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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加工项目

2017-06-15 09:19:0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小作坊加工项目(共7篇)十个效益不错的农村加工厂致富项目俗话说得好“打工不如创业”,尤其是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在城里的打拼生活岂能用艰辛二字就可形容的。 在农村创业,第一要做农产品的种植,比如药材,水果,蔬菜等; 第二做农产品的加工,比如做个塑料大棚种植反季节的蔬菜,比如种植食用菌带加工; 第三做养殖业,也就是立体养殖,养鱼...

篇一 小作坊加工项目
十个效益不错的农村加工厂致富项目

  俗话说得好“打工不如创业”,尤其是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在城里的打拼生活岂能用艰辛二字就可形容的。

  在农村创业,第一要做农产品的种植,比如药材,水果,蔬菜等;

  第二做农产品的加工,比如做个塑料大棚种植反季节的蔬菜,比如种植食用菌带加工;

  第三做养殖业,也就是立体养殖,养鱼,鸡,鸭,猪,牛,蝎子,黄鳝等。

  补充一点:

  一、要适合自己。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因此应尽量选择与自己的专业、经验、兴趣、特长能挂得上钩的项目。

  二、要看准所选项目或产品市场前景。

  对于创业者来说要多考察当地市场。对所发展项目要有直观的利润。有些产品需求很大,但成本高、利润低,忙活一阵只赚个吆喝的大有人在。

  三、要从实际出发,不贪大求全。

  瞄准某个项目时最好适量介入,以较少的投资来了解认识市场,等到自认为有把握时,再大量投入,放手一搏。

  四、要尽量选择潜力较大的项目来发展。

  选择项目不要人云亦云,尽挑一些目前最流行最赚钱的行业,没有经过任何评估,就一头栽入。要知道,那些行业往往市场已饱和,就算还有一点空间,利润也不如早期大。

  五、要周密考察和科学取舍。

  当今,各种信息充斥每个角落,许多人都是根据信息来选择项目的。所以,我们对信息一定要重考察、善分析,没有经实地考察和对现有的用户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千万不要轻易投资。重考察,要一看信息发布者的公司实力和信誉,当然少不了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了解情况:二要看项目成熟度,有无设备、服务情况如何,能不能马上生产上市等;三要看目前此项目的实际实施者在全国有多少,经营情况如何等。

  六、要做到三个"万万不可"。

  有项目实施过程中,万万不可先交钱后办事,不要拿着自己的辛苦钱,仅凭一纸合同或协议,就轻易付给对方;万万不可轻信对方的许诺,在签订合同时就应留一手,以防止对方有意违约给自己带来损失;万万不可求富心切,专门挑选轻而易举就能赚大钱的项目去干,越具有诱惑力的项目,往往风险也越大。

  今天创业第一步网小编就为大家推荐十个农村小型加工厂致富项目。投资小回本更快,是现在非常受投资者欢迎的一种创业方式。

  一、编制制品加工厂

  利用当地丰富的玉米棒皮、桑柳条等自然资源,组织剩余劳力,编织门帘、坐垫、床垫、茶盘等手工艺品、小生活用品,是国内外市场的抢手货,能够小本换大利。

  案例:

  “俺在金梅工艺品厂编织纸绳草帽、餐垫等,忙活一天至少能收入40多元,比在家闲着没事干强多了。”红花镇孙塘村计生模范户蒋秀霞如是说。像蒋大姐这样茶余饭后编织草帽创收的中青年妇女,在该村不下60人。编织草帽是孙塘村农村媳妇的拿手绝活,通过镇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牵头,这一手绝活成了农家妇女的创收致富“新门路”。

  近几年,孙塘村很多的农村家庭丈夫在外地务工,这些“留守家庭”妇女就从事草帽、餐垫等工艺品编织增收致富。过去,该村好多中青年妇女闲来无事,串门子、拉家常,有的甚至染上了打牌赌博的恶习,造成家庭不和。看到这些情况,村计生协会筹资30余万元,创办了“金梅工艺品编织厂”,想办法把村上闲散妇女组织起来做工艺品编织活,自此,“金梅工艺品编织厂”成了该村“留守家庭”妇女致富创收的好去处,家庭主妇周怀凤、谢亚伟、谢春菊等一年编织纸绳草帽、餐垫等工艺品的收入就达1.5万多元,成为村里草帽编织能手、致富女强人。

  二、豆制品加工厂

  豆制品是人们每天饮食中不可缺少的,所以豆腐坊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可投资3万元,租一间30平米的门面房,购置相应的设备。要求原料卫生,制作环境好,实行阳光操作。

  利用大豆加工水豆腐、豆腐丝、豆腐皮、豆腐干、臭豆腐、豆腐乳等,也可用绿豆加工粉条、粉皮、粉丝、绿豆糕等。豆制品加工投资少,技术简单,一学就会,豆渣还能养猪和喂牛。

  案例:

  忻州市禹王豆制品加工厂就是在结合当地传统制作风味与现代先进的生产工艺中发展壮大起来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厂。

  1995年的西张乡还没有诞生出这个企业,当时的张建峰还是以小作坊的形式生产加工豆腐干。2005年张建峰在多年的小作坊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建成了自己的工厂并在2008年5月份正式投产。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今日的忻州市禹王豆制品加工厂在一片大好形势下欣欣向荣,蓬勃奋进。今年的张建峰正在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和技术的带动,作为一个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张建峰深知这一点。所以在今年的扩建进程中,他投资250万元从中国最大的豆制品机械厂定制现代先进的设备。新的厂房设备预计在今年年底可以投产。届时忻州市禹王豆制品加工厂占地规模将达到4000余平米,新进设备又将极大地提高豆制品的产量,一个崭新的豆制品厂将要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新的禹王豆制品厂不仅给张建峰个人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风景,而且解决了村里更多人的就业问题,同时还带动了东张村及周边农村的种植业和运输业,极大地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水生花卉的栽培

  水生花卉的盆花市场随着人们精神追求的提高正逐渐形成,园林工程的园林造景和水体绿化对水生花卉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所以此项目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另外水生花卉喜光,喜温,耐湿,病虫害少,繁殖系数高,栽培管理粗放,栽培工作量小,生产成本低,管理简单,一次引种当年就能见效,适合女性创业。

  案例:

  用水生花卉来改善河道水质和美化环境的方法已经被广泛应用,抓住这个商机,宝坻区口东镇西李各庄村的村民孙德鸿靠着种植水生花卉成功致富。

  记者一走进孙德鸿的种植园内,就看到大片姹紫嫣红的荷花、千姿百态的千屈菜,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水生花卉品种。孙德鸿告诉记者,他最初是因为特别喜欢荷花才开始种植水生花卉的,平时自己也喜欢研究种植技术(

  经过多年种植经验的积累,孙德鸿已经成了水生花卉种植的专家,周边市场也都认可了他种植的花卉,今年市区几个公园就在他这里定了100多万元的水生花卉。虽然市场拓宽了,但是仅靠自己种植根本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因此,孙德鸿又成立了一个水生花卉种植的专业合作社,带着周边村里的村民共同种植水生花卉。

  四、农产品加工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在农产品深加工上却较落后,农产品深加工占农产品总产量的不到12%。以玉米为例,美国深加工玉米占到玉米加工量的20%以上,品种超过2000个,而我国玉米深加工量不足玉米总产量的9%,品种只有100多种。

  以玉米加工举例:目前玉米加工主要是酒精、淀粉、饲料等,现在都处在产能过剩阶段,而且吉林省粮食转化率仅在38%左右,其中玉米转化率在42%左右(不包括饲料加工)。据专家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转化后,在美国可增值3.72元,日本为2.20元,我国只有0.38元,吉林省为0.5元。

  有资料显示:玉米经过二次加工,可增值5-10倍,经过三次加工,可增值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目前,发达国家已有玉米深加工产品近3000种,吉林省不到20种,大部分还只是深加工的初级产品或二级产品。

  案例:

  1月18日,代县金九州农产品公司员工正为水果玉米检验装箱。代县采取“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套种苦菜、水果玉米、小白菜3000余亩,使1000多农户增收致富。

  五、花卉育苗

  花卉苗木产业是一项新兴的产业,是近几年林农产业结构调整中最为活跃的产业,也是城乡绿化美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效生态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特别是一些名贵花卉如月季、兰花、牡丹、腊梅等,投放不高,技术并不复杂,种植效益却不低。在农村可用充分利用现有田地和人力,收入不菲。

  案例:

  放弃打工 回乡种植高端花卉

  “这些年,我一直在广东、深圳等城市里打工,过着背井离乡的生活,那种滋味只有我自个儿知道”,26岁的湖北大冶大箕铺镇小箕铺村85后小伙李细文说,其实,他一直想带着老婆回乡自主创业,但苦于一直没找到什么好的致富路子,回乡的念头他只是想想而已,也不敢“轻举妄动”。

  李名付与李细文是同一个湾子的人,他们儿时更是一对要好的伙伴。这些年,李名付一直在大冶的花卉市场搞鲜花批发生意——按季节不同,从云南昆明、北京等地空运回来一些销量好的花卉,再卖给大冶的一些花店老板,赚点儿中间差价。

  “以前6块钱买来的花,我倒一手最多赚2块。现在只要种个几毛钱的苗子,等长成型了再卖能净赚5元。何乐而不为?”今年春节,李名付打电话给李细文,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我当时就心动了,决定回乡跟他一起搞花卉种植。”李细文回忆道,今年3月份,他投资了40多万元来打造他的花卉基地。他选择鑫东生态园旁边的一片荒芜多年的、20多亩的田地,按一年400元/亩的价格从村民手里流转过来[养殖网:

  虽说李细文从小喜爱养花种草,但对于种植花卉大棚来说,他还是个“门外汉”。“当时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大棚该咋盖。”李细文说,就这么学着把大棚建起来了,可农户们的大棚是用来种菜的,种花还待考究。于是,他的大棚不但没保本,还倒贴了好几万元。

  除了大棚盖得有些偏差,在选购花苗及后期养护上,也让李细文头痛不已。“香水百合市场价格贵,但也是最不好养的。当初,由于对它的生活习性不了解,我一个大棚里的百合根系开始腐烂,最后只得将腐烂的花苗全部扔掉。”李细文说,有了那次沉痛教训后,他对那些花卉的种植知识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恶补”,他从整地、施肥、移栽开始学起,了解到各种花卉的生长不同特性,掌握了给花施肥、打药、喷水等技术。现在谈起他的养花经,他已是一个行家了。

  “今年9月份开始,我种植的花卉已陆续上市了。”李细文告诉记者,他种植的那四种花卉,现在不但销往大冶、黄石的花卉市场,其中像西伯利亚、索邦两个品种的百合目前是市场上最主要的,销路最好的品种,已经销到武汉花卉市场去了。“九、十月的销售额在1万元以上,11月份由于百合的上市,其销售额达到了两万元。初步估算,只要管理得好,年收入十几万元没问题。”

篇二 小作坊加工项目
城乡快速赚钱小项目

  城乡青年朋友总有一些空闲的日子,特别是许多外出打工的青年在还没有选准去向时,不妨先搞一些成本低、易赚钱的经营项目。以下几种项目可供参考:

  送农产品进城

  冬春雨雪天较多,山芋、芋头、南瓜、白菜、青蒜等城里人天天吃的农产品变得紧俏起来,宾馆、饭店、小吃店的老板们都会为买菜而犯愁。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消费特点:生意忙、工作累、时间紧,有人送货上门即使比大菜场贵一些也乐意。能抓住商机的人在此时会主动上门联系供货,低价进、高价出,送货讲信誉,不怕吃苦,一个月少说也要赚个千元左右。

  办个粮食加工流动车

  现在农村外出的人多,家里人普遍存在着米面加工难的问题,有专长的农民可以花个几千元办个流动加工车,挨门逐户进行粮食加工,一个冬春下来,除了纯赚两台加工机械外,还能赚个两三千元。

   搞个小编织作坊

  利用农村丰富的玉米棒皮、桑柳条、高粱秸尖等自然资源,组织剩余劳力,编织门帘、坐垫、床垫、茶盘等手工艺品、小生活用品,这些用品一直是国内外市场的抢手货,能以小本换大利。

  开个小腌菜作坊

  据市场调查,用食盐、糖、醋腌制的黄瓜、豆角、大蒜、萝卜、辣椒等小菜,一直走俏大中城市和乡村市场。如能采集农村丰富的菜源,办个小菜腌制作坊,同样能致富。

   专搞来料加工

  家庭小磨香油作坊用小磨加工的香油、香油皮,具有色泽好、香味佳的特点,备受城乡居民的青睐。开设香油加工小作坊,是个本小利大的好项目,经营得好,每月能收入几百至数千元。

  制作宠物箱

  近几年来,城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宠物的安乐窝却很难买到,特别是冬春寒冷季节,宠物就更需要休息保暖了。农闲时节,农民朋友可以利用自家的旧木料,用河边的柴草或用稻草、玉米皮做成既挡风又保暖的宠物箱,一定很受城市养宠物户的欢迎。一只宠物保暖箱按10元计算,一个冬春最少也能弄个两三千元。(湖南 刘晨)

篇三 小作坊加工项目
小作坊申请表

附件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生产品种 申请人名称 (签字) 生产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申请□ 延续换证□ 变更□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附件4: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受字[ ]第 号

你(单位)提出 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及品种:

生产地址:

【小作坊加工项目】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 小作坊加工项目
小作坊申请表(新)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

申 请 表

产品种类及名称 小 作 坊 名 称

生 产 地 址 联 系 人 申 请 性 质 □首次 □延续 □变更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写说明

1.填写的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预先核准的名称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申请人应出具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排查登记证明。 5.产品种类及名称规范填写方式为:种类(具体名称)。

6.销售去向按照小作坊实际产品销售区域,填写乡镇、街道或集贸市场等内容。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携带有关材料原件(有关证明、证书、执照),并递交复印件各1份。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生产登记备案时,应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开办者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辅材料、使用食品添加剂、检验能力、销售去向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执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 (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七)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清单; (九)设备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十一)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企业(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二)近期(1个月以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全项目检验报告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确认。

从业人员一览表

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篇五 小作坊加工项目
小作坊准入

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以下简称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的申请、受理、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注销及证书管理,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工作规范,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所属直属分局辖区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的核发,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工作。【小作坊加工项目】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的核发。

第四条 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负责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核发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1

(以下简称发证机关)不得向生产加工目录外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放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

第二章 设立条件及核准程序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生产、包装、贮存等固定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小作坊加工项目】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必要的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和工具容器洗刷消毒、人员盥洗、垃圾存放等卫生设施;

(三)生产流程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具备感官、净含量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人申请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资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书(见附件1);

2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生产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五)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做出受理决定。需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申请人在2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八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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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现场核查工作由核查组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核查组由发证机关负责组织,由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资格的审查员组成,人数不少于2名。现场核查工作应当邀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人员参加。

第十条 核查组应当按照规定,依照现场核查表(附件2),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第十一条 现场核查合格的,核查组当场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二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保质期内检验样品,并在10日内完成检验,检验完成后2日内向发证机关报送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含现场核查、产品检验、申请人整改的时间)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经审查,生产加工条件符合要求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核准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核发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核准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发放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变更、延续、补发、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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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生产产品品种发生变化的;

(五)生产加工条件发生变化影响食品安全的;

(六)经营者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三)、(四)、(五)项情形的,发证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重新组织审查。

第十五条 申请变更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变更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

(三)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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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小作坊加工项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在县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

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本行业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患上述疾病的,不得带病参予生产经营活动。病俞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

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发现有患传染病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

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从业人员均有义务报告自己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

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

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以后必须将手洗干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小作坊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孽生有害昆虫

的场所。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

防止交叉污染。

三、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前要先洗手消毒。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进行

操作。

四、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

长指甲、涂指甲油。

五、从业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

食。严禁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

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七、生产人员下班对车间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

消毒工作场地,地面、下水道沟槽、墙、窗等保持清洁,用不污染食品的洗涤剂刷洗。

八、生产设备及器具须用无毒无味、抗辐射、不吸潮、不变形的材料。设备里面与四周要有

足够的空间来做清洁卫生工作。器具须平滑、易清洗。

九、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密闭或规范放置,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

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原料、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作坊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索证及台账记录工作。

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化查验记录,向供货者

索取营业执照、产品执行标准、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三、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

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四、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

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建立食品来源的索证索票登记台账,载明进货食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事项,所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小于2年。

五、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

出库等记录。

六、小作坊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对照进货手续核实购进的食品,通过目测和外观标识查验方式,查验所进货物包装

上的标识是否真实,有没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安全期、使用期是否失效等,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不合格原辅料不得使用,并记录准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制度【小作坊加工项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不安全食品在销售后,得及时有效的控制。

一、 本制度所指的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

的食品。

二、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小作坊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者类别的不安

全食品,通过退货或者修正标识等方式,及时消除或者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三、 对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立即停止

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并在3日内向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并采取必要措施,将须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四、 作坊主负责对召回产品的确认,负责组织和安排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负责

胚体召开事项并做好记录,同时对召回产品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根据验证记录信息进行跟踪追查,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负责自查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人为的因素,提供生产记录,配料使用记录。

五、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以销毁。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

六、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通过

加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等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七、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实施召回过程中,应当记录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

者的情况,以及已召回食品的数量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县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小作坊加工项目】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

生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 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 食品添加剂所购的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标识,其包

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

四、 严格按规定落实难把关制度。进货时查验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

照和相关标准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

五、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限量,在GB2760规范的允许

范围和限量内使用,计量器具必需检定合格,准确计量,并填写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品种、使用量等内容)

六、 在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

七、 食品添加剂要做到单独(专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八、 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所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坊食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 保证本作坊生产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范围内进行销售。绝不向食堂、连锁经营的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零售市场,以及商品批发市场、商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市场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区域)销售本坊生产加工的食品。

二、 对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 食品小作坊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后才能销售食品。

四、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批号(生产日期)、保持期限、销售对象、销售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记录情况与生产记录资料相一致。

五、 食品储存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食品。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六、 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

七、 食品销售台账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防尘、防鼠、防蝇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止鼠类、虫类对食品的污染,保障本坊生产和产品安全及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在生产区域内不允许有老鼠、昆虫、家禽及其他害虫。在每天开工前,从业人

员将检查车间及设备,以确保无害虫。

二、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蜘蛛网吊要及时清除,车间内部不得存有废弃品。

三、 车间所有门窗、墙壁如果有裂缝或空洞要及时修补。保持车间内空气新鲜,通

风口需有防虫害设施。

四、 在工作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更衣室、卫生间等门,窗户要装有纱窗。

五、 生产车间做好防鼠工作,排水系统畅通,排水口安装网罩,车间内所有下水口

均设有铁丝网,以防老鼠钻入。

六、 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当天清理出厂,防止污染,废水、废气按环保标

准排放。

七、 在蚊、虫、蝇大量孳生的季节,采用药物喷洒的形式以维护厂区环境无害虫,

特别是垃圾池。

八、 车间内对蟑螂的消灭,采用集中定期的喷药杀灭方式

篇七 小作坊加工项目
小作坊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小作坊加工项目】

第三条 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制度。食品小作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所在地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食品小作坊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满足营养、健康、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健

康和危及安全的不合理危害,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五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列入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内的食品。

第六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规范全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盟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食品小作坊的核准登记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 鼓励食品小作坊进入当地统一规划的食品园区或集中经营场所,改善生产环境,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第二章 食品小作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 食品小作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国家标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的规定,在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安全管理、包装贮存与运输、食品标识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

第九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加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二)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工场所布局满足生产加工流程要求,生食区与熟食区、原辅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便于清洗;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

(四)加工场所应清洁、干净、通风,不应有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五)加工场所与生活区、厕所等污染源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持规定距离,防止污染食品。加工场所与售卖区域应隔开。

第十条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应具备生产需要的上、下水设施。满足供水安全、排水良好的要求;

(二)应有必要的洗手、干手设施,应配备带盖、防渗

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

(三)食品添加剂与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分别有单独的保存设施,并明确标识;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

(四)主要加工场所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紫外灯等消毒杀菌设施;

(五)加工场所及库房应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通风、照明设施,具有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设施;

(六)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与器具,并便于清洗和消毒。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需要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

(八)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明显标识、分开使用;

(九)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并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保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

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遵照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原辅料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对用途、用量进行公示。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秤等称量工具;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

(八)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器具和生产用管道,在使用前、加工后或中断操作,应清洗干净,必要时进行消毒,防止污染食品。

第十二条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人员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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