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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2016-09-26 13:04:5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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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一)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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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二)
上海理工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1.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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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1.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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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三)
上 海 大 学 教 务 处_24217

附件3: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1. 2.

1) 交换学生项目: 学费互免的校际交换生项目

2) 访问学生项目:单方派出

3) 寒(暑)期学校项目

4) 实习见习项目

5) 其他。

根据海外合作方、合作模式逐一申报。如同一海外合作方有多种交流形式,要逐一立项申报。

1) 学分认定情况;

2) 项目合作方优势;

3) 项目运行现状,如哪年签约立项?哪年实施?派出学生情况;

4) 项目效果:学生出国交流后收获,或较好的职业发展。如获得国外大学继续深造机会,就业质量高等;

5) 项目前景、作用及其运行带来的辐射效果。如引进优质海外合作资源、促进教育国际化,为上海市、国家培养国际化人才等;

6) 其他理由。

%、学校: %、学生: %。请院系根据项目费用及市教委、学校资助的额度填写。资金承担比例参考:市教委资助:一般每生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学校1%,其他为学生承担。

上海大学 教务处

2011-12-9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四)
上 海 大 学 教 务 处

附件2:【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项目汇总

(20 年度)

学校(盖章): 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寒)暑期学校项目、实习见习项目或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可选填:交换学生项目、访问学生项目、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 1 —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五)
上海大学选课说明

关于上海大学学生选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使广大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学习时间和学校的教学资源,我校在《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全日制学生选课的原则与程序作了规定:学生选修应以课程教学计划和开课课程为依据。全日制学生每学期选修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或超过35学分(夏季学期除外),尚有不及格必修课的则不得超过30学分。毕业设计学期和其他特殊情况参照"上海大学学生选课补充规定"执行。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补充规定: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一、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学生的学期选修课程可以少于15学分。

1、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的前一学期(第11学期),学生因剩余课程已不足15学分;

2、所要选修课程当学期未开设,致使所选修课程学分已不足15学分;

3、学生因提前毕业,剩余课程已不足15学分;

4、 学生因延长学籍,所要选修课程的学分已不足15学分。

二、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学生的学期选修课程可以超过35学分。

1、在毕业设计学期,所修课程学分可以超过35学分,但不得超过40学分;

2、教务处已同意缓考,可不将缓考选入的课程计入35学分内;

3、因修读第二学科等原因,所选周六、周日在延长校区开设的课程,可不计入35学分内。

三、教务处在选课结束后,将以学院为单位提供选课少于15学分和超过35学分的学生名单,院(系)应根据本规定进行审查,经学院(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学生选课方为有效;对于不符合本规定的,院(系)应敦促其在开学第一周周末的选课中进行课程的增选或退选,否则其所选课程将全部作无效处理。

四、其它本补充规定未尽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处理。

各院(系)

我校本科学生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总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完成选课任务,从而产生选课遗留问题。为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强化两级管理,教务处决定采取由学院统一审批汇总选课遗留问题,教务处一揽子解决的办法。即在选课结束后,有选课遗留问题的学生到院(系)填写登记表(附件一),院(系)在每学期第三周内填完汇总表(附件二)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一次性解决选课遗留问题。凡各院(系)审批同意的,教务处将在资源允许的条件下予以解决,并将各院(系)遗留问题的数量、百分比、处理情况等信息分析后报分管校长。

对选课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提出如下建议,供院(系)参考:

一、不予解决的范围

1.请人代选而造成错选、漏选、多选课程的;

2.前一轮选课后有课程被剔退,未及时查看而导致后一轮放弃选课的;

3.再补选、改选要超过规定重课学时的;

4.大学四年学制内(建筑学等专业五年内)还有课程再修机会的;

5.课程的选课容量已满,现有教学资源不能再增加容量的;

6.忘记或记错选课时间、课程等选课信息的;

7.无其他特殊理由的。

二、予以解决的范围【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1.选课期间生病住院的;

2.被人恶意退课或改选了全部或大部课程的;

3.毕业学年的学生,漏、错选部分课程,而影响毕业的;

4.学校各类发文(试读、复学等)时间与选课时间的差异造成未选课的;

5.因某些先修课程未读过,而错选了后读课程,无法就读下去的;

6.选课期间突发事件造成未选课的;

7.有其他特殊理由的。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六)
上 海 大 学 教 务 处

附件1:

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

(20 年度)

— 1 —

2.“交换学生项目”指互免学费、互换学分项目;“访问学生项目”:指付对方学费,获对方学分项目。

— 2 —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七)
上海大学教务处

上海大学教务处

上海大学教务处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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