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中心区危房五种方式改造处置方案出台
近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中心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出台。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石狮市中心区危房五种方式改造处置方案出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石狮市中心区危房五种方式改造处置方案出台 实施意见明确了市中心区危房改造的实施范围、改造方式、审批程序等。今后,市中心区危房将有五种方式改造处置。 实施意见明确将三块区域的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翻建,纳入市中心区危改管理,具体区域范围为:环城路(学府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闭合范围、蚶江环湾片区、城北片区。这也意味着市区两镇两办部分区域危房改造,将不再纳入市中心区范围管理。与此前规定相比,控制范围有所缩小。 实施意见明确,就地翻建申请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即具有本村(社区)户口,在本村(社区)只有一处宅基地;位于五年内改造、近期重点建设以及26米(含)以上主次干道红线范围区域内的房屋,不得就地翻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区内的房屋、《石狮市2015年传统建筑普查成果》保护名单内的传统建筑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民居,不得办理翻建手续。确因房屋安全需要,可按规定申请保护性修缮加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用地手续的,不得就地翻建。 根据实施意见,市中心区危房可以采取五种方式改造处置: —& [ 查看全文 ]石狮市中心区危房五种方式改造处置方案出台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