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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2016-08-31 13:06: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共4篇)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框架体系(一)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把是否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把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此类实施与否的基本标准,努力做到既维护群众长远利益,又兼顾群众眼前利益。2 促进发展。...

篇一: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完善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框架体系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把是否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把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此类实施与否的基本标准,努力做到既维护群众长远利益,又兼顾群众眼前利益。

2.促进发展。把促进发展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科学的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民主法治。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规划、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源头治本。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通过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在重大事项实施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二)评估范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决策、政策、改革举措、工程建设、活动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3.涉及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4.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等重点工程建设;

5.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

(三)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测评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所涉及的利益调整、利益调节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2.合理性评估。主要测评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看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反应如何。

3.可行性评估。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体现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4.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

(四)评估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1.评估责任主体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

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是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主体的重大事项,由党委、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

2.监督主体

党委维稳办对评估工作负有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责,但不直接承担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督促、责成评估责任主体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二是对失责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五)评估方法

1.一般评估

一般评估适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较小,不易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评估责任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就重大事项可行性特别是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现实和潜在风险进行专题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同级党委维稳办审批,由同级党委维稳办决定准予实施或进一步进行指定评估。

2.指定评估

指定评估适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评估责任主体根据调查或同级党委维稳办的指定组织开展评估。

(六)评估程序

评估责任主体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之前,成立专门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落实有关维稳措施。

1. 要确定评估事项。部门和单位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涉及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要将其确定为需重点评估的事项,并书面函告上一级维稳办。

2. 要制定评估方案。严格按照Ⅰ级预防( 事前隐患预防) 、Ⅱ级预防( 事中苗头预防) 、Ⅲ级预防( 老问题重点预防) 、Ⅳ级预防( 敏感期应急预防) 的四级预防体系要求,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逐一进行明确,力求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把小纠纷拖成大矛盾,把个体案拖成集体访。

3. 要组织开展评估。按照评估方案,就确定的事项向社会或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也可以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协商会、协调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虚心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注重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要求。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寻找出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并在工作中予以解决和化解。在调查民意的基础上,由风险评估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以及与重大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召开听证会。由决策单位对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如实准确反馈民意调查结果,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的讨论、协商、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分析论证意见。

4. 要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起草并向县委维稳办报送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特别是必须作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最终评价和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明确建议。

5. 要制定工作预案。对评估出来的不稳定隐患,及时制定《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坚持“十要十不要”,积极推行“四步法”,有效化解群体上访事件,即第一步是“紧急时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果断决策”; 第二步是“由关键人去做工作、做关键人的工作”; 第三步是“带着感情做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 第四步是“开展法制教育、实行综合治理”。

6.确定实施意见。评估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评价和建议,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

施,并将有关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市委维稳办备案。市委、市政府指定评估的重大事项,应将决定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7.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评估责任主体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维稳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评估责任主体要及时研究解决。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依法妥善处置。

二、乡镇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控制方法

(一)乡镇社会不稳定因素

1. 经济方面的因素

1) 经济发展的水平与农民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房30年一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速度迅速,经济增长总量快速,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发生后的高速增长,让世界各国刮目相看。但是现在我国社会仍然处在全面建设小康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依然是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

2) 乡镇居民收入的非均衡性

改革开放在取得陈果的同时,也拉大了社会各个阶层的贫富分化,在乡镇尤为明显,基尼系数大大超过国际标准,向政府要求接济或者要求得到社会低保的人数增多;由于收入间的不平衡性导致部分低收入人群心理落差大,也容易引起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农村居民处理自己的切身利益与集体和他人利益之间存在矛盾。

2. 政治方面的因素

随着民主进程的推进,不同利益群众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需求愈益提高,但同时乡镇居民受司法保护的力度不够。一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二是我国司法体制还不健全,三是我国现行政法机制存在一些不足。

3. 社会方面的因素

一是部分农村居民小农意识浓烈,使得我们基层政府在管理中要权衡利弊,工作中放不开手脚。二是政策性遗留问题较多,比如企业改革中对原乡镇退休职工生活和后顾之忧没有解决。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例如医保虽然也在进行实施,但是达到的效果与广大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维持乡镇社会稳定的对策

1. 解决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本出路:大力发展农村镇村两级经济。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地区诱发不稳定因素的经济因素。要大力加快项目的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对民生、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等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社会加大保障设施,公共建设等的投入需要镇村两级拿出相应的财力配套等,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加快项目建设,从根本上增加镇村两级的经济实力。

2. 经济方面。要大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加大对农民的致富技能培训和外出培训,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方位开辟增收新途径,从而使乡镇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保护号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农民的合法经济利益、政治合法性,提高镇村两级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3. 政治方面。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加强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和实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保持乡镇社会稳定。要提高政策指定实施的实效性和可行性,加大政策制定前到农村时间的

调研力度,加大政策制定的反馈力度,加大试点力度。还要加大反腐力度,在基层干部中树正气、立廉风,加大农村反腐的检查力度,加大基层反腐教育。

4. 社会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建立政府、集体和农户三方合理的筹资机制,建立分类分层的农村社保制度,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建设规范管理,加强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保制度有法可依。健全化解农村基层信访矛盾长效机制,明确主体,摸清责任,分类指导,完善机制,妥善化解。

篇二: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方案

凉伞镇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机制的方案【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进行系统分析、先期预测和科学评估,以提供客观、科学、正确的决策依据,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实施预案,确保各项重大事项稳步推进。

一、基本原则

1、源头治本、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通过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在重大事项实施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2、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征询社会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止片面性。

3、合法、合理并重原则。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过程中,尊重相关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又充分考虑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4、权责统一原则。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5、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坚持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相结合,提高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

二、评估范围

1、重大决策评估:关系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调整。

2、重大改革评估: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改革。

3、重大项目评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府财力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重点工程建设和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镇区规划建设发展和乡镇管理措施。

4、重大活动评估:参与人员多、敏感性强,涉及公共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稳定的重大文化、体育、庆典、集会等活动。

5、镇维稳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主体

各相关单位是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承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风险内容开展全面审查评价,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报告提交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1、党政办负责牵头做好镇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国土所负责牵头做好对土地征用、征收、拆迁及行业政策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派出所负责牵头做好交通疏导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劳保站负责牵头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5、卫生院负责牵头做好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

大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安监站负责牵头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司法所牵头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和医患纠纷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8、信访办牵头做好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其他问题或事项的稳定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做好各自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2、合理性评估。3、可行性评估。4、安全性评估。5、稳定性评估。

五、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

2、收集掌握情况,实施重点论证。

3、组织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

4、上报核查审定,运用评估结论。

5、全程跟踪实施,切实维护稳定。

6、建立报备制度,适时督查督办。

六、强化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政领导

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领导,党政办是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把关部门,对需要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讨论的重要事项要严格把关。凡是应评估的事项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严格督查督办,对重大事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而未进行,或不认真组织实施,导致或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综治、维稳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凉伞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日

篇三: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篇四: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谁,谁负责
2016食药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围绕省市局中心工作,发挥法制服务保障作用,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切入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塑造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一、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标准》,通过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风险防控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和政务服务等工作制度。修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制定餐饮服务、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实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等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的创新,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效能评估、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

强化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有关规定公布财务预算、人事任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提高公开质量。

六、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拓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途径。通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执法案卷评查、复议案件办理发现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按照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八、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提案办理。创新行政复议办理方式,规范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新机制,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抓好普法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中学法、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十、完善餐饮类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十一、搞好法律政策调查研究。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配合国家局做好《执业药师法》和《药品管理法》制、修订调研相关工作。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确保全县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着力保安全、促发展、创特色,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为“人家”幸福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保障安全:做到“五个零”,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行政诉讼零案件,行政复议零撤改,干部队伍零违纪。

促进发展:全力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指导培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实施企业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等措施,促进产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特色: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在餐饮服务上创建出示范特色项目,在提高稽查办案效率上力争有较大突破。

三、重点工作

1、理顺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加强与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3月中旬前完成食品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转换的交接工作,5月底前完成办公场所、人员补充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机构正常履行新职。

2、争取示范县创建项目。加强与省、市局的沟通联系,做好创建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请示及创建方案。

3、加强药械日常监管。加大对基药配送企业资质、质量保障、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药品进库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加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器械质量考核体系的分类指导及培训帮扶工作,规范涉药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药械企业及使用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GSp跟踪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特殊药品、高风险器械、计生器具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监管,杜绝特药流弊现象发生;进一步做好药械、保化品广告监测和案件移送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相关领域的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4、夯实保化品监管基础。开展保化品监管调研,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制度。组织召开相对人会议,传递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信息,督促经营单位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

5、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100%建立完善全县餐饮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加大餐饮市场准入管理,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培训,培训率100%;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小餐饮点规范整治工作,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6、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抓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诚信档案,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争取在2016年通过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

7、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配合和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刑事案件的移送和利用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快速查处机制,积极研判和整合各类涉案信息,提高稽查办案的科学性。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不合格大型医疗器械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案件。

8、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抓好食品药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检验技术人才培养,努力建成高质量的食品药品快检机构,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的靶向性和初筛能力。

9、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健全乡镇监测网络,落实不良反应监测目标考核;认真做好药械监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突破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例数。

10、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辖区内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无菌器械经营企业产品购销情况建档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30人次以上;省局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和其它应用系统的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1、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企业诚信意识,营造社会监管氛围。抓好12331举报投诉电话的处置工作。

13、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政策、信息和技术优势,落实帮扶企业发展措施,大力扶植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

14、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握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认清食品药品监管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改进监管工作上理清思路;认真落实县委及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文处理和后勤保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能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政不廉行为。

1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社区联创联建、包村扶贫、信息公开、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无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无违法违纪和治安刑事案件,无聚众滋事和进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无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群体事件,实现“保全县饮食用药安全、保机关内部和谐平安”的综治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推进系列平安创建。积极参与平安学校、平安医院等系列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2、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帮扶共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千名干部进万家”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做好挂点村平安建设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平安建设实效。

3、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将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切实加大对机关安全防范基础设施的投入。

(二)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三网”工作体系建设

加快“三网”工作体系建设。按照“三网”建设要求,建立本局基本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法律法规管理服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平安创建管理体系、来信来访管理体系、综治办公管理体系等一系列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运用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会管理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转变,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得到充分体现。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健全多部门协作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认真排查、调处、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纠纷。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调解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案卷,努力做到排查在先,发现在小,调处在早。

3、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大重点人员思想教育,落实重点人员帮扶,发动社会帮教力量,确保各类信访安全。

(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1、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是加快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继续加强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小餐饮整规活动,打击无证开展餐饮服务行为;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深化对大型餐饮、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保健品“四非”专项整治,全面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环节监管。一是认真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新版药品GSp的培训指导,严格执行GSp管理规定。二是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全程监管措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日常监管。三是加大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基本药物生产、采购、储存、养护、使用等行为。四是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全程监督,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切实履行特殊药品监管和禁毒职责。

3、继续强化药品打假治劣工作。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为整治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犯罪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处。

4、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大治安设施投入,切实做好对局机关办公楼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落实局领导和干部值班,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问题,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加强日常检查,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完善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和违纪违规问题。

(二)加大形势分析和应急处置。一是要研究分析综治工作形势,认真梳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二是要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三)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一是抓好县、乡、村三级联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二是强化快检室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药品质量初筛能力;三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密文件要有保密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对要害部门、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的保密管理。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或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加大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干部对社会管理的认识,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综治工作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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