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法宣传
篇一:防洪法宣传防洪法释义-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防洪法释义-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本章是关于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本章共九条,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区的分类及划定;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洪区安全与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安全建设计划,有关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制度;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及保护要求;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洪工程和设施、材料的保护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 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 查看全文 ]防洪法宣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