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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2016-08-01 09:49: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共6篇)浅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梁素音西南石油局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上深入人心。但由于政府政策执行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员配备方面、以及居民人员素质问题等等,让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碰...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浅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一篇

浅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梁素音西南石油局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

【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上深入人心。但由于政府政策执行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员配备方面、以及居民人员素质问题等等,让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碰到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人作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中的一员,现就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一个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解决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收入增加,传统生育观念有所反弹。尽管上级部门有一整套督促基层计生工作的方法,如“一票否决”制度、“挂黄牌”警告制度,作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然不可避免地陷入被动:一方面计生兼职工作人员除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以外,还得利用休息时间上门排查、抓四项手术的落实,工作非常辛苦;另一方面计划生育工作局面得不到有效控制,还是出现了违反政策生育、已生育妇女没有进行避孕措施等一系列不符合国家计生工作要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国家计生政策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现本人就从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几年以来接触到问题列举如下: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违法生育现象遏止难。违法生育队伍主要表现在:一是本单位主要是后勤服务,所有协解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子女的计划生育归属到单位管理,由于这些人难于管理,所以形成协解后不符合二孩生育,但在外务工或在本地都有违法生育二孩的情况,这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1]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二篇

基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我见

郑小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3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有效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过快势头,取得了举世数目的成效。但随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实践, 如今计划生育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人口素质阶段。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执法环境的深刻变革,干部群众思想的深刻变化,工作体制机制的深刻转变,基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呈现明显弱化的趋势,急需进一步分析、研究,采取刚性措施予以解决和处理。现结合自己这几年来的工作谈谈自己的意见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各项惠农政策不断落实,群众思想变化多端,低生育水平反弹。一是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减少,农村育龄妇女家庭负担的减轻,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二是是现在进入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他们想生二孩欲望性很强。三是群众受传宗接代思想影响,农村家庭对男孩的追求还是根深蒂固。四是违法超生成本对部分富裕阶层没有经济压力,不足轻重,此阶层成为政策外生育的重要力量。五是留守家庭的增多,使农村学生缺乏有效监管。【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模式转型过快。大家知道,计划生育是国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工作,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强有力的、从下至上的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走向了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管理模式,工作主体和工作对象均没有变,仍然是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但由于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要求的提出和贯彻落实,乡村干部在计划生育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由于执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部分群众对抗情绪加剧,导致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基层干部普遍存在不敢大胆开展工作,过多注重软材料。特别是计划生育四严禁七不准的宣传、网络对现行计生政策的错误引导,基层干部对违法计生对象更是投鼠忌器,造成当前部分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政府拿违法生育没有办法。

3、新时期农村计生工作,方式单一,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乡镇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柔性手段来实施,如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等。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例如:有的对象利用家庭老、弱、病、残人来威协,利用社会渣子来干扰,引起不明真象群众聚会,在各地不胜枚举。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4、人员流动量大,流动人口管理体系不完善,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农村的成年青年便外出务工,在此期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办理案件必须二人以上,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管理不严,流于形式。

5、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按照计划生育法,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执法权。乡镇只是委托执法,而计划生育工作对象涉及千家万户,乡镇计生队伍薄弱,本系统人员过少,只能从乡镇调入,加之计生工作繁重,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无法应付庞大计生违法对象群体。由于现行政策对文明执法作出较具体明确的规定,部分百姓故意对抗征收行为,执法效率低下,特别是法院强制执行面太广而难以执行,无法征收到社会抚养费,直接影响了其他育龄群众执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甚至有更多百姓加入躲避、对抗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列,造成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软化。

二、几点对策的探讨

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维护计划生育政策权威,尽力营造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除认真宣传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外,要加强典型突出成功查处案例的宣传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触动群众的神经,树立百姓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国策的权威。强化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宣传,保持计划生育高压政策态势。当前,宣传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过多宣传计生工作的负面报道和不切实际的执法程序要求。积极发挥学校教育阵地作用,加大对高初中的生育生殖知识教育力度,避免新生政策外生育的出现。

2、科学客观制定考核指标,力尽所能为基层干部减负。目前,计划生育考核指标十分具体,分类较细,每项专项工作指标项目繁多,逻辑关系复杂,连本科大学生都难以应付。季度查、半年查、年终查等多项专项检查,检查过多过滥。有的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加之业务多而杂,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真正从事重点工作的时间太少。所以,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特别实事求是符合基层实际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务必结合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次数等考核体系进行认真细致总结,进一步减少考核次数,删减不合理考核指标,真正提高考核实效,促进基层有更多时间投入到计划生育主体工作中去。

3、从严执法,违法必究,大力完善计划生育执法体系。维护刚性的计划生育国策是当前搞好农村计划生育的基础和保障。在依法行政中,更加注重逐步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不切实际的一步到位,不顾客观实际拿基层干部问责。司法系统务必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权威,对证据确凿的,立即立案,强制执行,从紧从快加大打击力度,而不是更多关注程序上的合法性,克服部门间的不协作性,从重对违法生育者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减轻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压力。

4、坚持以人为本,村民自治。在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对计生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治民”走向“民治”。

5、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当前计生队伍人员少、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切实解决乡镇计生办主任级别和待遇,以利调动其积极性;四是提高专干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人心;五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吊胆工作。六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计生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化解矛盾,解决难题,不能形成遥控指挥。

201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三篇

摘要:总结了近年来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所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二是“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四是职权异化;五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以到位;六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执法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然后从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缺乏公平、公正。因此,正视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前提。如何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2、“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由于受历史传统影响,在计生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执法尺度不相径庭,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5、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是很低的,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6、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现在的乡镇计生机构人员受乡镇行政管理,县级以上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其业务指导等。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违反执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只有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不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和正确执法的重要基础。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不可否认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由执法者个人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对计生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搞好党纪政纪、工作纪律、人生理想教育,使执法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将计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防范于执法主体之思想意识中。

2016县委书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四篇

县委书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同志宣读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考评奖惩决定、计生星级服务村表彰决定和计生工作滞后村预警通报,会上现场兑现了奖惩;斗喜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并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军中无戏言,希望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绷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之弦

,全县上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人口计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全省“保类”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辛勤工作、积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口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虽然我们实现了“保类”目标,但还处于“笼子”的边缘,我们的基础还很不稳固,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政策外生育反弹的势头依然强劲,统计年度政策符合率仅90.94%,有4个乡镇政策符合率低于90%;二是节育手术欠帐居高不下,新的统计年度全县手术新帐完成率仅为90.64%,有13个乡镇低于县均值;三是工作发展严重不平衡,去年全县3例以上政策外生育的村达88个,占全县总村数的47.57%,政策外生育最多的村达13个,政策符合率最低的村仅为69.23%;四是部分乡镇性别比畸高,统计年度全县综合性别比有4个乡镇超过120,11个乡镇二孩性别比超过130,虽然全年突破12例“两非”案件,但查处质量还有待提高;五是底数不清、统计不实问题依然存在,报表数据与回溯数据差距较大,去年市查样本点出现手术误差;六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薄弱,全县90%以上政策外生育系流动人口造成,去年城区流动人口计生考评处于全市后进位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领导重视不够。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严峻性认识不足,存在省市计生抽查“碰运气”的侥幸心理;有的认为我们已经是省一类地区,年年考核都能过关,计生工作可以“吃老本”,可以松一口气,不同程度产生麻痹松解情绪,重视程度下降、领导力度削弱,致使少数乡镇出现无人愿意分管、无人愿意专干的被动局面,部门之间综合治理机制也不够健全完善。二是责任制落实不力。虽然乡村普遍建立了乡干包村、村干包组包户的包保责任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注重过程考核与奖惩,致使部分乡村干部平时的精力投入严重不足,问题越压越多,甚至积重难返,“评时”不惜铤而走险弄虚作假,于是问题不断、漏洞百出。三是工作措施不硬。部分乡镇对人口计生工作缺乏统筹安排,习惯于上级推动,对计生难点问题不分析研究、不寻找对策,对村级工作平时把脉不够、指导不力,对计生工作落后村不集中攻坚,致使工作发展不平衡、节育手术不及时、孕环情监测不到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滞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等问题日益突出。

人口问题事关根本、事关全局、事关未来,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人口计生工作动态性极强,退位容易进位难,近些年来我们有过连续八年“一类县”的辉煌,也经历过被动落后的阵痛,有经验、也有教训。刚才斗喜同志报告中也已作了分析,去年我们处于全省29个一类县倒二位,主要指标大部分处于后进位次,特别是手术到位率、流动人口建档率均列末位,全省“保类”只能算是涉险过关。今年省里采取新的考核方式,将我县作为江淮地区一类县纳入基础好的江南地区考核,身边强手如林,工作要求更高,争先进位的压力空前增大,可以说抓好了就会乘势而上、再创佳绩,稍有放松就会强势反弹、功亏一篑,一旦省市考评受挫,不仅是干部要付出政治代价,更会严重影响全县上下抓经济工作的精力,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全县上下对人口计生工作务必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绝不能盲目乐观、心存侥幸、消极懈怠;务必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人口计生工作这根弦,切实做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坚持不动摇”;务必按照江南地区先进县的标准研究措施、制定方案,集中力量抓好重点、主攻难点、解决薄弱点,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要进一步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之基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短板决定容量,决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往往就是那些落后村,因为考评样本点的随机性,决定了考评结果的不确定性。现在,新的计生统计年度已过大半,我们必须迅速找准要害对症下药,不遗余力加长“短板”,把强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平衡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要在重点工作到位上务求新突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到位,是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关键。要在长效节育手术落实上下功夫,彻底摸清并还清节育手术欠帐,做到月清月结。要在控制二多孩政策外生育上下功夫,强化村组干部全程包保责任制,强化孕情跟踪和随访服务,千方百计提高早孕发现率,坚决遏制政策外生育攀升势头,提高政策符合率。要在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上下功夫,全面清理、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特别是要从严从重处理党员干部和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事件,持续保持一种高压态势。要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新机制,坚持和完善“双向管理”的工作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局面。要在服务阵地建设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乡所、村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服务功能,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二要在“村为主”机制落实上务求新突破。村级是省市抽查的样本点,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前沿阵地。建立健全“村为主”工作机制,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村为主”我们提了多年,要求了多年,但从全县计生工作现状来看,这种工作机制根本没有真正形成,计生工作重心也没有真正下移到村级,村级仍然是计生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要从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入手,以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争创计划生育“村为主”合格村和示范乡镇活动为抓手,按照“底数清楚、责任明确、信息畅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奖惩到位”的要求,全面抓好“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实。要摸清底数,切实掌握新婚、怀孕、节育、孕检、流出、奖励等情况,登记造册,掌握家底,做到心中有数;要明确责任,划片包干,分工负责,绩效挂钩,落实奖惩;要畅通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及时更新、及时上报信息;要重视过程管理,实行关口前移,加强孕情全程跟踪服务,强化“月积分”考核,把目标任务落实到计生工作全过程;要做到保障有力,保证村组计生干部合理的工资待遇,保证计生工作条件和环境达标。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大计生后进村整顿转化力度,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帮扶单位要深入落后村开展帮促工作,做到齐心协力抓后进、促平衡。

三要在治理性别比上务求新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是衡量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尺度,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虽然通过综合治理全县总性别比有所下降,但部分乡镇性别比仍在高位徘徊,特别是二多孩性别比畸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治理性别比协调联动机制,县纪检监察、公安、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在性别比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的监管,认真抓好孕妇入院查验、婴儿出生通报和实名登记、b超实名登记等制度落实。要完善再生育全程服务管理,全面清理调查政策内怀孕无结果、自然流产、私自引产的真实原因,实行有奖举报,对无正当理由私自引流产的,迅速摸排“两非”案件线索,组成专门班子,严格查处到位,竭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

四要在提高统计质量上务求新突破。统计准确率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生命线,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必须动真格、使真劲,讲实话、报实数。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为激励基层求真务实,今年省里重新制定了考评配套文件,一是针对计生统计报表中存在的指标虚高、统计不实等问题,将实行日常监测、重点核查,一旦核查确认系错漏虚报及手术虚报的将按例扣分,对连续三次列入重点核查且确认存在误差、数据严重失实的县,将直接纳入重点管理;二是出台查处出生、手术错漏报等问题的新规定,对信访举报的出生错漏报、手术误差以及虚假“两非”案件并有可查性的,按月予以核实调查,一旦确认将对应扣分,并纳入当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希望大家要加强对省考评方案的学习研究,尽快适应考评方案的新变化,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打假挤水的力度,从基层基础抓起,逐个问题地加以解决,逐个环节地推动落实。在这一问题上,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一贯的:谁弄虚作假、作风不实,谁撞上了“红线”,就坚决查处谁,我们绝不护短,绝不姑息迁就!

五要在计生队伍建设上务求新突破。建立一支得力队伍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对计生干部要从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帮助,做到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以环境留人。针对计生干部队伍的现状,县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要会同乡镇党委尽快落实好乡镇专抓领导人选问题,确保各乡镇有一名党政领导专抓人口计生工作;要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契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计生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计生干部大胆提拔重用,激励计生干部队伍心无旁骛地干好工作。各乡镇也要从实际出发,极力稳定并加强村计生专干、村民组信息员这支队伍,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制度、严格考核、严明奖惩,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之责

人口计生工作是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难事。面对严峻的工作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现在开始,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要实行一月一调度,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以赴,抓好督查工作;全体县级班子成员要经常到所联系乡镇开展督查调研,帮助指导工作,确保计生工作有起色、有进步。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乡负责”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抓安排部署、亲自抓工作检查、亲自抓督办落实,要千方百计加大人财物投入,确保乡村计生队伍稳定、人员精干,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落实到位、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到位;计生专抓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悉心研究,真抓实干,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努力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心抓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坚持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包户的捆绑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级强化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递到位,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有效落实。县人口计生委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担当起“县指导”的重任,在超前谋划、提前预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上下功夫,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拿出进一步加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尽快与省市考评方案做好对接,本着考核重点突出、注重过程考核、重奖重罚以及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拟定好全县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抓紧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参与意识、配合意识和帮扶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等问题,形成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兑现奖惩。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不断改进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动态;县人口计生委要创新抽查方式,加大检查调度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考评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哪个乡镇、哪个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没有抓好,特别是拖了全县后腿的,那个乡镇或部门就必须担负主要责任,对于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该采取组织措施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一票否决”的坚决兑现“一票否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实现保类进位目标,为推进潜山科学发展、奋力追赶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五篇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2016年计生委工作方案(共7篇)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六篇

第1篇

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转变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现就在人口计生委开展“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进四促”活动要求为指导,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为抓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组织人口计生委干部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查找工作差距,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

1、走基层。县人口计生委分成4个组按照分工深入联系乡镇开展以“四访四问”为主要内容的“民情走访”活动,即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问计生转型发展对策;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问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访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等“三项制度”户,问计生惠民奖励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访计生信访户,问合理诉求,宣传法律、解释政策、疏导心理、化解矛盾。通过开展广泛走访,了解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对基层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积极协调解决,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2、访群众。各小组要深入到乡村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联系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户困难群众,与他们“零距离”接触、“无障碍”沟通,通过上门走访、汇报工作、征求意见、答疑解难、宣传咨询等形式,就目标考核、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好对策,让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理解、关注人口计生工作。

3、找差距。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围绕“四风”,查找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走基层、访群众过程中,要认真记录走访纪实,对于代表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记录梳理,并及时向委党组汇报。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汇总、分类,分析查找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足及差距进行梳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4、转作风。县人口计生委党组在开展“走基层”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减少考核指标,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大服务基层力度,规范政务公开,精简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全体干部职工走基层时,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办理承诺制,对群众和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马就办,不能马上解决的要作出承诺,承诺如何办理或如何协调办理。

(二)工作方法

1、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委领导班子成员抽出50%以上的时间,带着课题、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计生政策落实情况、计生工作推进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虚心听取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村情民意充实“走访”。各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组调研,全面掌握基层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思路等,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体民情,察民意,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心,亲身听取群众的呼声,认真记好“民情日记”,把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所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及时向乡村反馈群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协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及其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研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当时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主动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协调并向上级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以书记信箱、百姓论坛、社会舆论监督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通过实名举报奖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业务指导体现“走访”。要精简会议、文件,增加培训指导,制定科学考评指标,摒弃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一线为基层释疑解惑;指导基层组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村民自治”等示范村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不足,促进工作。同时,要虚心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探索破解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难点问题的思路、办法和举措。重点对基层落实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证件办理等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领导接访、人口计生宣传等活动。

4、求真求实落实“走访”。通过“走基层”活动,重点解决委机关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特权思想,权力部门化、权力利益化;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等现象。着力解决委机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联系工作实际,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采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承诺办事等形式,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特别是要深入到贫困户、五保户、信访户家中了解实际困难,记好“民情日记”,做好情况反馈。对群众反映涉及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的矛盾和问题,凡诉求合理合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情况复杂的,要沉下身、静下心,采取蹲点调研,意见没听清不走、问题没解决不走、群众不满意不走,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不合理要求的,讲清政策法规,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活动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县人口计生委把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阵地大力宣传,形成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走基层”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挖掘和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努力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强化指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了解实情,听取群众意见,记好“民情日记”。活动开展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抓手,创新工作载体,着力解决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作风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确保“走基层”活动与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整个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人口计生委全员实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体干部职工要记好走基层“民情日记”,要对“走基层”的时间、走访的户数或人数、了解到的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的事项、排查化解矛盾的情况、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记录,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委机关要通过此项活动开展探索建立经常走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摆正位置,严肃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在走基层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要尊重基层组织,尊重群众,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本部门工作。要严格执行工作要求,防止弄虚作假。党员干部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必须严格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层层陪同、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增加负担。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青少年适时适度地开展青春期保健、预防艾滋病等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解决他们对性与生殖健康问题的困惑,使他们具备并提高应对青春期问题、预防性传播和艾滋病的能力,帮助他们安全度过青春期,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观念、正确的婚育观念,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促进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配合,要通过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和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青少年和未婚青年的生理、心理健康,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社会服务网络;使全县青少年普遍接受到更为系统、更加深入的人口、性、生育、避孕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为需要提供必要服务的个体建立供需途径,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水平,营造有利于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生理知识、性心理知识、避孕知识和防病能力,对自我、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和未婚青年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人生观,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全面落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具体目标为:

1、教育目标为两类人群:第一目标人群为10-20周岁的校内外青少年(重点为15-18周岁高中在校学生)和流动人口中的未婚青年。第二目标人群为对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和能力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包括青少年家长、学校老师、社区骨干(志愿者)、计生干部等。

2、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营造有利于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3、促进社会和相关部门更加关注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做到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配合,落实相应的服务措施,积极投身到项目活动中去。

4、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采用参与式、互动式、同伴教育等方式,帮助青少年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了解和掌握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端正对性及相关问题的看法与态度,增强青少年的自尊、自信、自勉和自律能力,树立积极的性别平等和基本权利意识。

5、以人口计生系统的宣传优势为龙头,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并完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6、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90%以上在校12-20岁的青少年能接受各种形式的生殖健康教育服务;85%以上的青少年知道基础的避孕方法;70%以上的青少年能正确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艾滋病感染的方法。

三、工作任务

(一)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工程。在全县所有中学、小学(5-6年级),推广青春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通过课时安排、开展主题班会、咨询辅导、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掌握有关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和性健康知识,掌握调适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的科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青春健康教育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建立青春健康服务点,通过举办人口学校、主题活动、大型文艺宣传服务等活动,全面宣传和开展青少年青春期健康宣传教育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青春健康服务,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青春健康教育进企业工程。针对外来青年员工的特点,在企业中普遍开展生活技能培训和相关内容的宣传,为他们提供生殖健康、怀孕、避孕、预防性病艾滋病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参与行为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工程。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协会会员之家等载体作用,运用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家长参与开展青春健康服务、心理疏导、青少年维权、性安全与生殖健康指导、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入户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家长对开展青春健康教育的认识,为科学地开展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四、具体方法

(一)宣传倡导。积极倡导呼吁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部门联合的宣传倡导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人群,加强分工协作和研究,切实增强“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的社会实效,共同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教育培训。建立师资和主持人的征聘、考核、管理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制定以生活技能培训为核心的青春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开展以参与式培训为主要方法,以同伴教育为主要手段,为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培训,使接受培训的目标人群每年增长10%以上。

(三)咨询服务。通过建立计生协会青春健康服务阵地,依托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立的“青春健康俱乐部”为青春健康服务站(点),逐步健全乡镇服务所青春健康服务网络,为青少年提供其喜闻乐见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专业咨询和服务。

(四)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四进”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和巩固与社会有关部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的协助机制,形成全社会尤其是学校、社区、家庭、工作场所共同支持和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计划。从2016年5月-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县“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下发有关文件,筹集活动经费,选择拓展点,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协调、动员部署。建立一支由辖区专家、学校教师、计生和协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师资队伍,组织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和主持人队伍。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置培训点,营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建立健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青春健康俱乐部”,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所(室)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或心理咨询室和服务点,实行挂牌服务,确定专人接受培训。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管理,建立统一的台帐,制定规范的制度。通过规范对校内青少年(小学五、六年级至中学生)的教育与培训,对校外青少年(包括企业青少年)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与生活技能培训,组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使全县80%校内青少年和30%的校外青少年接受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50%青少年家长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初步形成我县开展青春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部署拓展计划,推荐表彰先进个人。

六、保障措施

1、提高对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青少年在青春期前后,如果没有条件从正规渠道接受科学的性教育,就难免会受不正规的“黄色”诱惑,以满足这个年龄段生理、心理的需求。因此对青少年性与生殖教育应该用开明的、科学的态度去“疏导”,而不能用传统的、负面的方式去“阻塞”。要把普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提高到关系今后生活质量、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乃至于构筑和谐社会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来落实。

2、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工作的综合协调。教育局、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之间要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到部门协作、具体指导、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的社会环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注重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设计与开展。注重培养一批热心青少年生殖健康工作的骨干队伍,形成核心团队。在已有师资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培训师资(主持人)队伍,评比优秀小教员(主持人)等,来不断提高教育者的教育技能。鼓励和支持学校、企业和相关社团,主要针对青少年性心理发展的特点和现状,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塑造完整人格。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开展同伴教育,重点在生殖生物学、人类发展、关系和情感、性行为、交流和磋商、性别问题、更加安全的性活动(包括节欲、限制性伙伴等)、避孕方法及免受性传播感染(包括艾滋病病毒)侵害的方法等领域进行有实效的活动。

4、丰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方式。一是按不同年龄段,制订一套适合本地区施教的套餐式教案;二是针对不同人群制订具体的参与式教案;三是组织一批适合不同人群的宣传品;四是编印适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科学读物,包括小册子、小折页、画册等;五是不定期举办以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5、加大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的经费投入。为确保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建立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订购一定数量的相关杂志、书刊、音像等资料,购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用于师资队伍建设等。

七、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做好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汇报,有检查、有督促,确保工作的落实。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参与、齐抓共管。

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社区计生办(协)作为业务指导部门,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并当好参谋,履行部门协调、知识传播、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把我县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抓出特色,创出品牌。

3.广泛发动,深入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倡导青少年青春期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培训、教育和服务活动,确保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为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全覆盖,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专项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获得药具服务覆盖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倡导,提高全县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努力推动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的主题,围绕免费药具宣传咨询、发放服务、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调查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免费药具优质服务。突出“药具服务年”活动主题,把此项活动与“三亮工程”和省市站要求的“五个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工作真正做好,做出特色,进一步使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工作纳入常态化。

(一)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短信、发放资料、宣传展板、咨询指导、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和药具科普知识,提高流动人口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度。可制作通俗易懂、精美的宣传单、折页发放。

(二)完善发放网络。按“三亮工程”要求,突出“亮化美化”,彰显创新,强化落实。各乡所在各地流动人口聚集区设立一批药具自助发放点,要积极拓展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三通”渠道,创新药具发放模式,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作用,将自助领取与主动发送相结合、计生网点发放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普及性发放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化”的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获得免费药具的可及性和易得性。

(三)构建服务平台。各乡镇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布发放地点、地址、服务时间、发放品种、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服务。

(四)组织专题调研。县计生委将组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活动。各乡镇要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现状和特点、药具需求动态等,分析网点分布、发放模式和宣传方式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制约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有效办法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开展示范活动。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宣传和经验交流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活动,完善服务社区或服务网点,规范药具发放网点管理服务和宣传咨询。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区域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打造零距离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模式,探索符合其文化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个人诉求的药具服务方式和宣传形式。

(六)举办征文活动。举办一次全县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征文活动。各地要围绕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方面内容,以不同的题材和形式撰写出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上报。从2016年9月起至活动结束,每乡镇上报不少于2篇,全县选出优秀论文在《人口与计生》上刊登。

三、活动计划

活动时间:2016年9月—2016年4月

1、2016年9月—10月10日:各乡镇要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拿出具体意见。

2、2016年10月11—2016年3月30日:组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随时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调研。结合春节流动人口返乡之机,加强服务宣传活动。活动安排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3、2016年3月底,各乡镇计生办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总结和有关活动图片资料。

3、2016年4月30日前,全县“药具服务年”活动总结,评比验收,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规范“三严”制度,按照“三满意”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落实有效措施。此项活动期间,要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2016年10月30日上报阶段性总结,2016年3月底上报活动总结及图片、论文等资料)。【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促各乡镇对审计结果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落实征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实现征收主体合法、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合理,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社会效益,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整改内容

1.社会抚养费征收缴库不及时的问题;

2.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欠费较多,虚开和借款上缴的问题;

4.支出结构不合理,超范围列支的问题;

5.不合规支出、挪用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6.管理不够到位、台账不健全、数据管理系统资料缺失的问题;

7.其他应予整改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人口计生委主任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法规信访股具体负责整改联系协调工作。各乡镇、产业园区成立相应组织,全面负责社会抚养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一是县人口计生委召开各乡镇分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整改工作,确保2016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二是全县分东西两片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题培训暨案卷互评互审会”,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各乡镇、开发区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集中整改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县人口计生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

一是修订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含委托代征单位)、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管理制度和使用原则,从制度上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合法规范。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明确任务、职责。

三是印发《关于申请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有关通知》,进一步依法规范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

四是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抚养费征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强化社会抚养费征管信息化、数字化。

五是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和2016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乡镇、产业园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一次再教育、再学习,全面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各乡镇、产业园区要全面落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县有关规定。做到: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要及时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一般应由当事人直接到县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局共同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由征收机关直接收取或代征单位代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在7日内缴付指定的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滞纳金之日起3日内缴入县级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专户,再按月集中缴入县级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七是全面规范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社会抚养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全额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支出、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支出、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举报人奖金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支出、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支出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支出。社会抚养费不得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口计生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会抚养费案卷互审活动,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做到:及时依法立案、主动亮证执法、充分调查取证、保障当事人陈述、集体讨论决定征收标准、申辩和要求听证等合法权益、规范文明执法、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督促各地对照整改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照检查整改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进一步查找不足,补差补缺。结合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从2016年起,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征收行为是否规范、征收标准是否合法统一、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是否规范、征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征收台账是否齐全以及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同时,建立有关工作制度,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源头上预防再发生类似审计发现的问题。

五、整改要求

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关键环节,深入整改,全面规范,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不断健全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做到既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充分保障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严禁在征收过程中违反“八不准”群众工作纪律,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该征不征、明征暗退或重复征收,严禁违反流动人口管理有关规定存异抢征,严禁擅自扩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不专项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确保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5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泛指独生子伤残或死亡等家庭,是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县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决定依托人口基金拓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关怀范围,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以下简称“特殊关怀行动”)及特困家庭救助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统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对象的条件和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过当事人申请,通过村(居)民委员会调查,乡镇审核,县人口计生委审批,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打卡到户、通知到人。享受关怀救助人员的救助金打卡到户,通知到人,确保政策的落实。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关怀救助制度的落实、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导向机制。

二、关怀救助内容

(一)平安保障。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不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户为单位购买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保费100元/份,保额10万元)。

(二)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新发生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3000元抚慰金。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三)圆梦行动。对城镇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后,需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再生育补助(首家试点单位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行结对帮扶“一站式”代理服务制,主动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孕期保健等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积极协调民政、公安部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四)亲情牵手。与中国移动联手,逐步为特扶对象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定期编发“牵手”手机报,解决精神孤独。积极探索和建立“爱心结对、转移亲情”重享幸福的帮扶模式,组建志愿者队伍对其进行结对帮扶,形成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三方结对形式。

(五)特别扶助。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扶标准在国家省市的基础上提高一倍;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六)特困救助。对计划生育家庭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困难(包括意外死亡、伤残或大病、大灾等情况),给予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救助金。优先安排已领证独生子女及已采取长效绝育措施的双女家庭。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各乡镇在8月5日前完成特殊家庭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表一),建立档案上报县计生委。

2.组建志愿者队伍。在8月底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志愿者队伍以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为主,以困难计生家庭中的初高中生为辅。各乡镇要将今年所有接受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吸收到志愿队伍中,引导受助大学生树立“回报社会、感恩亲情”意识;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应至少吸收一名计生困难家庭的初高中生到志愿者队伍,培育初高中生孝敬老人、关注困难群体的意识。每年年终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在初高中生志愿队伍中评选优秀志愿者若干名,人口基金奖励优秀者600元成长金。

3、开展关怀活动。(1)8月初开展“亲情牵手”试点工作,由人口基金会出资,为首批3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分配表见表二)。人口基金会将老年手机话费补助金(每部100元),移动公司于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每月充值10元,并给予每部20元的话费优惠(每部手机可设4个亲情号码,打接全免)。组建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的“多对一”的结对帮扶队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亲情关爱活动。利用节假日和闲暇时间,上门看望陪伴老人,开展心理辅导、保健咨询、整理家务、陪聊天等活动,帮助老人摆脱精神空虚,8月20日前各试点乡镇将《“亲情牵手”结对帮扶登记表》(表三)、《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者登记表》(表四)及《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服务协议书》上报至县人口计生委。

(2)8月底对第一批享受紧急慰藉和圆梦行动的特殊家庭进行集中申报复核,对日后新发生的受助对象进行动态申报复核发放。

(3)8月底前完成平安保障项目的投保工作。

4、紧急慰藉和特困救助的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省人口基金会特殊救助申报表》(紧急慰藉)(表五)、《省人口基金会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申报表》(表七)(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农户一卡通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村(居)委会。特困救助另需提供病历原件、意外死亡证明、家庭收入、村民组座谈会记录原件等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调查。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户口地址、生育状况、家庭经济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无异议的由村(居)计生专干和村(居)委会主任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村(居)委会印章,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计生办。

(3)乡镇审查。乡镇计生办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在《申报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同时将《省人口基金特殊救助花名册》(表六)、《省人口基金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花名册》(表八)的电子稿传至。

(4)县审核认定。县人口计生委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名单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县级计生委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思路转变的具体实践。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到好事办好、办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对各个实施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关怀扶助金的,取消其关怀扶助资格,追回已领取的扶助金。要确保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公开、公平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第6篇

一、“三亮”工程内容和要求

“三亮”工程是指亮宣传窗口、亮上岗证服务、亮储存环境。

(一)、亮宣传窗口

县区、乡镇服务站、村(居)的宣传窗口要做到“六有”,即:

1、政务公开栏要有免费药具供应点名单(包括本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2、婚育新风宣传栏要有药具知识宣传内容。

3、在物业小区、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大型厂矿单位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要悬挂精美的服务牌(内容包括药具服务机构服务电话、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各级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门口处要悬挂醒目的规范的免费避孕药具供应点标识标牌。

5、各级服务机构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要有摆放规范(贴有免费字样并附注药具品名、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的品种齐全的药具样品)的避孕药具展示橱窗(柜)和药具知情选择知识宣传图版(要求有灯光照明、温馨工艺装饰、赏心悦目、美化环境、一地一特色),彰显避孕药具温馨服务特色。

6、县区、乡镇服务站(所)咨询服务室(或诊断室)要配有避孕药具品种使用图谱(挂图)、药具宣传资料和优质服务卡(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服务方式、服务电话等),咨询随访时发放给服务对象,方便群众能及时获得所需药具服务。

(二)、亮上岗证服务

1、各级药具管理人员均要持《药管员上岗证》上岗。

2、县区药具管理部门要对计生药管员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在《药管员上岗证》上登记,盖县区人口计生委章确认。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发《药管员上岗证》上岗。

4、鼓励药管人员持《生殖健康咨询师》证上岗服务,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亮储存环境

1、各级机构咨询服务室(或诊断室)要配备设计美观、实用、方便的药具零星发放和宣传资料存放为一体的药具柜或架,村(居)要配备摆放规范的药具包(箱)。

2、县区、乡镇服务站药具库房面积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县区级40-70平方米、乡镇级10-20平方米,库房内要做到八有:有挡鼠板、有分区标识、有美观规范的货架、有空调、有湿温度计、有灭火器、有避光窗帘等设备。

3、药具库房有工作台(放置适宜拆零和包装物料等设备),有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和温湿度记录表并上墙。

4、货物跺放要整齐规范,药、套、环三大类每个品种要有库存标示卡,库房整体环境要干净整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加大对避孕药具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职责明确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经费投入到位,硬件规范到位。

2、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基层药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提高基层药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育龄群众的节育需求,提高广大群众对药具和药具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3、营造浓厚氛围。多渠道全方位营造避孕药具宣传氛围,加强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城市e站、幸福家庭创建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人机结合,不断提升药具综合服务水平。

4、强化督查指导。各县区(局)人口计生委要加大对避孕药具“三亮”工程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保质完成。

第7篇

一、整改目标

着力转变人口计生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注重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狠抓协调配合、改革创新、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整改原则

整改主要坚持“五个立足”:立足突出问题,立足群众满意,立足改进作风,立足完善机制,立足促进工作。具体原则是:

(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服务环境上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工作作风、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多措并举。坚持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向群众公示和承诺,做到限时办结。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确保评议结束之后有人过问、有人来抓,逐步抓好落实。

(三)务求实效。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为基层干部和育龄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涉及上级部门和多个单位的问题,以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有效方式解决问题。既要克服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务求整改全面彻底,务求取得实质性效果。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

1、关于“合理增加计生编制,整合计生、卫生技术资源,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县人口计生委将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汇报,合理增加计生编制,招聘计生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计生干部队伍。根据卫生和计生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明确相关职责,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

2、关于“加大县委《决定》和金政[2016]39号文件落实力度,兑现奖励计生工作的决定和条款,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兑现计划生育奖惩政策,对近10年来计划生育奖惩政策的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梳理和汇总,特别是对那些应兑现未兑现的情况列表上报相关部门,争取将其兑现到位,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执行“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全覆盖”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相关政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等优待计划生育家庭政策,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让金政[2016]39号文件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让全县城乡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3、关于“加大对乡镇计生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争取县财政将乡镇计生事业费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脱钩,按照预算标准分月均衡拨付到位,确保乡镇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本技术服务100%免费,确保乡村计生干部报酬100%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管理,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一起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管理、使用细则,确保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放水养鱼”、过度依赖社会抚养费的问题,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1、关于“业务主管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要求委各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同志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好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搞不必要的检查、抽查,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必须开展的督查也要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客观公正,情况真实准确。

二是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经常分析基层计生业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帮助乡镇抓好计生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乡镇、村的指导必须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从2016年考核年度开始,指导乡镇计生办办好村级示范点,对村级基础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使乡镇计生办在工作指导中学有样板、干有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已出台的《县人口计生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各股室职责,由各分管同志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机关全体人员廉政抗险能力。在“百姓论坛”上进行公示承诺,接受群众、媒休监督。

2、关于“加大工作创新力度”

一是针对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各分管同志牵头,股室负责人配合,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深入基层调研,与基层沟通交流,每年写出一至两份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乡镇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情的工作模式。继续实行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和业务人员联系重点乡镇制度,加大对所乡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定期深入所联系的乡镇开展调研、剖析和督导。同时,按照建议内容,明确相关责任,进一步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提高乡镇计划生育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解决重难点问题

1、关于“探索对群众自主选择手术的有效管理模式,加大手术奖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调动群众主动落实手术的积极性”

此项建议政策性强,我们将此类建议列入长期整改范畴。认真执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政策,县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切实指导育龄妇女选择适合自己的长效节育措施。同时,按照县政府[2016]39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放上环、绝育、政策外二多孩补救对象的营养补助,兑现农村双女结扎一次性4000元奖励,充分调动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积极性,提高我县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率。

2、关于“建立流出人口管理网络,在外出集中区域设置服务机构,统一开展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1)认真贯彻国务院第555号令,实施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加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工作平台的运用,及时与现居住地多方联系与沟通,建立流动人口协作管理服务机制。

(2)认真落实金人口组[20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通知》,巩固完善现已确立的全县23个流动人口联络点,加强与流入地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整合各乡镇资源,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效率。

(3)认真做好市人口计生委委托我县代建的“市驻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络站”,还在当地设立新农合定点门诊、定点医院,方便籍务工人员的就医、计划生育孕检、手术等,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3、关于“完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体制。探索设立社会抚养费统一征收机构,简化征收流程,严格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要加大对乡镇倾斜力度”

(1)积极争取,建议县政府成立社会抚养费统一征收机构,增加人员,加大征收力度,减轻乡镇负担,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2)简化征收程序。在县政府未设立统一征收机构之前,县人口计生委将简化征收流程,将征收告知书下放到乡镇。在征得省市计生部门批准下,逐步探索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审阅有关证据、网上开具征收决定书,加盖电子印章,减少乡镇来回往返时间,节约行政成本,切实为基层服务。

(3)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执行征收标准。联合县法制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制定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规范征收。

(4)加大社会抚养费使用对乡镇的倾斜力度。建议县政府将社会抚养费的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乡镇计生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乡镇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考评工作

1、关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考核指标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

通过积极与省市人口计生委联系沟通以及专题调研报告的形式,向省市人口计生委报告基层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省市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中采取重点考核和分阶段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目标管理。县内考评在上对频道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低生育控制水平等工作效果指标作为指标体系的重点考核的方法纳入考评;将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过程性指标作为推进工作效果的辅助性指标,采取分阶段评估的方法纳入考评。

2、关于“深入研究省市考评方案,借鉴先进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和完善推进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认真解读分析年省市度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并利用省市考评方案作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杠杆和手段,全面推进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将“村为主”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作为推进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措施;借鉴先进县区考评的经验和做法,指导乡镇出台科学有效的考评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

3、关于“科学确定检查次数、明确检查时间;适当设置‘笼子’减轻乡镇压力”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创新,整合工作考核评估资源,将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时工作评估纳入目标责任制总评,减少大规模的目标考评抽样调查频次,县内考评检查一年最多不超过两次,加大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努力做到与乡镇同心同向。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对照省市要求和做法,积极向县政府建议采取奖惩并举的方法,适当减少重点管理(帮助)乡镇数量,减轻乡镇在计划生育考评中的压力。年终检查明确告知检查时间,同时,积极宣传倡导求真求实求精的工作作风,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经常性工作的有效落实上,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发展。

(五)进一步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积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县计生领导组的参谋,经常提出一些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主动与县直单位沟通和联系,配合县直单位搞好联系乡镇帮扶重点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县人口计生委每半年向联系乡镇帮扶重点村的县直单位开出“所联系的乡镇村计生工作存在问题诊断书”,帮助县直单位搞好所联系乡镇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3、加强责任捆绑。县人口计生委与其它县直单位一样与被联系乡镇的计生工作挂钩,当联系乡镇被列入重点管理(帮助)乡镇,对县人口计生委同样实行“一票否决”。

五、整改要求

(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全委上下要深化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通过整改,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明确时限,注重成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整改工作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委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能解决的问题,限期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列出计划逐步解决,使整改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基层人大代表满意。同时,整改工作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利用公示栏、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促进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力度,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逐条逐项地分解工作任务,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抓紧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加大惩处。委机关所有人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迅速细化责任,明确工作落实时限,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改到位,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委机关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与干部职工绩效工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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