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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2016-08-05 11:16:4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共6篇)行政问责考试题 答案哈尔滨市依兰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考试题姓名: 分数:一、填空1、行政问责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2、哈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

行政问责考试题 答案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一篇

哈尔滨市依兰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考试

姓名: 分数:

一、填空

1、行政问责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2、哈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

3、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负责对干部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政问责的具体工作。

4、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根据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指示,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二、判断题

1、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应当予以问责。(V ) 2、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涉及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公共安全领域,未履行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职责,引发安全事件的,应当予以问责。( V )

3、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行政问责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问责决定书送达被问责人员。( X )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V )

5、复核、申诉期间原行政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X )

三、单选题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已经由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起(2012年3月15日)施行。 四、多选题

1、行政问责的方式有(ABCDEF )。

A责令限期整改; B责令作出书面检查;C责令公开道歉;

D通报批评; E诫勉谈话; F停职检查;

2、《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ABCDEF ) A拒绝改正错误的; B隐瞒事实真相,干扰、阻碍行政问责工作的;

C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 D在共同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E一年内被给予行政问责两次以上的; F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行政问责应当坚持(A、权责统一 B、公平公正 C、有错必究 D、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五、简答题

1、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是什么?

答:《行政问责规定》第八条规定了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影响城市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监管不力;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野蛮执法、随意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征收、乱摊派、乱罚款;对上级机关确定的工作目标、交办的事项和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者行政机关之间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机关或者社会公众等十八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责情形。

2、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应当对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的情形是什么?

答: (一)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或者对群众反映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未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三)对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本行政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阻挠、干预、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的情形。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38题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二篇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38题

一、选择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B)适用。(第二条)

A、班子成员 B、领导成员 C、党员干部 D工作人员

2.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A)的,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B、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C、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

3.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B)的意见。

A、本级党委 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 C、上级党委 D、本级人大常委会

4.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A)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A、一 B、二 C、三 D、四

5.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B)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A、组织人事部门 B、纪检监察机关 C、监察部门 D、纪检机关

6.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A)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A、组织人事部门 B、纪检监察机关 C、监察部门 D、纪检机关

7.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

(C),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A、陈述 B、申辩 C、陈述和申辩 D、意见

8.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决定(C)向社会公开。

A、应当 B、可以 C、一般应当 D、不应当

9.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A)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A、15日 B、10日 C、30日 D、45日

10.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任实行问责,(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A、依照 B、参照 C、比照 D、依据

11.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主动(A)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问责。

A、采取措施 B、承认错误 C、作出检查

13.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经调查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A)提出问责建议。

A、问责决定机关 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C、单位主要领导

14.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A、纪律处分 B、问责决定 C、不予问责决定【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15.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问责决定,应当经(A)决定。

A、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B、主要领导商量 C、单位负责人

16.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C)备案。

A、问责建议机关 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C、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17.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ABC)的原则。

A、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B、权责一致、惩教结合 C、依靠群众、依法有序

D、公开公正、民主集中

18.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有(ABCDE)。

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B、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C、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较短时间联系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的。 E、违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19.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失职给(BCD)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问责。

A、部门利益 B、国家利益 C、人民生命财产 D、公共财产

20.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ABCDE)。

A、责令公开道歉 B、停止检查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免职

21.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应当问责的情形,有(ABCD)行为的,从重问责。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A、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 B、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C、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D、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情节

22.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具有问责情形,并且具有(AB)情节的,可以从轻问责。

A、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B、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

C、交代问题态度好的

D、主动自动辞职的

23.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ABD)。

A、有关事实材料 B、情况说明 C、处理意见 D、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4.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不应当(AB)。

A、由问责机关领导决定 B、由问责决定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决定

C、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D、由被问责对象的任命部门决定

25.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送达(AB)。

A、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本人 B、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单位

C、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家庭 D、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2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制定依据有(ABCD)。

A、《中国共产党章程》 B、《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7.《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包括(ABCD)、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

A、问责事实 B、问责依据 C、问责方式 D、批准机关

2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B、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C、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D、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29.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加重一档处分(X)。

30.收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31.对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再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X)

32.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党政纪处分。(X)

33.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34.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5.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所提意见,应当予以采纳。(X)

36.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

37.《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送达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家人及其所在单位。(X)

38.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X)

2015文化局长供职发言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三篇

第一篇:市卫生局局长供职发言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拟让我担任市卫生局局长职务。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我的信任,是本人接受人大监督的更好机会。如果我能走上这一工作岗位,我将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恪尽职守,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不辜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托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下面供职如下:

勤奋学习,树立善管会干的形象。面对新岗位、新职务,必须运用新的思维和新的方法。创新思维的关键是解放思想,解放思想的前提是加强学习。作为卫生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要向理论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医护人员学习;努力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刻苦钻研市场经济、现代管理、法律法规、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完善、提高自己;增强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能开拓、善管理、懂卫生知识的行家里手。

大胆实践,树立敢于创新的形象。实践告诉我们,没有创新,工作就打不开局面;没有创新,社会就不会发展;没有创新,人的思维就会僵化。要树立创新意识,需先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必须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对认准的事,要敢负责任,敢担担子,敢冒风险;对定下来的事,要敢于超越过去、超越常规、超越传统、超越成功的经验,要以敢为人先的闯劲和百折不挠的韧劲,在卫生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扎实工作,树立真抓实干的形象。抓落实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大力弘扬“唯真、唯实、唯严”的“三唯”作风,注重目标求实、措施扎实、作风务实、考核真实,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力抓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加大医疗机构和食品卫生整顿治理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严格规范城乡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端正行风,改善服务,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坚决杜绝坐而论道、马虎了事、作风浮漂等不良现象;不在花样上动脑筋,多在落实上下硬功,着力形成干净干事、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良好政风。

密切配合,树立团结协作的形象。要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题,鼓劲加压,协同作战。作为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出思路、定盘子、用好人上,放在理大事、抓重点,谋全局上,要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团结班子,爱护同志。要注意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多想事、多做事、多管事。上下左右善沟通、勤交流、多协调,努力形成一个知无不言、推心置腹、互相尊重、配合协调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合心合拍合力干好卫生工作。

从严治政,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清正廉洁是从政者基本的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各项支出,切实降低工作成本。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六条准则,始终把自己置于法律、制度和群众的监督约束之下,不滥用权力,不谋取私利。要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到清正廉洁、质朴无华、淡泊平和、两袖清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为民、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高素质卫生医疗队伍。

依法行政,树立法治卫生的形象。卫生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水平上担负着重要职责。我将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实践,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范围,抓好任务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大汇报;及时请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形式,及时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谢谢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第二篇:计生局长供职发言

计生局长供职发言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被县委提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人选,并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的检验和抉择,计生局长供职发言。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国计民生。如果今天的任命能获得通过,我将恪尽职守,创新工作,跳起摸高,跑起干事,努力推进全县计生事业的新发展,以此回报人民,感恩组织。并做到以下四点:

一、勤奋学习,迅速提高自身素质。人口计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我将刻苦钻研人口计生理论,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结构,并将学习的体会和成果尽快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工作机制。紧紧抓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着重抓好优质服务、奖励扶助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工作,努力让群众树立婚育新观念,努力推进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发言稿《计生局长供职发言》。

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向县人大报告重大问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接受人大的评议和执法检查。

四、勤政廉洁,争当人民满意公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加强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实干不浮夸、任人不唯亲,尽快树立真诚服务、廉洁执法、群众满意的计生干部新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的任命未获通过,说明我与新岗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将以此为动力,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做好工作,迎接组织挑选。

谢谢大家! 《计生局长供职发言》

第三篇:监察局局长供职发言

监察局局长供职发言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行政监察专业知识,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把实践党的宗旨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监察业务,提高业务能力,维护政令畅通,做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

第二,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行政监察工作。

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全面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关系,在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同时,始终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筹划;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反腐倡廉建设的角度保证和促进工作落实;始终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努力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始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营造干事创业、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为我市的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心系群众、执政为民,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确保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坚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第四,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并且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执政行为,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自己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报告。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并切实加以整改和落实,虚心听取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水平。

第五,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行政监察干部形象。

领导干部是否清廉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在为自己做事还是在为群众做事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在这方面我要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要严于律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不攀比,服从上级管好下级,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树立起廉洁奉公、勤政廉政的行政监察干部形象,让组织和领导放心,让人民满意。

第四篇:司法局长供职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眩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市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任期内我的工作目标是“五个致力于”:

一是致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密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监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所创建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抓好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严打”整治,减少社会乱源,并深入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乡镇”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严打”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致力于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致力于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民安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强基层,打基幢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基层司法机构和“司法调解中心”,配齐、配强乡镇司法专干,完善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四是致力于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我市“xx”经济发展目标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送法下乡进厂”、“服务上门到户”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广之法作者和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好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娶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必须把学习放在重中之重。一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xxxx”的重要思想;二要认真学习法律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知识,防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要向同行们学习,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成为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

第二,当好“班长”,努力带好班子。“班长”作为领导的“主角”,自己必须做到,首先,要按照“集体领导、**集中的原则,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其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队伍不强,责任难当。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关键要从严治警。为此,我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教育。要按照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进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制意识,努力做好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凝聚人,以敬业爱岗的模范行为影响人,以公正严明的执法取信人,以崭新的职业精神风貌团结人。二是要严格管理。对干警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用人上,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理财上,严格财务纪律,坚持审批制度

第五篇:审计局长供职发言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于1964年7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入党。先后在马迹塘供销社、县统计局、县农调队、县政府办公室工作。1993年3月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1998年以来,先后担任县二轻局局长、县经济委员会主任、县科技局局长、县粮食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兼招商局局长、xx年3月任桃江经济开发区主任兼新区主任,并在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定成绩。xx年元月,任县督查局局长。去年12月县机构改革,县督查局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今天,我作为机构改革后新一任县督查局局长提名人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考察和选择。县人大常委会如果通过对我拟任职务的任命,我将忠实履行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县人大常委会的信任。现将个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

去年,县委调任我为县督查局局长,一年来,我坚持务实为事,低调为人,严格要求,勤廉当先,迅速完成工作角色转变,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1、突出重点,督查工作有新实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有力的促进了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提高了行政执行力。许多督查得到了黄书记、汤县长的高度肯定,得到了有关乡镇、县直部门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2、强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有新进展。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先后起草了《xx年桃江县“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继续推行重点项目支持服务,有效规范了部门行为,促进我县环境整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全面整治施工环境。继续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优化了重点项目施工环境,加速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切实强化应诉问责。深入实际,及时帮助化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3、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有新特点。完善了xx的考核方案,改进了《差异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使考核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可比性、可操作性,使考核体系更趋完善。推行动态考核,坚持督查、问责与考核相结合,更加完善了考核机制。

4、完善机制,机关建设有新起色。秉承制度化管事,人性化管人的指导思想,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强化机关管理和干部综合素质打造,干部凝心聚力,团结协作,精神振奋,工作信心十足,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分别获得了盛市的高度肯定评价。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担任督查局长一年多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离桃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差距还很大,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如果对我认可,任命我继续担任督查局局长,我将更加化压力为动力,创新思维,大胆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献计出力。

1、围绕中心,强化督查,提高行政执行力。突出督查重点。推出督决策大事。紧紧围绕“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和“六五四三二一”发展思路等重大决策,核电建设、招商引资、园区经济、节能减排、县城三年行动计划、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重要工作开展督查。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事项,做到雷厉风行,跟踪督查督办。突出督民生实事。重点关注各级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民生工作落实情况,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县城创卫、物价上涨、扶贫帮困、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主动督查。突出督热点难事。扎实抓好领导重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并开展跟踪督查。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营造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以治理建设秩序为重点,营造健康有序的施工环境。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重新整理和完善近年来盛市、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程序,编印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汇编》,发至各单位及企业,结合报纸、电视、网络加强宣传,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结合“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工作,重新明确重点监管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项目支持服务活动,重新确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保护重点。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强化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制,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体系;加大问责力度,对政务环境和执法环境不优,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对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整治不力的,大胆启动问责,着力查处一批有代表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加大对“三强”、施工建设“潜规则”、党政干部充当幕后操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扎实推进“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以“铁手腕”治理作风不实,政令不通的“中梗阻”问题。

3、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改革考核制度。围绕县委提出的“目标更合理、考核更科学、结果更准确”的总体目标,本着科学、公正、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改革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以工作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科学设置工作目标,注重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体现差异性。进一步规范立项部门考核方案,归口管理考核细则,统一扣分标准,平衡考核尺度。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整合考核资源,实行动态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规范奖分,弱化加分对考核结果的影响,科学划分考核范围,严格对工作业绩考核到位,让被考核单位真正能在工作业绩的考核上分出高矮,提高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以更加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要决策落实到位,提高工作效能。

4、廉洁自律,强化管理,打造高效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强化班子建设。坚持以作为求地位,以诚信树威信,全力贯彻县委、县政府指示,提升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创造性。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和廉洁型的“五型”机关,积极开展抓学习提高人、抓制度约束人、抓机制激励人、抓活动锻炼人的“四抓”活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办事高效、关系和-谐的高素质督查队伍。

5、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不负组织期望。我会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利,做到正确有效的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人民的干部就应该为人民服务,应该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和人民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欢迎和接受人大的检查、质询和评议,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权力机关,在这庄严而神圣的权力面前,我一定服从人民的选择,接受人民的考验。无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会欣然的服从组织的安排,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竭尽全力,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

以上供职发言,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6司法局专题建设工作方案6篇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四篇

第1篇: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市局交办试点项目内容圆满完成,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试点,通过制定岗位目录和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等,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工作绩效最大化。开展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试点,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县调处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发动阶段(4月3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2.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干警认识,营造工作氛围。

3.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各科室、处、中心分别编制岗位目录、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由局政工科汇总。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清晰。

2、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科室、处、中心进一步建立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标准,编制培训大纲内容。局政工科汇总定稿。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三)督查完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由局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被查科室要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限期完善到位。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四)迎检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迎检上级验收。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第2篇: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就分行业、分地区开展部分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确定全面试点地区

在南通市全面开展队伍“三化”试点工作,其中如东县作为司法所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县。

二、分行业确定试点地区(单位)

省厅分行业确定了2016年试点项目及目标要求(附后),其中,第1、2、3项目每个省辖市都要开展试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分别在苏南、苏中、苏北(苏中试点单位建议选择在南通市)确定本行业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监狱局、戒毒局要分别选择1个监所开展试点,同时落实试点项目要求及进度安排,明确试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各市局、两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地试点情况,重点抓好南通市及如东县的试点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驻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法,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第3篇: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机关作风整顿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混事官”,持续改进作风,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面完成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和局纪律规定等;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干扰、阻挠、对抗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中心)之间、科室(中心)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看电影电视视频;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会执法。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不敢执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梳理局机关管理和执法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机关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权限及区域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规范用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依托局门户网站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强化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全力打造“101%服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向服务管理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将“两为”情形作为科室(中心)巡查的重点,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两为”有关情况。集中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科室(中心)自查每半月至少一次,局监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强化第三方巡查,邀请行风监督员暗访,科室(中心)互查,进一步丰富检查方式方法,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追责。对“两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五、时间步骤

全局“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传达学习市、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宗旨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对“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向上、履职担当的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各科室(中心)进行巡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检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症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报县纪委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推进、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中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根据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有力有序把握各个阶段推进节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和应付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搪塞,“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寻求对策。注重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加以巩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合力推进。“两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各相关科室(中心)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4篇: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亮点成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每年的4月8日开展全县“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并于今年的4月8日,参加全省首届联动的专题活动。

1、时间地点:4月8日上午9∶00----11∶00,县行政广场。

2、标语横幅: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日----县司法局。

3、参加对象: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动,联动实施,我县参加人员为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律师、公证、法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

4、活动内容:(1)按照省、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专题活动;(2)发放12348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其中,宣传资料包括省厅统一印制的《宪法宣传单》以及各职能部门宣传资料;(3)开展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组织12348中心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解答现场咨询,对能够提供现场服务的,如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办理等,可以开展现场服务。

5、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融合发展、持续打造12348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推动“法润荷都•2016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有效开展。要积极征询群众法治需求以及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及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效果和服务成效。

三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12348专题活动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领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预告宣传,增强活动的实效,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第5篇: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省辖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县系统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二、考评项目、分值和考评方法

201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三个项目组成,项目内容、所占分值及考评方法如下:

(一)综合考评50分

1、日常执法情况评价,所占分值10分。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日常各类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

此项目由县局根据执法流程和日常监督指导中所掌握的各科室、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综合执法质量评价,所占分值40分。

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执法质量情况。

执法质量评价采取本单位自评和县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局组织考核评查。

(二)案卷评查35分

根据县局8月份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以35%比重直接计算得分。案件评查加分项目,由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决定。

(三)专项执法检查15分

本项目主要考评各单位贯彻实施司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省市安排,今年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

三、考评活动安排

各科室、单位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县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前组织开展各科室、单位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检查。

第6篇: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省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坚持民生改善至上、环境优化至上、素质提升至上,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不息”新时期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员参与,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四、推进措施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力推进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会议的要求,实施“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律业务咨询解答、实施法律援助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把“12348”平台建设成为涵盖司法行政四大类职能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立足高起点,精心设计,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地位与形象的提档升级。

2.切实优化县镇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沿街、便民、落地”的建设要求,我县“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现已顺利建成运行。下一步,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让群众只要走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门,所有涉法事项都能得到“一条龙”服务;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注入法律服务专业资源,打造功能完善的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在建成镇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反四风、树五德”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真功夫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彻底清除,推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改进作风,忠实践行群众路线。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依据市场规则,丰富和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本服务产品目录,推动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争取把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继续实施“法律快车村村通”工程,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打造“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四支队伍”的诚信教育,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取、评估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和培养。

2.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实体公证服务平台,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着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系统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好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工作,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责任分解阶段(8-9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任务分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阶段(9-10月)。

全面对标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查漏补缺,备战迎检阶段(11-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科室(中心)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巩固文明机关建设成果,树立文明机关新的形象。

(二)周密部署,高效运作。要细化创建指标,按照上报的指标完成进度要求,分阶段抓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局将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创建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门台帐,做好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五篇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2016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问责 第六篇

2016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法治营造良好的纪律环境。

一、明确责任内容,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一是积极协助,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为党委领导落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出主意、当参谋。积极协助党委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落实《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实施方案》,形成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发挥党内审查、反腐败案件查处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是督促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责任清单、开展述廉述德,落实报告制度、党委书记重点约谈、纪委书记提醒约谈等制度。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就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约谈分管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因履职或落实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是强化宣教,发挥主体责任优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廉政文化项目管理,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耳朵、扯扯袖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强化监督管理,筑牢廉政“防火墙”

从“执行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坚持“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群众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于全过程,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让监督无处不在,始终处于高压状态。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构建政府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点进行排查,跟踪风险点的状态,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加大整改落实监控力度,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行重点管理。拓展风险防控覆盖面,建立党群工作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害岗位廉政风险点,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排查风险,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快处理、防得住。

二是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开展基层党组织、部门“三重一大”决策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选取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生产、动物防疫等两项工作开展立项式监察。完善绩效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区绩效管理五年规划及绩效管理制度、文件、目标集、指标集,全程跟踪绩效指标的符合性,正确评价各部门的绩效水平。开展部门内部绩效管理诊断和运行情况监督,推动各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发挥行风评议员的监督作用,培育两家自治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开展已评议单位“回头看”活动,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果。发挥特邀监察员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纠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公众监督,持续推进公众满意度月测评、月反馈,及时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严格执纪问责,架设反腐“高压线”

王岐山同志指出:“‘三转’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三转’的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要遵循法治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加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态度暧昧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对《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单位(部门)内部绩效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力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是加大失职的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区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工作推动不力、效能低下,特别是部门“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将行政问责与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加大行政效能问责的惩戒力度。

三是加大作风问题的曝光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对节点清查、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持续关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的有力震慑。

四是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治标治本交融,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和“一案双报告”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排查、初核初查、立案调查、审核处理等办案流程管理制度,杜绝选择性办案、盲目性取证、差异性执纪。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聚合财政、审计、检察等各部门反腐力量,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

四、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

把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培养和造就一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敬畏权力、慎用权力,拒腐蚀、永不沾的过硬队伍。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与思、知与行统一起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通过每月集中学习、季度能力测试等方式,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提升政治鉴别能力。倡导每位纪检干部至少参与其他岗位的一项工作,提升纪检干部担当意识和业务能力。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快速提升纪检干部业务工作的综合素质。

二是强化政权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加部门领导廉政教育内容,将人事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知识纳入集中教育课程,集中教育覆盖面达90%,新提任干部教育覆盖率达100%。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整治违反政治纪律、公款吃喝、陈规陋习、借机敛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紧抓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专项检查,对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2016年,我们要在市、油田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状态,以更新的思路、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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