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课,当为无级之自由而教
作文课,当为无级之自由而教 王思勇 多年来,我与广大语文教师一样,教学生作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其会写作文。似乎,作文或写作本身就成了“终极”目标,这就是为作文而教作文,为写作而教写作。然而,现在眼下,我要怀疑这样的预设,或者说,我要换一个预设: 作文,当为自由而教,当然,也可以等量替换为"作文,当为自由而写"。 如果我们同意,当今时代“写作包围着我们”(马正平语),那么,人就是这言语(写作)之海洋中的鱼。作文课的目的,就是教会青少年在言语之海里自由生存,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即为自游。 这里的自由含义并不玄奥,她就是日常生活自由、工作自由、教育自由、(心理)治愈自由、文献记录自由、审美自由等。这些自由追求,就是作文课的合法性(依据),由此,我们可以对习以为常的作文课做如下观: 1.人物外貌描写,指向的是日常生活自由,实际就是寻人、寻物启事的写作的演练。 2.写人的写叙文,指向的是多种自由。作为一种他传文字,是帮他人实现文献记录自由,同时为自己实现工作自由(假若你因此而获劳酬)。如果是自传或半自传写作,那就有了自我教育、自我(心理)治愈、文献记录、审美享受等多种自由了。 3.写事的记叙文,指向的是新闻职业,此可视为工作自由之预演。 4.论述文写作,如果说本质 [ 查看全文 ]作文课,当为无级之自由而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