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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6-08-28 09:20:4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共6篇)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道路案例一:希望通过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让人们文明参与交通6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最新的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集中公布。交警部...

篇一: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道路案例一:

希望通过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让人们文明参与交通

6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最新的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集中公布。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曝违法的办法,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进行一次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学法、守法,遵章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参与交通。

10条省级危险路段

郑州市

郑汴物流大道郑州段

该路段部分路口无信号灯或信号灯时常不亮,无监控,标志标线不清,无路灯照明,货车较多,超速、超载,不按信号灯行驶。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5人。

林州市

安阳林州市S305省道与鹤壁交界处

该路段虽已安装石墩,但其牢固度仍需加强。被省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通报整治不彻底。近三年该路段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G310燕沟桥路段

该路段陡坡,急转弯,设计不合理,道路设施不全。“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巩义市

连霍高速公路K653-645南半幅8公里路段

该路段连续下坡弯道、桥梁多、临沟崖,有弯道5个,桥梁7座,坡底是长

2.3公里的伊洛河大桥,桥为弯道桥。雨雪天气发案率高,一旦发生事故,连续发生事故可能性加剧。2012年12月通车以来,因超速发生事故3起,因下雨雪路滑坡道未减速事故31起,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洛阳市

连霍高速公路K692-694北半幅2公里路段

该路段为下坡路段,坡底是长0.5公里的瀍河大桥,桥梁为老桥改造,桥头沉陷严重,桥头跳车现象明显,雨雪天气事故高发。2013年11月路面改造后,原道路南北半幅合并路面较宽,超速违法较多。易发生单方碰撞、翻车、坠车事故。2013年11月以来,发生事故17起,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西华县

周口市S102线西华县至红花镇路段

该路段村庄多、人口密集,车流人流较大路况好,车速高,路口缺明显标志。“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8人。

鹿邑县

鹿邑县S311省道太清宫镇路段

该路段为二级公路,道路中心未实施硬隔离,2015年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周口市

周口市文昌大道

该路段路中间多处绿化带过高,影响驾驶员视线,文昌大道途经村庄中间多处绿化带被村民私自打开。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0人。

鹿邑县S211省道

该路段交叉口较多,没有信号灯和过街天桥。“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22人。

西峡县

南阳西峡县S331省道双龙镇伏岭村柳树沟组路段

该路段设计标准低,连续急弯,坡度大,缺安全设施。2014年发生一次死亡8人交通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2人。

先后5次公布终身禁驾名单,成效明显

河南是全国的交通枢纽,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高速公路6060公里,位居全国前列;机动车2004余万辆、驾驶人1910余万,分列全国第三、第四位。我省路网密度大,驾驶人基数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交通违法较为突出,预防交通事故任务艰巨。【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先后5次公布了终身禁驾人员名单、2次公布了省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2次公布了对安全监管不力的运输企业名单、2次对交通事故多发的省辖市、县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取得了明显成效。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公布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亮起红灯,提出警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撞完保时捷撞护栏,这个司机很嚣张

今年2月6日,栗春洪驾驶豫AM285Q号现代牌小客车沿农业路由东向西行至天明路口处时,与吴某驾驶的豫A040X8号(临)保时捷牌轿车追尾,栗春洪驾车逃逸后又与中心护栏相撞。随后行驶到农业路沙口路东涵洞西口时与堵截其的冯某驾驶的警轿相撞。栗春洪血液血醇含量为

233.14mg/100ml,被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最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典型案例二

酒后持无效驾证开车致车上6人亡

2013年12月27日19时25分,在南阳市新野县新野大道与X039线交叉口,张青印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R568B0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与彭成晓驾驶的鄂C1A215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侧面相撞。造成驾驶人张青印当场死亡,乘坐人6人死亡,1人受伤,张青印酒精含量

157.27mg/100ml。

典型案例三

这个酒驾司机演的是连续剧,撞车、撞护栏、撞行人

2013年10月22日,灵宝市王小春醉酒后驾驶豫MJ2728号黑色吉利轿车先后与4辆汽车、1辆三轮电动车、2名行人连续碰撞,最终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王小春血液酒精含量为

328.94mg/100ml。王小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典型案例四

酒后驾车与重型货车相撞致4人亡

2014年10月18日,周全治无证驾驶豫BZF22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尉氏县大营乡岗陆村路段时,与聂某驾驶的豫BC799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周全治及乘车人4人死亡,1人受伤。周全治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1.42 mg/100ml。

典型案例五

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造成6人亡

今年1月6日,新密市牛店镇驾驶人李光辉驾驶豫AAX785号起亚小轿车行驶至新密市郑登路42公里加100米时,与杨某驾驶的停放在公路上的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豫AAX785号车行驶速度为83.51km/h,李光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08mg/100ml。 典型案例六

河南第一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的酒驾司机

2009年1月24日18时30分许,滑县高平镇东留香寨村路段上,魏法照酒后驾驶豫J90153小型面包车,在撞死两行人后,继续高速疯狂逃逸,接连撞倒9人,造成8死3伤惨祸。魏法照血醇检验结果为207mg/100ml。魏法照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这是河南省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

2015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二:

“2015年3月10日14时05分许,李立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立死亡。”“2015年4月5日0时50分,李庆国醉酒后驾驶轿车,与秦某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秦某某当场死亡。”7月1日,济南市交警部门向社会实名通报10起典型酒驾事故。今年前六个月,济南市共发生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100起,其中死亡事故12起,伤人事故69起,财产损失事故19起。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这些事故案件中10起较为典型的案例向社会通报,让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起注意,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努力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曹风阳表示,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将始

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彻底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这十起典型案例还包括:2015年1月5日04时14分,徐茂国醉酒驾驶小型客车,撞到路中间信号灯杆,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2月23日22时43分,赵俊达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燃油二轮与另一电动二轮车相撞,治疗无效死亡;2015年5月1日23时11分,胡加峰醉酒驾驶小型客车撞上道路电线杆,造成驾驶员胡加峰和乘客曲某某两人死亡;2015年4月11日15时45分,苏永旺饮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死亡;2015年4月15日23时50分,张化庆醉酒后驾驶轿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孟某某受伤,张化庆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4月8日21时31分,董光华醉酒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董光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5月2日1时46分,刘厚雷醉酒驾驶燃油三轮车与驻停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厚雷受伤;2015年5月30日20时52分,吴乐光饮酒后驾驶已注销的二轮摩托车,与小客车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吴乐光因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饮酒后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17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分析及防范提示

进入12月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67人死亡、43人受伤。分析这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态都为大货车与大客车相碰撞,均是由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驾驶人曹东生驾驶蒙B21344号大货车,行至北京市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公里处,与前方行驶的京G27043号大客车追尾相撞,致使两车翻入路侧20米深的沟内,起火燃烧,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制动失效。另外,该车长期严重超载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良,且存在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与登记信息不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6 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个体运输驾驶人刘文友驾驶蒙G21450号重型厢式货车,行至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304国道689公里加460米处,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蒙G16428号大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4人死亡、24

篇二: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道路案例一:

希望通过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让人们文明参与交通

6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最新的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集中公布。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曝违法的办法,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进行一次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学法、守法,遵章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参与交通。

10条省级危险路段

郑州市

郑汴物流大道郑州段

该路段部分路口无信号灯或信号灯时常不亮,无监控,标志标线不清,无路灯照明,货车较多,超速、超载,不按信号灯行驶。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5人。 林州市

安阳林州市S305省道与鹤壁交界处

该路段虽已安装石墩,但其牢固度仍需加强。被省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通报整治不彻底。近三年该路段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G310燕沟桥路段

该路段陡坡,急转弯,设计不合理,道路设施不全。“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巩义市

连霍高速公路K653-645南半幅8公里路段

该路段连续下坡弯道、桥梁多、临沟崖,有弯道5个,桥梁7座,坡底是长2.3公里的伊洛河大桥,桥为弯道桥。雨雪天气发案率高,一旦发生事故,连续发生事故可能性加剧。2012年12月通车以来,因超速发生事故3起,因下雨雪路滑坡道未减速事故31起,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洛阳市

连霍高速公路K692-694北半幅2公里路段【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该路段为下坡路段,坡底是长0.5公里的瀍河大桥,桥梁为老桥改造,桥头沉陷严重,桥头跳车现象明显,雨雪天气事故高发。2013年11月路面改造后,原道路南北半幅合并路面较宽,超速违法较多。易发生单方碰撞、翻车、坠车事故。2013年11月以来,发生事故17起,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西华县

周口市S102线西华县至红花镇路段

该路段村庄多、人口密集,车流人流较大路况好,车速高,路口缺明显标志。“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8人。

鹿邑县

鹿邑县S311省道太清宫镇路段

该路段为二级公路,道路中心未实施硬隔离,2015年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周口市

周口市文昌大道

该路段路中间多处绿化带过高,影响驾驶员视线,文昌大道途经村庄中间多处绿化带被村民私自打开。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0人。

鹿邑县S211省道

该路段交叉口较多,没有信号灯和过街天桥。“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22人。

西峡县

南阳西峡县S331省道双龙镇伏岭村柳树沟组路段

该路段设计标准低,连续急弯,坡度大,缺安全设施。2014年发生一次死亡8人交通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2人。

先后5次公布终身禁驾名单,成效明显

河南是全国的交通枢纽,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高速公路6060公里,位居全国前列;机动车2004余万辆、驾驶人1910余万,分列全国第三、第四位。我省路网密度大,驾驶人基数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交通违法较为突出,预防交通事故任务艰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先后5次公布了终身禁驾人员名单、2次公布了省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2次公布了对安全监管不力的运输企业名单、2次对交通事故多发的省辖市、县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取得了明显成效。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公布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亮起红灯,提出警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撞完保时捷撞护栏,这个司机很嚣张

今年2月6日,栗春洪驾驶豫AM285Q号现代牌小客车沿农业路由东向西行至天明路口处时,与吴某驾驶的豫A040X8号(临)保时捷牌轿车追尾,栗春洪驾车逃逸后又与中心护栏相撞。随后行驶到农业路沙口路东涵洞西口时与堵截其的冯某驾驶的警轿相撞。栗春洪血液血醇含量为

233.14mg/100ml,被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最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典型案例二

酒后持无效驾证开车致车上6人亡

2013年12月27日19时25分,在南阳市新野县新野大道与X039线交叉口,张青印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R568B0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与彭成晓驾驶的鄂C1A215东风牌重型

仓栅式货车侧面相撞。造成驾驶人张青印当场死亡,乘坐人6人死亡,1人受伤,张青印酒精含量

157.27mg/100ml。

典型案例三

这个酒驾司机演的是连续剧,撞车、撞护栏、撞行人

2013年10月22日,灵宝市王小春醉酒后驾驶豫MJ2728号黑色吉利轿车先后与4辆汽车、1辆三轮电动车、2名行人连续碰撞,最终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王小春血液酒精含量为

328.94mg/100ml。王小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篇三: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20xx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半年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进工作年”主题和“提速增效,跳起摸高,奋进工作,圆满开局”工作基调,进一步持续务实运管基础工作,促使行业管理稳中求进,不断转变工作机制和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努力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客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布置受阻线路(省道307线)客运工作,确保旅客利益不受损害。灵活运用春运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需要。合理调度客运班车,完满完成各小长假、藏区维稳、中高考、云南盈江地震运输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城际客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培育、引导宜宾至南溪进行公司化改造,在宜南快速通道开行城际公交,建设优质文明运输服务精品示范线。

(二)、货运物流发展迅速。加快推进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货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着力提升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全市道路货运暨现代物流货运发展论坛。开展全市12家危险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三)、城市客运科学发展。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与社会不断进步相协调发展,提升公交出租服务水平,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适应。根据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交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交线路规划的运力运量调研工作。完成公交车换发营运证照和制定了公交车年度审验规范。完成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并取得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营运证照的换发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四)、驾培市场不断规范。通过开展驾校、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清理教练车,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新增程序,杜绝非法违规行为。重新确认教练员身份,重审教练员资质,规范驾驶培训行为。开展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建立和完善驾校档案资料。全面布置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及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驾校经营行为。

(五)、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指导翠屏区举桦汽修厂、翠屏区鑫泰汽修厂两家二类维修企业的筹建和开业许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三类维修业户管理。抓好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37户次。指导宜宾岷江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料消耗达标车型目录,认真开展燃料消耗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调解汽车维修纠纷5次。积极开展维修协会工作,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通过了关于人事调整的决议,对维修协会法人进行了调整。

(六)、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使各运输企业将“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理念贯穿始终,合法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先后圆满完成“春运”、“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以及“凉姜乡村旅游节”、“宜宾佛现山栀子花节”的运输保障任务。积极开展爱心送考公益行动,确保迎考期间运输有保障。

(八)、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生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一般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行人死亡6人,第三者摩托车死亡3人,旅客死亡1人)。其中负全责事故1起、同责事故3起、次责事故1起、无责事故1起、事故责任待定4起,班线客运车辆9起,出租车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但形势严峻。

(九)、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今年3月成立运政稽查大队,通过建章立制,定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

(十)、切实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民主换届选举和机关支部的组建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科室签定责任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拔年轻干部。认真组织行风政风迎检,行风政风建设受到省局肯定。积极开展各种迎“七 一”,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

(十一)、其他方面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职工亮证上岗纪律。认真收集宜宾市交通志资料。升级改善办公网络应用水平。规范目标管理,全面做好政务督办、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值班、保密、档案等工作,计划生育、工会、老干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体现了以下六个特点:

(一)政策引导,全力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平稳有序。道路客运管理方面,采取每周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对翠屏区客运站的监管力度。站场建设任务加紧落实,12个农村客运站建设进程加快,3个农村客运站全面开工在建;积极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提升车辆档次,共新增客车1辆,更新客车37辆,完成县际、翠屏区境内线路延续经营重新许可49 条;继续落实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发展,翠屏区354辆农村班车享受燃油补贴371万元;强化运输组织,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运”等节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上半年共计发放加班牌4112张,发放包车牌1271张。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积极应对燃料价格频繁变化的影响,配合市发改委构建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完成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加强出租车行业自律意识,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货运行业管理方面,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行业指导力度,引导企业重点发展大吨位、集装箱、大件货物、危险品等专用运输车型,鼓励个体运输业户踊跃购置货运汽车参加社会运输,逐步完善全市货运有形市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扶持五粮液安吉物流公司,加紧构建长距离快速运输通道,开展综合运输,做大做强。维修检测管理方面,继续抓好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维修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积极调解汽车维修纠纷;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严格车辆技术管理,认真对营运车辆进行技术审查,对营运客车进行类型划分评定。驾驶员培训管理方面,认真使用驾驶培训ic卡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加强教学管理,全市通过ic卡系统培训的学员已达22031人;开展教练员清理、教练车清理工作,全市驾校经重新确认身份的教练员数达694人,清理非法“挂靠”教练车3台,更新教练车19台,新增教练车19台。

(二)多措并举,重点预防,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为工作主线,坚持抓基层基础、抓源头、抓隐患整治、抓事前预防、抓过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责任细化,全市形成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载体,切实加强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隐患,明确治理标准、措施和时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督导力度,进一步实施安全动态考核,把安全检查融入到运输管理工作中,通过经常地、不间断地安全检查,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下力气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今年上半年年发生的10起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全部为客车与第三者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事故,其中有3起是与摩托车发生碰撞、6起是与行人发生碰撞、1起与混泥土搅拌车相撞造成的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未发生因源头管理原因造成的行车安全事故。

(三)疏堵并举,联合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总体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公安交警、公安治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83台;仅翠屏区中心城区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0台,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11个、非法组客点7个,重点查处宜成线、宜高线、宜长线、宜南线等非法营运团伙车辆30余台。“打非”行动,建立健全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及行业的规范有序,保障了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上半年运政稽查成绩显著,全市共出动稽查人员6000人次,出动稽查车500台次,共查处各种车辆案件180件,查获非法营运车130辆(其中轿车27辆,面包车37辆,客车37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有所提高。

第2篇: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半年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进工作年”主题和“提速增效,跳起摸高,奋进工作,圆满开局”工作基调,进一步持续务实运管基础工作,促使行业管理稳中求进,不断转变工作机制和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努力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客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布置受阻线路(省道307线)客运工作,确保旅客利益不受损害。灵活运用春运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需要。合理调度客运班车,完满完成各小长假、藏区维稳、中高考、云南盈江地震运输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城际客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培育、引导宜宾至南溪进行公司化改造,在宜南快速通道开行城际公交,建设优质文明运输服务精品示范线。

(二)、货运物流发展迅速。加快推进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货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着力提升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全市道路货运暨现代物流货运发展论坛。开展全市12家危险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三)、城市客运科学发展。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与社会不断进步相协调发展,提升公交出租服务水平,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适应。根据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交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交线路规划的运力运量调研工作。完成公交车换发营运证照和制定了公交车年度审验规范。完成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并取得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营运证照的换发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四)、驾培市场不断规范。通过开展驾校、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清理教练车,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新增程序,杜绝非法违规行为。重新确认教练员身份,重审教练员资质,规范驾驶培训行为。开展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建立和完善驾校档案资料。全面布置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及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驾校经营行为。

(五)、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指导翠屏区举桦汽修厂、翠屏区鑫泰汽修厂两家二类维修企业的筹建和开业许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三类维修业户管理。抓好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37户次。指导宜宾岷江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料消耗达标车型目录,认真开展燃料消耗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调解汽车维修纠纷5次。积极开展维修协会工作,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通过了关于人事调整的决议,对维修协会法人进行了调整。

(六)、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使各运输企业将“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理念贯穿始终,合法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先后圆满完成“春运”、“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以及“凉姜乡村旅游节”、“宜宾佛现山栀子花节”的运输保障任务。积极开展爱心送考公益行动,确保迎考期间运输有保障。

(八)、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2015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生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一般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行人死亡6人,第三者摩托车死亡3人,旅客死亡1人)。其中负全责事故1起、同责事故3起、次责事故1起、无责事故1起、事故责任待定4起,班线客运车辆9起,出租车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但形势严峻。

(九)、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今年3月成立运政稽查大队,通过建章立制,定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

第3篇:道路运输管理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跨越发展、XX争先”和“3+2”发展战略,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效能建设年”、“创新攻坚年”活动,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突出民生工程优先,积极构建魅力XX、和谐XX、幸福XX,努力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今年来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春运、清明、“五一”“端午节”等假日旅客运输工作切实贯彻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做好假日运输工作的指示精神,在为期40天的春运工作中,共抽调23名运管人员分成4个组,秉承“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服务管理工作理念;全县共投入客车62辆、出租车35辆,道路客运总发班车4215班次,其中加班138班、包车9车次,安全运送旅客4.36万人,周转量378.3万人/公里,运量、周转量比去年分别增长了17.83%、3.95%,实现了“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目标。在清明节、“五一”“端午节”等假日旅客运输中,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均未造成假日期间旅客滞留现象。

(二)、认真抓好运输行业市场管理扎实推进运输服务优化工程建设,全力服务运输行业做大做强企业,结合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检查、季分析”制度,定期组织运政、维修、驾培等股室负责人联合深入全县各运输企业进行服务和指导,向运输企业征求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意见,及时宣传近期国家有关运输行业发展新政策,力所能及帮助运输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积极向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的营运车辆发展。截止5月31日,全县新增经营业户198户,新增营运车辆351辆,其中,货运车辆348辆,客运车辆3辆;更新客运车辆1辆,审验营运车辆2092辆。

(三)、认真开展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安监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5]36号)精神,结合年初我县辖区内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把抓好运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突出的工作来抓,强化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到位,内业档案完整。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在4月13日召开交通行业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参加对象为全县客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校经营者和安全员,对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有关通知进行了宣贯和培训。注重企业安全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于6月14-16日联合县安监局开展了安全员培训,客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校的安全员共68人参加了培训并经过考试获得了结业证书。截止5月31日,全县共排查治理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累计279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289项,已落实整改289项,整改率达100%,保持上半年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开展以土楼景区和车站为重点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制定出台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通告及宣传标语,并在县有线电视台连续播放,在土楼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专项治理《通告》1000多份;出动宣传车到土楼景区及全县各镇巡回广播,做到专项整治行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截止5月31日,全县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6部,已处理5部,处罚42000元,另一部尚未处理,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五)、扎实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紧跟全县乡村公路交通安保工程进展情况,根据客运经营户提供的申请材料,依据行政许可程序及时审批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现有客运线路延伸许可,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线路采用区域循环发车和预约包车方便广大农村群众出行,确实推进村村通客工程建设。截止5月31日,全县新增客车3辆,更新客车1辆,新增农村客运线路3条。

(六)、认真做好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积极向上反映我县各个渡口的现状,邀请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全县7个渡口的码头及引线公路改造进行规划设计,为争取省市渡口改造补助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在县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鼎力支持下,对全县11艘采砂船、11艘运砂船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准予迁入在我县辖区内作业的芗城区两艘船舶(一艘运砂船、一艘采砂船),并列入专项整治对象。定期深入全县7个义务渡口进行排查治理隐患,排查出一般隐患5项,已落实整改5项,整改率100%。通过整治非义务渡船的安全隐患,强化义务渡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继续保持我县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零事故的记录。

篇四: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第1篇: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2篇:普通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品名包装

第二条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运输价格及服务方式(详见附表一)。

2、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运输服务。

3、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负责,收货方卸货由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2、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3、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4、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日以上或欠款超过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2、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3、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

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2、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

3、货物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2倍予以赔偿。

4、丢失货物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5、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3、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元/吨或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其它证件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4篇: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

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篇五: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经费保障,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实施效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组织及演练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交通事故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驾驶员行车动态监管,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车辆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是否符合要求;例行保养制度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车载现象。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

1、公司认真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xx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

1、公司根据方案,围绕汛期、暑季运输的特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发动全体职工,查找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第三时段

1、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落实,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方案二: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5]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15]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方案三: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的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整治行动,确保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及时治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县(区)运管所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明确查处重点、范围和步骤,落实责任和措施,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打击相结合、平常时段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等方法,强化对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行动。重点依法打击或查处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不按从业资格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使用不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站场经营者不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检查“三品”、进行车辆安检和出站复核登记的;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

7、瞒报事故的;

8、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9、长途客班车未按照省局要求,设立中途司机休息点的(800公里以上);

10、驻站管理未履行职责的;

11、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行动。着重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营运客车驾驶员岗位培训、职业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客运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特殊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导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典型,推广经验,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落实管理机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与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放到同等的位置上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道路运输系统要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县(区)运管所要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切忌骄傲,要认真汲取2015年“10.2”、2015年“5.13”、“9.4”、“10.20”事故的教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一是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永州到广东方向的车辆较多,安全防范责任非常重大;二是天气炎热,近期湖南常处于4 0度的高温状态,车辆易发生机损事故;三是铁公竞争激烈,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经营者重收入轻安全,易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在这种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情况下,更要求我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运输企业要从讲发展、讲生存的角度,切实抓好安全。各县(区)运管所、运输企业一把手要负起总责来,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运管所要注重行业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门用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法定保险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

(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运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加大对行业安全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要培养、选拔一批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强、安全理论知识丰富的运管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型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并赋予履行职责必需的职权,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时时监控、处处监控之下。在抓好行业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技能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5日~8月10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运输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8月21日~9月26日)各单位要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排查隐患,采取特别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确保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对所有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客运车辆,道路企业要设立中途休息点,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落实到位。对凌晨2点到5点的班车,必须进休息点休息。中途休息点的地址选定按“谁经营、谁设置”的原则进行。有长途客车的客运企业要制订中途休息点设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同时上报市运管处和省局客运科。市处派专人进行实地现场勘查,省局将进行抽查。凡未设立驾驶员休息点的长途班车,一律实行整改,暂时取消企业该班线的经营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狠抓源头安全管理。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运管所要严格考核驻站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责任,监督车站落实防超载、防“三品”上车、防车辆“带病行驶”等各项安全措施。客运站必须确保“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凡发生“三品”检查仪末正常工作、乘客未经安检上车、车辆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出站及站内超载等现象的汽车客运站要进行整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车辆所属公司在整改期内停止新增客运班线。

3、牌证发放符合要求。重点加强纸质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牌证发放审批权上收一级,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处发放的牌证要由市处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县(区)运管所都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省、市际加班、包车以及市际旅游纸质客运标志牌,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各所要严格核实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做好牌证发放管理工作。

篇六:2015年公路货物运输事故
2015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探析

文章标题: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探析为能更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的现状,研究、确定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的有效手段和科学方法,课题组对___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水路危险品船舶、企业、码头、监管现状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健全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的建议。一、我省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现状1、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种类、吞吐量我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种类主要是成品油和散装液态化学品。2015年至2015年期间,我省内河危险货物吞吐量以年均12.9的速度增长,2015年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吞吐量为496.4万吨,其中:成品油年为372.1万吨(进港338.3万吨,出港33.8万吨)、散装液态化学品为124.3万吨(进港123.0万吨,出港1.3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还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

根据观测,浙北主干航道京杭运河、杭申线、乍嘉苏线、杭平申线、长湖申线上危货船舶平均每天通过约为89艘,运量为1.85万吨,约占每天通过船舶总数的3.1、每天通过船舶总运量的5.6。2、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状况截止2015年底,在我省地方海事局登记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共有88艘(8568总吨),此外,长期在我省从事运输的外省籍危险品船舶总数约有450艘,主要是安徽、江苏、上海籍船舶。3、内河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状况目前,我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共有危险货物装卸码头234个(泊位252个)、主要分布在浙北水网地区各市、县城和主要航道,其中:成品油码头168个、散化码头84个。4、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状况目前,我省有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5家,其中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1家。企业岸基管理人员数为86人,企业经营的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共计13621总吨。5、应急处置能力目前,我省地方海事部门能提供的应急设施设备只有:围油栏600米,围油索300米,吸油毡1200公斤,集中使用时约能处置3吨油污染事故。企业能提供的应急设施设备情况只有:围油栏2370米,消油剂767公斤,吸油毡1520公斤。二、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各政府部门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中应急管理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政府规章对水路危险品运输的应急反应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政府层面的应急预案还不完善,应急处置部门的责任落实不够明确。2、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基础条件薄弱浙北主干航道船舶流量大,航道相对拥挤,缺少化学危险品运输船舶专门的抢险、停泊区,随着水上危险品运输呈逐年增长趋势,一旦危险品运输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并处于航行密集区,容易造成事故难以控制;

现有的内河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总体状况较差,码头基本都坐落在主干航道两侧,船舶直接在主干航道两岸进行装卸作业,易导致事故发生;

我省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中小吨位船舶多、船舶技术条件不高,容易发生泄漏事故;

从事内河危险品运输有关的船员、企业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缺少,使危险运输、作业存在相当的隐患;

海事部门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管能力不足,由于船舶危管防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针对性的装备投入和专职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应急反应、处置能力薄弱。3、对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无法律法规依据事故清污和污染损害赔偿无资金保障,《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虽已规定船舶要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但相应的“国家规定”至今未出台,对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性的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也无明确的规定。4、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存在漏洞和不足目前海事部门对内河危险品运输的申报只针对到港船舶,对过境船舶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还不能全部实现,浙北内河主干航道成网,航区内各危货码头比较分散,现行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申报管理及跟踪监督存在对过境船舶的监管盲区。

5、港航管理机构内部海事、港政、运政等部门对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由于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交叉,可能出现政出多门,程序繁杂,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的情况。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建议(一)完善立法工作、明确船舶载运危险品安全管理的职责积极组织起草《___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将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法律空缺予以明确,通过立法明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内河危险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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