达60%或虽达60以上,但排名倒数第一的领导干部,经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一律降免职。2015年来,因民主测评和评议达不到规定要求被确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26人,其中24人被降职安排,2人因三年连续测评倒数第一被免职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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