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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07-15 11:39: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共6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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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理法制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可以说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准,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关键性工作。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此,本文就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做一探讨,以期望对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给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管理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应有之义。城市管理的好坏,影响城市化的速度和质量,城市化程度的高

低彰显城市管理水平状况。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不但要注重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及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给城市化提速,而且要注重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提高品位,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质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探讨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策,在此首先介绍我国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

200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划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这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正是适应了城市管理体制由分散到集中,由单一到综合的发展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核心是,由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综合执法组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城市过去若干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由最初的试点城市的星星之火,到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燎原之势发展非常迅速。截至 2006 年底, 除经国家批准的 23省、自治区的 79 个大中城市和 3 个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外, 一些省、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 又批准了 200 多个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今已发展到几十万人。

(二)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已由试点逐步向面上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然而,实事求是地讲,工作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滞后

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按照工作职责,通过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城市部件、事件实施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营、城市环境不断改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这一传统模式已不能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其弊端主要表现为信息滞后,管理被动后置;政府管理缺位,专业管理部门职责不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管理方式粗放,习惯于突击式、运动式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出现问题时,容易造成无利益的事情,互相推诿;有利益的事情,争抢不断。同时,由于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多元化,其编制性质多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包括工资来源主要靠收费和罚没收入 。这样导致的一个严重弊端是,城管部门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将执法天平向经济利益倾斜,也就是千方百计追求收费源,而忽视了执法的程序、手段和成效。不仅不利于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构成了城管违法行政的内在激励因素。此外,目前的城管执法手段主要采用机动巡逻和群众举报的方式,此执法手段的弊端是波动性、周期性回复和短效管理,使城管与小贩陷于长期的“游击战争”中,耗费了相当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执法成效并不明显。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措施未到位

对于违章行为,我们往往注重于突击整治,声势大,见效快,而日常管理环节相对薄弱,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无证设摊、跨门占道营业等问题,执法局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取缔违章行为,有力打击了违章者的嚣张气焰,然而由于这种执法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加上没有长效管理措施作保障,致使整治效果显著但不能持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3、城市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

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综合管理成效相当低下。如乱停车问题,大量的“摩的”无序停放、载客,造成道路拥阻、市容混乱,交警、客管、城管等部门因管理职能交叉,未能长期通力协作,致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如跨门占道经营问题,部分店面根本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而工商部门却核发了营业执照,经营者往往以此为借口而跨门占道营业,给市容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又如无证摊贩管理责任在于城管,但在其放弃无证设摊后如何维持生计问题,又不属于城管部门职责范围,导致只堵不疏,造成“回潮”现象明显,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建设不健全

我国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散见于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法规中,缺乏一个独立、专门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关城管的法律体系比较混乱,关于城管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和矛盾,缺乏统一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大多依据的是地方性条例、办法、规定

等,其效力和群众的认可度不如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2)法律法规过时。一些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已有十多年,其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比如我们经常应用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都是1992 年6 月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原则性法规,不能适应各个地区的情况。(3)法律法规存在冲突。随着各地的经济发展,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有的与中央的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冲突和矛盾。中央与地方之间出现有关城管法律的真空地带,从而导致了城管工作中的权责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机构重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利益纷争等弊端,亟待立法工作的完善。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滞后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违法相当普遍,而导致违法普遍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城管人员素质低下,这也是城管违法行政的根本所在。由于各级政府对城管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现有城管选拔、录用、激励和培训机制不完善,并且在这些机制的执行不规范和城管队伍管理混乱的情况下。使得许多素质低下的人员利用制度的漏洞和“走后门”的非正当途径混入城管队伍。这部分城管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缺乏服务意识,业务能力较差,素质普遍较低,普遍存在“寻租”心理,使得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在部门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这些城管人员往往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执法混乱和暴力执法。导致城管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日益丑化,严重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声誉和干扰了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

当然,我国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还存在着其它问题,再次不再详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 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

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

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

(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

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的确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执法人员缺乏安全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

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济途径不畅和安全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不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

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

2016浅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篇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人员素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

对象。他们往往利用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故意虚张声势来对抗执法,导致集体暴力抗法恶劣现象的出现。

(二)执法人员的心理问题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者的行为感到厌恶,另一方面看到其生活艰辛、赚钱艰难,觉得值得同情。但由于职责的要求,又不能不履行职责,因而在执法中有时会感情用事,优柔寡断,不能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极易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放任自流,对城市管理极为不利。

2、急躁心理有些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违规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慎密分析就急于下结论,草率处理。由于他们出于对这些行为的憎恶,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时、便急于查处,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执法偏差,甚至执法不公;或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粗暴对待违章违规者,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只求急于解决问题,忽视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久而久之损害了整个队伍的形象。

3、消极心理这种心理是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中所取得的成绩未能被群众和媒体、社会认可,甚至遭到非议、误解、批评和无端的指责时所发生,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上路进行管理,不但得不到群众的肯定,反而要受到责骂,甚至各种威胁及下班途中的恐吓、跟踪,他们感到委屈和不解,考虑到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他们一旦产生这种心理,就会对失去信心、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从事城市管理,这种现象很容易影响其他队员,甚至削弱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这是执法人员因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没有被尊重,取得的成绩没有被社会或单位领导所肯定而产生的心态。特别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里,人们的金钱观念、名利观念非常强,他们会觉得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没有意义、无所作为、难以发展,与公检法、国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地位、荣誉却不如人家,从而产生自卑感。

5、胆怯心理城市管理执法量大,易变性强,执勤时间不固定,有一定风险,所管理对象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成分复杂,尤其是流动摊贩。有的少数民族,他们片面地夸大我国少数民族政策,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横加阻挠,有些流动摊败经常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伎俩,往往恶人先告状、歪曲事实,以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同情与支持,百般抵抗,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碰到以上情况下,怕遭到打击执行,以致产生胆怯心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执法部门缺乏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交流,致使公众只能从非主流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易造成公众对客观事件的主观性误解。如:一些媒体上总是看到城管打人的报道,而没有城管人员挨打的报道,这是一个舆论的倾向性问题。公众缺乏对执法的了解,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环境的恶化,问题不在于公众未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听信了执法对象的片面之词,而在于执法问题自身,在于执法部门没有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媒体与公众增进交流,未能主动创造机会去让公众了解执法,了解事件的真相。

执法部门在对待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致使危机产生后任其自由发展,从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执法环境。

(四)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不能深入人心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三、解决对策及发展方向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纠正这些偏差,就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以法制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是那些贫穷的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就业面是非常狭窄的。我们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如:为他们提供低费或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术,从而另谋生计;为他们建造较有秩序的市场,为其提供买卖场所,如此等等。关注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使之协调发展,是行政执法之最终目的。

四、结束语

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不在于适用法律法规来规定,而在于缺乏真正从群众间自发自觉的意识的唤醒。文明不应该是规范出来的,而应该靠一个社会的自然向前发展的文明意识的萌发,法律法规只能起到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而无法干预到人们文明意识的形成与存在。想要真正解决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就应从提高全民素质开始,增强人们保护城市生活环境意识,此为治本之策。相信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执法环境的优化,城市管理问题终究会被解决,我们的城市也一定会更加美丽、文明。

参考文献:

1、刘足刚《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2、王臻《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3、孙金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2016-11-14

4、佚名《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5-10

2015浅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篇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人员素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工作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

2016关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报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篇

关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四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专项工作评议第二组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评议组听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开展了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按照分工征询了**街道代表团代表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个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走访了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辖的城管大队、市政维护管理处、环卫处、绿化办四个二级机构,并视情邀请**街道、**街道、**街道三个办事处分管城市管理的领导及城管办主任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辖区企事业单位及普通民众对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评价与基本看法。走访与测评过程中国共产党发放征求意见表260多份,汇总归纳建议28条。现将调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区始终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亲民、高效、科技、和谐”的城管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着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在22个方面做到了全市率先,连续十一年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有数以百计、遍布全国的考察团来学习取经,优美的城市环境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而且大大提升了新区人民的幸福指数。

(一)、城市卫生更加洁净。区环卫处坚持二十四小时保洁,每天选择车辆相对较少的凌晨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进行清洗,确保路现本色,干净整洁;城区26座公厕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管理,在武广西站设置了全市第一座移动公厕;率先在亲亲家园和联谊新村两个小区试行“垃圾直运”,简化清运环节,减少二次污染,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区域环境更加洁净。

(二)、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城管执法不是城管慈善,也非城管统战;有执法就会有对立面,对立的双方往往会产生矛盾和意见。尽管如此,城管大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既重视方式方法,更注重人文关怀。一是通过评比促进监管,坚持每月开展“门前三包示范门店”评比,依靠评比培养商家的自律意识,已评选示范店62家;二是疏堵结合畅通秩序,积极倡导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同时,开展乱扔吐、乱停放等“六乱”整治;三是换位审视强化整治,对于早夜市卫生、渣土散落,先进行教育,再责令清扫,对屡教不改者严厉处置。

(三)、维护养护更加细腻。市政维护管理处以民为本,先后为38个老旧小区安装便民晾衣架600多座;投入1000万元对滨江一村、铁西小区等17个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道路、排水进行了改造;对全区窨井设施排查,统一更换具有防盗、防水冲、防噪音等“五防”功能的新型井盖2000多个。

(四)、绿化装点更加美丽。积极打造绿化景观升级版,建成了全省首个绿化垃圾处理站,实现变废为宝;协调市投入近1000万元对长江路、黄河路、天台路等区域主干道进行了增花增色;对主次干道道路绿化进行艺术造型修剪,形成了季季有花色、街街有特色;定期清洗绿化带并做好了抗旱保苗和苗木补栽工作,提高了绿化养护水平;持续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近两年共种植香樟、广玉兰等3000多株,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市民护绿意识不断增强,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五)、物业管理更加贴心。物业办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指导,减少和缓解物业管理与小区居民的矛盾,为和谐社会出力;加大协调的力度,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区机关小区、西苑小区等1500余户的水、电改造,助其与市场化、规范化接轨。

(六)、数字监管更加有力。始终坚持依靠数字技术及时、全面掌控区域城市管理状况,全面推进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过31个“全球眼”对城区市容环卫情况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控,做到了信息采集全天候,网格管理全覆盖,指挥监督全时段。

二、主要问题

面对专项工作评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班人,认为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吹毛求疵,更不是人为制造对立面,真正把这种监督当成了支持,理解为呵护,感同于关心,主动征询意见反馈,认真对待各类建议,做到了边评议边整改。评议中归纳其主要问题是:

(一)、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在彰显代表主体作用,走访代表团时,有代表在充分肯定城管执法工作的同时,也反映个别城管队员因为反复接待学习考察,屡次劝说进店经营,对违章经营者有时方法较为简单或出现情绪化现象;在充分尊重民意的随机调查时,部分受访对象对个别路段市政维护的围栏久围不修,对相关设施、设备与新区发展不匹配表示不可理解;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测评谈话时,有服务对象对环卫处要求小区物业代收卫生费颇有微词;在组织部分基层单位进行座谈时,有单位反映监督指挥中心设置的初衷与实际操作层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情况。

(二)、相关标准希望统一。在天元区,无论是城管队员,还是环卫工人均出现了区聘、街道聘各自为政的现象,其劳动待遇也不尽相同,即便是街道和街道之间也有所差异。这既不利于队伍的相对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内心和谐的构建。特别是环卫工作,我们不能简单的同河东三区比,因为我们的清扫面积接近河东三区之和,环卫工人的劳动量大大超过河东三区环卫工人的劳动量,我们有必要、也有实力适当调高区域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分享新区发展的成果。

(三)、创建力量亟需整合。走访中,有代表提出强化村镇农贸市场整治的建议,可农贸市场的整治,不是城管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关联工商、商务、卫生、疾控等部门的协同,涉及马路市场的还需要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参与。我们举这个例子,就是深感区域创文、创卫、创环模等工作,不仅需要市直驻区单位的支持,也需要市中心医院等辖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更需要湖南工业大学这种高等学府的响应,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创建工作的合力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创建工作的实效才能事半功倍、点石成金。

三、整改建议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为做好今后的工作,评议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可以确立导向,教育可以促进养成。一是要加大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知晓法律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让人们懂得法律的威严,劝诫他人守法,形成壹加壹大于贰的效果。二是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润物细无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教育,不仅可以感化当事人,而且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更有利于促进人们良好的日常养成,有四两拨千斤之功效。

(二)、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的力度。为什么当今社会的戾气很重,极端行为层出不穷,仇富仇官现象越演越烈?这是因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官商道德水准的沦丧,人们心里的承受底线一再被突破,普通民众的人格和尊严随意被践踏等多种因素的集合。真所谓:人间正道是沧桑,旁门左道成捷径。环卫工人也好,城管队员也罢,市政维护人员也好,园林绿化工人也罢,他们不是被很多人看不起,就是被舆论左右的人们看歪了,他们需要心灵最温柔的关怀,需要建立在良知之上的关爱。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的力度。城管大格局在目前准确地讲,应该是创建大格局,这种大格局的形成应该是市委、市政府主导的创建大格局,而非城管一家主导的大格局。首先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所属六个二级机构的协调力度,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做到地上(城管大队)地下(市政维护)一条心,路上(环卫)道边(绿化)一根筋,全域(监督指挥)小区(物管)一条绳;其次是区政府要加大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力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到到位不缺位,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再是区政府要加大与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协调力度,为区属部门工作对接打开绿灯,为区属单位工作联系清理障碍,切实做到借力发力,实现既政令畅通,又心情舒畅,既支持工作,又加深友谊的良好局面。

2015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快速发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六篇

文章标题: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快速发展**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自2015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以建设边境“口岸城市”为出发点,坚持用“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原则指导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的城市管理执法新机制、新方法。几年来,全队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严抓共管,在新形势下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打造过硬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是搞好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于城市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多年来,大队始终以“强化素质教育、提升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首先注重提升全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大队除了一直坚持每天早晨三十分钟的学习制度外,还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律部门和管理局举办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队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制定了培训学习考核制度,定期考核队员对法律及业务知识掌握程度,有效地推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其次大队在抓队伍建设及执法过程中不断分析现状,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特点,制定并实施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制度,在全队上下实行执法人员目标责任制、廉洁自律责任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促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同时为适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暂行规定》、《**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办法》、《**市城市清除冰雪实施细则》等各项城市管理规定及细则,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使我市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迈进。

二、开展专项整治,市容管理取得突出成效。

多年来,大队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市容专项整治活动。

1.“门前四包”收效明显。“门前四包”作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形式,大队把狠抓落实、突出成效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目标,认真做好宣传和责任书的签订,严格检查验收,并实行了奖优罚差制度,使“门前四包”的合格率在逐年上升,社会参与城市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城市管理齐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2.户外广告进一步规范。城市牌匾广告作为城市的人文景观,经过大队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户外广告已基本实现统一、规范、美观、亮化的城市管理要求,而且逐渐成为具有反映民族特色及口岸城市的又一新景观。在治理乱贴乱画和非法小广告市容顽疾上,采取管理与清理同步,结合实际,制定广告管理办法,指定和建立广告张贴栏,规范张贴广告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和防止乱贴乱画现象的蔓延。

3.重点区域环境秩序得到改善。在整治市容环境上,为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大队把东西市场、各大商场及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定为日常巡查和突出检查的重点,采取疏堵结合,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做好城市早市、夜市和农贸市场定位工作,规范了业户经营,减轻了城市重点区域的管理压力。也使得占道无序经营、乱摆卖现象明显减少,城市市容市貌大有改观。

三、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管理向前发展。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其管理的优劣反映一个城市的面貌,影响一个城市的形象。这已在大队领导中形成共识,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适应现代城市管理先进方式、方法,彻底摒弃过去重处罚、以罚代管的观念,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思想,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的现代城市管理执法理念,在城市管理中大队还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针对城市冬季清雪问题,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新模式,指导和推动城市清雪市场化。大队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党员下社区及建立疏导帮困机制等“亲民工程”。并按照管理局的部署,向市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派驻执法人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搭起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进行直接沟通交流的平台,有效地使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增强了城市管理的及时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综合执法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这支勇于探索、甘于奉献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定会在打造全新“口岸城市”的伟大事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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